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都有什么条件
1.依法成立且存续满两年(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两个完整的1月内1日至12月31日)
2.业务明容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挂牌的限售要求和公司综合成本更低,不具备主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先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B. 什么样的企业无法挂牌新三板
一、存续期未满两个会计年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要求拟挂牌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013年6月30日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挂牌条件指引”),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三、重大违法违规,《挂牌条件指引》要求拟挂牌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即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要股份代持和非法发行。《挂牌条件指引》要求拟挂牌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五、特殊行业,虽然业务规则明确拟挂牌公司不受行业、所有制的限制,但是涉及房地产、传统金融、小贷、众筹等特殊、敏感行业,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业,建议在申报之前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充分预沟通,在征求股转系统意见后再行准备,不可贸然申报。
六、会计基础薄弱,在《挂牌条件指引》中要求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对经营影响重大的纠纷或诉讼,挂牌企业需要资产权属完整、股权清晰稳定以及业务明确持续,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公司的资产或者股东与挂牌企业相关的资产不得存在瑕疵或者明显的争议,比较常见的问题是股权可能存在争议、资产可以存在第三方提出权利归属、甚至存在股东或者企业存在立案调查的情形等。
八、超越资质经营或者行业资质管理不明朗的,在某些特殊行业或者特定企业模式中,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定资质证书才能够正常经营。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存在无资质经营或者超越资质要求经营的情形,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甚至存在违规的可能。
九、挂牌企业不得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新的公司法明确了对公司注册资本放开监管的理念,同时我们也一直在强调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多样化,于是很多人认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资本可以存在虚增的情形,这显然是不对的。
十、挂牌企业不得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现在公司治理制度最基本的一个理念就是法人独立财产权,也就是说公司的钱是公司的而股东的钱是股东的,而现实中有太多的股东通过各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说句比较实在的话,如果企业就是股东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那么公司的钱拿了也就拿了,就算存在不违反甚至与现代公司理念相违背,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企业要挂牌要上市要成为公众公司,那么股东和公司之间这条资产的红线就要严格划清,因为这时候公司就不是股东一个人说了算了,你还要对公众投资者负责任
C. 新三板上市挂牌,如果企业上市挂牌不成功,企业会怎么样
新三板挂牌不同于上市,挂牌不成功企业可以继续经营。
新三板”挂牌对象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具体挂牌条件是: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D. 企业挂牌新三板和不挂牌新三板有什么区别吗
有很大的区别的,企业挂牌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挂牌公司价值、提升挂牌公司价值、提高股权流动降低企业融资难度。这还是次要的一旦挂牌成功的话他们就是上市公司了,好处的话你就自己想吧。中融华富
E. 哪些人和机构不能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
五类机构和个人不能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15日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业务解析明确,五类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为法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涉及以下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收购人为自然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挂牌公司的其他情形。
股转公司明确,收购指收购人为了控股挂牌公司,通过取得股份或其他途径成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投资者通常通过协议收购或要约收购两种途径进行挂牌公司收购。此外,还有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证券转让(做市转让或者协议转让)、投资关系、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其他安排方式控股挂牌公司。
对于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的区别,股转公司表示,要约收购需要收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协议收购无此要求;协议收购有“过渡期”的特殊要求,而要约收购无此要求。
对于协议收购的“过渡期”,股转公司表示,挂牌公司在协议收购上有“过渡期”的特殊要求,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挂牌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挂牌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过渡期内,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作出的决议外,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处置公司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议案,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于要约收购,股转公司表示,不论收购人发出的是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都是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的,只是收购股份的数量不一样;另外,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收购人根据被收购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内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对于收购中的信息披露,股转公司明确,挂牌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主体为收购人,收购人借助被收购挂牌公司的披露渠道进行信息披露,其中主要涉及的披露方为:收购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和被收购挂牌公司聘请的律师。主要披露内容为: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出具的专业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被收购挂牌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F.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有哪些风险
一般来讲,挂牌没有风险。根据我们接触公司时了解的情况,公司一般有以下顾虑:
(1)信息公开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压力:企业挂牌新三板市场后,作为准公众公司,公司的经营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需按规定进行公开披露,这将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压力。
(2)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财务、税务。
(3)挂牌后丧失公司的控股权。
G. 股转公司新规出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股平台不让定增了,怎么办
罗俊荣律师,专注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辅导,企业资本法律顾问,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领域。总结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多年以来的案例经验,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您所说的股转公司新法规,是指:11月24日,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其主要内容为:
1、“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2、“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从内容上面看,新规并未将普通外部投资人组成的投资性质持股平台与由公司内部员工组成的激励性质持股平台做区分,新规针对的是所有类型的持股平台。因此,新规对于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拟)挂牌企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已挂牌公司,新设立的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不能通过认购定向增发的新股获取用于员工激励的挂牌公司股份。
2、新规只适用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认购行为(该认购行为需要新三板监管部门审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与老股的转让暂时不受影响。只要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券商处完成投资者账户合规性审查并成功开户,就可以参与到挂牌企业的二级市场交易中来。
3、对于在企业挂牌之前就已经成立并持股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新规同样并不适用。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挂牌前成立并持股的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公司老股东可以认购新股。
对于拟挂牌新三板或者是已挂牌新三板的公司来说,具体可以这样做:
1、挂牌之前是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最好时点。挂牌之前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带来的股票增值收益,实现激励最大化。
2、鉴于本次新规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限制性政策,挂牌前搭建员工持股平台需要考虑未来的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建议将预留部分的股份在持股平台中提前落实。
3、已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在完成开立交易账户的前提下,参与新三板二级市场的交易尚无明确政策限制。所以在目前时点,还可以通过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受让老股的方式实施激励。虽然此持股平台不同于由一般外部投资者组成的持股平台,但严格意义上来讲仍有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的嫌疑,不排除未来股转公司出台新的政策对此种方式加以限制。
4、本次新规已明确规定:已挂牌公司仍可考虑使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合信托计划等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新股。
5、最后需要提醒广大(拟)挂牌企业的是:无论什么阶段采取何种激励股份获取方式,在使用未接受证监会监管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注意股东超200人的问题,因为该类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拟)挂牌企业直接、间接股东合计超过200人后,需要履行相应的证监会备案程序。
H. 新三板挂牌的十大红线 什么企业不能上
挂牌条件: 1.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2.主营新三板上市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 3.新三板上市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4.地方政府出具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5.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6.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挂牌好处: 1.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2.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3.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4.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5.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6.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7.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I. 企业挂牌新三板,如果失败,企业怎么办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费用
反正花出去的费用是收不回的。失败了,那就以后再找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