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创板有哪些投资机会
“科创板”无疑是当前资本市场的最大热点之一,当前市场中对于“科创板”的投资机会主要集中在未上市公司未来的上市机会(包括新三板公司、独角兽公司等等),这些更多的都是一级市场的投资机会,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及。本文主要讨论如何在现有二级市场中寻找“科创板”的主题投资机会。
投资主线一:创投、券商,科创企业孵化器
创投机构、园区类标的,以及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融资服务的券商是科创板主题中最直接受益的。科创板的推出对创投机构无疑是重大利好,一方面科创板可以拓展创投机构前期项目的退出渠道和机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投机构今后的进一步融资。特别是在2018年以来股市调整估值整体下降、募集资金困难退出渠道受阻的背景下。
券商也是科创板主题投资中逻辑非常顺的一个板块。一方面券商作为科创企业的金融孵化器,科创板的推出有利于券商一级市场的投行业务。更重要的是,科创板推出后将会活跃市场交易,这对券商形成直接利好。另外我们想特别指出的是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对于券商板块的积极意义,这个经济背景就是目前我们处在一轮显著的“利率下行周期”之中。
投资主线二:“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潜在科创项目
科创板主题投资中的第二条投资主线,我们认为是重点关注那些有大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可能蕴含大量未来有望在科创板上市的潜在项目。
投资主线三:高科技行业映射标的
根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科创板重点鼓励五大领域企业上市,五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这五大领域高科技企业科创板的上市,将有望活跃市场,同时映射到相应行业既有上市公司的市场热度。我们想重点强调的是,在当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历史底部的大背景下,增加股票供给、降低市场估值,这在短期内并非主要矛盾。科创板推出对市场更重要的意义是提升市场“活跃度”,提振市场“人气”。
B. 什么是科创板,科创板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与科创板其规则存在一定的相同点,也存在一定的回区别,其相同答点:
1、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也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5日之后,个股涨跌幅限制为20%。
2、注册制后创业板也采取盘后定价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申报时间为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还处于停牌的,不能进行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不同点:
1、科创板新开投资者需要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以上,2年股票交易经验才能开,而注册制后创业板新开投资者需要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以上,2年股票交易经验才能开。
C. 科创板系列研究:从创业板看科创板后市:不同于2012年的春天
投资要点
与2020年初和2019年底环境相比,当前存在两点不同:一是经济转向复苏,流动性环境偏紧,二是科创板增长强劲,但估值偏高。
1)与2012年初和2019年底宏观环境不同,当前经济从衰退转向复苏,PPI由负转正,流动性偏紧。2012年,经济衰退转一个季度的复苏,PPI仍然通缩,流动性宽松转平稳;2019年,经济衰退转弱复苏,PPI由负转零,流动性宽松。
2)与2012年相比,当前科创板增长强劲,但估值偏高。2012年春季躁动期前创业板PE从70x左右下降到40x左右,估值下移背后是营收和业绩增速双双下降。当前科创50指数PE经历7月以来的调整之后回到76x左右,考虑到板块全年业绩双位数高增速,2020年业绩预期下整体估值可能回落至70倍以内,类似2020年3-5月估值水平,诸多科创50指数权重股也重新回到6月平台。
我们认为当前经济由衰退转向复苏的过程中,板块表现可能以周期为主, 科技 为辅,待复苏交易反映充分后,科创板会有一定表现。
1)科创板近期已有“躁动”现象,但还不具备大幅上行条件。原因如下:
—科创50权重股11月大规模解禁、提前下跌,打断市场节奏、压制风险偏好。
—机构投资者获利了结动机较强,风险偏好偏平稳;市场缺乏赚钱效应时,科创板个人投资者情绪也难以大幅上升。
—疫苗即将出台、拜登上台可能推出刺激计划,近期全球市场风格偏向价值,而这类价值股年初至今涨幅仍然偏低。
—结构性风险事件冲击,如医药生物集采冲击、防疫板块波动和中美关系等。
2)岁末年初科创板可能迎来更好的向上机会。关注三点信号:
—科创50指数权重公司解禁影响结束,有望迎来机构投资者加配。
—复苏行情被充分交易。疫苗落地、相关价值板块大幅修复后市场关注点将转向经济实际恢复效果,短期可能出现获利了结和布局来年,届时成长有望接棒价值,特朗普败选、欧美刺激措施出台也有助于成长表现。
—交易者重回成长板块,机构投资者在考核结束将着力布局来年, 科技 成长处于景气向上周期,估值较前期大幅调整,关注度可能重新提升。
日常跟踪:
1)新股方面,上周会通股份上市,本周无新股上市。
2)解禁方面,11月关注金山办公、华熙生物、豪森股份、中国电研等。
3)行情方面,以市值加权收盘价衡量,上周科创板整体涨幅3.2%,创业板跌幅0.9%;全部A股跌幅1.8%。上市满两周的绿的谐波、先惠技术、思瑞浦、亿华通-U、大地熊分列涨跌幅榜前五。
4)成交热度方面,上周科创板成交额1257亿元,较前两周下降333亿元。科创板成交额/创业板成交额为13.3%,较前两周13.8%下降0.5个百分点;上周科创板换手率3.1%,较前两周的3.6%下降0.5个百分点;从整体法(剔除负值)PE(TTM)来看,科创板估值保持74.3x不变。
5)两融方面,上周融券减少0.8亿元,融资下降0.2亿元,融资融券比降至2.7。
风险提示:本报告内容只做数据分析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D. 科创板基金和创业板基金哪个更好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创业板和科创板是中国股市上最具成长力的两个板块,很多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创业板和科创板而间接投资于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对于创业板和科创板基金,两者相比较,哪种更适合做资产配置呢?
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为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在2009年10月份正式上市,创业板设立目的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的定位是创新型企业,中小型企业。
科创板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科创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在2019年8月,科创板正式开板,相比于创业板的发展晚了10年时间。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高度认可的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的定位是科技创新企业。
创业板和科创板相比较而言,创业板涵盖的公司的范围更广一些,而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更具有行业针对性一些。从的的情况来看,由于创业板上市的时间比科创板早了10年,所以创业板的企业更多,覆盖面更广,也更加齐全,几乎囊括申万一级行业。创业板市场包含很多小市值的公司,平均市值比科创板低,科创板可以说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地。专业性和集中性更强,并且,科创板企业的市净率更高,创业板的市盈率更高。
制度上的相似性同时作为最具成长性的板块,创业板和科创板具有制度上的相似性,特别是创业板完成注册制改革之后,两者都是施行注册制上市的板块,两个板块的个股都是20%涨跌幅的限制,相比于主板市场,风险性和收益性都更高。介于两个板块上市企业的特性,两个板块的指数都是属于高成长性的指数,创业板的创业板指数和科创板的科创50指数。高风险,高回报,是两者共同具有的标签。
创业板和科创板基金如果是直接投资创业板和科创板,可能会受限于投资门槛和投资风险,所以可以通过投资创业板和科创板基金间接投资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两类基金没有绝对的搞下之分,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就可以了,创业板更加均衡,科创板更加集中,市场上还没有科创板基金,不过很快就会有了,投资者暂时还是只能投资创业板相关基金。
E. 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一样吗浅谈他们的联系与区别
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一样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今天就让带你一起看一下吧。
科创板基金科创板,即科技创新板块。科创板基金作为公募基金本身,是一个新的主题热点,跟随国家发展科创企业的步伐,聚焦科创板标的,在初期打新有积极作用。
科创板打新基金所谓科创板打新是指在科创板股票上市之前参与申购,以发行价买下这只股票,科创板打新基金是科创板打新基金的主要方向是投资债券,科创板打新股的投资只是为了增强预期收益,将投资债券和科创板打新股投资组合。
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的联系与区别联系
1、作为基金,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的风险有效分散,且风险小于科创板打新股和科创板股票;
2、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利用投资科创板打新股来增加投资预期收益,科创板块势头正好,投资获利机会大;
3、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使得预期收益比一般债券型基金高,风险比一般股票型基金低。
区别
1、科创板打新基金投资重仓是债券方向,降低了投资风险,而科创板基金的投资标的大部分为科创板股票;
2、科创板打新基金在上市前参与申购,而科创板基金现在在基金销售平台可随时申购。
以上是科创板基金和科创板打新基金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F. 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
科创板俗称“四新板”,是专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和新三板同属场外交易市场,但是重点是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有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
科创板挂牌上市条件
一、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
1、是挂牌成本不同:新三板:120万左右,科创板最低报价为5万。
2、是融资功能不同: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科创板则为企业提供挂牌、登记、托管、转让、战士服务以及各类去阿甘、债券、金融产品等服务。
3、是股价形成机制不同:新三板是以及股票交易形成价格,而科创板则是根据公司资产确定股价。
4、是市场活跃度不同。新三板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而在科创板上,非公众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在2-200人。
二、科创板对A股有哪些影响?
1、5类公司或将受益:创投企业、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创新企业、参股创投企业。
2、建议重点关注8股:张江高科、华夏幸福、城投控股、北京城建、上实发展、招商蛇口、天健集团、南京高科。
G. 2021年科创板退市新规 科创板最新退市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第二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三)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四节规定的退市标准;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第三节、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三)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达到本规则规定标准的,本所将对其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一)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二)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三)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
(四)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五)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第五节、规范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四)本所认为公司存在其他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缺陷且情节严重的。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对应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2个月内,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因第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2个月内,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情形;
(三)因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超过半数董事保证公司所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2个月内,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和内控制度无重大缺陷;
(五)因第条第一款第五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6个月内,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且其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重新具备上市条件;
(六)因第条第一款第六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已消除。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条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
(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应当提交法院指定管理人出具的监督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说明文件。
上市公司符合第条、第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相关情形出现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可以在披露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上市公司不符合第条、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第八节、主动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五)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被注销;
(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H. 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本钱市场上对于科创板的评论漫山遍野,许多人更是等待它能早点上市。而科创板的提出招引了许多出资者的关注,其间有不少出资者分不清它和新三板的差异,究竟两者之间有不少相似之处。那么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差异是什么呢?一同来看一看吧。
科创板特征:
第一,科创板会比主板市场要开始实行发行股票的准则,会依据相关的变革办法去事项,树立股票挂牌的机制,是由挂牌和企业和机构们确保内容的真实性。
第二,科创板的合格出资者准则,首先包含机构出资者和个人股票出资者。其间,对个人出资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包含个人出资者的银行存款、出资的股票、理财产品等相加超越50万元。同时,科创板将有上下50%的股票涨跌幅限制。
第三,其实科创板和新三板是差不多的,都是中小企业中的一种,但是不同的是,这个科创板的重点是投入到不是很老练,且生长有潜力的企业。
第四,科创板、新三板和战略新式板的定位是有差异的,他们之间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就企业的赢利方面是没有什么要求的,但是科创板相比较来说,选择的都是比较有潜力的企业,
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指的是中关村科技园区中没有上市的股份,能够进入到股份代理的试点。因股票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体系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体系挂牌公司,所以称作为新三板。
科创板和新三板的差异:
科创板和新三板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场外买卖的市场,但是和新三板不一样,科创板面临的目标和新三板面临的目标是不一样的,科创板需求满足的是规范性的企业。
以上便是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差异,期望能够协助到我们。科创板与新三板简直没什么联系,对新三板的开展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新三板的未来,关键还是的想办法树立起市场的基本功能来。
I. 科创板股票前五天的开盘价和上一日的收盘价有什么联系第二天开始的开盘价受上一日的收盘价限制吗
没什么关系,看涨多就跳空高开,看跌就跳空低开。多空分歧不大就平开。
J. 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两者有什么不同
科创板是今年投资市场上的一大热门,科创板也被称为四新板,与新三板一样,科创板也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不过科创板和新三板在定位等方面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么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是什么呢?
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1、发行制度不同科创板为注册制,注册企业需经过多伦问询,注册审核流程较为严格,对企业市值、营收、净利等指标的要求也较高。
新三板注册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后,全国股转公司会有针对性的提出询问,注册审核流程相对较为宽松。对企业的硬性量化指标仅需经营满两年。
2、交易方式不同科创板为上交所,属于场内市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较为类似,交易方式包括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多种方式,股票成交量和流动性较强。
新三板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属于场外市场。新三板企业挂牌时无公开发行环节,股票成交成交量小,流动性相对较差。
3、对投资者要求不同参与科创板的个人投资者要求具备两年以上投资经验,且总资产要达到50万元,投资门槛较高。
新三板对个人投资者设置的门槛则更高,不仅需要具备两年以上投资经验,日终证券类资产还要达到500万元以上。
总体来说,科创板是比较受市场追捧的,也有部分新三板上市企业整部剧转板科创板。以上关于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