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财务顾问协议 有没有风险
没什么特别的风险
⑵ 顾问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顾问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甲方: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师: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丙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丁方(名义出资人):,身份证号:
住电话: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记股东为丙方和丁方,出资比例为分别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丁方是公司的名义出资人,甲方、乙方、丙方为实际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3%、27%。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协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丙方的权利
1、丁方名义出资壹仟捌佰万元,占公司60%的股权,其中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其中陆佰万元,占公司20%的股权,实际出资人为乙方。(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丙方工商登记出资壹仟贰佰万元,占公司40%的股权,其中玖佰玖拾万元,占公司33%的股权,为丙方实际出资;其中贰佰壹拾万元,占公司7%的股权,是名义出资,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东的权利。
4、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5、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实际出资的公司股权登记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并有权随时更换法定代表人,丁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甲、乙、丙方的义务
1、按照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4项权利、乙方行使本协议第一条第5项权利时,应当提前10天通知对方。
3、甲乙丙方决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权利
1、无需对公司出资,对公司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的任何责任。
四、丁方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实际出资人的要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不随意对外披露公司名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经公司授权丁方不得代表公司从事任何事务。
3、由于公司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务上),须有法定代表人处理的事务,丁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济南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出资协议书。
4、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不得将所持股权及收益进行转让、质押或其他任何负担行为。
5、由于乙方个人债务,造成所持名义股权被查封、冻结、拍卖、转让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实际出资人的损失。
五、 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甲方(聘任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获取相关投资信息,以促进投资业务的拓展,乙方在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信息获取上有丰富的背景资源。
故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投资顾问,负责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标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1 提供投资建议,投资参考、理财规划建议等;
1、2 为甲方介绍投资项目信息、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
1、3 投资方案的设计;
1、4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5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6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1、7 其他:
第二条 投资要求
投资方资金收益在年利率_____%到年利率_____%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融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委托期限共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3、2 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投资目标或者仍需要投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4、2 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协助;
4、3 应对乙方推荐项目或合作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融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4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投资决策,其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5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方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6 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费用和报酬。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5、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5、3积极为甲方物色投资项目和合作方。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的相关情况;
5、4 安排甲方与融资方见面、谈判;
5、5 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5、6 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5、7 乙方作为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桥梁,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融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六条 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乙方促成甲方与有融资意向的融资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 %作为乙方融资顾问报酬。
乙方的报酬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
6、2 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顾问活动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为____元。
6、3 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6、4 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____%的违约金。
6、5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6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元。
7、2 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投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投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顾问报酬。
7、3 若因乙方不尽职,造成甲方损失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可单独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不可跨越条款
8、1甲方不得单独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物色并向甲方推荐的融资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接触、谈判或签署任何投融资协议。
8、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融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报酬,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报酬的_____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十条 双方承诺
10、1 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的数据、材料和陈述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非误导性的,同时没有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并确认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工作时将依赖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材料和陈述)及细节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不须独立核实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
融资方联系确认函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______公司就投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融资方(含与融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融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融资方洽谈交易而不付投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本融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律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⑶ 券商与企业一般什么时候才签正式IPO协议
要股份公司通过发审委通过后才正式签ipo协议。
一般所说的前期是指“改制”之前,券商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拟上市主体的财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未来上市的业务规划等。主要是改制前的准备工作。收了费用不签协议好像说不过去啊!前期签的应该是“财务顾问协议”,主要分为两阶段,第一是帮助企业改制,第二阶段是改为股份公司之后的上市辅导。该财务顾问协议也可以分割为2个协议,一个是“改制协议”,一个是“上市辅导协议‘。收费根据公司的改制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为依据。如果是中小企业,改制费用为30-50万,上市辅导费用为20-50万。所以,中小企业的改制辅导一般收费在30-100万之间。常见的是2个阶段收费50万,超过50万或者收费70万都已经算是较高了。当然,这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券商提供的服务内容。签了财务顾问协议,券商都应该根据项目的进度早日进场,对于企业来说,越早发现问题就有更多的时间去解决。券商越早进场对企业将来上市越有利。对于企业承担的改制辅导费用,企业所在地的政府机构都有相应的补助,企业完全可以在改制后或者上市之后将获得的政府补助抵消支付给券商的费用。多保留几份改制辅导协议原件,去申请政府补助的时候用得上!以上仅为个人的一些理解。
⑷ 个人和企业签财务顾问协议
金融、财经专业毕业,三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拥有广泛而固定的企业融资渠道,熟悉国家财经、税务、审计等经济法规及国家宏观政策,在企业融资、成本控制、税务及审计方面有实际运作能力,对资金的预算、监控、安全及调度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财务顾问的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专业财务咨询公司根据客户的自身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利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社会资源,为客户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对外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策划和方案设计等。根据双方约定的财务顾问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担任企业的财务顾问并为企业直接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的有偿顾问金融服务。财务顾问在各个公司跟各个行业的工作职责跟服务内容都有所不同,但是财务顾问大概的工作流程如下图:财务顾问的具体工作财务顾问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尽职调研,撰写甲方的股改可行性报告;2、拟订甲方股权结构及股份公司设立方案;3、拟订甲方财务调整方案;4、协助选择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完成符合要求的审计、评估和法律方面报告;5、协助选择保荐人(辅导券商),提供上市前财务顾问服务。如何选择财务顾问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选择合适的财务顾问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特点、上市规则与各环节的具体细节;2、具备进行尽职调查的专业能力,善于发掘企业的潜在优势,能够提出符合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基本要求的股改与上市整体方案。3、具有足够的业务网络和协作关系,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保荐人、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4、提供长期的顾问服务而不仅仅是眼前利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与企业共同成长,提供完整、系统、长期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且能够向企业提供与未来发展的分析和相应的独立意见;5、实际操作经验丰富,能在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时,为企业提供多种应对方案。6、业绩良好,收费合理,客户有较好的口碑。财务顾问案例分析案例一:财务顾问在我国商业银行分析[1]一、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内涵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托自身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策划、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咨询费的业务。财务顾问的对象有两大类:一类是资金筹集者,包括国内外工商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对工商企业而言,主要是为其提供并购重组顾问、风险管理顾问、项目融资顾问等;对政府来说,则主要涉及实施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就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的整合提出决策方案,委托银行进行公共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筹资安排和资金运用,进行国有资产的估价、出售和资产转换等。另一类是投资者,包括中小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主要内容是为投资者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和市场分析,为其提供投资项目策划和投资方案等。二、商业银行拓展财务顾问业务的战略意义(一)增强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不仅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框架中最富有挑战性的领域,而且是商业银行体现其实力和信誉的品牌和旗帜,也是商业银行迎接外来挑战的有力工具。在欧美,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30%以上,而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平均还不到10%,差距还相当大。中间业务的兴盛,已经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了巨大冲击,而在中间业务中外资银行又可能会凭借其运作的娴熟和经验的丰富选择财务顾问业务作为突破口。面对国内外银行业激烈竞争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要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以财务顾问业务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2]。(二)拓展新的盈利空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已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存贷款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率已呈下降趋势,客户对银行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银行的实际存贷利差在减小,直接后果就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盈利空间将大大缩小。银行要在激烈竞争中取胜,必须突破传统赢利模式的束缚,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财务顾问业务正是一种不直接占有资金成本、不产生坏账的低风险高收益的黄金业务,积极拓展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收入。[3]。(三)建立新型银企关系的突破口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导致以传统信贷关系为主要纽带的银企关系受到了挑战,外资银行的进入也使已建立的银企关系格局发生了变化。银行通过担任企业财务顾问,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参与性和极强的渗透性,通过提前参与企业的项目或发展,实现银行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参与性和极强的渗透性,实现银行营销战略性前移,达到稳定和控制优质高端客户的目的;此外,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强银行整体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四)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这是我国现阶段合乎逻辑的选择。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为客户提供最佳金融服务为中心的混业经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毋庸置疑,我国商业银行要融入到这一潮流中,财务顾问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在不违背分业经营禁令的前提下逐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突破口。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不仅本身能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可以大大改善国内银行“一条腿走路”的不利局面,为未来混业经营积累经验、锻炼人才、储备客户,可以说是混业经营的前哨战。三、财务顾问应重点发展的方向一般的财务管理涉及的方向有财务分析诊断、投融资决策、财务决策、财务制度及资本运营等方面,而商业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涉及的领域已远远不止这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兼并收购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使得并购成为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高竞争力的一种趋势。在新建与并购之间,企业选择并购作为实现产业升级的手段,有助于缩短投入产出时间,降低进人壁垒,获得最新技术,扩大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对手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使跨国公司不得不面对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感受到国际竞争的残酷性和巨大的生存压力,同时,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界限日趋模糊,跨国公司要取得竞争优势就需直接面向全球市场,而跨国并购则成为企业国际化扩展的理性选择[4]。企业并购呼唤专业指导。并购的定价、并购的策略程序、反并购策略及并购后的整合等都需要十分专业的金融财务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一般企业不会是经常进行并购,所以不会有大量并购的经验,而且并购仅靠企业具备的实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只有专业的财务部门才能担当起企业并购的财务顾问,对并购进行指导。银行具备担当企业并购财务顾问的众多优势。最主要的是银行拥有大量高素质的金融财务专家,能够对并购进行理论和实践指导,并对并购后的重组整合提供建议;银行拥有天然的资金优势,当并购需要资金支持时,银行自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不但对并购成功提供支持,也为银行创造了利润;银行具有信誉和各方关系优势,银行与政府、相关企业及部门都有较好的关系,对政策把握也比较全面,而且信誉比一般财务公司要好。[5]所以银行担当并购财务顾问是正确合理的选择。(二)风险投资发展风险投资具有重大意义。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成长、高回报的投融资方式,投资方向主要集中于新兴的、迅速发展的高成长性、高科技中小企业。它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对于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国实现“科技兴国”宏伟目标的重要突破口。[6]目前,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风险投资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正在大力推动风险投资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运作全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业咨询单位的指导。风险投资项目的选取、资金的投入、投入的时间和数量、何时退出、退出方式、时机和数量等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单靠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家来完成整个运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和资金优势对风险投资的各项工作进行财务咨询及指导,有可能还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扩大银行的业务。(三)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为大型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能源开发项目进行的融资行为,[7]建设项目如:高速路、港口码头、水电站、西气东输、电网铺设,等等。它以项目的产出作为保证,可用较少的资本金获得数额比资本金大得多的贷款。这种筹资方式对于经济发展快速增长、国内资金缺乏而又具有许多良好投资项目的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融资牵扯的关系较多,融资十分复杂。商业银行可以积极介入项目的规划和评估,主要包括进行项目的风险评估、确定结构性融资方案、安排融资方式,组织贷款银团、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在安排银团贷款时,可以充分创新各种金融产品(如资产券、各贷款证券化、融资租赁、可转换债券、委托贷款等),[8]从中可以获取大量咨询费用,并且可以银团贷款业务。(四)企业财务财务相当于企业的血液,一旦出问题,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而财务顾问可以充当企业财务的医生,不但可以为其治病,还能使其更加健康发展。财务顾问担任的工作可以是:财务分析诊断、投融资决策、项目评估、财务决策、财务创新、财务制度及资本运营等多方面工作。(五)个人理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之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私人金融服务的需求无论在质上还是在量上,要求都越来越高。当前,个体、私营经济方兴未艾,私人金融业务才刚刚起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该抓住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把握契机,加强业务联动,拓宽中间业务渠道,以求得自身的发展。四、开展财务顾问应避免的误区财务顾问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优势地位虽然已在一些银行有所显露,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三个误区需要我们避免:(一)避重就轻怎样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不取决于不同机构竞争者在不同领域具有的资源优势,而在于能否针对客户的重点问题做客观准确的诊断,并“对症下药”。而实际中各种领域的财务顾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避重就轻的问题。(二)大方案为“赢”方案咨询机构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合适方案。而实际中不少咨询单位喜欢搞“假、大、空”,即:无病呻吟,无中生有;题目过大,缺乏重点;空洞无物,实施性差。[9]因为这样的咨询问题不仅容易在咨询机构和客户之间产生意见分歧,从控制风险的角度考虑,咨询题目越小越具体,越可能给客户带来实际的收益,咨询的结果越有意义。(三)“说到”不必“做到”很多咨询类机构重视营销,轻项目管理,一旦咨询合同签订下来便放慢工作节奏,不积极组织团队完成项目。这样可能会令客户不满意,甚至砸掉自己的牌子。而实际中咨询客户一方面可能对咨询报告的精髓理解方面存在偏差,另一方面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疑难问题,所以咨询机构有必要协助客户实施方案,有必要时可以指定专门人员协助项目实施。
⑸ 最新财务顾问合同范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签约双方
⒈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
⒉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
二、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
三、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 天内答复。
六、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__________ 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 结清。
八、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 月___ 日 ___年___ 月 ___日
⑹ 新三板上市前安排股权激励对上市有什么正面影响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操作要点
(一)新股定向增发
在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的定向增发就被作为最常用的股份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同样具有完善的定向发行新股的机制。在对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报告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挂牌公司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除了向老股东进行配售或引入外部投资者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新股发行,而且由于没有业绩考核的强制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已成为目前新三板公司采用频率最高的股权激励方式。而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必须遵守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
操作要点:
1、若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发对象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即在员工直接持股的激励计划中,激励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
2、不同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即作为增发对象的股东可随时转让增发股份。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限售。
3、股东超过200人或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需,增发前后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本次新股发行还需履行证监会备案程序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未超过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
4、为规避激励员工35人以下的数量限制以及股东超过200人对报批流程的影响,挂牌公司向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可以考虑采用设立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条件下,持股平台需满足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要求,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规范类”股权激励
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的需要证监会审批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义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可采用工具中,仅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历次备忘录要求。虽然新三板未出台关于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政策,但为了便于和其他激励工具相区分,我们把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新三板激励计划暂且也定义为“新三板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相较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在股票价格的低点对股价进行锁定,对于成长性较好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价的快速上涨可以使激励对象获得更大的收益。除此之外,价格经过折扣的限制性股票及无需激励对象即刻出资的股票期权减轻了激励对象现阶段的出资压力。
操作要点:
1、由于没有相关政策限制,新三板公司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时,在定人、定量、定时、股份资金来源及业绩考核的设定上将更加灵活,但需考虑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规定。
2、定价方面,做市商企业的权益定价完全可以依照做市商的报价进行;其他挂牌企业仍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确定权益工具的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也没有最低5折的限制。但在价格制定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对做市定价及未来新股发行价格的影响。
3、新三板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但从降低股权激励计划的未来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建议挂牌公司在公告激励计划的同时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例如: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激励计划出具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针对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等。
4、根据对新三板已实施规范股权激励案例的调研,挂牌公司公告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前,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送新三板进行预沟通。
5、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的规定,新三板允许拟挂牌企业携带期权等未来或有权益挂牌,即新三板允许企业在挂牌之前就实施期权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
(三)创新型激励
新三板公司同样属于非上市公司,故也可采取非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作为新三板公司激励工具的选择,例如实股类(增量奖股)或现金类激励工具(虚拟股份、奖励基金等)。特别是对于盈利能力暂时不强的新三板公司而言,业绩未来增长的空间更大,对于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也将更大。
操作要点:
1、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存量转让的,股权的转让须遵守新三板股权交易的一般规则,激励对象需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
2、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则同样须履行新三板的定向增发流程。
3、现金类激励工具在使用之前应充分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四、结语
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飞速的发展,虽然新三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与中长期激励计划初期的权益锁定正好契合。待2-3年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增强,正是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解锁退出进行套现的时期。所以,目前是挂牌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完善交易市场。所以荣正对新三板市场的评价是:大有可为!前途无量!
⑺ 财务顾问聘用合同
财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财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聘请及期限
1.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
1.2聘用期半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
2.2日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政策法规咨询、财务咨询、投融资咨询、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财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财务审核、税务工作等。
2.3专项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资产重组顾问、兼并收购顾问、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
第三条乙方服务方式
3.1日常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每周一天时间在甲方办公地点开展财务顾问工作。
3.2对于乙方在前款当天来不及完成的工作,以及其他不必要与当天完成的工作,乙方可以在甲方办公地点之外完成。
3.3对于特别紧急、重大事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临时前往甲方公司办公地点处理。
3.4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通过网络方式,与乙方联系财务顾问的相关工作。
3.5乙方提供的财务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但应尽量以书面形式。
第四条服务报酬
4.1就乙方提供的日常顾问服务,甲方愿意每月支付一定报酬人民币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以现金形式打入乙方银行卡(乙方银行卡开户行: ,卡号: )
4.2对于专项顾问服务,如果属于任务量特别大的工作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5.1甲方的义务
5.1.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5.1.2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5.1.3乙方前往甲方办公地点工作当天,甲方应派专车负责接送。
5.1.4甲方财务人员应主动向乙方汇报甲方财务状况,对于特殊、紧急或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必须事先向乙方咨询和请示。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勤勉地履行本合同。
5.2.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2.3乙方应对甲方的财务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应对其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加以保密,只有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该保密义务才可解除。
6.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双方应维护对方的合法利益,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财务顾问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财务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甲方的兼职财务顾问,其工作内容包括: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及日常业务指导、全程税务筹划(事前、事中、事后)、财务指标分析、经营成本监控、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内部审计、经营成果分析等;其工作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财务顾问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2、在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经纪人聘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1、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在公司发放职工薪酬日支付报酬。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甲方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乙方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2个月;
2、乙方无故连续两个月不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公司被撤销。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顾问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 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⑻ 新三板借壳上市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借壳上市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拟定收购的上市公司(壳公司)标准,初选壳对象;
2、聘请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3、股权转让双方经洽谈就壳公司股权收购、资产置换及职工安置方案达成原则性意向并签署保密协议;
4、对壳公司及收购人的尽职调查;
5、收购方、壳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审计;
6、完成对收购方拟置入资产、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的评估;7、确定收购及资产置换最终方案;
8、起草《股份转让协议》;
9、起草《资产置换协议》;
10、收购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收购及资产置换方案决议;
11、出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出让股份决议;
12、出让方向结算公司提出拟转让股份查询及临时保管申请。
二、协议签订及报批阶段
1、收购方与出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
2、收购方签署《收购报告书》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主管部门并摘要公告;
3、出让方签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4、壳公司刊登关于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并通知召开就本次收购的临时董事会;
5、收购方签署并报送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同时准备《要约收购报告书》备用并做好融资安排,如不获豁免,则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6、出让方向各上级国资主管部门报送国有股转让申请文件;
7、壳公司召开董事会并签署《董事会报告书》,并在指定证券报纸刊登;
8、壳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并报送证监会,向交易所申请停牌至发审委出具审核意见。
三、收购及重组实施阶段
1、证监会审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指定证券报纸全文刊登《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有关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应做出特别提示(审核期约为报送文件后三个月内);
2、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在指定证券报纸刊登全文(审核期约为上述批文后一个月内);
3、国有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审核期约为报送文件后三到六个月内);
4、证监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或国资委批文后);
5、转让双方向交易所申请股份转让确认;
6、实施重大资产置换;
7、办理股权过户;
8、刊登完成资产置换、股权过户公告。
四、收购后整理阶段
1、召开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
2、按照《关于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调查的通知》,向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报送规范运作情况报告;
3、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并通过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检查验收;
4、申请发行新股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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