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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
外文参考文献译文及原文
学 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专 业 经济学(贸易方向)
年级班别 2007级 1 班
学 号 3207004154
学生姓名 欧阳倩
指导教师 童雪晖
2010 年 6 月 3 日
目 录
1 外文文献译文(一)
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盈利能力(第1、2、4部分)………………………..................1
2 外文文献原文(一)
CHINA’S BANKING REFORM AND PROFITABILITY(Part 1、2、4)………9
1概述
世界银行(1997年)曾声称,中国的金融业是其经济的软肋。当一国的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岌岌可危的时候,金融业的改革一直被认为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消费型经济增长重新走向平衡的必要(Lardy,1998年, Prasad,2007年)。事实上,不久前,中国的国有银行被视为“技术上破产”,它们的生存需要依靠充裕的国家流动资金。但是,在银行改革开展以来,最近,强劲的盈利能力已恢复到国有商业银行的水平。但自从中国的国有银行在不久之前已经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它可能过早宣布银行业的改革尚未取得完全的胜利。此外,其坚实的财务表现虽然强劲,但不可持续增长。随着经济增长在2008年全球经济衰退得带动下已经开始软化,银行预计将在一个比以前更加困难的经济形势下探索。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评价银行业改革对银行业绩的影响,这在一个完整的信贷周期后更好解决。相反,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审查改革的进展和银行改革战略,并分析其近期改革后的强劲的财务表现,但是这不能完全从迄今所进行的改革努力分离。
本文有三个部分。在第二节中,我们回顾了中国的大型国有银行改革的战略,以及其执行情况,这是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主要目标。第三节中分析了2007年的财务表现集中在那些在市场上拥有浮动股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对中国银行(中银)和交通银行(交通银行)。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农业银行,它仍然处于重组上市过程中得适当时候的后期。第四节总结一个对银行绩效评估。
2 银行改革战略及其实施
2.1 银行改革战略
改革前,国有独资银行由国家拥有并服务于国家经济政策的目标。由于他们并没有完全牟利的商业实体,评估其财务表现并不严格适用于普遍商业银行。不过,一旦国家在1992年10月中共代表大会的决定着手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银行商业化已经成为定局。银行业改革的目标是将国有银行转变成那些具有市场竞争力,可以提供高效的国家储蓄得中介。发挥它们在金融中介的优势,银行在资金的有效配置中起着关键作用。
2.1.1 银行改革创造了有利环境
自从国家在1992年十月的中共第14届中共代表大会宣布市场改革开放方案,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有效地结束了自20世纪70年代末推出的实验性经济改革开放方案。在坚定的市场化改革中创造了中央的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有利环境,包括首先进行的银行改革。1994年初,为了应对通货膨胀的威胁,政府推出包括中央银行宏观经济改革,汇率管理,财政政策和税收。宏观经济改革政策允许中央政府恢复在20世纪80年代在“放权让利”政策下下放地方当局权力的宏观调控。虽然权力下放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但也产生了重大的宏观经济不稳定。事实上,宏观经济改革的追求大大挫伤20世纪90年代的宏观经济周期。
其次,在同一年,政府设立了三个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以减轻他们的传统政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要求。
第三,政府在1995年颁布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
第四,从1996年开始,政府开始大力追求企业改革,为金融改革铺平了道路,即使这是大型国有企业职工的冗余和痛苦的裁员的结果。在追求企业改革银行改革之前,有必要考虑到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主要客户。因此,他们的主要来源是不良贷款,在同一时间有负债给政府。因此,除非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任何国家银行的改革努力将是徒劳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向前冲的时候,银行改革不能再拖延。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的改制,清算,合并,破产或不再存在,银行必须开始认识到他们的潜在亏损。由于不良贷款的大量注销,这反过来又引发了银行进行注资的需要。
第五,国务院决定在2002年2月将仅有商业银行改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企业,转变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鼓励他们在市场上上市的股票。
第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以提高监管能力,监管银行。
最后,坚持到2001年的入世协议,政府将使用外国银进入市场为竞争压力注入本地银行产业,以提高效率。从2006年年底,外资银行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
2.1.2 改革公司治理和结构调整的资产负债表
该国最大的国有银行已按照几个步骤进行企业内部改革。改革的第一步是通过邀请其他投资者来稀释唯一的国家所有权,但仍保持其主导地位来进行公司治理改革。特别是,银行已在寻求外国战略伙伴和引进现代银行业务和技术方面作出努力。所有权得扩大还需要销售部分银行股的股本市场的所有权,使银行管理负责到市场上。为了成功地吸引外来投资者,无论是战略合作伙伴或公众投资者,银行必须提出可信的内训改革方案和贯彻落实可靠。毫无疑问,更好,更可信的内部改革方案,越有可能是为银行吸引外部合作伙信誉伴和获取与他们的同行或在股票市场更好的待遇。
因此,政府承诺的第一步是根据以前的经济规划制度,加强对信用流动已经堵塞了的,资本累计不足和坏帐堆积如山的国有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平衡。1998年,政府发出四大国有银行的价值270,000,000亿美元(326亿美元)人民币的30年财政债券进行资本重组的资产负债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符合国际资本充足标准。同样,12月30日,2003年,美国政府提供的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各225亿美元,和稍后在2005年4月将提供工商银行的150亿美元,以支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各自的清单。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建设银行是第一个次拥有其改革努力,通过股市场的考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的。此外,作为对资本重组计划的一部分,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也面向当地市场:中国银行,人民币60亿元;商业罪案调查科,400亿元,工商银行,3500亿人民币交通银行,1200亿元人民币。
1999年,政府设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公司资产,为“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管理1.4万亿元人民币的国有银行贷款购买书籍万亿,其中1.3万亿被视为不良贷款(约GDP的15%)。本次交易的资金部分为部分国债(820亿元人民币)中央银行贷款(RMB573亿元人民币)。第二个转移不良贷款的资产管理公司从2004年6月到006年6月期间转移了1.186万亿元。
银行还推出改革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包括加强人力资源基础,引入现代风险管理做法,并提出了不良贷款的分类标准,以符合国际标准。
2.2 实施改革2.2.1 寻求多样化,吸引外国战略合作伙伴
随着改革的蓝图,银行成功推出并实施的改革策略。工行,建行,中行,交行得所有权都在稀释,纳入非国家所有制70%以下的公司,其中包括外资持股,国内法人和公有制(国有和公开交易的股票),全状态的股份。在非国家所有,外国战略伙伴关系通常拥有公司的最高股份:工商银行,7.2%,中行,13.9%,建行,10.3%和交通银行,18.7%。
外国资本和国内资本,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在社会公众股的参与下,不仅增强银行的资本,也产生了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外国参与的情况下,它源于银行业务进入政府得不当侵扰。第二,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已经简历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以及外部董事,监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结构。到2007年底,有33个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于25年国内银行,共注资213亿美元。这些外国战略投资者与国内合作伙伴已在广泛多元化的银行领域制定各战略合作协议,包括零售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贸易,人民币衍生工具和货币交换,外汇结构性产品,以及贸易和小和中小企业融资。此外,国内银行与外国合作伙伴实行网络共享、提供服务和交叉销售金融产品。最后,人力资源发展计划是战略法人共同协定的,在中小企业管理和融资,财富管理,基金交易,风险管理提供培训课程中予以提供,实施巴塞尔资本协定等。
2.2.2 成功的公开上市
改革后的内部调整和信誉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吸引外资,国有商业银行成功上市在香港(H股)和上海(A股)上市交易的股票,从而第一次受到市场自律:交通银行,2005年6月,建设银行,2005年10月,中国银行,2006年6月,工商银行,2006年10月(这是首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上市)。2007年,两个小股份制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使上市得股份制银行在12个总额中占了7个。此外,在三个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北京,南京,宁波得商业银行在上海的A股市场上市,从而为其他城市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提供方式,然后争取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从上升的股价中收益,工行,建行和中行2007年底在世界上受益分别为第一,第二和第四大银行:3389亿美元,22025亿美元和1978亿美元。
2.2.3 强化资本
到2007年底,有近80%的银行已经完成资本充足率标准。四家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工商银行13%,中国银行13.3%,建设银行12.6%和交通银行14.1%。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工商银行11%,中国银行10.7%,建设银行10.4%和交通银行10.2%。
2.2.4 建立风险管理系统
自2006年以来建行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引入一个垂直的风险管理制度,合并到新成立的首席风险官手中的风险管理。这项改革有助于在地方一级在贷款决策过程中免去不必要的干扰。在同一时间,通过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各银行已开始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顺序和程序,以降低经营风险。银行也开始使用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和情景模拟他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如压力测试。经济/风险资本的概念已被采用到风险限额管理,分配银行资源和产品的价格。银行还通过改善内部控制程序和采用定量控制的工具和操作风险模型加强了对市场和流动性风险分析。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银行已经采取步骤,建立一个新的风险或信贷文化。
2.2.5 追求战略转型的经营模式
中国银行传统上集中于公司业务,可以说是批发银行。然而,由于本地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中国的家庭收入和财富继续急速增长,银行找到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服务不断增长的业务机会,例如共同基金,抵押融资,理财,个人贷款。这也是金融服务领域,即新来的外资银行的目的是捕捉他们的竞争力的领域。因此,寻求新的利润增长源,实现了更加多样化和平衡的收入基础,以及为会议上向外国银行,中资银行被迫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走上了向零售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的战略转型的道路。
新的零售银行业务推力包括信用卡,个人贷款,财富管理,共同基金,保险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产生基于收费的收入。零售银行业务,反过来又呼吁加强在信息技术投入,发展提高个人贷款,网上银行,和远程银行效率的系统,以及提高零售网络的效率,更好地满足零售客户的需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如建行还发起特别方案,以满足中小型企业需要。此外,他们已经开始拓展到金融服务的新领域内,逐步稳妥地走向混业经营包括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私人银行,金融租赁。银行也开始通过合并和收购外资金融机构或者外国企业建立更多的新的海外分支机构。
4 结论:评估银行业绩
坚实的大型国有银行的财务表现显示2008年上半年增长放缓,甚至比2007年上半年由于外部需求下降和信贷紧缩政策造成的10.4%低近2个百分点。在2008年上半年,净利润(税后利润)增长,分别为建行71.3%,工商银行5 6.8%,中国银行36%,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虽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下降到25%的部分盈利增加,但推动利润增长的关键基本因素仍然是去年相同。第一,净利息收入继续受惠于息差上升以及资产的快速增长,仍可能是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二,费用及佣金收入再次见证一个爆炸性的增长:建设银行59.3%,交通银行50%,工商银行48%,中国银行45.1%,尽管股市急剧降温,削减从热销的市场中取得的所得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如前一年股票共同基金。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手续费及总营业收入的份额达到的佣金在2008年上半年新纪录:建设银行14.9%,工商银行12.3%,中国银行31.4%。与此同时,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比率持续下降。截至6月底,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4%和2.2%,分别比2007年年底下降0.33和0.39个百分点。
与创纪录的利润,大为改善的资产质量,高净资产收益率相比,最近的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简直是缺乏表现。此外,由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更广泛的零售银行业务收入已经起飞,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利润增长来源,银行似乎有望成为一个减少长期战略目标的多样化和发生商业周期风险、更加稳定的创收基地。因此,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似乎经历了为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而改革自身的漫长的道路。这样的结果对于早期的研究成果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革银行是一个惊喜。操作性的例子,Podpiera(2006年)认为,银行似乎并没有在商业基础上作出贷款决定。 Dobson和Kashyap(2006年)集合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和轶事证据表明,尽管改革仍在继续,压力造成政策性贷款。然而,最近由Demetriades等人的实证研究(2008年)似乎表明即使是国有企业,银行贷款的未来增值和1999-2005年期间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是正相关。他们发现,更好地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往往在银行业发展较快的地区。
银行的财务表现能持续吗?看来,良好的财务表现一直有两个关键因素,虽然不容易界定这两个因素。首先,宏观经济环境的支持与强劲增长在此期间平均每年增长10.7%:2003年至2007年和部分开放的利率制度,有助增加收入。第二,银行改革已经在提高效率,和压低成本,这两个是提高资本回报率的工具。
与银行改革的影响相比,发挥支持性的宏观经济环境,对银行业绩产生周期性的根本性影响,因而是不可持续的力量。事实上,汹涌的通货膨胀以及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在2007年已经发出警告信号,过去几年的高增长是难以继续的。2008年,经济增长速度大幅放缓、收紧货币和信贷政策的结果是意想不到的外部需求大幅下降导致的出口增长大幅放缓。尽管银行有很好的表现,但到目前为止,一险峻经济放缓迟早会提高后日企业的风险,降低银行资产质素。银行的直接挑战是,如何通过正确巧妙地引导和控制风险,调整改革的过程中保持经济的流动性。
如果成功上市标志着银行业改革的第一阶段结束,很明显,银行已进入了一个短暂向前与未来的尚在改革的新阶段。许多公司最近推出的改革:治理,内部控制和操作的程序,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成事。银行也都处于适应要求更多关注零售客户、佣金和收费的新商业模式的早期阶段。因此,他们必须继续勇敢的改革,学会适应,同时迎合客户对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作为他们新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
对于在短期宏观经济风险中对银行业改革的赌注,没有必要过于悲观。中国预算有盈余,且200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约22%的低政府债务,比作城市化比率约44%要低。更重要的是,中资银行已开始走上与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和雄厚的资本相关的改革道路。因此,中国拥有相当大的灵活性来部署一个强大的公共部门投资计划,以加强国内需求,减轻由预期出口大幅下滑而引起的负面风险。政府在11月中旬公布去年的公共部门投资方案为4万亿元人民币(约12%的GDP)的价格标签,覆盖两年至2010年。该方案补充货币和信贷扩张政策,已经在几个月前开始了。如果正确实施,特别是在与结构平衡的政策的同时,该方案应有助于在短期内维持运行,更重要的是恢复中期宏观经济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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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or-none order 整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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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cian Stock Exchange 美国证券交易所
American style option 美式期权
Amex 美国证券交易所
Amortization 摊销
Amsterdam Stock Exchange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Annual General Meeting 周年大会
Antitrust 反垄断
APEC 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
Arbitrage 套利;套汇;套戥
Arbitration 仲裁
Arm's length transaction 公平交易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公司章程;组织细则
At-the-money option 平价期权;等价期权
ASEAN 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盟)
Asian bank syndication market 亚洲银团市场
Asian dollar bonds 亚洲美元债券
Asset Allocation 资产配置
Asset Management 资产管理
Asset swap 资产掉期
Assignment method 转让方法;指定分配方法
ASX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Auckland Stock Exchange 奥克兰证券交易所
Auction market 竞价市场
Authorized capital 法定股本;核准资本
Authorized fund 认可基金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授权代表
Australian Options Market 澳大利亚期权交易所
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Back-door listing 借壳上市
Back-end load 撤离费;后收费用
Back office 后勤办公室
Back to back FX agreement 背靠背外汇协议
Balance of trade 贸易平衡
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
Balloon maturity 期末放气式偿还
Balloon payment 最末期大笔还清
Bank, Banker, Banking 银行;银行家;银行业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国际结算银行
Bankruptcy 破产
Base day 基准日
Base rate 基准利率
Basis point 基点;点子
Basis swap 基准掉期
Bear market 熊市;股市行情看淡
Bearer 持票人
Bearer stock 不记名股票
Behind-the-scene 未开拓市场
Below par 低于平值
Benchmark 比较基准
Beneficiary 受益人
Beta (Market beta) 贝他(系数);市场风险指数
Best practice 最佳做法
Bills department 押汇部
BIS 国际结算银行
Blackout period 封锁期
Block trade 大额交易;大宗买卖
Blue chips 蓝筹股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会
Bona fide buyer 真诚买家
Bond market 债券市场,债市
Bonds 债券,债票
Bonus issue 派送红股
Bonus share 红股
Book value 帐面值
Bookbuilding 建立投资者购股意愿档案
[股市] 包销商用以定价一笔发行的方法。包销商在促销活动结束后把所收集的初步购股订单一一记下,然后根据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水平订定最终发行价。
Bookrunner 投资意愿建档人;帐簿管理人
[股市] 指负责为发行建立投资者购股意愿档案的银行,亦即负责为一笔发行组织承销、拟定不同市场的发行规模、执行促销活动、定价、配置和后市稳定工作的银行。
BOOT 建造;拥有;经营;转让
BOT 建造;经营;转让
Bottom line 底线;最低限度
Bottom-up 由下而上(方法)
Bounced cheque 空头支票
Bourse 股票交易所(法文)
BP (Basis Point) 基点
Brand management 品牌管理
Break-up fees 破除协议费用
Break-up valuation 破产清理价值评估
Breakeven point 收支平衡点
Bridging loan 临时贷款/过渡贷款
Broker, Broking,
Brokerage House 经纪;证券买卖;证券交易;证券行;经纪行
Brussels Stock Exchange 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
BSSM 建造/设备供应-服务/维修
Bubble economy 泡沫经济
Build, Operate and Transfer 建造、经营、转让
Build, Own, Operate and Transfer 建造;拥有;经营;转让
Build/Supply-Service/Maintain 建造/设备供应-服务/维修
Bull market 牛市;股市行情看涨
Bullets 不得赎回直至到期(债券结构之一)
Bullish 看涨; 看好行情
Bundesbank 德国联邦银行;德国央行
Business day 营业日
Business management 业务管理;商务管理;工商管理
Business studies 业务研究;商业研究
Buy-back 回购
Buy-side analyst 买方分析员
[股市]为机构投资者服务的股票研究分析员。
Buyer's credit 买方信贷(进口)
Buyout 收购;买入
By-law 细则;组织章程
CAC 巴黎CAC指数
CAGR 复合年增长率
Call-spread warrant 欧洲式跨价认股权证
Call option 认购期权
Call protection/provision 赎回保障/条款
Call warrant 认购认股权证
Callable bond 可赎回债券
Cap 上限
Capacity 生产能力;产能
CAPEX 资本支出
Capital Adequacy Ratio 资本充足比率
Capital base 资本金;资本基楚
Capital expenditure 资本支出
Capitalization >资本值
Capital markets 资本市场;资金市场
Capital raising 融资;筹集资金
Cash-settled warrant 现金认股权证
Cash earnings per share 每股现金盈利
Cash flow 现金流量
CCASS 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CD 存款证
CEDEL 世达国际结算系统(即欧洲货币市场结算系统)
Ceiling 上限
Ceiling-floor agreement 上下限协议
Central Clearing & Settlement System 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CEO 行政总栽;行政总监;首席执行官
Certificate of deposit 存款证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公司授权/委任书
CFO 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Change of domicile 迁册(公司更改注册地址)
Chicago Board of Trade 芝加哥交易所
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na banking 中国银行业
China Capital Markets 中国资本市场;中国资金市场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CICC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China privatization 中国民营化;中国私有化;中国私营化
China restructuring 中国重组;中国改组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国证监会
China Stock Markets 中国股票市场;中国股市
Chinese Wall 中国墙
指投资银行部与销售部或交易人员之间的隔离,以防范敏感消息外泄,从而构成内幕交易
Claim 索偿
Clawback notification 回拨/增加本地公开发行份额通知
Clean price 洁净价
[债市] 指债券包含应计利息的现值
Closed-end fund 封闭式基金
Co-lead manager 副主承销;联席主承销
Collars 利率上下限
Co-manager 副承销商
Comfort letter 安慰函;告慰信(由会计师发出)
Commercial loan 商业贷款
Commercial paper 商业票据
Commission rebate 佣金回扣
Commodity Exchange, Inc. 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纽约)
Company finance 公司融资公司财务
Complex cash flow 复合现金流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复合年增长率
Confidential pre-filing review 呈报前机密性审核
Confidential submission 机密呈交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保密协议
Conglomerate 集团/联合大企业/多业公司
Connected transaction 关联交易
Consideration 约定金额;代价;考虑因素
Constituent stock 成分股
Construction in progress 在建工程
Consumer Price Index 消费物价指数
Consumption 消费
Contingent liability 或有负债
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 合约性合作/合资经营
Controlling stake/interest 控股权/权益
Conventional cap 传统上限
Conversion of state assets into state shares 国家资产作价入股
Conversion premium 转换溢价
Conversion price 转换价
Converted net collections 转换后净收入
Convertible bonds 可转换债券;可换股债券
Convexity 债券凸性
[债市]用以量度某只债券的价格与收益关系的方法。存续期间变化比率。
COO 营运总监;首席营运官
Copenhagen Stock Exchange 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
Corporate finance 企业融资
Corporate governance 企业管治;公司治理
Corporate vision 企业视野
Corporatization 公司化
Cost 成本
Cost overrun loans 成本垫支贷款
Counsel's opinion 法律顾问意见书
Counterparty credit exposure 对手的信贷风险
Coupon 票息;券息
[债市]发行人承诺会按面值年率计算,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直至到期日的债券利息。举例:假如债券的票息为10%,每年便按面值100元支付10元的利息,一般是分期每6个月(半年) 或3个月(每季) 派息一次。
Coupon rate 孳息率;票息
Coupon frequency 派息频率
[债市] 指债券每年派发利息的次(比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一次)
Covenant 契约
Covered warrant 备兑认股权证
CPI 消费物价指数
Credit facilities 信贷措施
Credit foncia amortization 抵押式摊还法
Credit line 备用信贷;信用额度
Credit rating 信用评级;信贷评级
Credit spread 债券息差
Creditwatch 债信观察
Cross currency interest rate swap 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CSR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urrency option 货币期权
Currency swap 货币掉期
Current account deficit 收支往来帐户赤字
Current/liquid ratio 流动比率
Customs & usages 惯例和用法
Custodian 保管机构;托管人
Cyclicality 周期
DAX 德国综合指数
Day count 日算
[债市] 用以计算债券到期前部份期间的应计利息和折现率的协议日数。
Day order 当日指令
Debt equity ratio 债资比率;股本负债率
Debt issuing vehicles 债务发行工具
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 债务偿还比率
Default fine 违约罚金
Defaulting 违约;不履行义务
Deferred asset 递延资产
Deferred charges 递延费用;待摊费用
Deferred tax 递延税项
Deflation 通货紧缩;通缩
Deleveraged 削减头寸
Depreciation 折旧
Derivatives 派生产品;衍生产品;衍生金融投资工具
Deutsche Borse AG 德国证券及衍生工具交易所
Deutsche Terminborse 德国期货交易所
Dilution 摊薄
Direct labor cost 直接劳动成本
Directors' undertakings 董事承诺
Dirty price 脏价
[债市] 指债券不包括应计利息的现值。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Discount rate 折扣率;贴现率
Dishonoured cheque 空头支票
Dividend 股息
DJIA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Domesitc Qualified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国内合资格机构投资者
Double bottom/double dip 双底 (金融图表)
Dow Jones Instries Average Index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DQII 国内合资格机构投资者
Dragon bonds 小龙债券
Drawing expense in advance 预提费用
Dual currency bonds 双货币债券
Due diligence 尽职调查
指为了达成承销一笔证券发行的目的,针对某公司或企业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包括其面对的主要风险) 而进行的一个全面的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可分为业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两类。
Duration 存续期间
[债市] 测量某只债券由于收益变动而产生价格变动的方法。一种测算债券价格波幅相等于债券加权平均到期年期现金流的敏感性测量方法。
E-commerce 电子商务
E-tailers 网上零售商
Earning per share 每股盈利
EBITDA 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EEC 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共体)
Emerging market 新兴市场
EMU 欧洲货币联盟
Engagement letter 委托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环(境) 保(护)
Environmental waste 环境废物
EPS 每股盈利
Equity, Equities 股本,股权,股票
Equity cushion 股本作垫
EU 欧洲联盟(欧盟)
Eurodollar bonds 欧洲美元债券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
European Monetary Union 欧洲货币联盟
European Options Exchange 欧洲期权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
European style option 欧式期权
European Union 欧洲联盟(欧盟)
Ex-coupon 不附息票
Exotic option 第二代期权组合(设回报上或下限)
Exploitation license 采矿许可证
Exploitation right 采矿权
Exploration right 探矿权
Extendible bonds 可延期债券
Extraordinary item 非经常项目
Face value 面值
FEC 外汇券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Fee-Based Content 收费信息 (互联网)
Ficiary 信托人/信托机构
Ficiary ty 受信责任;诚信义务
Financial Advisor 财务顾问;融资顾问
Financial Business Operation Permit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Financial forecast 财务预测
Financial Management 财务管理
Financial Markets, Financial Procts 金融市场;金融产品
Financial Services 金融服务
Fixed asset losses in suspense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Fixed income 固定收益;定息债券
Floating Rate Note 浮息票据
Floor 下限
Floor broker 出市经纪
Follow-on offering 后续发行
FOMC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 外商投资企业
Foreign Exchange 外汇
Foreign Exchange Business Operation Permit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Foreign Exchange Certificate 外汇券
Foreign exchange mortgage loan 外汇抵押贷款
Foreign exchange swap center 外汇调剂中心
Formulae Based Amortization 按公式计算的摊还方法
Forward Rate Agreement 远期利率协议
FRA 远期利率协议
Franchiser 项目招商人
Franchisor 特许专营受权公司
Frankfurt Stock Exchange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Free float 公众持股量
[股市] 指由机构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所持有的股份总数占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百分比
FRN 浮息票据
FTSE Index 伦敦金融时报指数 (又称富时指数)
Fund Management 基金管理
Futures 期货
FX 外汇
G&A 一般费用及行政费用
G7 七大工业国
GAAP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Gateway 网关/国际关口局
GATT 关税及贸易从协定
GDP 国内生产总值
GDR 全球预托收据;全球存股证
Gearing ratio 运用倍数
General Acceptable Accounting Principle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 Trade 关税及贸易从协定
General & Administrative Expenses 一般费用及行政费用
General management 一般管理;综合管理
Global bearer warrant 全球不记名认股权证
Global coordinator 全球协调人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 全球预托证券;全球存股证
Global finance 全球金融;全球财务
Global financial firm/institution 全球金融公司/机构;世界性金融公司/机构
Global offering 全球发行
GNP 国民生产总值
Going public 上市;公开上市
Goodwill amortization 商誉价值摊销
Government Concessionary
& Soft Loan 政府特许及软性贷款
Greenshoe 绿鞋;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市] 超额配售是所有股票发行的一个重要元素,特别是对采用Bookbuilding销售方法的发行而言。包销发行成功主要归功于能争取到高于发行量的投资者需求。在这情况下,未能满足的需求会向后市寻求买入,从而有助实现强劲的价格表现和提高发行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为了让包销商能超额配售然后具有灵活度可从市场买回股份以有助稳定后市的交易价,发行人授予包销商greenshoe,一般相当于发行量的15%,让包销商有选择权可于定价日后30天 (稳定期) 内以发行价向发行人买入额外股份。额外股份只能用于配售给未获满足的超出发行量的投资者订单。超额配售选择权通常是股价在二级市场上升才被行使,不然的话,一般会通过从二级市场买回股票以填补超额销售的数量。
Gross domestic proct 国内生产总值
Gross national proct 国民生产总值
Gross profit 毛利润
Gross spread 总差额
[股市]也称为总佣金或总费用。发行总差额包含三个部份:承销费、经办费和销售特许佣金。
Group of Seven 七大工业国
Gun jumping 偷步
Hang Seng China Enterprise Index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香港)
Hang Seng Index 恒生指数 (香港)
Hedge Fund 对冲基金;套保基金
Hedging 对冲; 套保
HIBOR 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HKFE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HKMA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HKSAR 香港特别行政区
HKSCC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HKSE 香港证券交易所
Holding Company 控股公司
Homepage 首页(互联网)
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td.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Hong Kong Interbank Offer Rate 香港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 Ltd.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香港特别行政区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香港证券交易所
HSCEI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香港)
HSI 恒生指数(恒指) (香港)
Hybrid cap 混合上限
IAS 国际会计准则
ICP 互联网内容供货商
Idle funds 闲置资金
IMF 国际货币基金
IMM 国际货币市场
Implicit deflator 隐性通货紧缩指数
Import quota 进口配额
Import tariff 进口关税
In-the-money 价内(期权)
Incentive site 鱼饵网点(互联网)
Income tax 所得税;入息税;薪俸税
Indemnification 赔偿
Indexed performance 指数表现
Indicative price 指示性价格
Instrail and Commercial Consolidated Tax 工商统一税
Information memoranm 资料备忘录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信息科技
Initial Conversion Premium 初次转换溢价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招股发行
Insider trading 内幕交易
Institutional investor 机构投资者
Intangible asset 无形资产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 知识产权
Interest Rate Swap 利率掉期
Intergovernmental loan 政府间贷款
Interim report 中期报告
Intermediary 中介机构; 中介人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国际会计准则
International Finance 国际融资
International Market 国际市场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国际货币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Market 国际货币市场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投公司)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互联网内容供货商
Internet presence 网上广告
Intrinsic value 内在价值
Inventory 存货;库存
Investment, Investing 投资
Investment advice, Investment advisor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Investment bank, Investment banking 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服务
Investment grade 投资级
Investment research 投资研究
Investor Relations 投资者关系
IPO 初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招股
Investor Relations 投资者关系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不可撤消信用状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sued (and outstanding) shares 已发行股票
Issuer 发行人
IT 信息科技
ITIC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投公司)
Joint account 联名帐户;共同帐户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ies 共同及连带责任
Joint global coordinator 联席全球协调人
Joint stock company 股份有限公司
Joint venture 合营企业;合资企业
Jointly operated mines 联办矿
Junior mortgage 次级按揭
Junk bond 垃圾债券
Korea Composite Index 韩国综合指数
Korea Stock Exchange 韩国证券交易所
Kuala Lumpur Stock Exchange 吉隆坡证券交易所
L/C 信用状
LBO 杠杆买断交易;借贷融资收购
Lead manager 主承销;牵头经办人
Legal persons shares 法人股
Lender 贷款人
Letter of credit 信用状
Leverage = level of debt/equity 债务水平/比重
Leveraged Buy Out 杠杆买断交易;借贷融资收购
Leveraged rate 杠杆比率
LIBOR 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Lien 扣押;扣押权;留置权
LIFFE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及期权交易所
Limited recourse 有限追索权
Limited partnership 有限责任合伙
Linked Exchange Rate System 联系汇率制度
Liquid investment 短期投资
Liquid Yield Option Note 流动收息权利票据
Liquidity 流动性;流动资金;变现能力
Liquidity ratio 速动比率
Listed company 上市公司
Litigation 诉讼
Local toll collecting highway infrastructure index 地方收费公路基楚设施指数
Lock-in 自然出现(条件)
Lock-out 自然消失(条件)
Lock-up 锁定;封锁
[股市]由发行公司或第三者供应方(如适用)作出承诺,在事先未取得承销商(包销商) 的同意前,不得进一步出售股份。封锁期一般是180天,但也可视乎情况而较长。
Lock-Up Agreement 锁定协议
London Commodity Exchange 伦敦商品交易所
London Interbank Offer Rate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Lond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Futures and Options Exchange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及期权交易所
London Metal Exchange 伦敦金属交易所
London Stock Exchange 伦敦证券交易所
London Traded Options Market 伦敦期权市场
Long (position) 长仓;好仓;看涨
Long call 买入认购权;认购长仓
Long forward 买远期
Long put 买入认沽权;认购短仓
Long-term shareholding (loyalty) incentive 长期持股优惠
Long-term supply agreement 长期供应协议
Loose bond 短期买卖债券
Low-Budget Operation 小本经营
Loyalties 特许费
LSE 伦敦证券交易所
LTOM 伦敦期权市场
LYON 流动收息权利票据
M&A 合并与收购
Macroeconomic 宏观经济;总体经济
Madrid Stock Exchange 马德里证券交易所
Makati Stock Exchange 马卡地证券交易所
Make-Whole Call 以支付溢价为成本的提前还款权利
Make-Whole Provision >提前赎回补偿
Management Best Practice 管理最佳做法
Management Buy-Out, MBO 管理层买断交易;管理层收购
Management fee 经办费
[股市]经办费是支付给银行作为它们处理为准备和执行一笔发行所涉及的工作的报酬,包括设计发行结、组织承销团、准备文件和促销材料等。经办费的基本拆帐方法是按所承担的包销数量计算,认同了有较大包销承担的个别机构一般也承担较多的工作量。此外,设有支付予发行高级参与方的称之“praecipium” 的额外酬金。
Management Seminar, Management Tools 管理人员研讨会;管理工具
Manila Stock Exchange 马尼拉证券交易所
Marche a Terme International
de France 法国国际期货及期权市场
Marche des Options Negociables
de la Bourse de Paris 巴黎证券交易所期货市场
Margin [期货交易] 保证金;按金
Margin call 要求增补按金
Mark-to-market 按市值计价
Market Capitalization 市场资本值;市值
Market maker 报价商;市场庄家
Market order 市价委托
Market share 市场占有率;市场份额
Marketable securities 有价证券
Marketing 促销;推介;营销
[股市] 首次公开招股(IPO) 的促销期包括有公司管理层参与向投资者宣传其投资故事的公司路演、和帐簿管理人向投资者收集订单的Bookbuilding销售活动。期内,经办银行和投资者双方间的销售和研究人员会定期进行对话。紧接发行前促销活动,促销期经过Bookbuilding程序和发行定价的完成而结束。
Material misstatement 重大失实陈述
MATIF 法国国际期货及期权市场
Mature market 成熟市场
Maturity 到期
[债市] 指债券或其它债务工具已到期并须支付总本金金额的日期
Medium and long term loans 中长期贷款
Medium Term Note 中期票据
Memoranm Of Understand
⑸ 机构投资者的意义和作用,急!!!!
什么是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特点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管理专业化。
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因此,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投资结构组合化。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3)投资行为规范化。
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
中外机构投资者比较含义比较
1.从投资者资金量大小来进行定义,将机构投资者定义为:资金量大到其交易行为足以影响一段时期某只股票价格的投资者,其中包括个人大户。
2. 从投资者身份或组织结构出发,将机构投资者限定为与个人相对应的一类投资者即法人,具体体现是开设股票账户的法人,包括三种类型:
(1)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从事股票交易权利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按照《证券法》和相关法规,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类企业”,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
(3)在能否参与股票交易及参与股票交易的方式上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或权利义务不具体的法人,如“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未上市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社团法人,等等。
3.在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符合有关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对比上述关于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各种含义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最明显地体现在业务活动的专门性上,即国外强调机构投资者的主营业务应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活动方面,而我国几乎未能对此加以关注。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外的机构投资者隐含有在金融领域尤其是证券投资领域有丰厚的理性判断能力和操作技巧等先决条件,而我国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是比较模糊的。
运作实践的比较
从运作实践的角度来进行考察,中外机构投资者的差别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一、机构投资者的起源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
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其始祖是1868年诞生于英国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18世纪末英国由于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产业革命而出现资金过剩,使得许多人将资金投资于海外以谋取更高的资金报酬,但国际投资知识的缺乏以及投资国家证券市场风险的不时爆发,致使这些投资者中有相当一部分遭受到比较大的损失,这样就产生了由政府出面组建基金的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基金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也就顺理成章。紧随其后发行的几家基金,如1873年苏格兰人创立的“苏格兰美洲信托”、1926年美国波士顿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的“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等,都是基于市场需要的原因而发展起来的。由此不难看出,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是一种市场的自发行为。
反观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产生和发展在相当程度上都是由政府出于自己的某种需要而推动的,是一种明显的政府行为。这些需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证券市场迅速扩容相适应,期望机构投资者扩容带来市场资金的迅速增加。如深圳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1年、1993年作出允许机构投资者入市的决定,1999年准许三类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等,都是基于上述原因。另外,认为行情低迷、需要市场资金进入也一直是管理层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原始动力。早在1994年7月,针对市场情况,管理层作出的三大政策中最核心的就是:“发展共同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试办中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国基金投入国内A股市场”。在当时市场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管理层出台这类措施,很明显地表明了其希望借此刺激市场的意图。另一方面,希望机构投资者能够达到稳定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要求,且这种意图在有关的法规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如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其宗旨之一。为达到稳定和规范市场发展的目的,管理层对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比较优厚的政策待遇,其最主要表现在新股申购方面,如在2000年5月18日前新股发行时可以单独向基金配售,其后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预约配售等。
二、机构投资者的运作环境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国外机构投资者的产生本质上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而且其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两者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而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是由政策推动,缺乏适应的生存空间,以致于“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成了揠苗助长的产物。
首先,国外机构投资者不仅有规模足够大的国内市场供其运作,而且在投资组合理论扩展到国际范围的背景下,可以不断将其他国家市场特别是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纳入其投资组合,从而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规避单个国家证券市场的风险。如在英国资产管理业中,对国外投资占其总比例的20%。
反观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其能够投资的范围基本局限于国内,我国资本市场情形发展的势头即股票市场发展迅速而债券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使其运作空间十分有限,而且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呈现出的“数量多、流通盘小”的 特征进一步制约了其投资运作。
其次,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比较普遍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机会,并提高风险管理的效能。如欧盟国家61%的养老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直接或通过外部基金管理者使用衍生工具,其中75%使用衍生工具是为了有目的的资产配置,50%是为了规避现金风险。
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系统性风险占据了总风险的大部分,甚至达到80%左右,分散化投资对于风险规避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能够规避系统性风险的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不能按照市场的要求推出,致使机构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薄弱。
最后,国外机构投资者运作空间的日益扩展,为投资者提供了不断创新的投资对象。仅以投资基金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基金业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品种,主要包括:
(1)个人股票计划(PEP)和个人储蓄账户(ISA)。PEP和ISA都是可以享受一定免税优惠的个人储蓄和投资计划;
(2)伞型基金与分割资本投资信托(SPLITS)。伞型基金主要通过运用“雨伞”架构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下可设立多个子基金,每个都有特定的投资目标和特征,投资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地在各子基金之间转换。而分割资本投资信托则是投资信托中的一个种类,通过发行对资本增长和收益具有不同权利的股份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偏好;
(3)风险投资信托VCT,主要包括创业板VCT、高科技VCT和一般VCT三种类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一种创新的基金品种,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一揽子股票转托凭证(XXDR)”在近期获得了迅速发展。ETF的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像封闭式基金一样转让ETF,也可以要求赎回ETF获得其所代表的股票,因而ETF兼具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成为颇具生命力的被动投资品种。同样,曾经是专门针对富人的对冲基金,也被纳入普通投资者的组合。
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能够供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品种十分有限,不仅缺少在国外市场非常完善的三大基金即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中的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债券基金也极其稀少,而且即使是发展到具 有一定规模的股票基金也有很大缺陷,集中表现在这些基金公司操作模式雷同,没有形成各自的独立风格,无法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同。
⑹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资产托管
保险公司的股票资产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安全保管保险公司的资金和股票资产;
(二)根据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三)监督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
(四)对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进行估值;
(五)定期向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股票资产托管报告;
(六)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股票资产的相关数据,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股票资产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报告;
(七)完整保存股票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托管股票资产的凭证、交易记录、合同等重要资料应当保存15年以上;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保险公司的股票资产托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二)将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与其他托管资产混合管理;
(三)将不同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混合管理;
(四)挪用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
(五)利用保险公司托管的股票资产及相关信息为自己或者第三人谋利;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相关规定或者托管协议;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保险公司应当与股票资产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必须载明下列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
(二)股票资产托管人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义务、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更换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保险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托管协议。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投资决策、研究、交易、清算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前款所称内幕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认定。 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股票投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证券账户之间转移利润;
(二)采用非法手段融资购买股票;
(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 保险机构投资者不得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决策流程;
(二)投资授权制度;
(三)研究报告制度;
(四)股票范围选择制度;
(五)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职业道德操守准则;
(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其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托管制度。
保险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其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托管制度、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还至少应当包括股票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作出下列重大决策前,必须制作书面研究报告:
(一)单项投资资金超过保险机构投资者确定的金额以上的;
(二)涉及可投资股票资产5%以上的;
(三)投资组合或者投资方向需要重大调整的;
(四)股票选择范围标准需要重大调整的;
(五)股票投资风险容忍度需要重大调整的。 保险机构投资者确定可投资的股票范围,应当考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动性等各项指标。
保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可投资的股票范围之内投资股票。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前确定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并以绩优、蓝筹及流动性强的股票所确定的指数为该基准的参考。
保险业的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保险机构投资者运用下列资金,应当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分别核算:
(一)传统保险产品的资金;
(二)分红保险产品的资金;
(三)万能保险产品的资金;
(四)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资金;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需要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资金。 保险机构投资者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的,该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净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入具有从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分别设立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五)其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的自营业务席位和非自营业务席位分别设立;
(六)通讯条件和交易设施高效、安全,符合股票交易的要求,信息服务全面;
(七)具备证券市场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八)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处罚,且未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
(九)诚信方面无不良记录,最近1年无占用或者挪用客户保证金和证券的行为;
(十)书面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交易情况的检查,并向中国保监会如实提供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交易的各种资料;
(十一)当地的营业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服务功能齐全;
(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机构投资者选择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的席位进行股票投资交易的,应当与其总部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证券经营机构的义务,证券经营机构违反上述义务、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投资者更换的,保险机构投资者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签订前款规定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协议副本报送中国保监会。 保险机构投资者负责股票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5年以上证券或者金融工作经历;
(三)熟悉证券投资运作,具备必要的金融和法律知识;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3年以上证券或者金融工作经历;
(三)熟悉证券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主要业务人员是指从事股票投资业务的主管及主要操作人员。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其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数量应当与股票投资规模相适应,并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宏观经济、行业分析、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人员。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运用的股票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从事股票投资的主要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保险机构投资者负责股票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
(一)曾经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等罪行被判处刑罚的;
(二)曾经因赌博、吸毒、嫖娼、欺诈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三)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或者直接领导责任,自该公司、企业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中国保监会调查的;
(五)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曾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限未届满的。
⑺ 关于中国股市制度缺陷及纠正的外文文献
这方面我基本上是空白,所以找了一下,看看能能否帮上你,二、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需要经济自由、明确的财产权和保护产权的法律条件。在提供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方面,政府有着巨大的规模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只是理论上的。事实表明,政府与其说建设性地提供了这些基础条件,倒不如说常常破坏性地摧毁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中国股票市场一直没有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
1、经济自由受到限制。中国股票市场上的股票发行方式行政色彩十分明显,政府对股票发行实行了额度限制,上市指标成为稀缺“资源”。这使得拟上市公司向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争取额度,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争取额度的行为愈演愈烈。政府对上市公司挑选程序的过深介入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背,因为政府挑选所采用的是一套行政机制,其核心是运用行政关系来推荐,缺乏市场选择的效率,容易产生寻租腐败。许多企业上市后把股票市场当作“提款机”,而没有通过资本市场上的运作来解决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进行产业调整,反而使企业因缺乏有效的股东制衡机制和合理的股权结构而出现质量滑坡,许多公司在上市不久即告业绩下降甚至亏损。
当上市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政府又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退市进行干预。中国股票市场一直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退市制度。在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证券管理部门推出了ST、PT制度作为退市制度的过渡。由于对公司市场准入的控制,上市公司的“壳”成为稀缺资源,成为市场上兼并、收购和重组的首选对象。在发达国家,股票市场上上市公司的兼并、收购和重组完全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纯企业行为,政府很少会介入到这一活动中去。而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据控制地位的产权结构特征和资本市场以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和“解困”为目的的定位,决定了政府必然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内在构成要素。政府在介入关系公司资本结构变化与经营战略调整的资产重组时,不可避免地会有行政管理者的色彩,很难将其所有者权能与社会管理者权能做出清晰地界定。同时,作为资产所有者,政府在重组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是市场化财产属性所要求的结果,但它在行使其社会权能时,其行为更主要的是一种行政行为。角色的双重性,导致政府在上市公司重组中的行为常出现市场化与行政化的混淆。
2、中国上市公司没有形成明晰的产权。中国股票市场是官办的,设立之初就是为国有企业解困、卸包袱的。因此,在现有的上市公司中超过60%的是从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的。全民所有权本身是一种不明确的所有权关系,全民所有权虽然在静态意义上是明确的,但其收益与损失由谁负责却不甚清楚。
公司治理是在产权诸项权能的基础上形成的,合理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有效公司治理的必要前提。在国有股控股的公司中,由于国有股的有效持有主体缺位,致使国有产权虚置,没有形成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股东对企业的监控机制难以建立。这种制度缺陷容易衍生经营者道德风险,产生“内部人”控制。国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在产权上趋于超弱控制,在行政上则趋于超强控制。经理人员与政府博弈的结果是一部分经理人利用政府产权上的超弱控制形成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同时又利用行政上的超强控制转嫁经营风险,将经济性亏损推诿为体制性因素。
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也导致了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不能正常运转。正常情况下,股票在市场流通所表现的估价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流通股比例越高,通过证券市场监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力度就越强。若公司业绩差,投资者就会抛售股票,股价下跌,从而为收购者创造出收购机会,而一旦收购成功,被收购公司的原有经营管理者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因此,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经营业绩来防止公司被恶意收购,就成为上市公司经营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外在压力与约束。但是在国有股不流通情况下,上述市场压力传导机制对经营者的作用非常有限。
3、缺乏完善的法制。资本市场正常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有一套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和资本市场内在规律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但在我国这样一套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还远没有建立起来。
在立法方面,调节资本运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带有比较明显的制度缺陷。目前正在实施的《公司法》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制定,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在制定《公司法》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还未正式确定,资本、资本市场和资本机制等都还未取得合法地位,人们对股票、股票市场和股份公司的地位和作用在认识上比较肤浅,在这种背景下制订的《公司法》与现实越来越不适应。正在实施的《证券法》是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出台的,为有效防范风险,有些内容规定较严,已经不能满足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其中在混业经营,股指期货、社保资金入市,加入WTO后的证券市场发展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执法权限等方面都亟须进一步改进。“法不好依”成为我国证券市场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在执法方面,证监会是中国证券市场主要的执法机关,由于隶属国务院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所以具有行政机关的色彩。证监会的监管很多时候是为了调控市场的价格和指数,缺乏预期性和一致性;执法过程中查处侵害投资者利益案件比较少,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政策性法律案件比较多。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及时、不透明,缺乏连贯性,纵容违法行为,监管机构内部人员违法犯罪等问题。
在司法方面,存在重行政轻刑事、民事责任的问题,缺少民事赔偿制度等。
三、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的变革
基于上述分析,中国股票市场要成长为一个集融资、投资、资源配置功能于一体的成熟市场,必须进行基础制度的变革,走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道路。
1、市场化改革。按市场原则决定谁有权进入股票市场,明确监管范围和责任,强化政府依法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从各个方面放松政府管制,疏通股票市场的进出通道,实现发行上市和投资完全由市场来选择,建立和完善退市机制。同时实行股票全流通,股权多样化,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一个包括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适时推出股票指数期货、国债期货等国外比较成熟,国内已初步具备条件的新型交易工具,积极探索期权、卖空机制、做市商制度、市价单与止损单等新型交易模式。
2、法制化改革。在立法方面:确立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对《证券法》、《公司法》进行修改,使其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证券法》、《公司法》的商事性,使其不仅仅是一部管理法;制订颁布新的法律,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如《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兼并与收购法》;修改《证券法》、《刑法》,使两法对证券犯罪规定相互一致,相互衔接;增加《证券法》中有关欺诈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证券法》,增加对中国证监会司法审查的规定,推动中国证监会依法行政。
执法方面:形成科学的执法方式,避免证监会阶段性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的“运动式”监管,形成经常性监管,日常性监管和事件监管相结合,动态监管与静态监管相呼应的监管方式;查处证券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加强自律。
司法方面:法院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投资者,对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对证券欺诈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得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审理。
3、国际化改革。我们的市场规则、行为模式要和国际的最佳规则、最佳模式接轨,按照WTO的协议开放证券服务业。中长期应该实现股票市场,包括二级市场双向自由开放,让国外的蓝筹股在上海的证券交易所自由上市,交叉挂牌。适时修改法规,允许存托凭证的实施,国内基金、国外资本的自由出入。■ 全科论文中心http://www.issncn.net 全科论文中心http://www.issnc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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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证券市场的辩证关系证券市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经济运行态势决定证券市场走向,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适应并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同时通过其自身的能动性促进或者阻碍经济发展。证券市场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的。
长期以来,理论界从不同角度就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探讨与论证。我国证券市场十余年发展的历史实践更为我们提供了令人信服和难以辩驳的事实。截止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达1200余家,国内股市累计筹资总额超过8500亿元,这些资金通过广泛的渠道投向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证券市场中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风起云涌、方兴未艾,对十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功不可没。更为重要的是,证券市场在转变思想观念、优化资源配制、转换经营机制、改善企业治理、改革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率等方面的巨大推动作用,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影响深远,无以替代。当然,由于受自身发展规律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与制约,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并非完全同步的,在时间上可能提前或者滞后,有时候甚至出现背离(这种背离可能是新兴的、不成熟的市场所普遍面临的问题),也不否认证券市场可能存在的消极性与负面性及其所蕴藏的风险,但长期来看,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总体上是保持一致的,我们发展证券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充分利用其能动性与积极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这为证券市场长期向好,实现稳定与繁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对证券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确认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人类的生产、服务、流通和消费活动;虚拟经济是信用制度与货币资本化形成的金融经济中与实体经济没有直接联系的金融交易活动;而所谓的泡沫经济则是指一种或一系列资产的价格经过连续的上涨后远高于其实际价值的经济现象严重膨胀、恶化泛滥导致社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正常地偏离真实价值的社会现象。长期以来,总有人将证券市场等同于虚拟经济,将虚拟经济等同于泡沫经济,以偏概全、舍本逐末,混淆和曲解实体经济、虚拟经济、泡沫经济的概念及相互关系。这是一个理论误区,如不及时纠正将会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混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对辩证唯物主义“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继承和发展,言简意赅,恰逢其时,为我们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对我们消除疑虑和偏见,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就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而言,实体经济是基础,是本,虚拟经济是适应实体经济的需要产生和发展的,是流,没有实体经济的支撑,虚拟经济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既要发展实体经济,也要发展虚拟经济,但重点或者说落脚点是发展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次,要一分为二的看待证券市场的归属问题。一方面,一级市场是直接配置资源的场所,为各种生产和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另一方面,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特别是某些用于价格发现和风险控制类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归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也就是说,证券市场是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有机结合体,不能将其简单地归类甚至等同于虚拟经济。
最后,仅从定义就显然可知,虚拟经济不等于泡沫经济,只有当虚拟经济严重偏离实体经济的价值时才可能导致泡沫经济,证券市场亦如是。股市泡沫的存在是很正常的,适度的泡沫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股市泡沫所蕴藏的风险,尽量将泡沫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之内,避免其过度积累破坏金融和经济的正常运行。
正确认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与发展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除具有证券市场的一般特征与规律外,更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及相应的特殊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是第一个建立和发展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证券市场,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业,理所当然地承载着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相适应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服务。我国证券市场十多年来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推动了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和发展,这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完全吻合的。其二,它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中,在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由落后生产力向日益发达的生产力转轨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必须为经济转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服务。因此,在尊重证券市场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更要符合国情,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至于发展阶段则应该放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考察。经济发展状况决定证券市场走向,任何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都主要取决于本国经济的发达程度与综合实力,比如美国和日本,二战后相继成为世界头两号经济强国,相应造就了两大发达成熟的证券市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从不发达经济向日益发达的经济、由发展中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与此相适应,我国证券市场也应该处于其发展的初级阶段,从不发达市场向中等发达市场转轨的阶段。
正确认识和处理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联系观、发展观和全面观,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观、静止观和片面观。
首先,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问题是必然的。市场发展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前进性变化过程,其本质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也就是说,总的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会有曲折和反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障碍。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证券市场没有现成的理论和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又是成立和发展于经济改革关键的转轨时期,新旧观念的冲突、新旧体制的磨擦必然会反映其中,其艰巨性与复杂性可想而知,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其次,正确认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前提。证券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不同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问题之间可能会相互交叉互有联系,与市场的其他方面也有着普遍而广泛的联系,同市场发展息息相关,处理好了利于市场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市场发展。因此,认识问题既要客观全面,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弄清问题的性质和来龙去脉,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其三,解决问题要有新思路、新办法。既不能讳疾忌医,任其发展,也不可能停下来先解决问题再谋求发展,更不能病急乱投医。我国证券市场已经从一个摸索试验性的市场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发展休戚相关,与国家利益、投资者利益唇齿相依,成绩是主要的、有目共睹的。有问题就否定一切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和方式。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发展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问题,因为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在对立统一中不断克服困难,消除障碍,解决问题,自我扬弃与更新的过程,没有发展何论解决问题,这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和原则。而具体到每个问题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本质特征,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表现,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只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重要论断为目标,坚定信心,与时俱进,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国证券市场的明天必定更加繁荣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