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新三板挂牌公司新增大额贷款需要公告吗
新三板高度重视市场信息披露工作,要求挂牌企业全面及时披露企业信息,要求中介机构尽职尽责监督管理,以下是转载自三板富网站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
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挂牌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
1、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
2、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3、披露季度报告的,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4、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二、临时报告的披露
挂牌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1、该事件难以保密;
2、该事件已经泄露或者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三)其他重大事件披露
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
1、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关联方占用资金;
3、法院裁定禁止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7、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9、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10、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到有权机构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
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或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11、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12、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⑵ 新三板企业需要开立哪些部门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新三板企业如想上市,要有下面的证明:
序号 出文部门 证明内容
1 国税局 自**日至**日,未有违法行为
2 地税局 自**日至**日,未有违法违章行为
3 环保 自**日至**日,未有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
4 技术监督 自**日起缴纳——等社保金,人数——,未受到处罚
5 安监局 截至**日内未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和投诉
6 社保局 截至**日,未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处罚
7 工商局 截至**日,未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处罚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⑶ 您好,我公司也是新三板上市企业,向您咨询办工商无违规证明的事情,盼您的解疑。
我一直没上来知道。不好意思啊。
那个证明很简单,就是三个W,WHY,WHO,WHEN,
为什么要这个证明,这个证明要提供给谁,什么时间段的。
然后还要写上是哪条规定说新三板上市需要这个证明,列出以后,在单列一张纸上打印出这个规定。
⑷ 獐子岛收到年报问询函,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说在退市边缘,有人说拐点出现,耐心拿着。
肯定是有问题才发问询函啊,这种垃圾企业,别管它涨跌,自己不要碰就是了。
⑸ 股票年报都有问询函吗
如下所述不一定有问题。
年报问询函已成为一些“问题”公司绕不过的一道坎。
“年报无疑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也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最重要渠道之一。”有分析人士指出,监管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对上市公司年报的事后审核,向上市公司发出审核问询函件,本身即是重要的监管措施;
要求公司回复有关问询内容并予以公开,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也给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机会。
(5)59家新三板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其中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4)董事会报告,其中包括董事会工作摘要、股票与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等;
(5)监事会报告;
(6)股东会简介;
(7)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
(8)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
(9)关联企业:
(10)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⑹ 新三板企业,半年报 会发问询函吗
涉及到违规行为才会发问询函,不涉及的话怎么会被发问询函呢。
即使你半年报披露的数据与上年对比产生了较大的波动,利润大幅度下滑,也是股转公司监管员先通过邮件和主办券商反馈问题,不可能因为业绩波动发问询函的。
⑺ 新三板年报披露要求有哪些
1、年度报告没有模板,那么年度报告摘要是否有模板?
答复:有。请参见《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附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格式”。
2、年报中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什么程度?
答复: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包括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以及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34条)
3、年报需要经监事会审核同意才能披露吗?
答复:需要。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42条)
4、公司已申请了年报预约披露时间,是不是说必须在披露日的前2天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不能更早召开也不能更晚?
答复:不是。披露董事会决议与披露年报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后2个转让日内应披露董事会决议,即2个转让日内披露的是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年报”仅为其中一个审议事项。而年报全文应当依据预约时间按时披露。
5、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不是说公司年报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
答复:不是。公司章程规定“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年报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是2个概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年报才能披露,并未要求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也就是说,年报可以先行披露,再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从实践的角度说,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披露董事会决议、年报、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也便于在股东人数较多时使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前知悉年报内容。
6、根据股转系统公司要求,年度股东大会需要律师见证,对挂牌公司来说有一定成本,可不可以取消?
答复:请各家挂牌公司严格执行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聘请律师见证。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是挂牌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挂牌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为此而支付的成本。
⑻ 有的企业信息里显示为新三板挂牌,这个新三板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回证券交易场所,也答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