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市制度的创业板
(1)增加了退市条件。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新增加了2项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2)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
(3)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
(4)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
(5)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取消“*ST”风险提示方式,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6)明确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原有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结束日后当天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连续120个交易日 —— 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提出解决方案获我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新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暂停上市缩短一年,终止上市缩短半年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两年 两年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连续120个交易日 出现一次即终止上市,比现行制度出现两次终止上市的时间缩短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 ―― 36个月内 新增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 新增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㈡ 创业板退市制度都有哪些
强制退市指标抄: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袭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㈢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怎样的,谢谢高手,
创业板退市制度还没有出来呢,你怎么急啊?现在连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知道如果投资者要投资于创业板必须要有2年的投资经验否则不可以做投资的,这是今天刚刚公布.
㈣ 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有什么
退市条件有:抄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㈤ 创业板退市制度现在有哪些退市后的创业板股票何去何从
退市就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正式出台。
《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八大亮点:创业板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创业板暂停上市将追述财务造假;创业板公司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创业板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创业板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纳入三板等,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㈥ 创业板退市制度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深圳主板规则也就是000开头的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创业板的股票规则是300开头的股票
是2个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游戏规则。
㈦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什么
强制退市指标: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内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容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