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企业连续存续两年怎么计算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挂牌时,要依法存续,经过年检程序。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国有股、外资股的设置必须由有权部门出具批复,券商、律师应确认出具批复的部门有权出具该类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特别提示:若以评估值进行调账,则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只能从改制基准日起算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B. 新三板在发展过程中有哪些困惑
困惑之一:比邻“天交所”
2008年3月20日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统一、依法治理、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08年9月天交所成立,被视为天津推动OTC市场建设的实质性动作,与此同时,天交所也很快在内蒙古和上海建立了OTC市场区域平台。
内蒙古与上海之所以愿意以资本为纽带与天交所开展实质性合作,就是考虑到天津具有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改革先行先试、设立全国性OTC市场的特殊政策,可以有效避免政策风险。此时,有业内人士则分析认为,由天交所在建立分支机构的基础上,逐步打造区域性分市场,并最终形成集全国市场与区域市场于一体的市场,或将是我国OTC市场的格局。另据了解,天交所的市场结构设计也是以最终形成以天津作为全国性交易所、各地建立区域性交易所的多层次OTC市场为目的的。
就在天交所布局建设全国性OTC市场的同时,“新三板”的建设也加快了脚步。在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对“新三板”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的同时,其明确表示,将在总结此次制度调整实施效果及经验的基础上,择机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尽管国家政策已经明确了天津建设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定位,但业内仍有一个盛传的观点,即围绕“新三板”探索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与此相对应的是,去年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将逐步使“新三板”发展成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由此看来,在全国性OTC市场的建设中,天交所与“新三板”的竞争将不言而喻。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OTC市场与“新三板”是两种不同的交易制度。从交易制度上看,OTC市场与“新三板”应该是分属不同层次的市场,而OTC市场的交易制度恐怕比‘新三板’更加灵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天交所在成立之初就定位为“两高两非”(“两高两非”是指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流动及投资的退出提供平台,这与“新三板”对挂牌企业的定位极为接近。也就是说,天交所与“新三板”至少在服务企业方面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关系。
可以预见,在建设全国性OTC市场的过程中,如何定位天交所与“新三板”的关系将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
困惑之二:市场定位以及相关制度尚需完善
综上,新三板的发展与建设首先离不开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其定位,并且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不应被简单地理解为多板块的市场,既然是多层次,就会在市场功能、上市条件、审批方式、交易特点、监管方式上均有不同,就不应是大与小、低级与高级的市场之分,因此,若将新三板市场作为创新企业成长的摇篮,则应建立起完善的做市商制度,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企业价格发现及交易流通问题。与此同时,相关转板制度尚需加以设计和出台,以使得中国的资本市场体系更加完整。除此之外,在新三板市场上,还需增加一些企业购并、股权激励等方面的试点,进一步完善其现有的功能。
C. 央企二级字公司挂牌新三板需要国资委审批吗
当然需要审核的,任何公司需要成为公众公司都是需要审核
D. 新三板 国有股管理批复 哪一级国资委
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是利好券商。但是新三板的保荐人资格扩大到其他金融机构是利空券商。你看到的是哪条消息呢。整体对券商的影响还是很小的。因为新三板不是主营业务
E. 证监会非公部我公司准备上新三板挂牌,但股东超过200人(3000股东),关于这个问题,该如何走申报
一、设定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二、受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三、审核机构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申请条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第一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授权文件
1-1申请人关于公开转让的申请报告
1-2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1-3申请人董事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1-4申请人股东大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第二章主办券商推荐文件
2-1主办券商关于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第三章 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公开转让的文件
3-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申请人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
出具的意见)
3-2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3-3申请人设立时和最近2年及1期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申请人公司章程(草案)
4-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二)材料数量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相应的标准电子文件一份(标准.doc或.rtf格式文件)。
(三)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
见《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
七、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发送核准批复。审批未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批复。
八、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公告等方式将结果(证件及文书等)送达。
F. 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新三板挂牌
根据《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新三板,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G.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都有什么条件
1.依法成立且存续满两年(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两个完整的1月内1日至12月31日)
2.业务明容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挂牌的限售要求和公司综合成本更低,不具备主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先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H. 请问新三板市场是什么新三板市场现状怎么样
在新三板挂全国扩容的大背景下,不仅区域限制、行业限制逐步放宽,融资记内录被不断刷新,交容易规则与制度也不断推陈出新,预计年内突破千家规模已没有悬念。
去年12月国务院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决定,搅动了资本市场的一池春水。截至2014年2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的挂牌公司数量达到649家,总股本达到219.6亿股,总市值达1250亿元。同时,从监管层对新三板的期待和设立初衷来看,新三板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企业,是未来资本市场的基石,无疑,这里将诞生一大批优秀的、伟大的公司。除了挂牌数量上的剧增,可以预计的是,2014年,新三板的挂牌企业质量、交易制度、融资方式、市场角色均将给整个资本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期待。 今日英才 ,讲的还是非常详细的,剖析的也很深入,还很便宜。
I. 什么是“新三板”什么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新三板”是什么关系
新三板:“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新三板”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关系:两者都是一样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称,新三板是简称。
(9)新三板国有批复放宽扩展阅读: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10月8日消息,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将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参考资料:
新三板-网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络
J. 私募基金在新三板上市是否要证监会审批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新三板新规明确,挂牌新三板企业没有行业限制,所以你的情况可以参考一般公司。另外,和你解释一下哪类公司不需要证监会核准:
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新三板挂牌前不足200人,挂牌后通过转让和增资等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以上情况证监会豁免核准,但是也将被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在法律属性和监管要求上与经过核准审批的挂牌公司没有差别。
另外,“PE第一股”九鼎投资(430719)可供你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