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Sci-Tech innovation board),英译简称为STAR Market,是设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的板块,也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内场的新设板块,优容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风险揭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Ⅱ 科创板如何交易科创板开户条件和交易细则
科创板正式开板后,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科创板交易。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也是可以直接参与科创板的,只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投资门槛比较高,那么科创板如何交易呢?Ⅲ 银行也在瞄准科创板,主打投贷联动
科创板开板钟声即将敲响。6月5日,3家首批上会企业顺利过会,第二批科创板主题基金亦在当日开售,科创板动态信息不断更新。
以券商、私募、公募为主的金融机构正摩拳擦掌,银行业也紧随其后,围绕科创板创新服务。但与非银机构所受到的直接影响不同,科创板之于银行业,更多的是对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推动。“通过投贷联动的方式更好的服务新产业、新经济,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位大型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这样对记者说。
此外,基于科创企业的特性,银行传统的信贷服务亦有变化,如变动评估标准、提高授信宽容度、产品覆盖全生命周期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的推出正倒逼银行服务升级,不仅包括信贷投放,还涵盖配套的增值服务等。
推动投贷联动
“具体的业务影响有限,但科创板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机会,银行可进一步加大与投行等机构的合作,通过投贷联动的方式更好服务新产业、新经济,这也符合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上述资管部总经理对第一 财经 记者称。
相比银行,科创板给券商、私募和公募等机构带来的影响更为直接,比如券商可通过承销项目、投资人开户等获益,私募和公募等机构可加大标的配置等。而对于银行,更多的则是,科创板的出现改善了科创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利于银行投贷联动的开展。
早在2016年,部分银行就试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支持科创企业。2016年4月21日,原银监会、 科技 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5个地区和10家银行作为试点,开展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
在落地实践中,投贷联动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联动,即银行与其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联动开展业务,这种较为少见;另一种则是外部联动,银行与非本机构直接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实体联动开展业务,诸如与集团控股的子公司联动、与外部风投机构合作等,通过对创投机构授信间接投资科创企业、成立产业基金等模式开展。
和普通的企业信贷比较,“投贷联动”实际上更偏向股权投资,“针对科创板的业务已不能单纯说是信贷业务,我们更多将其归为资管业务,即通过资管方式来进行,两者的区别就在于股权的投资,而信贷资金是不能投资股权的。”一位股份行分行高层对第一 财经 记者表示。
但近几年,“投贷联动”开展较为缓慢,面临着部分投资子公司尚未获批、退出渠道不畅、银行的风险偏好下降等问题。另外,可大规模推广的联动模式也不多见,仍以贷款为主、投资为辅,并且认股权模式的应用也存在一定困难。
如今,科创板的推出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银行投贷联动的环境,但不可忽略的是,这对银行的投行业务能力提高了要求。“科创板改善了银行的客户结构,原来银行的公司客户主要是传统企业为主,如今新技术的公司将越来越多,银行需要加强投行能力。”上述资管总经理告诉记者。另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银行通过外部联动的方式,针对一些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提高授信宽容度
除了投贷联动,银行给科创企业提供的传统信贷服务亦有所改变。记者了解到,在对科创企业授信时,多数银行会改变原有的一些评估标准,借鉴PE/VC的投资方法,将企业的 科技 投入、专利情况以及团队管理纳入考虑因素,同时适当放宽对营收、净利润、担保等要求,提高授信宽容度。
而且,银行所提供的产品通常可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即从初创期到完成上市及上市后续发展。根据不同的周期,银行会提供不同的配套服务。
比如,初创期内,银行通常会联合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一方面进行投贷联动,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与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签署认股选择权,锁定未来股权投资意向,对接潜在投资者,同时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对于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银行会协助其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增资、并购、股权转让等多层次的股权融资,并且还可为企业提供规范公司治理、财务诊断、高管福利及股权激励计划服务等。
对于Pre-科创板阶段的企业,银行可作为企业的财务顾问,为企业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提供方案,协助企业优化财务状况、调整股权结构、帮助设计高管/员工的股权持股计划、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等。企业上市后,银行一般会提供常规服务,比如投融资服务、收购兼并服务、战略发展顾问服务、理财与现金管理服务、薪酬福利资金管理服务等。
不同阶段的企业有一定准入标准,例如在财务指标方面,以浦发银行为例,要求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20%;成长期则要求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5%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的业务中,有银行将解决员工持股问题作为发力重心。“首轮能上的企业大家都争着给钱,我们分析以后,重点是帮他们解决员工持股计划。”江浙某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对记者说。
在银行创新信贷服务的同时,科创板打新工作亦在同步进行,通过理财资金借道公募或者券商资管通道,参与科创板打新也是银行布局科创板的一种方式,不过目前规模有限,银行在配置时,会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Ⅳ 科创板开户试题及答案
科创板开通权限的测试,每个券商的可能都不一样,建议学习科创板相关知识再参与考试。详询您的开户券商。
应答时间:2021-06-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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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商业银行销售基金优缺点
商业银行销售基金比较可靠,也比较稳妥,但缺点就是申购费要高的多,不划算
Ⅵ 银行人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证的好处在哪
1、提升你在工作单位的竞争力
法律不仅对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做出了规定,还对商业银行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见这是一种职场竞争力,拥有这个证书间接的帮助所属银行拓展了业务。
2、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基金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尤其现在银行也有很多基金业务。对于银行从业人员来说,本身就具备一定的金融基础知识,并且对这些知识的实践运用有一定的了解甚至十分熟练,拿到基金从业资格证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而且多个证书使自己的金融知识体系更加完备,从而多一份竞争实力,也能在运用在生活中得到更大的利益,一举两得。
3、个人理财能力的提升考下来这个证书,如果没有进入基金公司或者是其他相关企业,那岂不是白考了吗?
当然不是!
其实我们参与的任何一项考试,都是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你个人职场价值的提升,你的不可替代性逐渐增强,你的价值就越大,自然薪水也会水涨船高。
但经历过备考的小伙伴一定有体会的是,通过备考基金从业考试,对个人理财能力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考生抓紧时间备考吧,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良好的成绩。
Ⅶ 目前我国具有基金销售核准资质的商业银行主要是
据中国证监会数据,截至2016年9月,具有基金销售核准资质的商业银行有141家。
其中包括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73家城市商业银行、40家农村商业银行以及10家在华外资法人银行;此外,还有99家证券公司、18家期货公司、4家保险公司、5家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6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及10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
Ⅷ 私募基金销售怎么才能做好啊
这个首先要有一定的销售经验和销售技巧,另外有一个强大公司做后台也很重要,就像你选择在泽熙、中信信托、平安信托、恩好基金这种比较大一点的公司做销售和其他不知名的公司做销售效果肯定不一样。有时候不是你不够好,而是你要比你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达到别人的成绩,有时候也不是别人比你做的好,而是因为他选择了站在巨人的肩上。
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第三条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基金代销机构第七条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第八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九条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
(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
(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第十二条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
(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