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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设立

发布时间:2022-05-17 09:14:02

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及办理程序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先申请核准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应的材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2.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有哪些条件和流程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以下程序:
1、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5、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3.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1、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立;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与证券经营机构、银行签订签订相关协议,并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4、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4.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怎么办理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需要的条件有:
1、该企业至少营业5年并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如申请转变为公司的,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企业至少营业5年并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
(二)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三)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5. 建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是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进行公司名称核准登记;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提交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材料;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5、完成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7.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二)上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

法律依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八条 发起人达成设立公司协议后,可共同委托一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申请人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招股说明书。(二)上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三)发起人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8.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有哪些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有以下条件:1、应当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2、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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