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话进行股票交易详细流程
② 创业版股票如何交易及流程
一、创业版股票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是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柜台,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B股开户还需提供境外商业登记证书及董事证明文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详细资金账户开户流程请见第三方存管业务流程)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二、创业版股票交易方式
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银证转账、委托证券投资公司交易等。
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中国证券登记计算公司收取,证券公司代收买卖上海A股股票,按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起点一元 即,买一千股股票收取一元钱,买卖深圳A股,免收过户费
委托证券投资公司交易的由证券公司代为全权交易股票,股票交易后所得的款项先转入证券公司账户,待证券投资公司扣除手续费和劳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委托人账户.现在正规的证券投资公司有108家,如下: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4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航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0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1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7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60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64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陕西开源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69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70 上海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比较大的综合性的投资公司。现有分公司遍布全国,共200余家公司。总部地址位于上海市徐家汇区斜阳路30号。
③ 创业版股票如何交易
一、创业版股票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是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柜台,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B股开户还需提供境外商业登记证书及董事证明文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详细资金账户开户流程请见第三方存管业务流程)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二、创业版股票交易方式
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银证转账、委托证券投资公司交易等。
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中国证券登记计算公司收取,证券公司代收买卖上海A股股票,按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起点一元 即,买一千股股票收取一元钱,买卖深圳A股,免收过户费
委托证券投资公司交易的由证券公司代为全权交易股票,股票交易后所得的款项先转入证券公司账户,待证券投资公司扣除手续费和劳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委托人账户.现在正规的证券投资公司有108家,如下: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4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航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0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1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7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4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60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64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陕西开源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69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70 上海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比较大的综合性的投资公司。现有分公司遍布全国,共200余家公司。总部地址位于上海市徐家汇区斜阳路30号。
④ 在电话上买卖股票的程序是怎样的
带上身份证找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开户[一般银行都有吧,里面蹲着呢],他会一一帮你办妥开户事宜的。不要直接去证券公司营业部,那样你会享受到最差的服务,除非,,,,你非常有钱呵呵
开完户你的证券公司会告诉你他们的电话委托号码和委托流程。就像一般的机器客服一样,拨进去以后会有机器声提示你操作“请输入您的资金帐号,,,密码,,,买入卖出。。。。确认”
找客户经理不懂的就使劲烦他就对了
⑤ 第一创业开通创业板注册制作怎么开通
注册制创业板满足开通条件后就可网上办理,开通条件为申请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1万元,具有两年及以上交易经验。
由上面条件可以得出,开通某券商的创业板,首先要有该公司的股票账户,股票账户的开通条件为年满18岁,无违法违规行为。上述的20万资金必须是该公司账户里的资金,经验则可以汇总所有账户计算。
开通流程:权限管理—创业板—开通;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问我。
⑥ 创业板股票怎么交易 创业板有哪些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1.2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第二节交易席位2.2.1交易席位以下简称"席位"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2.2.4会员在本所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第三节交易品种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一)股票;(二)投资基金(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四)债券回购;(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第四节交易时间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每交易日上午900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为连续竞价时间。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第五节交易主体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其范围。第三章证券买卖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3.1.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3.1.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3.2.1本所对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3.2.2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3.2.3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创业板全部、某类或某只证券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第三节委托3.3.1会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必须与投资者签订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会员与投资者遵守本所业务规则的承诺;二会员应当在协议中向投资者提示证券买卖的各类风险,包括不同委托买卖方式的风险;三投资者表明会员已向其说明证券买卖的各类风险;四会员代理业务的范围和权限;五投资者开户所需证件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方式和程序;六委托、交割的方式、时间、内容和要求;七投资者保证金及证券管理的有关事项;八交易费用及其他收费说明;九会员对投资者委托事项的保密责任;十投资者应当履行的交收责任;十一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十二争议解决法。3.3.2投资者买卖证券,可以采取柜台委托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委托、互联网上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3.3.3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实行其他交易方式。3.3.4柜台委托应当填写委托单。3.3.5提供自助委托的,会员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自助委托协议。3.3.6会员可以接受投资者的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在经纪业务中不得接受全权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限定价格,要求会员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入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的委托。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不限定价格,要求会员以市场价格买卖证券的委托。3.3.7投资者委托会员买卖证券,应当逐笔说明下列内容:一投资者证券帐户号码;二委托买卖证券的编码和简称;三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四买卖方向;五委托数量;六委托价格(市价委托除外);七本所及会员要求说明的其他内容。3.3.8会员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3.3.9投资者委托卖出的证券必须是其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会员不得为投资者融券交易。3.3.10投资者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其资金帐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会员不得为投资者融资交易。3.3.11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买卖或者假借投资者名义买卖投资者帐户上的证券,或者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投资者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3.12会员对委托记录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3.3.13会员对投资者资金和证券的变动应当有详实的记录和凭证,按户分帐管理,不得挪用。3.3.14对已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会员确认后应当及时向投资者返还资金或证券第四节申报3.4.1本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3.4.2会员应当按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顺序向本所申报。3.4.3申报指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席位号、合同序号、申报类别、投资者证券帐户号码、证券编码、申报价格、数量、买卖方向等,并按本所规定的格式传送。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申报内容进行调整。3.4.4每笔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份)。3.4.5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本所按自动撤销处理。3.4.6申报当日有效。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的,未成交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3.4.7没有成交的申报或没有全部成交的申报的未成交部分,可以一次性撤销。第五节竞价与成交3.5.1集中交易采用电脑自动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的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的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的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的申报。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同一方向申报价格相同,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本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3.5.2竞价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所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所接受的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3.5.3证券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证券在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涨跌幅限制的价格范围。3.5.4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参加买卖竞价。3.5.5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格的规则依次是:一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二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1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2与该价位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三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距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的价位。集合竞价所有成交以同一价格成交。3.5.6证券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按下列法调整有效竞价范围:(一)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叫买价高于发行价的,以最高叫买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二)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叫卖价低于发行价的,以最低叫卖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3.5.7集合竞价没有成交或没有全部成交的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3.5.8连续竞价期间,按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价格:(一)买入申报价格高于或等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二)卖出申报价格低于或等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3.5.9本所通过通信系统将成交回报即时发送至各会员,但成交结果以本所结算数据为准。3.5.10本所成交回报信息包括以下内容:席位代号、合同序号、投资者证券帐户号码、证券编码、成交数量、成交价格、买卖方向及成交时间等。以上内容,本所可视需要增减。3.5.11按照本规则进行的证券交易,经交易主机确认,买卖即告成立,其交易结果不得改变。3.5.12会员应当在成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前为投资者完成结算交收手续,并在营业时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3.5.13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经证监会批准,本所有权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3.5.14本所认为必要时,有权调整某只或某类证券的竞价方式。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第一节开盘与收盘4.1.1每个交易日开市后,每只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开盘价。4.1.2每个交易日闭市前,每只证券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价格以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为该证券的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该交易日的收盘价。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4.2.1证券上市,本所对其实施挂牌,上市首日证券行情显示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发行价。4.2.2证券上市期届满,或者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证监会的决定暂停或终止某只证券上市,本所对该证券实施摘牌。4.2.3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对上市证券实施停牌或复牌。4.2.4证券停牌时,本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本所发布的行情中不包括该证券的信息。4.2.5停牌证券在当日复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该证券复牌时,本所对复牌前接收的所有申报进行集合竞价。4.2.6证券挂牌、摘牌、停牌、复牌,本所予以公告。第三节除权除息4.3.1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配股等情况,本所根据证券发行人的申请在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4.3.2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现金红利×除权前总股本+认购价格×新增股本÷除权后总股本。证券发行人认为调整前款计算公式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本所采纳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并说明理由。4.3.3本所在除权息日开市前将该证券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修改为该证券的除权息参考价。第四节大宗交易4.4.1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开设创业板大宗交易。创业板大宗交易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第五章交易信息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5.1.1创业板市场产生的证券交易信息,由本所统一管理和发布。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和传播。5.1.2即时行情信息发布后超过15分钟的,本所视为公共信息。第二节行情揭示5.2.1本所每交易日发布创业板即时行情。创业板即时行情发布内容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即时最高买入申报价、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围绕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三个申报价位的所有买卖量等。5.2.2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独立揭示创业板行情。5.2.3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开盘价是指对截止揭示时所有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5.2.4证券交易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送至各会员,会员必须在营业场所单独揭示。5.2.5本所根据市场需要,可调整证券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5.2.6本所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三节股价指数5.3.1本所编制创业板指数以反映创业板股票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一起发布。5.3.2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计算,具体公式为:当日即时指数=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当日即时指数证券总市值/经调整前一交易日指数证券收市总市值5.3.3本所根据市场情况,可对创业板指数设置和编制方法进行调整。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5.4.1本所对创业板股票交易实行公开信息制度,即对每日涨跌幅比例超过10%的前5只证券,公布其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成交金额;如果涨幅(或跌幅)出现相同,则依次按成交量和成交金额选取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专用席位除外。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6.1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导致创业板市场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的,本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停牌: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故;三技术故障;四非本所所能控制的其他异常情况。6.2出现无法进行买卖申报的交易席位数量超过本所已开通席位总数的10%以上,或者中断行情传输的用户数量超过本所行情用户总数的10%以上的交易异常情况的,本所实行临时停市。6.3本所认为可能发生第6.1条、第6.2条规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严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停牌。6.4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前款临时停市措施一个交易日内只执行一次。6.5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创业板当日停市。6.6本所对因交易异常情况导致的创业板停市或停牌予以公告,并及时报告证监会。6.7当日停市或停牌原因消除后,本所可以决定恢复交易。除本所认定的特殊情况之外,恢复交易前交易主机已经接收的申报有效,本所在恢复交易时进行集合竞价。6.8因交易异常情况及本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造成的损失,本所不承担责任。第七章交易纠纷7.1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交易纠纷,相关会员应当记录有关情况,以备本所查阅。交易纠纷影响正常交易的,会员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7.2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交易纠纷,本所可以按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交易数据。第八章交易费用8.1会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成交的,应当按规定向投资者收取佣金。8.2投资者委托会员买卖证券成交的,应当按与会员的约定交纳佣金。8.3会员自营或代理投资者买卖创业板上市证券,应当按规定向本所交纳交易经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九章罚则9.1会员违反本规则的,本所可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一罚款;二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三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批评;四警告;五限制交易;六暂停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代理买卖业务;七取消会籍。9.2会员对第9.1条(四)、(五)、(六)、(七)项处罚有异议的,可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本所理事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该处罚继续执行。第十章附则10.1释义:一创业板,是指本所设立的创业板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二上市,是指证券在创业板市场挂牌交易。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是指投资者在本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帐户卡。四委托,是指投资者向会员进行具体授权买卖证券的行为。五申报,是指会员向本所电脑交易主机发送证券买卖指令的行为。(六)停市,是指创业板市场所有证券暂停交易。10.2本规则第5.2.3条、第6.4条、第6.5条规定待本所完成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实施,实施时间本所另行通知。10.3本规则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0.4本规则由本所负责解释。10.5本规则自2000年月日起施行。
⑦ 怎样使用第一创业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买卖股票时价格和成交后盈亏多少
登入交易软件后,点开历史成交,就能查询购买时间、价格以及卖出时间和价格等。要查盈利,可以点开资金流水,把买入卖出的资金数据进行减法计算就能得到盈利的数据。
⑧ 电话委托系统交易股票的操作流程
电话委托操作流程:
当电话听到提示音后→输入股东帐号及密码→选择交易方向(买入、卖出)→股票代码→委托数量→确认,如果您想买入多支股票,可重复选择交易方向后的步骤
⑨ 怎样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
开通创业板之前必须要满足创业板开通条件:
一、旧创业板开通条件;
就得创业板开通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满足以下两点:
1.开通了证券股东账户;
2.有两年的炒股经验;
满足这两大条件即可,当然真正想要开通创业板可以签订特殊风险警示书也可以开通创业板。
二、新创业板开通条件;
根据现在创业板2.0版的开通条件,提高了开通条件,满足以下三点:
1.前20个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
2.证券不低于24个月;
3.风险评级在稳健型以上;
现在最新的创业板开通条件必须满足三点,缺一不可,少一个条件都不给开通。
开通创业板流程为: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
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
(二)确认客户经验是否够两年;
1、营业部在受理个人客户申请时应了解其经验。营业部柜员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应通过集中柜台系统查询申请客户首次日期;营业部客户经理可通过网上、手机登陆客户经理管理查询首次日期。
2、客户可以通过中国结算的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股票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
3、对于新客户,如通过柜台系统和客户经理管理查询不到客户的首笔时间,或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客户,营业部还可以通过新意系统查询。
4、经验确认标准:以客户本人名下沪、深市场A、B股证券账户中任一个账户首笔时间到申请日是否有两年为准。
⑩ 电话股票交易流程
电话股票交易流程:
首先拨打证券公司电话 拨通后 会提示输入资金帐号按#结束,然手输入资金密码按#结束,如输入正确后会提示 “1买入 2卖出 3 银行转帐 4股票查询 5修改密码 6行情查询”
如果想买入股票就按1,进去后又会提示输入股票帐号,按#结束然后输入委托价格 (*号表示小数点) 并按#结束,然后输入委托股数,按#结束,最后它会重复一遍刚输入的股票价格和股数,又会提示按1确认,按0放弃,按9重输(不同证券电话操作不同,建议使用网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