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什么
1.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正式财报的区别
A股业绩披露有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形式上有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正式财报。简单地来说: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根据订单、预收账款等信息提前预估的一个业绩数据,所以一般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就披露了,及时性最好,但是信息量较少、准确度也比较低;
2)业绩快报是在每个季度结束之后,上市公司根据已有的经营财务信息初步计算的业绩数据,及时性好于正式报告,信息量、准确度也仅次于正式报告;
3)正式财报则是上市公司根据经营信息,全面正式梳理的一份财务报告,信息量和准确度都最高。
总之,业绩前瞻看预告,业绩细节看正式财报。时效性:业绩预告 > 业绩快报 > 正式财报;准确性:正式财报 ≈ 业绩快报 > 业绩预告。
另外,业绩预告目前是有条件强制披露,业绩快报是自愿披露,正式报告是强制披露。
2. A股业绩披露的时间轴
1月31日,是所有板块上年度年报预告的披露截止日期(有条件强制披露)。
4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一季报预告披露截止日(有条件强制披露)。
4月30日,是所有板块上年度年报以及当年一季报强制披露日期。
5月-6月,业绩空窗期。
7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中报预告披露截止日(有条件强制披露)。
8月31日,是所有板块中报强制披露日期。
10月15日,是深市主板(含中小板)的三季报预告披露截止日(有条件强制披露)。
10月31日,是所有板块三季报强制披露日期。
11月-12月,业绩空窗期。
3. 什么是有条件强制披露?
仅深交所主板(含中小板)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有条件的业绩预告,上交所主板、科创板以及深交所创业板不作要求。
按照2020年12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满足以下条件的,要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 业绩披露规则的最新变动
今年3月18日,证监会发布【第182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仅包括年报、中报,不包括季报(1季报、3季报),自5月1日起实施。
②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a股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同的:
一、上交所
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二、深交所
1.主板
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2.中小板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3.创业板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③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怎样的
业绩预告包含两种方式:一为业绩预告;一为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披露公司的主要的财务数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
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主板市场
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适用于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披露。一季报预告应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报预告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二、中小板市场
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
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三、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于本期报告预期的,因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实行强制性披露,包含所有上市公司。
④ 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般来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预计本报告期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时,就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除了上述情形外: 深交所主板公司,如果出现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也是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预计本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同样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连续2年亏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最近连续2年以上亏损的,应当于其后披露的首个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对前三季度和全年盈亏情况进行预告。
拓展资料
上交所上市公司,对年度经营业绩的预告为强制性披露要求,对第一季度、半年度或前三季度业绩的预告为自愿性披露。
深市 - 主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业绩预告:4月15日前; 3) 半年报业绩预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业绩预告:10月15日前。 - 中小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于上年度三季报中披露; 2) 一季度业绩预告:年报披露前/3月31日前;
(说明: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最迟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 半年报业绩预告:于一季报中披露; 4) 三季度业绩预告:于半报中披露。 - 创业板 - 1) 年报业绩预告:1月31日前; 2) 一季度业绩预告:年报披露前/4月10日前; (说明: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 半年报业绩预告:7月15日前; 4) 三季度业绩预告:10月15日前。
⑤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需披露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6.2.2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⑥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⑦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会披露业绩预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此外,上市公司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