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创业板可以重组吗
创业板发生三种情况是会直接退市:上市公司财报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版表示意见的报告而权在规定时间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净资产为负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上市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也将启动退市程序
中小办可以ST,重组。创业板直接退市
⑵ 创业板股票不能借壳,可以重组吗
可以。深交所鼓励创业板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并购、整合。如天龙光电,因连续亏损,2014年底就通过资产重组,使灵光能源持有公司81%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从而避免了退市风险。
⑶ 什么叫创业板重组松绑
一是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二是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三是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四是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主要是第三条,以前是不允许创业板公司重组的。
⑷ 证监会发布重组新规 取消“净利润”、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等
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下称《重组办法》)。
证监会称,《重组办法》已经2019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重组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二是将“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
三是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有关要求,所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四是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五是丰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监管措施,加大问责力度。此外,明确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衔接安排,简化指定媒体披露要求。
证监会指出,《重组办法》自6月2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69份,其中有效意见66份,主要集中在放开创业板重组上市,取消认定标准中的“净资产”等指标,强化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履行监管,扩大配套融资发行规模等方面,我会已结合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采纳、吸收,或纳入后续相关改革。
同时,为配合《重组办法》顺利实施,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同时公布。
⑸ 中国证监会网创业板股票可以重组吗
可以的,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行为,不会禁止
⑹ 创业板重组松绑什么意思
1、 创业板重组松绑是证监会在2019年10月时。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所谓重组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并购、收购、借壳、买壳上市公司以实现其资产上市的行为。创业板重组松绑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 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3、 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4、 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5、 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说的白话一点,就是创业板的股票也可以借壳重组上市了,创业板股票经营不下去的话,就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被其他公司借壳上市。这一条规则,可以说是“核弹级别”的影响力,特别对于在创业板上业绩不佳、处于挣扎边缘线的公司。
拓展资料
创业板重组的松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建议取消重组上市准则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以并购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2]建议进一步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限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在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3】推动创业板公司持续转型升级,计划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4]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多渠道投放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聚。
重组上市放松以来,市场上涌现出一批创业板重组上市概念股。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今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创业板重组松动概念的价值有所弱化。
⑺ 创业板股票能重大资产重组与不能借壳上市有什么不同
资产重组是买入合并吸收其他资产 借壳上市是其他资产买了你的公司 用你的股票代码 一个是收购一个是被收购
⑻ 请问,创业板股票面值退市后经重组还能上市吗
不能。
退市后的股票并非是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能恢复上市的,一定要根据退市之前的行为以及退市之后公司的性质来决定公司是否还能恢复上市。
根据深圳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规定,创业板股票一旦确认被退市,将会一退到底,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意思就是指创业板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再度恢复上市的可能性了,所以创业板退市公司是不能再度恢复上市的。
还有以下两种退市后不能恢复上市的:
1、因财务造假的退市股票
A股市场对于财务造假的这种行为属于非常严峻的问题,属于重大违规行为,只要前科出现财务造假的,这种股票退市之后,也是无法重新恢复A股上市的了。
2、因欺诈上市的退市股票
A股市对于欺诈上市的股票也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这种重大违规的退市股票,也是无法再次回到A股市场上市的可能性。
(8)创业板业务重组扩展阅读:
退市公司还能恢复上市的
1、因业绩连续4年亏损的退市股票
上市公司业绩出现由于出现连续4年亏损被退市的股票,这种退市股票是还能恢复上市的,退市之后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进行资产整顿之后,业绩提升。随后又达到A股上市条件的股票,这种股票也是可以恢复上市的可能性。
2、因主动性退市的股票
类似有些上市公司,已经明知道自己的业绩支撑不起来了,然后申请主动性退市,而这些股票因为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暂时性退出这个股市,然后重新经营,虽然等公司再度走上正轨了,又达到A股上市条件,同样可以发起上市申请,有恢复重新上市的可能性。
3、因其他退市的股票
当然除了以上两种退市之后的股票,如果达到A股重新上市条件之外,其他还有一些退市的股票也是有存在可能上市的。
⑼ 创业板上市如何准备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 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