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董监高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股份受25%的转让限制吗
目前仍是鼓励扶持的政策导向,新三板董监高通过持有挂牌企业的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股东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挂牌企业暂不受25%的转让限制。
⑵ 新三板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有限售期吗
您好,新三板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交易,一般情况下非大股东、该上市公司董监高等承诺限售的投资者不会有限售要求,具体可以查看该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
⑶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时没有盈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需要遵守哪些减持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转板公司转板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转板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第四个和第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转板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转板公司转板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转板上市前股份;在限售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转板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转板上市前股份,但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⑷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之后限售吗
新三板市场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⑸ 新三板是否有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二年内不得有重大变化这条规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新三板相关挂牌没有对上述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作出要求。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是发行上市的要求,其中创业板为“最近两年”、主板是“最近3年”。所以大可放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⑹ 新三板上市规则
关于新三板上市的规则如下: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并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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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有关新三板上市规则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⑺ 新三板上市前安排股权激励对上市有什么正面影响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操作要点
(一)新股定向增发
在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的定向增发就被作为最常用的股份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同样具有完善的定向发行新股的机制。在对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报告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挂牌公司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除了向老股东进行配售或引入外部投资者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新股发行,而且由于没有业绩考核的强制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已成为目前新三板公司采用频率最高的股权激励方式。而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必须遵守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
操作要点:
1、若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发对象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即在员工直接持股的激励计划中,激励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
2、不同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即作为增发对象的股东可随时转让增发股份。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限售。
3、股东超过200人或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需,增发前后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本次新股发行还需履行证监会备案程序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未超过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
4、为规避激励员工35人以下的数量限制以及股东超过200人对报批流程的影响,挂牌公司向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可以考虑采用设立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条件下,持股平台需满足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要求,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规范类”股权激励
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的需要证监会审批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义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可采用工具中,仅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历次备忘录要求。虽然新三板未出台关于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政策,但为了便于和其他激励工具相区分,我们把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新三板激励计划暂且也定义为“新三板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相较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在股票价格的低点对股价进行锁定,对于成长性较好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价的快速上涨可以使激励对象获得更大的收益。除此之外,价格经过折扣的限制性股票及无需激励对象即刻出资的股票期权减轻了激励对象现阶段的出资压力。
操作要点:
1、由于没有相关政策限制,新三板公司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时,在定人、定量、定时、股份资金来源及业绩考核的设定上将更加灵活,但需考虑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规定。
2、定价方面,做市商企业的权益定价完全可以依照做市商的报价进行;其他挂牌企业仍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确定权益工具的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也没有最低5折的限制。但在价格制定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对做市定价及未来新股发行价格的影响。
3、新三板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但从降低股权激励计划的未来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建议挂牌公司在公告激励计划的同时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例如: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激励计划出具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针对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等。
4、根据对新三板已实施规范股权激励案例的调研,挂牌公司公告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前,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送新三板进行预沟通。
5、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的规定,新三板允许拟挂牌企业携带期权等未来或有权益挂牌,即新三板允许企业在挂牌之前就实施期权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
(三)创新型激励
新三板公司同样属于非上市公司,故也可采取非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作为新三板公司激励工具的选择,例如实股类(增量奖股)或现金类激励工具(虚拟股份、奖励基金等)。特别是对于盈利能力暂时不强的新三板公司而言,业绩未来增长的空间更大,对于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也将更大。
操作要点:
1、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存量转让的,股权的转让须遵守新三板股权交易的一般规则,激励对象需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
2、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则同样须履行新三板的定向增发流程。
3、现金类激励工具在使用之前应充分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四、结语
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飞速的发展,虽然新三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与中长期激励计划初期的权益锁定正好契合。待2-3年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增强,正是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解锁退出进行套现的时期。所以,目前是挂牌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完善交易市场。所以荣正对新三板市场的评价是:大有可为!前途无量!
⑻ 新三板挂牌需要打董监高流水吗
需要打董监高流水。
新三板挂牌需要打董监高流水,可以自行打印。
新三板挂牌意思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始在某些股票交易场所中接受交易。
⑼ 新三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建议关注华泰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公众号或华泰证券的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涨乐财富通”学习投资知识。华泰证券,贴心管家,您想要的都在这里,快点击下方图片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