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开通创业板有几种途径
你是说玩创业板的股票账户么,需要去证券公司的。
可以看看这个
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自7月15日正式启动以来,本市证券投资者高度关注,提出了大量关于如何开通创业板交易的问题。针对投资者咨询率最高的十大问题,天津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一、投资者投资创业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二、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交易吗?
答:原则上不鼓励这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坚持要直接参与,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
三、投资者一定要亲自到营业部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吗?
答:原则上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针对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或接受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四、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答:是的。如果投资者没有依照适当性管理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则不能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五、机构投资者是否需要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答:不需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进行创业板交易。
六、创业板投资者需具备两年投资经验,交易经验的核查标准有一条“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如何理解新股认购与申购的区别?
答:新股申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发行期间申请购买的行为,新股认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申购中签后缴款购买股票的行为。如果一个投资者参与了新股申购但没有中签,那他的申购行为将不能作为交易经验计算。
七、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需具备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如果一个投资者在1998年开了股东卡做了交易,但后来注销了,在2008年又开了一个新股东卡做交易,这种情况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呢?
答:交易经验的认定日期具体为:沪、深市场A股证券账户从1991年7月8日、B股证券账户从1992年2月21日至查询日前一交易日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的日期。账户注销后又开设新账户,如果能认定为同一人,则可延续计算。
八、如同一个证券账户在多家证券公司进行创业板交易,是否要在每家证券公司处提出开通申请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答:投资者需要到每一家营业部都办理交易申请,但只需要在一家营业部签署风险揭示书,其他营业部可根据投资者出示的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副本办理开通手续。其他营业部也可根据自身客户管理需要,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风险测评及风险提示工作。
九、针对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在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或五个交易日开通创业板交易,其交易日如何理解?
答: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将在T+2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将在T+5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其中,“T日”表示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自然日,“T+2”、“T+5”分别表示该自然日之后的第2个或第5个交易日。如果投资者在周五、周六、周日签署风险揭示书,则都应当在次周的周二或周五开通创业板交易。
十、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答:可以。投资者在申请期间(两个交易日或五个交易日内)或已经开通后经审慎考虑,可以要求撤回或关闭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Ⅱ 网上是否可以开通创业板
2020年4月28日起,个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的条件为:
1、资产要求:申请开回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答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必须满足)。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如果您满足条件,可通过券商柜台或者交易软件申请开通。
Ⅲ 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吗
账户本人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沪深证券账户卡交易时间内到开户营业部柜台办理。
因创业板企业经营波动很大,退市制度要求严格,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或者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交易所不鼓励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所以建议办理前先致电您开户的券商所属营业部或者券商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Ⅳ 创业板怎么申购具体操作
1、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或买卖交易。(注: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3、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和买卖交易。
4.申购流程:
一、四日申购流程:(与港股共同发行时使用)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证交所将申购资金冻结在 申购专户中。
(3)(T+2),证交所配合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验资,根据到位资金进行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4)(T+3),主承销商摇号,公布中签结果。
(5)(T+4),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二、三日申购流程: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交易所验资。
(3)(T+2)摇号并公布中签结果
(4)(T+3)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注:中签股数将在新股上市日前一日晚收市后到账。
按T-2日账户市值配售号码:深圳5000元配售一个号码,500股/号
上海10000元配售一个号码,1000股/号
新股申购的规则:
投资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购股数;其次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且,账户不能重复申购,不可以撤单,申购前要记住申购代码。如果在下单时出现错误或者违反上述规则,则会视为无效申购。
Ⅳ 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2000年7月7日,公司前身网进软件技术(昆山)有限公司成立。 2002年11月11日,公司名称内由“网进软件技术(昆山)有限容公司”变更为“网进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股份公司设立,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成华
成立时间:2000-07-07
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58340000156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88号
Ⅵ 股份公司上创业板要什么条件
您好!
根据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章“发行条件”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
可不适用前款第(二)项规定和第(三)项“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规定。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
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七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详细可查阅深交所官网。
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6.6)
Ⅶ 开通创业板去哪里办手续
如果是首次办理创业板,需要客户本人交易时间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柜台去办理。如果以前在其他券商办理过创业板,就可以直接在手机交易软件或者证券公司官网上去转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