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创业板要求
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需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如下:1、在创业板上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且财务指标和市值要符合规定。
拓展资料
发行条件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Ⅱ 创业板准入条件
我国法律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进军创业板设置了市场准入条件。创业板发行由中国证监会负责。
创业板交易市场的准入条件如下:
1、行业要求: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很高的成长性,公司产品项目最好是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其他重点发展项目。
2、股本规模: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改制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营业记录:具有3年的活跃经营记录。
4、盈利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500万以上。
5、融资限制:首次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创业板的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业绩指标和其他定量指标。
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两套定量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其他定量指标主要有三项:一是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二是要求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三是要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Ⅲ 买创业板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的开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门槛: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必须满足)。
满足条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机交易软件申请权限开通。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具体办理方法为: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2、假设未满二年,则需要在营业部抄风险警示书,确保你知道创业板的风险。 拓展资料:
创业板股票需要证券公司开户满半年,具体时间各证券公司规定有所不同,可以打电话给证券公司需要多少时间,一般最短需要3个月,看所在证券公司需要开户多久才可以开通创业板。就可以申请开户。
开户后必须要有交易,如果没有交易,也是不能开通创业板的。买卖创业板股票跟买普通股一样。
如果早已经开户过,而且帐户有交易过,并且交易时间已经满半年以上,那么直接去所开户的券商处申请开通创业板就可以,如果不去券商那申请开户签个合同,券商是不会自动开通的。
开通创业板不需手续费。创业板已经放宽了条件了,刚开始的时候是要开户满两年,也就是有两年的投资经验,后来改为半年,具体每个券商公司放宽条件不同,电话咨询一下所在券商公司即可。
创业板股票需要证券公司开户满半年,具体时间各证券公司规定有所不同,可以打电话给你证券公司需要多少时间,一般最短需要3个月,看你所在证券公司需要开户多久才可以开通创业板。就可以申请开户。开户后必须要有交易,如果没有交易,也是不能开通创业板的。
创业板的代码是300打头的股票代码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Ⅳ 股票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
股票开通创业板需要如下条件:
一、股东证券账户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以上;
二、必须有24个月的交易经验;
三、风险测试评级在积极型及以上;
只要符合这三大条件的股东证券都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拓展资料】
一、设立目的
(一)为创业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二)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三)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四)增加中小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五)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交易规则
(一)证券品种
1.股票;
2.投资基金;
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二)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具体表现
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教授认为,创业板市场培育和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是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核心战略的重要平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业板市场满足了自主创新的融资需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建立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资机制,可以缓解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瓶颈,可以引导风险投资的投向,可以调动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和担保,从而形成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二)创业板市场为自主创新提供了激励机制。资本市场通过提供股权和期权计划,可以激发科技人员更加努力地将科技创新收益变成实际收益,解决创新型企业有效激励缺位的问题。
(三)创业板市场为自主创新建立了优胜劣汰机制,提高社会整体的创新效率,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事前甄别。就是通过风险投资的甄别与资本市场的门槛,建立预先选择机制,将真正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企业推向市场;二是事后甄别。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持续上市标准,建立制度化的退出机制,将问题企业淘汰出市场。
Ⅳ 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买
首先就是必须能够保证自己的交易账户上有10万元以上的日均资金,如果资金不充足的人是无法在创业板进行交易的。同时还必须有24个月,也就是两年的交易经验,同时在风险测试评级时还得是积极型,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拓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
创业板市场满足了自主创新的融资需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建立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资机制,可以缓解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瓶颈,可以引导风险投资的投向,可以调动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和担保,从而形成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创业板的设立目的:
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Ⅵ 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0年4月28日后,创业板的开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门槛: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必须满足)。
满足条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机交易软件申请权限开通。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建议您咨询您账户所在券商客服。
Ⅶ 开创业板条件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目前开通创业板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必须到自己使用的券商营业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特殊情况如下:
一、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想开通创业板的。原则上不鼓励这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坚持要直接参与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
二、无法到营业部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的。原则上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针对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或接受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拓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
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
Ⅷ 创业板交易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内简称《实施容办法》)实施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以下简称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交易,不受影响。但存量投资者中,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投资者(以下简称普通投资者)在首次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申购、交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确保其知晓相关风险。
《实施办法》实施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以下简称新增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同时,新增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还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Ⅸ 创业板条件
1、投资者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投资经验;2、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在最近的二十个交易日之内,每日账户资产不能够少于十万元。以上便是创业板开户的条件。
拓展资料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