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无疑是当前资本市场的最大热点之一,当前市场中对于“科创板”的投资机会主要集中在未上市公司未来的上市机会(包括新三板公司、独角兽公司等等),这些更多的都是一级市场的投资机会,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及。本文主要讨论如何在现有二级市场中寻找“科创板”的主题投资机会。
投资主线一:创投、券商,科创企业孵化器
创投机构、园区类标的,以及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融资服务的券商是科创板主题中最直接受益的。科创板的推出对创投机构无疑是重大利好,一方面科创板可以拓展创投机构前期项目的退出渠道和机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投机构今后的进一步融资。特别是在2018年以来股市调整估值整体下降、募集资金困难退出渠道受阻的背景下。
券商也是科创板主题投资中逻辑非常顺的一个板块。一方面券商作为科创企业的金融孵化器,科创板的推出有利于券商一级市场的投行业务。更重要的是,科创板推出后将会活跃市场交易,这对券商形成直接利好。另外我们想特别指出的是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对于券商板块的积极意义,这个经济背景就是目前我们处在一轮显著的“利率下行周期”之中。
投资主线二:“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潜在科创项目
科创板主题投资中的第二条投资主线,我们认为是重点关注那些有大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可能蕴含大量未来有望在科创板上市的潜在项目。
投资主线三:高科技行业映射标的
根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科创板重点鼓励五大领域企业上市,五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这五大领域高科技企业科创板的上市,将有望活跃市场,同时映射到相应行业既有上市公司的市场热度。我们想重点强调的是,在当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历史底部的大背景下,增加股票供给、降低市场估值,这在短期内并非主要矛盾。科创板推出对市场更重要的意义是提升市场“活跃度”,提振市场“人气”。
㈡ 围绕贯彻落实《指引》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中有何具体措施
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坚持从严监管,加强监管协同,稳步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做好增量项目申报。新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时全面落实《指引》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股权代持、披露股东信息、提交专项承诺。保荐机构应当对股权代持、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等“三类情形”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交所受理时将重点核对发行人、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指引》要求落实相关事项,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锁定期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是存量项目分类处理。对在审项目以及已通过上市委审议尚未注册的项目,上交所将及时通知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披露股东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对于不存在股权代持、突击入股、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等问题或前期审核问询阶段已对前述问题作出说明或披露的企业,按照规定提交专项承诺后,正常推进审核程序。
三是统一问询标准。上交所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提出问询问题,同类问题的披露与核查范围将保持一致。在审核中,上交所将进一步关注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区分企业情况分类处理,有针对性地发出补充问询,重点关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的信息披露和核查工作。
四是压严压实责任。结合前期发布的“常见问题自查表”和《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上交所将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上市企业入口关。拟上市企业未如实说明或披露股东信息,或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上交所将予以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是加强监管协同。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对企业存在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问题的,上交所将及时提请证监会启动意见征询程序。市场主体对《指引》具体适用有重大疑问的,可及时向上交所咨询反映。
㈢ 证监会: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底线思维 从多方面做好科创板上市交易安排
科创板设立了50万元资产
和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为什么要设立相关门槛?
达不到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能不能参与科创板?
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么样?
权威专家做客央视财经频道《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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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之一,请介绍一下科创板在交易制度设计上如何体现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有哪些总体考虑?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不是简单地增加一个板块,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在交易制度设计上,科创板从中国市场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围绕提高市场有效性和安全性作了安排,首先要确保市场运行安全可靠,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科创板交易制度总体上与其他板块相同,并且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建立了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一是“两个独立”。科创板设置独立的交易模块和独立的行情显示。二是“三个一致”。科创板的交易日历、证券账户、申报成交等主要交易习惯与主板保持一致。三是“五项新举措”。明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放宽股票涨跌幅标准,提高每笔最低交易股票数量,优化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机制,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需要说明的是,科创板要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把好市场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全程监管,交易制度要与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等各项制度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主持人:从全球资本市场的实践看来,交易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哪些目标?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交易制度设计的目标一般包括提高流动性、稳定性、有效性、公平性、透明性五大目标。提高流动性,就是促进委托以合理价格及时成交。这是资本市场的生命力所在,是交易制度设计的首要目标。提高稳定性,就是要减少异常波动,即使出现异常波动也能迅速实现自我修复。提高有效性,就是要有效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使价格能够准确、迅速、充分地反映可获得信息。提高公平性,就是保障各类投资者在市场准入、委托执行、信息获得等方面得到公平待遇,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提高透明性,就是提高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便于交易价格信息及时、准确并同时传送到所有投资者。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五大目标中,流动性与有效性、稳定性、透明性之间,稳定性与透明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难以完全兼顾。例如,部分投资者的交易虽然提供了流动性,但由于其中噪音成分过多,价格的有效性反而降低。如果价格过度稳定或透明,就不会有差异化的交易意愿,也就难以达成交易,流动性将随之下降。因此,在确定交易制度的基本目标时,应契合各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阶段,有所侧重,权衡取舍,相机抉择。
主持人:科创板设立了50万元资产和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门槛?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能不能参与科创板?现在投资者开户情况怎么样?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经过近30年的实践,投资者适当性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近年来的多项新业务:如创业板、融资融券、新三板、沪港通、深港通、股票期权、沪伦通均有相应的适当性安排。科创企业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有必要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400多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来看,目前的标准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后,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目前,已有18只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获批,现有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也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对于预计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我们可以通过近期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的“打新”情况做个估算。最近参与网上申购的账户已经超过310万户,参与科创板的投资者数量呈逐步增加的趋势。
主持人:境外股票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是怎么管理的?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境外在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证监会组织、美国和欧盟等或地区对投资者适当性监管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了某些高风险证券的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这些合格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部分为净资产或年收入高过一定门槛的自然人。欧盟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中也规定了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将投资者分为零售客户、专业客户和合格对手方,其中对零售客户给予最大程度的监管保护。此外,会员券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了解你的客户”是会员券商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即证券公司在向客户推荐证券之前,有义务主动了解清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使被推荐证券的风险水平与客户的风险容忍度相匹配。
主持人:科创板交易机制是怎么体现市场化方向的?怎样在交易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交易机制的市场化重在提高交易便利性,强化市场约束,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最大涨幅为44%,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因此在借鉴境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了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在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设定为20%。科创板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有利于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
二是丰富申报方式。科创板增加了本方最优市价申报和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这两种市价申报方式便于投资者以当前最优先的价格成交,提高了成交效率。
三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在每天的15:05至15:30,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成交价格为当日收盘价。这一制度可以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以收盘价成交的需求,比如指数化投资产品等,减少因盘中大额交易对交易价格的冲击。
新的交易制度也会带来一些新课题,例如放宽股票涨跌幅限制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加充分的博弈空间,但也会使股价上涨或下跌的幅度加大,增大市场的波动程度。这些新机制需要一段适应期来磨合,这也是科创板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考验。此外,对于主板市场交易机制的优化,社会各界也有很多好的建议,其中也包括上述几项举措。这次在科创板先试先行,可以为今后主板市场交易机制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主持人:境外交易所的交易机制是怎么体现市场化的?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必须强调,在高度市场化的同时,境外主要交易所也会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一些针对性的交易机制设计,如针对高频交易可能引发市场短时间内剧烈波动的风险,越来越多的市场开始引入波动集合竞价机制。因此,单纯以市场化程度高低来评价交易机制是片面的;比市场化更重要的是匹配度,即交易机制必须与股票市场的发展阶段、实际情况等相匹配,而不是一味追求市场化。
具体而言,境外主要交易所的交易机制在以下五方面体现了市场化特征。一是涨跌幅限制灵活,除东亚几个市场外,欧美主要市场一般不限制当日价格变动范围,但为防范短时间内价格剧烈波动,逐渐设立波动集合竞价机制,如在5分钟内股价涨跌超过5%或10%且持续15秒钟,则暂停交易5分钟并以集合竞价恢复交易等。二是较多采用当日回转交易(T+0交易),但不同程度地采取一些特殊的监管措施,如只允许在信用交易账户上进行频繁的T+0交易等。三是卖空机制比较完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筛选标准灵活,投资者较容易融券卖空,且对卖空的限制较少。四是大宗交易机制灵活,门槛较低,价格限制比较少且交易场所灵活(如允许在场外的暗池成交)、交易方式灵活(盘后定价交易)等。五是在实现电子化交易后,一般不再对每笔最低交易股票数量设有下限,以方便投资者交易。
主持人:不少人担心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初期出现大幅涨跌的情形。您对此如何看待?在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防范风险的应对安排?有哪些加强交易全程监管的具体举措?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在即,综合判断,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资本市场总体利好,市场反应积极正面。但是也需要看到在投资者热情高,科创企业本身不确定性大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过度炒作、股价波动比较大,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遇冷等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底线思维,从多方面做好上市交易安排。上交所已经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向市场公开虚假申报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加强交易监管,从严监控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近期已对会员、机构投资者、重点营业部开展了专题培训。
同时,对临时停牌制度、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融资融券机制也做了优化:
一是在无涨跌幅限制时设置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段冷静期,同时也为了防范“乌龙指”等错误订单对市场正常交易的干扰。
二是引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这一制度在境外市场比较常见,很多交易所都设置了1%到2%的报价偏离区间,用来平缓价格的大幅波动。科创板按照2%来设置有效竞价范围。
三是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促进市场的多空平衡。科创板的转融券机制也作了相应的优化。
此外,证券公司也要加强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做到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投资者要认真了解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远离异常交易行为。
主持人:我们知道境外一些市场的股票价格波动幅度是非常大的,那么境外市场在防范价格波动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
亚洲金融智库副主任委员何基报:为防范价格剧烈波动,境外市场往往设有价格稳定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两种。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对一个交易日内个股价格涨跌的幅度设置最高和最低限制;波动集合竞价机制是市场或个股相对于参考基准的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触发波动性中断,自动暂停或限制交易一段时间(冷静期),随后通过集合竞价恢复交易的盘中稳定机制。从实际情况来看,境外市场的价格稳定机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有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例如,美国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有个股和市场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英国等欧洲主要市场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也没有适用于全市场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但盘中有针对个股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香港没有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对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设置了波动调节机制,辅以有效报价范围限制。
二是价格涨跌幅限制与波动集合竞价机制相结合。这类机制在亚洲市场较为常见,例如,日本根据不同股价水平设定的涨跌幅限制,还通过特别报价和序列交易报价两种波动集合竞价机制防范个股价格大幅波动。我国台湾地区设置个股价格涨跌幅限制,还有针对个股的波动集合竞价机制。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㈣ 科创板有什么优点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在股市中,我国与国外有一个不同之处,在我国,股票的发行一般采用审核制,在国外,股票的发行一般采用注册制。在2018年的11月份,国家宣布设立科创制,在科创板块内进行注册试点,那么,科创板有什么优点?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㈤ 光大永明资产总经理张辉:产融结合 促进险资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作为金融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潜力巨大。伴随经济结构深化调整,保险资管业务重点也在发生变化。近日,光大永明资产总经理张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光大永明资产服务实体经济以产融结合模式为主,其核心在于“新”,即探索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模式。对于险资参与科创板,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保险资管公司参与的方式或有三种:直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认购专注科创板的基金产品。
险资助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中国证券报:在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方面,你认为保险资管机构可以有哪些作为?
张辉: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诸多领域进入重科技的攀升和升级换代的关键时刻,新旧动能转换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重要内容。
险资作为长线资金正在逐步介入到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中。截至2018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经超过17万亿元,其中约30%直接投资于重大工程、基础设施等。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给险资投资方式带来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比如,保险机构如今正在探索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模式,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推动产融结合,支持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
对于光大永明资产来说,根据光大集团提出的产融结合的战略,在拓展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打造有价值、有特色的精品项目上,特点比较突出。其中,光大永明-紫光长江存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中国财经峰会冬季论坛“年度金融创新奖”;光大永明-比亚迪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开辟保险资金新能源领域布局;远兴能源债转股项目,是光大集团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首单以主动式“入股还债”方式实施的民营企业债转股项目,也是保险资管公司作为实施机构自主操盘的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以关注生物、健康、信息、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投资为主的前海母基金股权投资计划也已于2019年初通过注册。
科创板促进资本市场良性改革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即将推出,你认为科创板的建立为资本市场带来哪些积极意义?
张辉:科创板的推出意义重大,科创板是鼓励通过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战术上积极布局。我们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将来可能进一步扩展到创业板和主板市场,带来资本市场整体的良性化改革。在科创板推出的第一个阶段,创业板应该会随着科创板的上市,整体的风险偏好一起提高;第二阶段,科创板进入一个稳定的发展阶段,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会加速,市场会越来越偏爱优质龙头公司。
当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升,尤其是我国金融业态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发展水平不足。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破除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引导长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来看,科创板推出将在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改善市场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险资或以三种方式参与科创板
中国证券报:科创板即将推出,贵公司在科创板业务方面布局如何?
张辉:科创板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制度的市场,对保险资金来说,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收益的稳定性的情况下,未来可以尝试三种方式参与:一是根据保险资金投资的特点,未来直接参与科创板二级市场投资;二是部分科创板企业比较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属性要求,可以在较早期参与进去;三是在满足保险资金投资属性的前提下,借助有关工具实施参与指数化投资。
直接参与科创板投资方面,从投资的角度,保险资管公司参与的方式有:直接参与新发行股票的机构配售;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认购专注科创板的基金产品。
为了迎接科创板,我们公司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对科创板的发行规则、估值定价体系等进行系统性学习研究;对内部系统进行改造,以便适应、配合科创板投资的需求,包括不限于对交易系统、风控系统、估值系统等进行改造;公司权益投资部成立科创板研究小组,对已受理的拟上科创板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和研究;从投资的角度进行多次培训,研究科创板投资策略,储备适合公司的投资方式。
对于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科创板对参与者的专业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将促使我们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建设。科创板由于其多项制度设置的特殊性,风险偏好在现有资本市场体系下是偏高的,包括涨跌幅的制度规定、相关上市公司技术成熟度、研发等经营风险等因素。在一定阶段内,科创板股票有可能呈现较大程度的波动,对参与的投资者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包括定价、上市公司基本面跟踪以及股票交易方面等。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研究,还需要投资部门与投行业务部门加强沟通,用一二级联动的思维方式去研判。
“一视同仁”优化民企负债结构
中国证券报:光大集团李晓鹏董事长此前曾提出,支持民营经济要做到四个“一视同仁”,即信贷政策上一视同仁,不提高准入门槛;服务效率上一视同仁,不优柔寡断;激励约束上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产品创新上一视同仁,不左顾右盼。对应到保险资管方面,是否也有类似的举措?
张辉:四个“一视同仁”,是光大集团认真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只要民营企业“股权清晰、治理健全、产业健康、信誉优良”,就应该得到和国有企业一样的金融服务。集团旗下的旅游、环保、健康、新科技等实业板块,可以通过和同业、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在股权、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来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这其中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保险资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债转股基金、民营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资本注入、并购重组等方式,撬动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民营企业资产负债结构。
光大永明资产按照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的指示,重点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成立公司企业融资委员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客户提供服务能力;二是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公司投研能力,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债转股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以类永续债、股权计划、并购基金、夹层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解决民营企业多种融资需求;三是用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鼓励市场化债转股、保险资管业协会绿色通道等政策,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
我们已经落地的一些项目也是积极响应了中央和集团的要求。光大永明-比亚迪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项目,总规模16亿元,投资期限4年,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国民营新能源产业发展。该债权计划获得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表扬,也是协会注册的绿色通道项目,做到了在“服务效率上一视同仁”。
光大永明资产和光大集团内企业一道,积极推进远兴能源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通过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有效优化了远兴能源的资本结构,降低了负债水平,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该项目创造了三个“首单”:光大集团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首单以主动式“入股还债”方式实施的民营企业债转股项目,也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实施机构自主操盘的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项目在交易安排上实现了诸多创新:一是转股对象结合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二是退出通道多样且选择权大;三是风险保障措施全面。这充分体现了我司“在产品创新上一视同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
㈥ 科创板做市利好科创板吗
利好。
此前,由于科创板投资者开户门槛(资产50万元以上)较高,科创板二级市场投资者数量远低于主板,导致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远不如主板股票,这是影响科创板发展的一大不利因素。做市商机制的引入,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科创板流动性不如主板的缺陷。 引入做市商制度,除了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外,还有利于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发挥价值发现功能。
拓展资料:
修改完善后的《注册管理办法》共8章81条。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原则,规定股票发行使用注册制。
二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
三是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全流程重要节点均对社会公开,提高审核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并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五是明确科创板企业新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
六是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大追责力度。
㈦ 科创板应考虑引入高质量专利指标
既然科创板上市强调科创属性,为何不玩高端点,将高质量专利指标作为上市条件,与专利界共发展,专利界是真的需要。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这个科创属性指标不仅门槛低而且“格调不高”。
2020年3月20日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后,专利界嗨了一次,但半年后发现白嗨了,精彩的还是科创板的那些专利无效和诉讼。
因为该指引既没带来发明专利申请业务增长也没带来发明专利代理费增长,反而掀起了一波吐槽和诉怨。
科创属性的现有专利数量指标,在专利界,除代理机构股东不厌恶之外,其他所有人都厌恶,但专利界都喜爱专利质量,尤其是高质量专利。
高质量专利在专利界没玩明白,问题就出在没有跳出专利界与其他界玩。 若不跳出专利界,我们有可能形成类似专利数量时代的编专利业务,为研发界创新,那绝对是最底端的专利产业链。
如今是专利质量时代,即使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高质量专利初级阶段,我仍然现在提议应当进行高质量专利和科创板协作,一起玩明白高质量专利。
高质量专利指标纳入科创板上市条件是否合理的问题,本文不予论证,因为本人已经认定应当纳入,需要讨论的是 如何纳入、纳入标准和纳入的意义 三个问题。
一、如何纳入
采取简单的数量形式纳入,至于数量设定多少,不宜采用现行科创属性的“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类似的规定纳入, 建议采用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产品数量建立关联 ,比如发行人的每项核心技术/产品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适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形式保护的除外。
二、纳入标准
纳入标准即认定高质量专利的标准,在认定高质量专利之前,需要有两个共识:
1、没有哪家公司的专利都是高质量专利;
2、高质量专利是一个完整流程的产物。
高质量专利是特殊专利(Special Patent,SP),即使是SEP专利也不必然是高质量专利,其特殊性体现于公司对其通过特殊流程处理。
参考认定标准应当至少涵盖四个阶段的特殊性,包括: 研发项目阶段、技术交底书评审阶段、专利申请撰写阶段和专利授权阶段 。
研发项目阶段是充分调研和讨论的;
技术交底书评审阶段是多方论证的;
专利申请撰写阶段是分级和布局的;
专利授权阶段是谨慎和策略的,谨慎是指答复审查意见时的权项修改和意见陈述,策略是指明显错误的主动修改、利用分案和使用优先权。
三、纳入的意义
1、对于公司的意义
目前的“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公司执行机构只需要给研发人员下任务以及找家代理机构,3年内基本搞定。
专利界应当承认没有一个权威性标准来认定高质量专利,高质量专利应当是一个流程性产物(除非技术方案具有绝对创造性),这个流程的主导者是IP in-house。
高质量专利的产出流程即为本文第二部分所述的四个阶段的特殊性,四个阶段的特殊性分别作为一个完整流程的节点,这个完整流程,虽然主导者是IP in-house,但 该完整流程的建立决策者是公司最高执行机构 ,因为这是一项类似于完成销售的完整流程。
高质量专利的核心角色是研发人员,他们承担创新工作,他们打造公司核心技术,他们打造公司核心产品。
正是有了研发人员,IP in-house才能进入流程,并接管流程成为主导者。 可能很多人认为IP in-house最初就是流程的主导者,现实证明这个观点是导致目前无数IP in-house工作困境的主因。
IP in-house是从研发人员处接管流程,接管后的首要工作是判断出技术方案的等级,借助技术交底书评审流程节点,筛选出准高质量专利并赋予其特殊性流程,对于可专利但不符合高质量专利的则常规流程处理,对于不可专利的则驳回至研发人员。
公司建立了满足高质量专利指标的管理体系,科创板上市审核会议应当合理推定相应专利是高质量专利。
研发人员和专利人员的协作机制建立,长期来看,研发人员的创新效率、质量均提升,专利人员的技术敏感性、专业性均提升,共同奔向高质量专利。
2、于专利产业的意义
专利产业除代理费未变之外,专利产业的发展方向也基本没变,反正就是在专利界内玩,偶尔蹭其他界的光,如质押融资,却未与其他界进行合作发展关系,特别是发展关系。
用发展眼光促进高质量专利与科创板协作,至少能带来以下五项意义:
1)、专利代理分级收费。 专利申请代理费具备了分级收费的合理依据,依据是公司建立了专利分级体系,将促进专利申请代理行业代理机构的良性竞争和代理师的优胜劣汰。
2)、IP in-house在公司的话语权变大。 在公司内从单打独斗变成了与研发的协作,IP in-house能跟随公司的研发成长,毕竟研发才是科创板上市公司不可或缺的,专利是为研发成果提供法律保护。 毕竟,IP in-house在公司有话语权才是专利产业发展的源泉。
3)、专利资本市场的虚假情形减少。 上市公司需要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明确其 核心技术/产品清单、高质量专利的清单、两份清单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信息披露得到机制加强,便于非研发人员和专利人员了解其研发技术实力,供投资者清楚了解,减少当前的虚假情形。回想当前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他们的发明专利都是若干年前申请的,难以相信他们那些专利是其核心技术/产品专利且高质量。
专利界不要内部玩高质量专利,高质量专利除由司法认定外,需要从其产出流程和资本市场来认定,毕竟司法认定也属于专利界, 专利界需要研发界和资本界协作,用发展眼光来玩高质量专利 。
㈧ 对于科创板的定位,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呢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科创板定位做了规定,是推进科创板建设中必须牢牢把握的目标和方向。
具体来看,在执行层面把握科创板定位,需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资本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科技创新往往具有更新快、培育慢、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尤其需要风险资本和资本市场的支持。同时,我国科创企业很多正处于爬坡迈坎的关键期,科创板定位的把握,需要处理好现实与目标、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科创板既是科技企业的展示板,还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促进板;科创板既要优先支持新技术、新产业企业发展,也要兼顾市场认可度高的新模式、新业态优质企业发展。
结合《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上交所在具体工作中将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落实科创板定位:
一是制度建设上,通过发布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业务指引、设立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和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细化保荐核查要求,强化专业把关和自律督导机制。
二是市场机制上,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建立执业评价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对科创企业的遴选功能。
三是审核安排上,要求发行人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同时,要求保荐人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上交所在审核工作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向上交所设立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
四是企业引导上,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同时,兼顾新业态企业和新模式企业,体现科创板的包容性。
㈨ 为什么科创板要对投资者设定50万金融资产的门槛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大家首先对科创板要有所了解。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开幕式上,我们宣布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引起了国内外投资机构的广泛关注。
一、对科创板的理解
①设立科创板的目的: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晚,制度还不够完善,对 科技 企业的包容性还不够,致使国内的一些著名的高 科技 互联网企业到国外市场谋求上市,例如:阿里巴巴、网络、京东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腾讯、小米在香港上市。这些公司在发展初期由于盈利能力不足,很难符合沪深两市的上市条件,但这些公司具有较强的高成长性,都是未来的独角兽和巨无霸企业。国内资本市场痛失“BATJ”这样的优质公司是我们都不愿意再看到的,因此, 我们通过设立科创板,一是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起到“试验田”的作用,二是用实际行动鼓励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
②科创板的特点。 科创板就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2019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文件,2019年2月27日证监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从中我们可以看到 几大亮点:一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严格退市制度;二是严格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四是涨跌幅放宽到20%,且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五是个人投资者的门槛要求不低于50万;六是吸引国内外机构中长期资金入市。
二、为什么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设定50万的门槛
科创板设立的初衷是鼓励和支持机构投资者的中长期资金入市,由于科创板的交易规则与主板有较大区别,日内涨跌幅达20%,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交易风险明显大于主板,因此,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科创板的交易规则对个人投资者的适当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是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在24个月以上, 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 二是账户内的资金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这些规则既是限制也是保护,我们可以预期,随着科创板日益成熟、交易规则日益完善、投资者教育日益进步,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投资者可以投资科创板。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认可我们的观点,请关注支持我们,谢谢!
因为科创板是T+0的交易模式,并且传言可能会是有50%的涨跌幅限制,那么对于散户来说这种模式下生存和赚钱的概率非常低,亏钱的概率和亏损的幅度会大大提高!所以50万的资金门槛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希望有能力,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而不是让那些小散过多搅局!!!说得好听点就是保护了散户,说得难听点就是不带小散玩!!
要知道50%的涨跌幅如果一旦被确认,那就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对于大部分的A股散户来说,短线买卖交易和投机性交易依然是主旋律,所以追涨杀跌是大部分散户的习性!一旦给予低门槛进入科创板的机会,那么一定会让许多投机散户过多参与,这不但不利于科创板的试点,运营,甚至还会让A股去散户化严重!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所以设定50万的投资门槛其实就是潜意识里规定了:有钱,有实力,有胆量,你才能进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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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是采用试点T+0交易制度和涨跌幅50%的限制,从这两个角度可以推论找原因,为什么科创板要对投资者设定50万金融资产的门槛?
科创板采用的T+0交易制度而不是跟主板一样实行T+1交易制度,从这点可以看出科创板风险性是比较强的,投机性比较大;当天买入可以当天卖出,走势会大起大落的现象;这也是对投资者设定50万资产的门槛原因之一。
其次假如科创板还真实施涨跌幅50%的限制话,一天涨幅100%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让整个市场暴涨暴跌,而股票一天振幅最大是20%,一下子就改为一天振幅100%投资者是很难适应过来的;所以只能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入市门槛,设置在50万门槛已经把绝大部分的散户都拒之门外了。
从科创板的投资门槛要50万起,从这点要求已经非常的明显科创板是属于中大户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市场,足于说明科创板是大资金投资的市场; 因为从这些科创板制度已经非常明显了,科创板风险性确实非常高,这就是科创板要对投资者设定50万金融资产门槛的真正原因。
科创板就是提供哪些你手头有点钱,而且风险能力比较强,而且还是有胆量,有挑战性的人投资,并非是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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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简繁,说到科创板,其实是有望接轨成熟市场的,故而交易制度或将有区别,且门槛的设定算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同时也变相告诉你,有钱再玩。
说到交易制度,目前的A股市场主要还是实行T+1,10%的涨跌幅限制,如果接轨成熟市场,恐怕就变成了T+0、无涨跌幅限制,在不考虑其它问题的情况下,客观的讲,现在A股市场的参与者恐怕无法用好成熟市场的交易规则。
这种交易制度放在A股市场,恐怕一出现康得新、康美药业这种标的的时候,怕是直接就打成港股佳源国际控股的情况了,你设想一下,你能不能扛得住?
这就跟当初创业板上市出台的两年A股市场交易一个样,不可能所有人都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国内,第一个吃到螃蟹的人必然是少数。
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T+0,按A股市场投资者的尿性,恐怕会跟操作期货一样,死得很惨……
因为现在的消息来说,科创板大概率都是一些新兴 科技 公司和创业公司,虽然可能相比新三板企业来说还有一定规模优势,但是肯定也都是一些风险较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公司,设置高门槛就是把小额散户隔离出去,这不是小散们玩的领域,是机构和大额投资者们博弈的市场,这反而更有利于企业的良性融资和发展,毕竟专业机构和大额投资者们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没有真正拿得出手的东西,又怎么能在这新兴的板块中融到资呢?
科创板设计50投资门槛,是投资适当性选择之一,和新三板以及期指的选择一样,其初衷就是适当性隔离风险承受能力差的投资者在相关市场中参与博弈。
尽管市场对比有较多诟病,但是,从本质来说,类似期指的门槛,既有剥夺了部分投资者的交易权,也有对投资者的保护,这点看似矛盾,其实的确有其根源和道理。
一般来说,股市交易保证金按照50万划分,资金低的人,往往其综合驾驭财富和博弈的能力,尤其是能够面对投资损失亏损的承受能力上也就相对较差。而资金越大的投资者,其从资金获取能力,以及自身对财富的管理能力,亏损风险承受能力肯定会高出很多。
多数投资者对投资者适当性选择非常反感,是有其道理的,但是,这也是不理智的,因为做任何投资,首先想的不是好处和赚钱,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风险,不能只想着赚钱的机会而是要想着如果要亏钱,亏多少你能承受?目前中小投资者对投资者适当性选择诟病较多,其根源的确是对机会和风险的取舍判断上不够客观,只想到被剥夺了赚钱的能力而没想到市场风险对有限财富损失的承受能力。
从科创板来看,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应该说可以屏蔽掉相当的投资者,按照官方统计,目前市场存量投资者数量在1亿左右,而其中,账户金额在50万以上的占比10%左右,对比大家还是会不满和不理解,事实上,在科创板初期必然要面临定价困难和波动巨大以及交易流动性不足等风险,中小投资者未必就能够识别和应对这些风险,仅仅不满是不够客观的。
因为科创板是T+0的交易模式,并且传言可能会是有50%的涨跌幅限制,那么对于散户来说这种模式下生存和赚钱的概率非常低,亏钱的概率和亏损的幅度会大大提高!所以50万的资金门槛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希望有能力,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而不是让那些小散过多搅局!!!说得好听点就是保护了散户,说得难听点就是不带小散玩!!
要知道50%的涨跌幅如果一旦被确认,那就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对于大部分的A股散户来说,短线买卖交易和投机性交易依然是主旋律,所以追涨杀跌是大部分散户的习性!一旦给予低门槛进入科创板的机会,那么一定会让许多投机散户过多参与,这不但不利于科创板的试点,运营,甚至还会让A股去散户化严重!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所以设定50万的投资门槛其实就是潜意识里规定了:有钱,有实力,有胆量,你才能进场玩!
市场上股价的大起大落,常常会让散户投资者心绪不定,进退两难。在当下市场行情,有很多股民朋友不知道如何操作,总是买了就跌,卖了就涨,不知道主力是洗盘还是出货,看我资料解决更多牛股点位,解套思路,困扰多年的选股、买卖点的问题,想学习如何看趋势、资金、买卖点,识别庄家动向和主力资金流向,欢迎前来交流和探讨,一起了解市场,看清市场操作轨迹,推牛股思路。
笨到吃狗屎
㈩ 科创板有哪些规则啊
一.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规则如下:
1、竞价交易的科创板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20%;
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3、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二.科创板的交易时间
科创板股票交易时间如下:
1、开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9:15-9:25;
2、连续竞价: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委托交易时间如下:
1、申报时间: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2、交易时间: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创板的临时停牌规则
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说明:
1、竞价交易阶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2、停牌时间: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4、单个交易日内,同一股票单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钟,双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钟。
更多交易规则,您可以通过我司投教园地,科创板专栏查看,链接
http://e.gf.com.cn/knowledge?type=knowledge_advanced&category=knowledge_advanced_techinno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