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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详解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7:35

Ⅰ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什么区别

一、发行上市条件更包容——财务指标不是唯一。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都只参考财务指标。主板、中小板对盈利的连续性和绝对金额要求比较高,创业板的盈利条件相对宽松,但都是需要企业连续盈利,才可以发行上市。科创板的发行上市条件,包容性就强得多,设计了5套标准,包括市值、营收、经营活动现金流、研发投入和产品的技术优势等综合因素。
二、上市审核及注册——审核权力转移给上交所。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都是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科创板试行注册制,由上交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三、定价机制市场化——定价更准确。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目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行价。科创板全面采用市场化询价的定价方式。
四、交易机制更灵活——价格波动更大 。
主板、中小板对投资者的资金量没要求,创业板要求投资者个人证券或资金账户在50万以上。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交易涨跌幅限制都在10%以内,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限制在发行价格的144%。
拓展资料:
一、 持续监管更严格——更容易触发退市:
在公司治理和持续监管方面,科创板的要求要比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严格得多。换句话说,科创板企业更容易触发退市。在退市条件方面,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一样,有四套指标:重大违法指标、交易类指标、财务类指标和规范类指标。只要触发其中一条,就会退市。但科创板的不同点在于:
1、取消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
2、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触及即退市;
3、衔接注册制安排,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
4、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套用第五套指标(没有盈利,但主要产品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上市的亏损公司,在上市后只有两年的时间窗口,如果两年内不能盈利,就会被退市。

Ⅱ 主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中国主板市场上市门槛高。虽然中国最新修订的《证券法》对公司上市的条件有所放宽,将公司股本总额要求从"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降低到"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
也取消了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
但与普通企业相比,风险企业的资产总额往往偏小,企业经营不稳定,效益不突出甚至亏损,很难达到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利用中国主板市场IPO退出困难重重。
拓展资料:
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企业在国家主板市场上发行上市,国内主板上市就是指公司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在任何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都是历史最为悠久、体谅最为庞大的交易市场,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反映出经济发展的状况,因此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长应当在3年以上。
股本总额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股本是指股份公司用发行股票方式组成的资本,也指其他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的资本或资金。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公司治理结构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4、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5、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6、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话,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主板市场对于发行人的首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以及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中小板是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行上市条件与主板相同,但发行规模相对较小,成长较快,而且上市后要遵循更为严格的规定,所以并不是你想在主板上市就能上市。
对于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可以选择创业板上市,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Ⅲ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是什么它们的准入门槛分别是什么

中小创是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的简称,又称创小板。中小企业主要由中小板和创业板组成。中小企业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简称。由于中小企业中有大量的创业型民营企业,它们在股市的表现往往出人意料,尤其是在创业板。

中小板属于新股的小盘股板块。与创业板相比,风险稍小。创业板可以说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有许多优秀的小公司,但也有一些不好的公司。如果公司业绩不佳,将面临退市风险。创业板公司一旦退市,基本重组的可能性很小,企业直接破产的可能性很大。当然,风险和机遇并存。他们是相互的。风险越大,机会就越大。未来,创业板市场可能会出现一些超级牛市。因此,创业板也更受投资者欢迎。创业板股票又称第二证券交易市场,也是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证券市场。不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或高科技企业,如果需要募集资金,可以在创业板上市。

Ⅳ 在主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分别有什么要求

一、数额不同

1、主板: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元3亿。

2、中小板:发行量在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

二、 指标不同

1、主板: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10%。

2、中小板:增加了三个指标:资金占用、交易所屡次谴责和担保比例高。

三、不同的公司规定

1、主板:公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营三年以上。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后新设立的公司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设立时间为可连续计算。

2、中小企业板: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100%以上,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本余额超过20%的万元或占净资产50%以上的,将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Ⅳ 试比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

主板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股票分析图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板市场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折叠财务指标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新三板挂牌条件
非上市企业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新三板挂牌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企业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3)新三板上市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企业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企业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Ⅵ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小板企业上市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Ⅶ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含义分别如下:

1、主板: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2、中小板: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中小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3、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4、新三板: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有2点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3)创业板的作用: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政府补助,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会因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动投资。

2、四者的挂牌条件不同:

(1)主板的挂牌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Ⅷ 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一、金额不同

1、主板: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2、中小板:是流通盘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

二、指标不同

1、主板: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2、中小板: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三、公司规定不同

1、主板: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2、中小板: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Ⅸ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有什么区别

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有什么有如下区别:

主 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基础较好、高收益、低风险的大型优秀企业。

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二、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条件对比

1、交易制度对比:新三板不设涨跌幅
2、风险警示条件:新三板相对宽松很多
3、投资主体要求:新三板要求很高一般人难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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