1. 科创板常识
1.科创板条件
科创板条件有很多,包括:1、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实施意见》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合理制定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 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3、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放宽涨跌幅限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两年,这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未满足这一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2.科创板知识测试
科创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T+1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5 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万股; -增加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价格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3.科创板知识测试
科创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T+1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5 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万股; -增加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价格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4.购买科创板的条件
科创板是专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属于场外交易市场,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中小企业。
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需要个人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所谓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
相较新三板,科创板的投资门槛非常低。不过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科创板将有上下50%的涨跌幅限制。
对于普通的投资者的建议是,建议谨慎参与,首先门槛准入较高,本身来说对于这种有门槛的市场,意味着流动性的降低,即使涨高了也难以兑现。二则资本寒冬,大伙手里还没钱,牛市尚远,对于一个不了解的市场,我们可以去多学习,多关注,当看懂了再出手不迟。
5.科创板怎么打新
科创板打新,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股票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门槛:1、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申报数量规则: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
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6.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交易规则可以分为5条: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
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相关规则并未提及T+0。
保留“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并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
7.科创板上市标准
科创板的定位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发行人申请股票在科创板首次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
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以畅通市场的“入口”。上交所3月1日发布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规则明确了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2. 证监会: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底线思维 从多方面做好科创板上市交易安排
科创板设立了50万元资产
和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为什么要设立相关门槛?
达不到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能不能参与科创板?
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么样?
权威专家做客央视财经频道《交易时间》
为您深度解读......
主持人: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之一,请介绍一下科创板在交易制度设计上如何体现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有哪些总体考虑?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不是简单地增加一个板块,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在交易制度设计上,科创板从中国市场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围绕提高市场有效性和安全性作了安排,首先要确保市场运行安全可靠,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科创板交易制度总体上与其他板块相同,并且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建立了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一是“两个独立”。科创板设置独立的交易模块和独立的行情显示。二是“三个一致”。科创板的交易日历、证券账户、申报成交等主要交易习惯与主板保持一致。三是“五项新举措”。明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放宽股票涨跌幅标准,提高每笔最低交易股票数量,优化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机制,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需要说明的是,科创板要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把好市场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全程监管,交易制度要与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等各项制度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主持人:从全球资本市场的实践看来,交易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哪些目标?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交易制度设计的目标一般包括提高流动性、稳定性、有效性、公平性、透明性五大目标。提高流动性,就是促进委托以合理价格及时成交。这是资本市场的生命力所在,是交易制度设计的首要目标。提高稳定性,就是要减少异常波动,即使出现异常波动也能迅速实现自我修复。提高有效性,就是要有效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使价格能够准确、迅速、充分地反映可获得信息。提高公平性,就是保障各类投资者在市场准入、委托执行、信息获得等方面得到公平待遇,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提高透明性,就是提高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便于交易价格信息及时、准确并同时传送到所有投资者。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五大目标中,流动性与有效性、稳定性、透明性之间,稳定性与透明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难以完全兼顾。例如,部分投资者的交易虽然提供了流动性,但由于其中噪音成分过多,价格的有效性反而降低。如果价格过度稳定或透明,就不会有差异化的交易意愿,也就难以达成交易,流动性将随之下降。因此,在确定交易制度的基本目标时,应契合各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阶段,有所侧重,权衡取舍,相机抉择。
主持人:科创板设立了50万元资产和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门槛?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能不能参与科创板?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么样?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经过近30年的实践,投资者适当性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近年来的多项新业务:如创业板、融资融券、新三板、沪港通、深港通、股票期权、沪伦通均有相应的适当性安排。科创企业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有必要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400多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来看,目前的标准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后,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目前,已有18只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获批,现有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也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对于预计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我们可以通过近期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的“打新”情况做个估算。最近参与网上申购的账户已经超过310万户,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呈逐步增加的趋势。
主持人:境外股票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是怎么管理的?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境外在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证监会组织、美国和欧盟等或地区对投资者适当性监管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了某些高风险证券的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这些合格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部分为净资产或年收入高过一定门槛的自然人。欧盟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中也规定了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将投资者分为零售客户、专业客户和合格对手方,其中对零售客户给予最大程度的监管保护。此外,会员券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了解你的客户”是会员券商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即证券公司在向客户推荐证券之前,有义务主动了解清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使被推荐证券的风险水平与客户的风险容忍度相匹配。
主持人:科创板交易机制是怎么体现市场化方向的?怎样在交易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交易机制的市场化重在提高交易便利性,强化市场约束,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最大涨幅为44%,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因此在借鉴境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了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在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设定为20%。科创板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有利于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
二是丰富申报方式。科创板增加了本方最优市价申报和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这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便于投资者以当前最优先的价格成交,提高了成交效率。
三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在每天的15:05至15:30,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成交价格为当日收盘价。这一制度可以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以收盘价成交的需求,比如指数化投资产品等,减少因盘中大额交易对交易价格的冲击。
新的交易制度也会带来一些新课题,例如放宽股票涨跌幅限制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加充分的博弈空间,但也会使股价上涨或下跌的幅度加大,增大市场的波动程度。这些新机制需要一段适应期来磨合,这也是科创板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考验。此外,对于主板市场交易机制的优化,社会各界也有很多好的建议,其中也包括上述几项举措。这次在科创板先试先行,可以为今后主板市场交易机制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主持人:境外交易所的交易机制是怎么体现市场化的?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必须强调,在高度市场化的同时,境外主要交易所也会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一些针对性的交易机制设计,如针对高频交易可能引发市场短时间内剧烈波动的风险,越来越多的市场开始引入波动集合竞价机制。因此,单纯以市场化程度高低来评价交易机制是片面的;比市场化更重要的是匹配度,即交易机制必须与股票市场的发展阶段、实际情况等相匹配,而不是一味追求市场化。
具体而言,境外主要交易所的交易机制在以下五方面体现了市场化特征。一是涨跌幅限制灵活,除东亚几个市场外,欧美主要市场一般不限制当日价格变动范围,但为防范短时间内价格剧烈波动,逐渐设立波动集合竞价机制,如在5分钟内股价涨跌超过5%或10%且持续15秒钟,则暂停交易5分钟并以集合竞价恢复交易等。二是较多采用当日回转交易(T+0交易),但不同程度地采取一些特殊的监管措施,如只允许在信用交易账户上进行频繁的T+0交易等。三是卖空机制比较完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筛选标准灵活,投资者较容易融券卖空,且对卖空的限制较少。四是大宗交易机制灵活,门槛较低,价格限制比较少且交易场所灵活(如允许在场外的暗池成交)、交易方式灵活(盘后定价交易)等。五是在实现电子化交易后,一般不再对每笔最低交易股票数量设有下限,以方便投资者交易。
主持人:不少人担心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初期出现大幅涨跌的情形。您对此如何看待?在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防范风险的应对安排?有哪些加强交易全程监管的具体举措?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在即,综合判断,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资本市场总体利好,市场反应积极正面。但是也需要看到在投资者热情高,科创企业本身不确定性大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过度炒作、股价波动比较大,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遇冷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底线思维,从多方面做好上市交易安排。上交所已经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向市场公开虚假申报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加强交易监管,从严监控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近期已对会员、机构投资者、重点营业部开展了专题培训。
同时,对临时停牌制度、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融资融券机制也做了优化:
一是在无涨跌幅限制时设置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段冷静期,同时也为了防范“乌龙指”等错误订单对市场正常交易的干扰。
二是引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这一制度在境外市场比较常见,很多交易所都设置了1%到2%的报价偏离区间,用来平缓价格的大幅波动。科创板按照2%来设置有效竞价范围。
三是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市场的多空平衡。科创板的转融券机制也作了相应的优化。
此外,证券公司也要加强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做到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投资者要认真了解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远离异常交易行为。
主持人:我们知道境外一些市场的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是非常大的,那么境外市场在防范价格波动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为防范价格剧烈波动,境外市场往往设有价格稳定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两种。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对一个交易日内个股价格涨跌的幅度设置最高和最低限制;波动集合竞价机制是市场或个股相对于参考基准的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触发波动性中断,自动暂停或限制交易一段时间(冷静期),随后通过集合竞价恢复交易的盘中稳定机制。从实际情况来看,境外市场的价格稳定机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有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例如,美国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有个股和市场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英国等欧洲主要市场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也没有适用于全市场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但盘中有针对个股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香港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对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设置了波动调节机制,辅以有效报价范围限制。
二是价格涨跌幅限制与波动集合竞价机制相结合。这类机制在亚洲市场较为常见,例如,日本根据不同股价水平设定的涨跌幅限制,还通过特别报价和序列交易报价两种波动集合竞价机制防范个股价格大幅波动。我国台湾地区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还有针对个股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3. 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3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三、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1.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个人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2.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3.在会员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4.资金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5.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投资者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
(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四、会员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
会员应当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五、会员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会员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六、会员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转发或推送本所提供的有关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七、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交易系统客户端及客服中心电话或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本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八、会员应当在总部配备科创板业务培训讲师。培训讲师在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后,承担培训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面向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九、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纠纷,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会员应当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会员应当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
十、本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十一、对违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会员,本所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4. 设立科创板的经济意义 科创板有什么重要意义
1、推进国际金融接轨:科创板的创立对标国际金融市场,允许红筹架构的公司(也就是海外控股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推进了中国证券市场与标准化国际市场的接轨,在技术经济上的精进,在市场制度上的趋同,都进一步地提升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2、加速科创企业发展:科创板的创立初衷是为了扶持国家的科技创新型产业,为企业上市发展进行融资,尤其是初创阶段的中小型科创公司,科创板的推出将为它们的高技术、高创新带来更多展示的机会,也为它们快捷募集资金、快速推进科研成果资本化带来便利,加速科创企业发展。
3、推动市场制度优化科创板旨在扶持科创型企业,为盈利和规模都在初创阶段的中小型科创公司提供更加方便的上市渠道,所以不同于传统板块,它的上市制度为注册制,无需证监会审批,没有盈利标准和资产规模方面的要求,但规定注册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它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可以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推动市场制度优化。
5. 百裕制药交申请 君逸数码调目标
■ 聚焦新三板川企
2019年7月22日,对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来说,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这天,科创板将正式鸣锣开市,首批25家公司将率先捷足先登。虽然其中没有川企的身影,但多家川企特别是正在或曾经在新三板挂牌的川企仍跃跃欲试。他们不仅准备转板到科创板,同时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转至其他板块上市。《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后发现,新三板川企中,苑东生物、百裕制药已向上交所递交了科创板上市申请;原来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君逸数码调整了上市计划,有可能改为在科创板上市;海诺尔向证监会提交了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获受理;此外,梓橦宫等多家公司也蓄势待发。
■ 本报记者 杨成万
科创板 苑东生物获上交所问询
苑东生物冲刺科创板有新进展。公司已于7月17日获上交所问询。公司由中信证券保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公司自2017年4月12日起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基本面显示,公司以高端化学药为基础,以创新药为重点,以生物药谋发展。公司设立有2个研发机构和1个生物药品研发公司,覆盖化学药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物药的研发。化学药制剂研发中心设立在苑东生物,化学原料药研发部门设置在子公司青木制药,子公司优洛生物负责实施生物药品研发。公司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同时设立了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苑东生物分站。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达到1.2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18%。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同时在部分研发工序上采用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和有资质的CRO公司进行合作。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合作机构筛选、评价、管控的机制,保证了高效的项目合作成果。
公司研发人员总计187人,占公司总人数28.9%;其中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2人,成都市人才计划专家2人,硕/博学位人员70人,占研发人员的 37.4%,医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86%。公司的相关研发团队被评为四川省“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研发团队”。公司拥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主持了多个研发项目。
百裕制药已向上交所递交了在科创板IPO的申请。公司成立于2005年,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7年6月底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心脑血管疾病、抵抗感染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的现代化中药企业。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近2亿元,拥有24个药品生产批件、22个药品临床批件,另有在研产品50余个。其中,银杏内酯注射液为2007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获批的第一个中药新药注射剂,有效成分达99%以上。
创业板 海诺尔上市申请获受理
海诺尔于2015年11月2日挂牌新三板,从2017年起,公司连续3年留驻创新层。公司上市方向是创业板。今年6月20日,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已被证监会受理。公司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递交了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7月11日,君逸数码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调整上市计划,拟向证监会申请撤回上市申报材料。据悉,公司曾于今年1月7日,向四川证监局报送了拟在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拟发行258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10%。四川监管局已于今年1月8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司目前正在接受华林证券辅导。
君逸数码于2016年3月28日挂牌新三板,目前仍在新三板挂牌,挂牌期间完成过一次定增,募集资金4500万元,同时进行过两次分红。不过,为了配合转板上市,从今年5月29日起,公司股票暂停在新三板市场转让。“继续寻求上市之路是肯定的,不排除转板至科创板,只是目前尚未有准确消息予以证实。”有业内人士称。
君逸数码的主营业务是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BIM等新一代智慧城市应用技术,为客户提供集应用软件定制开发和智能化、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行业综合解决方案。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 亿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5522.11万元。
新三板 多家公司接受上市辅导
在少数公司赶上了科创板“头班车”的同时,大多数公司正在通过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寻求转板机会,首当其冲的便是今年继续留驻创新层的梓橦宫,其被四川省列为“辅导备案企业”。公司旗下拥有2个子公司、3个生产基地、98个生产批件、4个新药证书。公司采用代理和招商两种销售模式,同时辅以专业化学术推广。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实现净利润4236.24万元。
同样被四川省列为“辅导备案企业”的四川唯鸿,依托青川县当地丰富的土地、森林和水资源,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种植模式,从事食用菌的研发、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2亿元,实现净利润2456.80万元。
老肯医疗也是四川省“辅导备案企业”,主要从事医院感染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为医院提供消毒供应中心(CSSD)整体解决方案、消毒灭菌外包服务及药房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实现净利润606.74万元。
此外,作为四川省“辅导备案企业”的景云祥,拥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行业准入资质和多项专利技术,为中国铁塔、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提供包括通信工程的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的生产供应、通信系统的综合维护、通信设施租赁在内的一系列服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30亿元,实现净利润889.79万元。
从事数字电视和音频广播前端及发射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德芯 科技 也是四川省“辅导备案企业”。公司从市场调研、研发立项、研发设计实现到产品推广实施全程质量管理。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实现净利润5053.25万元。
6. 为什么设立科创板
科创板是专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属于场外交易市场,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中小企业。
以下是科创板设立的意义:
1、科创板是A股重大改革的试点。科创板是为了方便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是国家鼓励创新,鼓励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
所以设立科创板对于A股来说意义重大,现在的作用也许看不出来,但是长久下去科创板的作用会越来越突显,科技,新兴企业的高速发展,进步会是科创板意义最有力的体现。
2、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把双刃剑。科创板的设立,注册制的改革对于投资者来说意义重大。
意义一,科创板的设立投资者可以投资更多 收益 大,有成长潜力的高新企业。
之前的风投只有大资金的企业可以做,科创板设立后普通的投资者也有资格做一些收益更大的风险投资了。
意义二,好的更好,差的更差。实施注册制上市容易了,退市也容易了,业绩好能稳定发展的公司会发展的更好,股价也会涨的更好。
7.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上证发〔2019〕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科创板股票发行活动,引导市场形成良好稳定预期,保障科创板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设立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并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附件)。上述规则已经第一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讨论和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四月四日
8. 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你怎么看
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借壳上市与IPO标准等同以及不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的政策。而在2015年1月8日对《重组办法》修订的微访谈中又重申了这一规则,当时证监会相关发言人给出的回答是:创业板定位于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和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创新发展,上市门槛相对较低,同时面临创业失败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并承担投资风险。为了有效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避免创业板上市公司成为炒作对象,本次《重组办法》明确了不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上市。
也就是说,不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是为了不让创业板公司成为炒作对象。因为创业板普遍的市盈率都比较高,而且市值相对较少,借壳上市的门槛较低,一旦被炒作,将会积聚较大的风险,这是监管层推出这一限制政策的初衷。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一政策正成为扼住创业板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喉咙。
科创板的推出将会促使监管重心放归市场,并对现有的政策进行松绑
科创板的推出应该说是承载了国家大力发展 科技 创新和资本市场开放两大任务的战略举措,同时也预示着资本市场监管态度的转变和改革。而科创板的核心是注册制,而注册制的核心则是信息披露。在注册制下,监管机构的重点工作将由实质性审查转向合规性审查,而此前的实质性审查的职责将转交给交易所和相关的中介机构。强化现有中介机构的中介责任,使得其真正承担起保荐人和中介的真正职责,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全面的信息。投资者则根据公开的信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判断,将选择权重新交回到市场的手中。
这同时也代表着监管方向的改变。从IPO的通过率和政策的不断松绑来看,放松监管是大势所趋。2019年1月至5月份,A股上会企业共计42家,通过率高达90%,而2018年的IPO通过率只有60.4%,全年只有110家企业成果过会。
政策方面,易主席上台以后,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开放和松绑的政策,比较重磅的就是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九项政策措施和优化借壳指标并取消创业板借壳限制这两大政策,一个是对外,一个是对内。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推进创业板重组上市改革,也就是放开创业板此前不允许借壳的限制。而创业板不允许借壳是有 历史 背景的。
根据一份统计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推出,到2013年的8月的近5年间,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达61.54倍,几乎是同期主板的两倍以上。而中国的投资者向来就喜欢炒作小盘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几乎是他们心目中最理想的标的,这使得创业板在发展的前5年的日均换手率居高不下,这使得监管层十分担忧。
真是经历了发展初期的疯狂炒作,监管层才于2013年出台了政策封死了创业板借壳上市的口子,尝试通过这样的方式抑制市场的风气。但即使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创业板的市盈率在2013年初后就开始触底反弹,一路飙升至2015年最高的近140倍,可见市场的疯狂。如果证监会没有出台这样的政策,在当时的监管环境下,多少创业板上市公司要通过借壳上市或者拟借壳上市的资本动作进行运作?创业板的操作风气又会高涨到什么程度,都无法想象。
那时至今日,为什么监管层又会想放开创业板借壳上市的口子呢?实体经济环境又到底发生了怎么样的改变?
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滑是推动政策出台的主因
要想知道政策放开的原因,我们得把目光放回到创业板的运作上面来。个人觉得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经历了近4年的调整,创业板的估值已经回落到 历史 低估区间;二个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滑。
首先我们看看创业板指数的情况。
自2015年被市场疯狂的追捧后,创业板指数从 历史 最高的4037.96点一路曾下滑到1184.91点,最高跌幅达64.72%。而在2015年6月2019年6月20日期间,创业板累计跌幅高达57.13%,跌去了2024.09点。
市场就是一个钟摆,在市场低点和高点之间来回摆动,涨的再高也有要回归的时候,创业板也不例外。经历了长达4年的调整后,创业板指数目前的点位和估值已经相对比较合理。目前创业板的PE在48.02倍,低于 历史 的平均值50.24。
但是估值的回落并不一定要放开政策,反而是市场消化高估值的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就像2011-2013年一样,创业板也进行了深度的调整,3年间创业板的跌幅达到了38%,创业板指数更是创出了 历史 的低位585.44点,整个指数的估值也下滑到了25倍左右的低估区间。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监管部门不但没有放松创业板的监管政策,反而在2013年底加强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的监管。那这一次又为什么会不一样呢?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利情况出现了大幅下滑。
根据一份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月31日,创业板739家上市公司已有70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报,披露率为95.9%;而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当时市场预测创业板2018年净利润增速为-51%到-26%。而从实际的数据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跌幅远超市场预期。2019年4月30日,75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18年的年度报告,其整体实现营收1.36万亿,增速为15.9%;实现净利润336亿,增速为-65.6%。
相比2017年-10%的净利润增速,2018年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谓是一片绿油油,主要的亏损原因来自于“商誉减值”,而“商誉”众所周知就是来自于非同控的并购重组。而创业板的商誉主要就产生在2015-2017年,这三年年均新增商誉超过2500亿,而且要知道这三年的市场估值都是不低的,也就是说这些商誉的水分比较高。在实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相当多的上市公司都无力支撑,更何况是这些业绩承诺虚高的并购项目呢?特别是一些轻资产的行业,文娱和 游戏 类等项目就更加明显了。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贸易战又在2019年重新打响了,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如果政策再不松绑,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恐怕将难以扭转现在的局面。根据国信证券最新的一份策略报告显示,2019年4-5月的工业增加值已经连续下滑,其中5月的增加值数据已经下滑至5%,国内经济增长的压力陡增。
面对这么复杂的国际形势,必须要在政策上给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手脚进行松绑,让盈利能力较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能够主动自救,积极寻求优质的资产装进上市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和优势,扭转公司的经营情况。这是个人认为监管政策出台的根本原因,因为政策再不支持下,创业板很多上市公司的2019年相信也会非常难过,通过配合信贷及资本市场的政策,向市场传达一种信心,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就在科创板马上要呼之欲出之时,监管部门突然发出消息,取消创业板不能借壳的限制,而之前只有主板市场才具备借壳上市条件。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这项限制的解除,也是肯定了创业板的地位,说明创业板地位与主板更接近了,这是一件好事。
面对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一些股民拍手叫好,他们认为,这是对中小创是天大的利好,因为中小创连跌4年,普遍跌幅高达70%以上,未来的机会是大于风险。而只要中小创后市逐步走稳、走强,就能够给股市带来赚钱效应,A股指数未来也将重新走牛。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表示,创业板一旦取消借壳限制,使绩差股没有了退市之虞,甚至还有被“借壳”转让出去的机会。届时创业板中的绩差股,特别是“壳资源”股反而会被市场所投机炒作。如此增大了创业板的投机性,并不利于价值投资的回归。
对此,我们认为,监管部门此时取消了创业板的借壳限制,主要有三个难言苦衷:首先,原来创业板是禁止借壳重组上市的,但时间一久,创业板出现了很多经营困难的公司,其中有不少是带病上市的,有的是被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恶意掏空的公司而面临生存困难,甚至面临退市风险。
如果真的要强制这些上市公司退市,就会遇到一个棘手问题,那就是投资者会损失惨重,就会有投资者为之前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买单,这是极不公平的。而投资者面对自己财富的灰飞烟灭,那个人心中不恼火,不喊冤屈?所以,取消对创业板不能借壳的限制,可让投资者通过“借壳重组”,尽可能的避免损失。
再者,科创板马上要开出来了,由于科创板是国家扶持的板块,又是T+0设置,还有就是设有20%涨跌限制,这无疑会吸引走大量主板、中小创资金流向科创板,导致创业板板块严重失血。为让不让创业板市场人气消失殆尽,监管层通过取消借壳限制,来适当剌激场内投机资金继续留下创业板内投机炒作。这在制度上也是给创业板的一个补偿。你科创板可以短线投机优势,我创业板也有“壳资源”题材也可以炒作。这有利于均衡两个市场的交易热度
最后,科创板主要面对高新 科技 产业,而创业板是要打造中国的纳斯达克,从IPO制度设计上科创板更加灵活,但科创板上市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必须符合上市标准,而有些高 科技 公司并不具备科创板上市条件,但又想在资本市场融资的,那就通过“借壳重组”的方式在创业板上市,这样创业板某些壳资源被激活,也符合盘活存量资产改革的逻辑。
监管层取消创业板不能借壳上市,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创业板 历史 上沉淀下来绩差企业如果真的退市,投资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通过“壳资源”就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科创板马上出来了,取消创业板不能借壳,可以让创业板还保留一点对外的吸引力。更关键的是,以后在科创板无法上市的科创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的“壳资源”照样达到上市的目的。这为解决小型 科技 公司融资,提供了另一种新的解决方案,同时也盘活了创业板的壳资源。
既然原本是不允许的,那为何突然就变卦了?朝令夕改,言行不一,公信力何在!话变就变,说改就改,如此任性,绝非市场之福。
都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个良好的市场,有进有出方是常态;只吞不吐的结果,就是十年原地踏步。人人都想博一把就走,留下的烂摊子,继续甩锅,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不要说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亦或是为了平衡科创板的注册制影响;想左右逢源,两全其美,结局往往是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退市,当然不能一退了之。可奇怪的是,十几二十年过去了,最高的罚款仍是六十万,最严的监管只是市场禁入。这样的惩治力度,由不得,不让人深思!
我看到了“必须涨上去!!!”五个大字外加三个感叹号。
6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创业板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了。
在这个时间点,推出这样的重大举措,目标很明确,就是让股市必须涨上去!
大家看到,上一轮上证指数从2440点到3288点的上涨,其实是创业板领先的,但是到4月22号,为了慢牛的需要和配合科创板上市的需要,一轮如长虹贯日的上涨戛然而止,“居然自动按了暂停键”,并且回调了涨幅的一半多,甚至直接威胁年线这条生命线!这个过程中,刚刚从过去几年熊市中爬起来解套的散户投资者亏损惨重,重新陷入绝望的深渊!新入市股民也亏损累累,简直有被请君入瓮的感觉呀!
经过两个月的调整,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外部环境也出现了有利的变化,我们需要一轮新的牛市周期!主流媒体、券商、机构都已经开始全面唱多,资金风向标北向资金也已经开始大规模流入,股市应声上涨!央行资金也源源不断增加投放!
在一系列外部变化及操作后,股指特别确实出现了上涨的倾向,特别是上证50,涨幅很大。
但是,细心的投资者一定会发现,创业板并没有同步跟进大幅上涨,甚至有走弱的迹象。
有道是“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果只涨上证50或者沪深300,显然不是一个完整的牛市。
又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顺天应人,利好创业板的政策就出来了!
果然,创业板也不负众望,今天早上大幅高开2%,最终收盘上涨1.72%
股市新一轮上涨已经来了,利好会一波接一波推出,我也只能说到这里了,还在装睡的小伙伴快起来一起捡钱吧!
我对这种更改很失望,可能也会给市场传递一个错误的信息,有的人认为这是利好创业板,而我为何看到的是创业板的上市公司问题很严重??
一、朝令夕改,制度缺乏严肃性:
创业板在成立之初,就规定了上市公司业绩连续亏损的,将会直接退市,而现在竟然又取消了借壳上市的限制,也就是说,本来要退市的创业板公司现在可能不用退市了,可以成为壳资源卖给想上市的公司,我觉得这是对过去制度的一种践踏,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只会让市场感到失望,也纵容了创业板公司的不务正业、不思进取!!!
二、市场资源错配,严厉的退市制度又“落空”了!
创业板取消借壳上市的限制,意味着很多垃圾公司原本要退市的,现在又可以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这对整个市场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在我看来,亏损连连、问题多多的上市公司就不应该继续留在市场,该退的就必须退,要不然,这个市场很难形成资源的合理有效的配置,随着科创板即将上市,原本以为严厉的退市制度即将实行,但是现在看来恐怕要落空了,从侧面也反映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问题很严重,市场规模看来很难“瘦身”了,哎......
三、加重了市场的投机氛围:
我们平常总是说要倡导价值投资的理念,现在创业板取消借壳上市的限制,很显然,将助长市场炒作垃圾股的风气,A股的投机气氛将愈演愈烈,这与监管部门平常倡导的价值投资理念是相违背的,监管部门没有对市场形成正确的引导,不得不说让人很失望!!!
创业板原来设计是禁止借壳重组上市的,但随着创业板存量公司的累积,创业板出现了很多经营困难的公司,其中有不少是带病上市的,有的是被大股东利用各种手段掏空公司而面临生存困难,甚至面临退市风险。如何处理这些公司就成为一个棘手的事情,全部退市,投资者损失惨重,虽然不敢有太多的怨言,但是财富的灰飞烟灭那个心中不恼火,强制退市下,就成为投资者为违规违法行为买单。
另外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大量分流主板IPO资源,尤其是一些 科技 股大量前往科创板,毕竟即报即审,又是注册制,可以以更高估值IPO,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多的资金,创业板IPO资源面临一些尴尬。
因此创业板的发展壮大面临一个瓶颈,深圳广东方面也有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建议和内在要求,毕竟科创板与创业板制度方面已经失去优势,但是如果创业板也跟随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恐怕会冲击主板走势,带来的是主板的大幅波动,作为一种激励措施,放宽并购重组是大势所趋。
有关方面就创业板改革提出四个方向,就包含放宽并购重组,包括优化创业板首发条件、扩大包容度; 建立双重股权架构企业上市制度;完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 完善市场并购重组功能,
证监会本次创业板改革就是对这一改革的回应。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科创板主要面对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板也是希望打造成中国纳斯达克,IPO制度没有科创板灵活,但是通过并购重组政策的放宽可以吸引部分高 科技 公司利用创业板平台做大做强自己,科创板上市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必须符合上市标准,有些公司并不具备科创板上市条件,那就通过并购重组去创业板上市,这样的话创业板某些公司就会被激活,也符合盘活存量资产的改革逻辑。
如何吸引并购重组,那就是可以募集配套资金,这是并购重组最大利好,有了资金就可以发展壮大,这对于某些小型 科技 公司非常具有吸引力,这些公司具有一定 科技 实力,但缺少资金支持,发展面临瓶颈。
个人觉得有几个因素。1、创业板优质企业少,不少公司没有投值价值,已经沦为壳,而且比例还不小。如果不放开重组,那么创业板未来会逐渐边缘化,不符合各方利益。2、深交所 上交所两个市场,要有平衡,如果都跑上交所科创板了,深交所就悲剧了。3、不少创业板公司已经深陷质押风险,但是公司主业已经无力回天,松绑重组可以化解市场金融风险,这也符合各方利益。 4、科创板推出在即,选择这个时候公布,管理层有抬高科创板估值之嫌。无论管理层出于哪种目的,创业板松绑重组,对于投值者来说,都是好消息,毕竟还有个盼头,不至于等死……
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是垃圾股最后的疯狂,也为创业板股票开辟了一条新的通到,其主要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垃圾股的最后疯狂
随着上市制度的常态化,科创板的开闸,IPO不再是横在各企业上市路上的障碍,以前要排三五才能上市的 历史 已经不存在;另一方面退市制度的趋严,股市的优胜劣汰规则开始发挥威力。IPO和退市制度的逐步正规,导致垃圾股壳资源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时间越久,壳资源的价值越低,最后的命运只能是退市。所以说,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是垃圾股最后的疯狂。
2.为创业板股票开辟一条新通道,为解决大量退市股票做准备
创业板的设立本来的目标就是与现在科创板一样,企业间的竞争是残酷的,一家企业成长起来的背后,不知道倒下了几百家同类型的企业。比如说腾讯称霸之路上,大大小小的公司倒下了多少,这是必然的结果。创业板中的企业也一样,经历几年的发展后,存在大量垃圾企业等待退市的命运。如果放开借壳的限制,无疑给了他们另一条路可走,为将来退市制度正规后,大量退市潮出现做准备。
3.能被借壳的只是少数,切莫去赌小概率的事
一方面审核制IPO现在上市速度并不慢,另一方科创板注册制开闸,因此,现在上市的通道已经被打通,借壳付出的代价并不比直接IPO低多少,虽然放开了借壳限制,但是,能被借壳上市的企业不会很多,所以,这是利好,但只是利好很少很少一部分创业板股票,大多数股票的命运不会改变。
总结: 股市交易重在稳定性,不要因为有利好就盲目去赌,这是不对的,正确的投资的思路是在合适的时间买入正确的股票,只做自己看懂的,有把握的机会,这样在股市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个问题就等于是退市问题,等于创业板可以永不退市。创业板的公司可以被借壳,那就是可以不退市,只要反复借壳,就是永不退市,这不能用浴火重生来形容!可以用洗牌重新开台来形容,因为借壳后的公司,熬几年,还是不行,所以,不是重生,而是洗牌重来。所以,每一次借壳就是洗牌重新玩。
既然可以借壳就等于可以永不退市,那么,永不退市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会修改成创业板公司可以被借壳?如果严禁借壳,严格退市,又会怎样?
一,严禁借壳,严格退市。如果是这样,结果就是,很多持续亏三年的创业板公司直接退市,退市的后果就是,买了这些公司的股民,有可能永远套在里面,大部分人都是辛苦钱买进去,如果有100家创业板公司退市,每个公司几万股东,那么退市将会套牢几百万人不得解套。这个影响巨大。
二,为什么要修改为创业板公司可以被借壳?那就是因为前面提到的原因,不让几百万人永久深套,可以借壳,可以洗牌重新玩,这样就没有怨言。本来这是买退市股的人的初衷,他们就是要赌一把运气才买到连续亏损的公司,可以借壳,就是允许这批人自由选择,爱怎么玩自己定,也可以不玩,而不是强行清退。
二,不退市的意义是什么?考虑到公司上市经历漫长多年的排队等待,退了也等于前面努力白费。另外,对于热爱买退市股的人来说,退了一个,他们还会买下一个,不如放在市场,由市场决定。
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你怎么看?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利好大于利空的,但是一切都是有两面性的!
从利好的角度来看,创业板取消了不能借壳的限制,是给予了许多小市值的,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一个“解脱”的机会,同时给予了那些想要跳过IPO审核,复杂的程序而上市的优质公司来说,又是一个机会。
其实造成的就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循环!简单的说,就是,你不行,那么你走,把位置让给有能力的公司接替,而不要等到退市了而一无所获!!
同时,这项限制的解除,也是肯定了创业板的地位,说明创业板的价值更与主板靠近了,这是一件好事!
那么弊端也是有了,许多游资,短线资金,又可以“壕无人性”地炒作创业板的“壳资源”了!对于以前只能对主板壳资源的炒作,现在扩充到了创业板的个股,许多个股其实已经被游资盯上了!
当然了,事物终究有两面性,这个消息对于创业板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而对于目前的A股来说,其实天时地利都具备,差的就是人和,也就是信心。那么在这个时候释放一个利好,其实是有助于股市回暖的!
要知道的是主板的上涨,上证50以及权重股的上涨其实只是一个指数行情,而不是一个赚钱行情。只有中小创的走强,其实才是带动散户赚钱效应激发的趋势,所以此次的创业板取消不能借壳限制,看似利好许多壳公司的创业板个股,但另一方面也是刺激了中小创的上涨,可能会激发出所谓的赚钱效应,让A股真正脱离底部区域!
总之一点,记住了,机会是跌出来的,风险是涨出来的,中小创跌了4年,普遍跌幅达到70%以上,未来的机会是大于风险的!
无论是买大白马股也好,绩优股也罢,都不是无条件的去买,涨幅过大了或者进入熊市了,这些优质股照样会下跌。因此,投资者应该顺势而为,低价时买进好股票长抱不放,而不是高价时大肆采购!只有见识而无胆量的人是赚不到大钱的!
9. 光大永明资产总经理张辉:产融结合 促进险资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作为金融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潜力巨大。伴随经济结构深化调整,保险资管业务重点也在发生变化。近日,光大永明资产总经理张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光大永明资产服务实体经济以产融结合模式为主,其核心在于“新”,即探索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模式。对于险资参与科创板,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保险资管公司参与的方式或有三种:直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认购专注科创板的基金产品。
险资助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中国证券报:在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方面,你认为保险资管机构可以有哪些作为?
张辉: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诸多领域进入重科技的攀升和升级换代的关键时刻,新旧动能转换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重要内容。
险资作为长线资金正在逐步介入到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中。截至2018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经超过17万亿元,其中约30%直接投资于重大工程、基础设施等。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给险资投资方式带来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比如,保险机构如今正在探索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模式,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推动产融结合,支持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
对于光大永明资产来说,根据光大集团提出的产融结合的战略,在拓展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打造有价值、有特色的精品项目上,特点比较突出。其中,光大永明-紫光长江存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中国财经峰会冬季论坛“年度金融创新奖”;光大永明-比亚迪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开辟保险资金新能源领域布局;远兴能源债转股项目,是光大集团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首单以主动式“入股还债”方式实施的民营企业债转股项目,也是保险资管公司作为实施机构自主操盘的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以关注生物、健康、信息、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投资为主的前海母基金股权投资计划也已于2019年初通过注册。
科创板促进资本市场良性改革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即将推出,你认为科创板的建立为资本市场带来哪些积极意义?
张辉:科创板的推出意义重大,科创板是鼓励通过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战术上积极布局。我们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将来可能进一步扩展到创业板和主板市场,带来资本市场整体的良性化改革。在科创板推出的第一个阶段,创业板应该会随着科创板的上市,整体的风险偏好一起提高;第二阶段,科创板进入一个稳定的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会加速,市场会越来越偏爱优质龙头公司。
当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升,尤其是我国金融业态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发展水平不足。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破除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引导长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来看,科创板推出将在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改善市场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险资或以三种方式参与科创板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即将推出,贵公司在科创板业务方面布局如何?
张辉:科创板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制度的市场,对保险资金来说,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收益的稳定性的情况下,未来可以尝试三种方式参与:一是根据保险资金投资的特点,未来直接参与科创板二级市场投资;二是部分科创板企业比较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属性要求,可以在较早期参与进去;三是在满足保险资金投资属性的前提下,借助有关工具实施参与指数化投资。
直接参与科创板投资方面,从投资的角度,保险资管公司参与的方式有:直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认购专注科创板的基金产品。
为了迎接科创板,我们公司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对科创板的发行规则、估值定价体系等进行系统性学习研究;对内部系统进行改造,以便适应、配合科创板投资的需求,包括不限于对交易系统、风控系统、估值系统等进行改造;公司权益投资部成立科创板研究小组,对已受理的拟上科创板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和研究;从投资的角度进行多次培训,研究科创板投资策略,储备适合公司的投资方式。
对于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科创板对参与者的专业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将促使我们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建设。科创板由于其多项制度设置的特殊性,风险偏好在现有资本市场体系下是偏高的,包括涨跌幅的制度规定、相关上市公司技术成熟度、研发等经营风险等因素。在一定阶段内,科创板股票有可能呈现较大程度的波动,对参与的投资者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包括定价、上市公司基本面跟踪以及股票交易方面等。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研究,还需要投资部门与投行业务部门加强沟通,用一二级联动的思维方式去研判。
“一视同仁”优化民企负债结构
中国证券报:光大集团李晓鹏董事长此前曾提出,支持民营经济要做到四个“一视同仁”,即信贷政策上一视同仁,不提高准入门槛;服务效率上一视同仁,不优柔寡断;激励约束上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产品创新上一视同仁,不左顾右盼。对应到保险资管方面,是否也有类似的举措?
张辉:四个“一视同仁”,是光大集团认真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只要民营企业“股权清晰、治理健全、产业健康、信誉优良”,就应该得到和国有企业一样的金融服务。集团旗下的旅游、环保、健康、新科技等实业板块,可以通过和同业、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在股权、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来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这其中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保险资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债转股基金、民营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资本注入、并购重组等方式,撬动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民营企业资产负债结构。
光大永明资产按照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的指示,重点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成立公司企业融资委员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客户提供服务能力;二是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公司投研能力,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债转股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以类永续债、股权计划、并购基金、夹层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民营企业多种融资需求;三是用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鼓励市场化债转股、保险资管业协会绿色通道等政策,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
我们已经落地的一些项目也是积极响应了中央和集团的要求。光大永明-比亚迪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项目,总规模16亿元,投资期限4年,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国民营新能源产业发展。该债权计划获得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表扬,也是协会注册的绿色通道项目,做到了在“服务效率上一视同仁”。
光大永明资产和光大集团内企业一道,积极推进远兴能源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通过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有效优化了远兴能源的资本结构,降低了负债水平,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该项目创造了三个“首单”:光大集团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首单以主动式“入股还债”方式实施的民营企业债转股项目,也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实施机构自主操盘的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项目在交易安排上实现了诸多创新:一是转股对象结合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二是退出通道多样且选择权大;三是风险保障措施全面。这充分体现了我司“在产品创新上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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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创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相关各方的行为,支持引导科技创新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意见》、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交易所根据《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本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以上市规则为中心的科创板持续监管规则体系,在持续信息披露、股份减持、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退市等方面制定符合科创公司特点的具体实施规则。科创公司应当遵守交易所持续监管实施规则。
交易所应当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披露与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联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监管问询,切实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督促科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四条科创公司应当保持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第五条科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维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第六条科创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阶段,制定并执行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政策。交易所可以制定股东回报相关规则。第七条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等事项。公司章程有关上述事项的规定,应当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科创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的情况;特别表决权安排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
交易所应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科创公司的上市条件、表决权差异的设置、存续、调整、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事项制定有关规定。第三章信息披露第八条科创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九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科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科创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十条科创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公司可以暂不披露,但最迟应在该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已经泄密或确实难以保密的,科创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该信息。第十一条科创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尤其是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投入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第十二条科创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科创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第十三条科创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相关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决策,但不属于依法应当披露信息的,可以自愿披露。
科创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科创公司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披露后续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