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港股的创业板股价这么低而A股创业板股价就很高.
因为港股一个成熟理智的投资市场,而且法制健全,和全球市场接轨自然价格比较合理。
港股是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场比国内的成熟、理性,对世界的行情反映灵敏。如果国内的股票有同时在国内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据它在香港股市的情况来判断A股的走势。
Ⅱ 为什么香港创业板市场那么低迷
没什么好公司,所以低迷.
Ⅲ 香港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抄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Ⅳ 创业板是怎么回事
创业板的概念及特点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创业板的分类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一类是“独立型”。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上市规则比主板纽约证券交易所要简化得多,渐渐成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证券市场。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达5.2万亿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另一类是“附属型”。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类。
创业板的历史
最新鸣锣成立的二板市场当属香港创业板市场。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
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不过,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
世界二板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运作并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额才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第二阶段。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二板市场。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二板市大多经历了创建初期的辉煌,但基本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失败而告终。
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
(2)美国纳期达克市场迅速发展,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
(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
(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
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
Ⅳ 香港创业板的主要上市规定
下文只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所载有关上市规定摘要,并不能代替《创业板上市规则》。由于这只是摘要,其内容并没有涵盖阁下必须知悉的全部资料。下文提及的资料在《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均有详尽阐释,故阁下应将以下资料连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正文一并阅览。
不设溢利要求
知悉到高增长企业可能在创业期间并不一定录得溢利纪录,故《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规定新上市申靖人一定要有过往溢利纪录才可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人及其持续聘任期
新上市申请人须聘任一名创业板保荐人为其呈交上市申请,聘任期须持续一段固定期间,涵盖至少在公司上市该年的财政年度余下的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指定期间」)。
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
新申请人必须依据香港、中国、百慕达或开曼群岛的法例注册成立。
经营历史
新申请人须:
1.证明具有至少24个月的活跃业务纪录;
附注:
如上市申请人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开采天然资源的公司,又或在联交所接受的特殊情况下,这项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规定可在联交所的批准下获放宽。
2.一直积极发展一主营业务;
3.于活跃业务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4.如其附属公司负责经营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50%的实际经济权益;及
5.编制会计师报告,该报告须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业务前景
新申请人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
最低公众持股量
新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市值少于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0%,涉及金额须达港币30000000元;
2.对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港币10亿元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港币2亿元或15%中之较高者;及
3.新申请人必须于上市时有公众股东不少于100人。
公司管治
新申请人须:
1.聘任才干胜任的人员负责下列职位: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及授权代表;
2.聘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成立审核委员会。
包销安排
于首次公开发售股份时,无硬性包销规定。
其他
上市时的管理层股东及主要股东合共须占新申请人不少于35%的已发行股本。
上市程序
以下流程图概括列出上市程序,并纯粹以供作参考之用。
阁下应咨询创业板保荐人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或向我们索取更多有关上市过程的资料。
Ⅵ 香港创业板三只新股上市前为什么会被叫停
您问的这个问题应该是2017年2月份的事情:
造壳炒壳、暴涨急跌、股权高度集中……面对长期困扰香港创业板市场的“顽疾”,香港证监会近日终于亮剑。2月份以来,尚捷集团、心心巴迪、浩柏国际等3只香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前夜被紧急“叫停”。
鸡年伊始,内地资金加速南下引爆港股市场投资气氛,香港主板市场气势如虹,恒生指数和国企指数节节攀升,新高迭起。但是,香港创业板市场却跌入冰点,香港创业板指数15日收报343.91点,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其中,2月份以来已累计下跌6.1%。
这一巨大反差或许与香港证券监管层近期的系列行动有关。
2月3日,原本将于2月6日(周一)登陆港股创业板的心心巴迪发布公告称,为使公司及包销商有更多时间进行配售,加上监管机构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查询,公司决定将配售及上市时间延后。2月7日,原本将于2月8日登陆香港创业板的尚捷集团也因同样理由宣布延迟上市。2月13日,原本将于2月14日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浩柏国际,也发布了类似公告,宣布延迟上市。
继1月下旬与香港交易所发布联合声明,并发布关于创业板上市及配售的指引后,香港证监会2月“手起刀落”,先后喊停了上述三家配售结果“有瑕疵”的创业板新股。
上述3只新股公告里提到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主要指“寻求上市的证券,必须有一个公开市场”;所有公司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达100人,并且单单符合最低人数要求还不行,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还不能过度集中。
有投行人士指出,上述3家公司很可能就是因为股权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被监管层叫停,而股权过于集中很容易出现股票上市后股价被操纵的情况。
香港创业板股权高度集中
香港证监会有关人士指出,在香港,几乎所有创业板IPO都仅以配售方式进行,许多创业板新股都出现股权高度集中及股东基础狭窄的情况。
据了解,在配售过程中,经常的操作是,绝大多数股票均分配给一个或几个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只将股票配售给少数首要承配人,剩余的极少数股票则分成少量(通常为1手或2手)配售给散户。尽管承配人数目超过100人,但最终的分配结果,与把发售股份只向首要承配人配售大致相近。此外,香港证监会也观察到有一小部分投资者多次在表面上互无关联的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中成为首要承配人。
香港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及2016 年上半年,在创业板IPO中,前25名承配人合计取得的拟分配股票平均占比高达96%,而整体发行的平均承配人数目仅为135人。
这使得香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后时常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且成交特别稀少。香港证监会的数据显示,在2015年上市的所有创业板新股中,首日平均涨幅高达743%,2016年上半年创业板新股的首日平均涨幅也高达454%。相比之下,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香港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仅分别为5%及15%。
上市首日暴涨之后再出现持续急跌,是香港创业板新股的一个普遍现象。2015年首日涨幅最大的10只创业板股票里,有一半的股价在一个月内从最高位急跌逾90%。整体来说,2015 年上市的创业板新股,在一个月内平均从最高位下跌47%。
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近日表示,新上市创业板公司股权过度集中,股价出现极端波动,影响了香港市场声誉,香港证监会已采取行动。他承认证监会的工作仍有不足,香港证监会有必要做更多工作,令投资者对香港市场重拾信心,目前正联同港交所,检讨创业板运作。
Ⅶ 香港创业板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全球来看,只有纳斯达克是成功的
别的市场都是失败或者没有作为的内,香港的也不例外,由于监容管不利(在不利也比中国的证监会强多了吧)也被游资爆炒过失去了投资价值。
德国这么严谨的国家,创业板也被取消了。
所以,中国的创业板前景我并不乐观。中国的投资环境是非常浮躁的。这么高的发行市盈率,一些夕阳产业也被获批通过,等等!这早已经失去了投资价值。
估计将会出现开盘首日即破发的先例。
Ⅷ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上市规定
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新申请人必须表明,在提交上市文件之日的前24个月内,其自身或通过控股一家或多家公司专注于某一主营业务,多种不同但无一项主营的业务捆在一起的公司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在24个月的活跃业务期间,管理层及其所有权形式大致相同。
新申请人必须在上市文件中列明活跃业务记录,合理地提供有关新申请人在上市文件提交日前24个月内的业务表现的详细资料。
创业板旨在吸引新兴增长性企业,因此活跃业务记录并不要求有曾经盈利或持续盈利的记录。
在特殊情况下(尽管新申请人在上市文件公告前的24个月内,其管理层和所有权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联交所会根据个别情况,酌情作出允许新申请人上市的决定。
附属公司负责经营新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则新申请人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据最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规则(2001年10月1日生效),只有总资产或市值达到5亿港元的申请人,方可以一年营运纪录申请上市,但同时需满足总值1.5亿港元股份公众流通量的规定。
Ⅸ 香港创业板为什么这么便宜
香港创业板推出的主要目标是给有增长潜力的新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新兴科技企专业是香港创业板的重要组成部分。属
香港创业板创立於网际网路高潮时期,此后逐步走向交易低迷的状态。其后由於太多劣质公司上市,导致联交所提高了上市的门槛,2005年3月时,香港创业板的指数只有初创期的1/10左右,现在更成为部分急於集资,但未及主板的要求的大陆公司的其中一个转主板的途径。故此虽然便宜, 但具有更高的风险.
Ⅹ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公司须在中国内地、香港、百慕达及开曼群岛的其中一个地方注册成立;
公司必须有主营业务;
公司在上市前两年必须在基本相同的控制权及管理层管理下运作;
首次招股的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达到3000万港元及占总股本的25%;
管理层股东必须接受为期两年的售股限制期,在这一期间,各持股人的股份将被搁置在一个各方都同意的存储处;
对申请上市企业没有最低利润要求。
香港创业板市场的基本上市要求为:于申请上市前两年有活跃业务记录;拥有主营业务;在申请上市前两年公司须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于上市后至少两个完整财政年度聘用一名保荐人担当顾问;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5%(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最少要达3000万港元)。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0%,或10亿港元。
参考资料: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09-05/460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