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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案例及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2-06-01 19:59:00

1. 创业板IPO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1、高成长性;
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如果不符合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再强也很难内过容发审会;
3、产权清晰;
4、独立性。重点关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供应商和销售商过度集中。
5、主业突出
6、其他我暂时没想到的内容。
总之,要求很多,想上市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要不卖烧饼的都上市了。

2. 创业板如何完善法律法规

现在的创业板无论是在规模发展还是制度改进方面,都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中央提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创业板在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的融合中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创业板发展好之后,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创业板存在问题进行思考,进而完善创业板各方面的发展是有意义的。
借鉴成功创业板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自身特点,紧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地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对制度体系进行完善,提高资本市场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素质,加强各方面的监管,才是创业板市场能够顺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健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法律制度体系,可以从根源上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个较活跃的交易场所,因此,资本管理者应跟上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快速且不断地对相应的规则及法律法规规范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范体系之间的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从而实现全面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法律规范建设。探索适合创业板特点的监管模式,加强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乱纪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市场的秩序。
做市商制度。大部分创业板市场都采取了一种制度,这就是发源于美国NASDAQ并成功运用的做市商制度。证券市场需要始终充满活力,保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才能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产生动力。做市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保证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避免了出现买卖双方需求和力量不均衡时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况,并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目前的新三板已经在试行做市商制度,而且有望在不久后正式推广。新三板如果能够成功引进,可以为在创业板中推行做市商制度积累经验。但同时还要注意,做市商制度对券商的要求较高,需要承担较大的做市风险,目前可能创业板市场还不能拥有合适的条件。因此要想更好地引进做市商制度,还要进一步使做市商理念与我国市场实际情况相结合,适时适度地推出,才会真正地有利于市场的发展。
完善保荐人制度。我国自确立证券上市发行实施保荐人制度以来,一直对该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修订,这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证券监管体系,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增添了又一大助力。然而,由于该制度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以及自身与生俱来的不合理性,所以仍然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保荐人任期较短,从而导致监督效力低下,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督无法保障,甚至出现只“荐”不“保”的状况;保荐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对违法违规的保荐人无法追究责任或处罚过轻,致使监管无力;保荐人担负着监督的责任,因此保荐业务对保荐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而目前保荐人的资格认证门槛太低,导致保荐人队伍能力参差不齐,保荐业务质量难以保证。为此,仍应当坚持不懈地推进完善保荐人制度的进程,严格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资格认证,尤其重视职业道德和诚信水平的审查;加强保荐人的独立性建设,要求保荐人与关联方的证券交易信息必须公开和披露,防止因保荐人对保荐对象的持股导致的独立性缺失;借鉴AIM的终身保荐人制度,延长保荐人任期;明确保荐人的法律义务,并完善法律法规,对违规的保荐人及保荐单位予以严厉的民事处罚、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在制度的不断完善下,更好地体现保荐人制度在公平性、安全性和效率性方面的价值。
完善上市制度和退市制度。目前我国创业板已上市的企业很多本身就是本行业的龙头老大,反而有相当一部分真正需要融资和发展机会的企业被拒之门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创业板的上市制度规定得非常严格。严格的上市制度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事前对企业把关,筛选出真正业绩良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但同时也放弃了许多需要发展的创新型企业。

3. 论创业板的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 创业板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热点问题之一。创业板作为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新型的、专为广大具有增长
潜力的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 承担着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设立的条件已
经成熟, 然而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应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创业板市场; 风险; 风险防范

一、我国设立创业板的条件已经成熟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 它是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
概念。从国际上看, 主板和二板的划分主要是为了满
足不同层次的产业筹资者的需要。随着科技发展日新
月异, 各种新兴产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龙
头, 但是这些新兴企业一般很难达到主板上市的条
件, 因而不能选择主板市场作为直接融资的渠道。从
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 设立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实现
两大功能。其一, 为中小企业, 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
提供融资渠道。在深沪两市主板市场中, 由于上市资
格限定较严, 审核的程序里又存在主体歧视, 致使中
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 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那些有前
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平等的筹资平台。其二, 鼓励
创新, 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途径。风险资本是支持和
促进创新的力量。
目前, 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这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随着国内风险投资市
场以及创新企业的逐渐成熟, 符合申请上创业板的公
司更多了, 扩大了选择上市企业的空间; (2) 证券市
场也较为成熟了, 各种控制风险的制度正日趋完善,
证监会、舆论界与有关机构都加强了对市场违规行为
的关注和谴责, 监管部门也加强了惩罚力度, 各市场
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 (3) 投资者变得比较清醒
了。因为证券市场较长时间朝一个方向运行, 容易使
投资者产生幻觉, 出现判断上的失误。市场有起有
落, 并按照基本面进行适当调整, 使投资者变得更为
理性; (4) 发达国家经济的衰退, 使其对全球资本的
吸引力下降, 这些资本要寻求相对安全的市场, 中国
良好的经济状况成为全球资本的“避风港”, 从而为
创业板的设立提供了条件。
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从国际创业板市场来看, 既有成功又有失败。美
国Nasdaq 是成功的典型, 在美国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
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孵育了一大批中小高科技
企业, 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IT 行业中的
微软、思科公司等。但是, 在20 世纪80 年代欧洲小
盘股市场的发展就不是如此风光了。尽管它们也曾在
80 年代有利的经济条件(低利率、高速成长的中小企
业群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增长) 的推动下, 获得了良好
的发展, 为欧洲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贡献, 但由于
存在一些先天缺陷, 如与主板市场界限不清等, 欧洲
小盘股市场相继失去了活力。
一般地讲, 创业板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上市申请人
的诚实、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政策变动以及市
场等因素, 具体来说, 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主要有以下
几种。
(一) 市场运作风险
虽然各创业板市场实行“买者自负原则”, 但是
市场当局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出发, 仍然严格推
行严谨的监管、监察和执法措施, 确保市场公开、公
平、公正, 督促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履
行诚信勤勉义务, 同时, 还要教育投资者熟悉上市规
则, 并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市场投资的巨大风险。海外
创立的二板市场或创业板很多, 但运作良好或活跃的
并不多见, 二板市场失败的案例也不少。ECM、USM
相继于1995 年、1996 年关闭, 澳大利亚也关闭了创业
板市场; 英国AIM、韩国KOSDAQ 以及香港创业板等
也不容乐观。因此, 创业板市场在给投资者提供良好
的投资场所并可能带来良好回报的同时亦会有让投资
彻底失败的风险, 这是一种主板市场所不能比较的系
统风险。
(二) 上市人的经营风险
创业板上市人具有高成长性的潜力, 但是, 由于
上市人或上市申请人大多是中小高科技企业, 创立或
经营时间不长, 经营管理者往往缺乏经营管理经验,
可能受政策变化的影响, 致使投资回报并不高, 甚至
经营失败。研究表明, 中小科技企业投资失败率高达
70 % , 同时, 这些企业的投资回报期通常较长。即使
是世界著名的NASDAQ 市场, 在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的同时, 也有近2 000 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不再符合
市场要求, 被剥夺上市挂牌资格。如SHC 公司, 1998
年亏损额高达7. 5 亿美元。因此, 对于上市申请人或
上市人来讲, 创业板市场并不仅仅是其融资的好地
方, 更是要求其不断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
以及市场开拓能力, 以不断地成长为高素质、高增长
能力的理想投资对象, 并保持持续发展能力, 这一点
甚为重要。
(三) 流动性不足与市场波动的风险
市场流动性是创业板的生命, 市场流动性不足使
市场失去活力和吸引力, 投资者难以获得回报。为
此, 海外二板市场均在增强市场流动性方面作了大量
的工作, 同时, 上市人的流通盘小易于操纵, 加剧市
场的波动性。市场的剧烈波动性还表现在市场指数的
整体波动, 如NASDAQ 指数一个交易日跌去500 多点,
香港创业板指数从1 000 点跌至400 多点, 其波动幅度
均比主板市场要大得多。因此, 一些二板市场规定了
进入条件, 限制风险承受力较低的投资者进入。《创
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表明, 内地创业板市场波动
幅度设定为20 % , 远比主板市场的10 %高, 投资者应
充分注意这一点。
(四) 上市人的道德风险
我国创业板市场企业, 虽然克服了主板市场中同
股不同权、不同利及股份不能全流通的缺点。但是,
由于企业创建者和发起人一般集中掌握股份, 全流通
的在中小散户为主的市场上可能更为分散。因此, 这
些创业者和发起人利用很少的资金就可以控制上市公
司, 他们就有可能利用掌握的权力, 采用各种办法把
上市公司的资源转移到自己手中。创业板市场的高新
企业的管理层由于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用性, 更不容
易被替代, 尽管股东在所有权上是控制着企业, 但仍
会让企业处于内部人控制之下。管理层实际上不是为
了实现股东的财富最大化, 而是其个人或小集团利益
最大化, 从而损害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因
不履行勤勉诚信义务, 在信息披露上作虚假的陈述,
也会引发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
三、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二板市场面临比主板市场更高的风险, 且对
主板市场将有着诸多不利影响, 创业板市场能否正常
运行, 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还关系到整个经济
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 我国要充分吸收国际创
业板市场发展的经验, 为创业板设计完善的制度并加
强监管, 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才能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
持功能, 保持证券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一) 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香港投资银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红筹之父”称
誉的法国巴黎百富勤劳团行政总裁梁伯韬说: 大陆创
业板能否成功, 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到高增长的企业上
市, 以及对风险的控制。他还忠告国内的投资银行业
同行, 一定要挑选好的企业, 按照市场需求、市场规
律, 平衡企业与投资者的利益去定价。要避免主板市
场的问题就必须使上市企业的筛选标准更具有市场
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重点应该放在对上市企
业质量的事前控制, 即科技含量、人力资源、市场前
景和法人治理结构四个方面。建立上市公司摘牌制
度。对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 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
扭转亏损状况, 又无资产重组的可能, 应坚决对其股
票实行摘牌制度。
(二) 要加快对风险投资业和创业板市场的立法
工作
风险投资对我国来说是一项全新工作, 涉及到知
识产权的法律保障、法律约束和市场准入等很多规则
性问题, 同时推出创业板市场还得有“创业板市场运
作细则”等。从国外情况看, 风险投资业均是在立法
先行条件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有关部门要抓紧起草和
公布《风险投资管理法》、《风险投资管理条例》和
《创业板市场运作细则》, 以指导、保护风险投资业和
创业板市场依法健康发展。
(三)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股市监管及其风险防范的核心是改变股市信息的
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为此, 创业板市场要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来减少
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行为, 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知情权, 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
收益, 在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
投资决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内容丰
富程度要高于主板市场, 如除披露年报和中报外, 还
要增加披露季度报表; 披露上市公司前两年或自成立
时起公司详细发展情况, 包括公司的客源、利润、技
术以及发展前景等。在披露公司信息的同时, 还要完
善风险警示制度, 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在这方面
可以借鉴香港的做法。要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 不得有虚假、误导。与此同时, 要对各种报刊、
网站、信息咨询公司所发表的信息及股评中所涉及的
信息进行检查或要求其申报来源, 对造成严重后果者
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得创业板市场的
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 使得投资者非自身原因带来的
风险降到最小。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上市交
易规则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特性, 同时也由
于上市公司自身经营风险大, 所带来的投资者的风险
同样加大。因此, 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应有别于
主板市场, 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监管原则
上首先应该是高效性, 即一方面强调有力的信息披露
制度以降低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强调公司内控机制,
把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上市的重要条件。其
次应该是有限性, 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外控机制的
相对有限, 即证监会对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等方
面不作审查和评估, 更多地让市场作出选择。基于上
述原则, 中国创业板市场可以借鉴美国NASDAQ 的做
法, 采用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 并将一线监管权授予
证交所。由其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证监会则主要负责
重大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并对证交所
的工作予以监督。同时, 从保持市场有效性的角度出
发, 还应制定严格的交易监管制度。
(五) 实行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对被保荐企业在发行上市前后的内部管理
及各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与辅导, 并对被保荐人的股
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连带责任。保荐人是创业板市场的第一看门人, 要求
切实履行好保荐人的职责。首先要求保荐人有很高的
专业知识。由于保荐人不一定了解创业板企业的技术
优势, 因此保荐人除了应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
验及较强的经济实力外, 还要拥有一批既洞悉创业板
运行规则, 又了解行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其次保荐
人要树立全新的企业价值判断标准, 注重候选企业的
内在素质, 树立风险意识, 做到事前慎选拟上市企业.

4. 关于创业版市场的简单论述题(200-300字)

【简介】
创业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也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它与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不同,是一个前瞻性市场,注重于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其上市标准要低于成熟的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因此更加注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编辑本段]【特点】
1、以增长型公司为目的。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宽松。

5. 创业板和主板到底有什么区别 权证的风险在哪里最好举几个实例~

创业板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6.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业板企业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法律风险
新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法律要求相当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严格。而从一些创业板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存在一些股份代持现象,有公司股东曾因股份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公堂。在首批登陆创业板的28家公司中,新松机器人公司某股东在2007年的一场官司也揭示了股份代持现象的冰山一角。此外,华谊兄弟、西安宝德招股书受疑,也曾遭遇股东代持存在争议的问题。当事人也曾出具过承诺函,承诺其所持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情形。因此,股东承诺函的可信度究竟有多高受到了质疑。我国企业、企业家及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各种在主板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同样会在创业板市场上发生,且创业板市场还很不成熟。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和阶段,隐秘性极强,不易被发现,一旦爆发,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十分巨大。
(二)经营风险
刚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虽属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规模不大,其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不是那么稳定,在经营上容易大起大落。据报道,拥有“创业板第一家”美称的特锐德对铁路部门2009年1-6月份的销售收入占比达到78.36%,而以58元的网申价令众多投资者望洋兴叹的神州泰岳2009年上半年来自移动飞信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据了公司营业收入的68.99%。这些企业一旦失去占据主导地位的单一业务收入,也将无法生存。此外,鼎汉技术下游市场基本没有业务,行业单一,构成了企业的最大风险。创业板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业绩增长快的特点,而“明星制造厂”华谊兄弟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仅为3163万元,还不及2008年同期的水平。这表明华谊兄弟的业绩增长性并不突出。且华谊兄弟太过依赖于冯小刚,可能造成业绩波动较大,存在随时退市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海外创业板市场诸多失败案例揭示了严重的技术风险摧毁企业的残酷事实。我国气体传感行业龙头老大——汉威电子,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类企业。但由于其核心零部件、传感器等能够通过外购获得,其他竞争企业就能够通过外购生产同样的产品。公司产品核心技术理论单一,不排除其他企业能够研发出类似的产品,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将拉低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网宿科技CDN新型网络构建方式,虽已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但在国内却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开发风险大;还可能面临因未来市场判断不准确导致前瞻性的技术研发成果偏离用户实际需求的技术革新风险。中元华电、硅宝科技、亿纬锂能同样会因为技术开发滞后,或是主要技术泄密、无法使技术保持持续进步,而导致企业丢失市场份额、降低盈利水平,冲击未来业绩。那么在研发投入倾向较强的创业板市场,技术风险将更为突出。
(四)财务风险
在高发行价的推动下,创业板首批28家企业超额募集资金84亿元。由于证监会严格规定,超募资金只能用于主业投资,不能用于炒股、炒楼。到目前为止,创业板诸多企业还未来得及对募集来的资金进行全面有效的预算管理,以神州泰岳公司为代表,只对其公告书上的3.42亿元做出具体安排,而其余的约8.6亿元仅仅只给出了大概方向,无具体明细;上海佳豪、华谊兄弟、华测检测、莱美药业纷纷将超募资金进行置换以增加流动资金。而流动资金不能直接带来高收益,大笔资金较长时间闲置在银行,创业板的高市盈率失去意义,无形中增加企业的未来收益分配风险。乐普医疗、神州泰岳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依赖,一旦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受到不利的影响。此外,创业板有些企业,如金亚科技,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挂账现象,成为制约其未来发展的业绩“地雷”,也会构成企业资金回收风险的重要因素。
(五)流动性风险
据统计,在创业板上市的特锐德公司从2006年到200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净额呈明显上升趋势,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虽然目前来看账龄结构比较合理,但随着公司应收账款数额的不断增加和客户结构的改变,如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过大,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速度降低,存在一定坏账风险、流动性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发行的股数少(平均发行股本2189万股,华星创业发行规模最小为1000万股),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作也更为容易。创业板企业呈现出惊人的市盈率,倘若不能获得持续的高增长,其破产于倒闭的可能性大大高于主板市场;且一旦达到退市条件,只能直接退市,不存在重组的可能性,严重损害投资者的信心。投资者信心的变动直接影响着投资者买卖股票的积极性和交易的活跃性,进一步影响着股票的流动性。

7. 创业板上市是否要求有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有没有因为缺少发明专利而影响上创业板的案例

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创业板要求上市企业如果是制造型企业的话要具有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产品和技术上的创新。没有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可能被认定为创新能力不强。此外,很多创业板公司都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缺失也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存在补税的可能。如果仅有实用新型专利,那证明你的核心技术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可能没那么强。
当然,很难讲哪个企业就仅是因为缺了一个发明专利而没法上市的,只能说发明专利还是比较重要的,案例可以看高德红外。

8. 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的目录

代序(汤世生)
推荐(冼国明曾勇)
推荐序(温泉)
第1章风险投资与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介绍
1.1风险投资的概念与内涵
1.2创业金融学与公司金融学的五点不同
1.3私人权益资本市场
本章小结
专栏1-1另类投资简介
模块一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
第2章机会识别与开发
2.1创业机会:概念与分类
2.1.1创业机会的概念
2.1.2机会的来源
2.1.3机会分类
2.2创业机会的识别
2.2.1创业机会识别过程
2.2.2创业机会识别之影响因素
2.3创业机会评价与开发
2.4商业模式
2.4.1商业模式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2.4.2商业模式与企业战略
本章小结
专栏2-1商业模式与企业战略的互动:大连泰德煤网商业模式案例分析
第3章创业企业
3.1团队生产与代理关系结合体假说
3.1.1创业企业家的投入
3.1.2风险投资家的投入
3.1.3团队生产和代理关系结合体
3.2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与创业企业
3.3创业企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3.3.1创业企业的定义
3.3.2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
本章小结
专栏3-1商业计划书的重要性:兼谈如何写好商业计划书
模块二估价创业企业
第4章调整现值法与风险资本法
4.1DCF模型与调整现值法
4.1.1创业企业的估值与成熟企业有何不同
4.1.2DCF模型
4.1.3为何是APV而不是WACC
4.2APV法估价创业企业
4.3风险投资法估价创业企业
本章小结
专栏4-1APV法估值案例
第5章实物(战略)期权
5.1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参数对照
5.1.1期权的定义
5.1.2金融期权与实物期权
5.1.3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的参数对照
5.2实物增长期权和实物交换期权
5.2.1实物增长期权
5.2.2实物交换(转换)期权
5.3风险中性定价与隐含波动率
5.3.1风险中性定价原理
5.3.2隐含波动率
5.4战略期权
5.4.1延迟期权
5.4.2分阶段投资期权
5.4.3放弃期权
本章小结
专栏5-1放弃期权的价值
专栏5-2二项式模型估算实物期权价值
第6章实物期权估价
6.1单一企业范式增长机会的估价模型
6.2复合实物期权估价模型
6.2.1生产决定的增长期权评估
6.2.2营销决定的交换期权评估
6.2.3复合实物期权价值
6.2.4比较静态分析
6.3拓展的DCF模型
6.4实物期权应用误区与难点
6.4.1实物期权方法之几个认识误区
6.4.2实物期权方法在风险投资领域应用之困难
本章小结
专栏6-1“精确的错误”与“上帝在发疯”
模块三动态资本结构和状态依存治理
第7章不对称信息和动态资本结构
7.1信息揭示与动态博弈
7.2分阶段投资与动态资本结构
7.2.1分阶段投资
7.2.2动态资本结构
7.3法律作为控制变量之创业者持股比例
7.4面对风险之契约选择
本章小结
专栏7-1风险融资的资本结构:寻找最优投资工具
专栏7-2深究反稀释条款
第8章控制权配置与状态依存治理:创新企业预期估值之风险规避
8.1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视角下之控制权配置
8.2不完全契约理论视角下控制权配置
8.3学习模型与创业企业CEO更替
8.4对赌协议:兼谈创新企业预期估值之风险规避
本章小结
专栏8-1投资协议条款清单之雇佣协议
专栏8-2报酬机制设计:以有限合伙为例
第9章产业组织视角
9.1产业组织视角下战略性构建创业企业组合
9.2产业组织视角下风险投资机构:辛迪加
9.3产业组织视角创业企业组合构建策略:中国大陆的实证
9.4产业组织范式资本结构理论
本章小结
专栏9-1风险资本与公司治理:基于33个国家(地区)实证研究
专栏9-2委托代理与创业企业估价
专栏9-3融资策略与产品市场行为
模块四流动性事件与退出机制
第10章流动性与流动性事件
10.1流动性的六种内涵
10.2宏观流动性与创业企业估价:美国实证研究
10.3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路径:基于欧美的实证研究
本章小结
专栏10-1风险资本的六种退出方式
专栏10-2好耶网的成功退出之道:IPO并非最优选择
第11章退出机制与交易结构设计
11.1红筹模式
11.1.1“红筹”、“大红筹”与“小红筹”
11.1.2外资VC在中国的运作模式
11.1.3外资VC机构选择“离岸”运作的原因
11.2跨境换股
11.2.1特殊目的公司与返程投资
11.2.2跨境换股的概念
11.2.3跨境换股与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
11.3“盛大模式”与“境外期权模式”
11.3.1如何合法规避政府对外资收购战略性行业企业的管制:盛大模式
11.3.2如何合法规避政府对个人控股海外壳公司的管制:境外期权模式
本章小结
专栏11-1“蒙牛股份”的交易结构
第12章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估值与表现
12.1IPO简介
12.1.1为什么要IPO
12.1.2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几个重要概念
12.2IPO估价与上市时机的选择
12.2.1IPO估价
12.2.2上市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12.2.3上市时机选择的影响因素
12.3VC与PE支持的公司IPO表现:中国大陆实证研究
本章小结
专栏12-1风险资本在IPO中的效应:基于美国的实证研究
专栏12-2IPO抑价之原因:多方博弈的缩影
模块五风险资本专题
第13章风险投资机构
13.1VC组织形态与治理
13.1.1有限合伙型
13.1.2公司型
13.1.3天使型
13.1.4公司信托型
13.2积极而专业之金融中介:人力资本专业化
13.3独立VC之创业企业组合规模研究
13.3.1中国大陆实证研究
13.3.2加拿大实证研究
13.4VC之收益衡量:内部收益率(IRR)
13.4.1内部收益率的定义与特点
13.4.2内部收益率的缺陷
本章小结
专栏13-1外国VC投资中国的六种模式
专栏13-2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之特征区别
第14章风险资本与创新
14.1公司风险投资(CVC)
14.1.1CVC的五个目的
14.1.2内部市场驱动创新
14.1.3寻租与无效投资
14.2风险资本与技术创新
14.2.1风险资本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14.2.2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促进
本章小结
专栏14-1网络泡沫时代“估价理论”与行为金融:兼谈DCF模型之基准作用
专栏14-2巴西的PE/VC经验
专栏14-3从境外风险投资新发展看中国风险投资之抉择
模块六创业板
第15章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与定位
15.1创业板市场的概念与内涵
15.2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方式与模式比较
15.3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定位比较
本章小结
专栏15-1如何理解与把握“五新三高”
第16章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制度
16.1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审核制度的概念与内涵
16.2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审核制度比较
16.3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审核程序比较
16.4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条件
16.4.1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定量标准比较
16.4.2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定性标准比较
本章小结
专栏16-1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16-2中小企业发行审核要点及案例分析
第17章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
17.1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比较
17.2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交易委托方式比较
17.3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委托匹配原则比较
17.4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市场稳定措施比较
本章小结
专栏17-1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17-2合伙企业法修改与风险投资的法律实务
第18章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18.1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类别
18.2中外主要创业板信息披露管理体制比较
18.3中外主要创业板信息披露内容比较
本章小结
专栏18-1信息披露制度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18-2风险投资基金的非法募资问题探讨
第19章法人治理之特殊性与保荐人职责
19.1创业板市场独立董事制度
19.1.1中外主要创业板上市企业之独立董事制度比较分析
19.1.2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中国主板经验教训
19.2创业板市场保荐人制度
19.2.1保荐人制度之概念与内涵
19.2.2中外主要创业板保荐人制度模式比较
19.2.3中外主要创业板保荐人职责要求比较
本章小结
专栏19-1独立董事制度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19-2保荐人职责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19-3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证券开户探讨
第20章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
20.1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退市标准比较
20.2中外主要创业板市场退市程序:以美国与中国香港为例
20.3创业板市场退市渠道分析: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例
本章小结
专栏20-1退市制度中外比较之启示
专栏20-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条款解读
代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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