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意,会计差错调整会导致IPO被否
一、案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纵科技IPO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是从事电缆网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面向国内电力网络、市政建设、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诸多领域,生产和销售户外中高压(12~40.5kV)配电和控制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环网柜、箱式变电站、配电系统故障检测装置、电缆附件等共计四大类十一个系列。
合纵科技是2007年9月在新三板挂牌,股份代码430018,是申报创业板的新三板公司之一。合纵科技于2011年11月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创业板发审委于2011年11月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否决了公司的上市申请。
公布的否决原因:你公司因2008年度及2010年1-6月原始财务报表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关联交易统计不完整导致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彻底的情况,对申报财务报表进行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使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差异。其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2010年1-6月因跨期收入调整主营业务收入290,918.20元,调整应收账款16,707,788.74元,因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错误调整销售利润-1,352,975.90元。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二)脉山龙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脉山龙)是国内第一家通过自主创新的“远程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从信息系统咨询设计—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维全过程服务的服务外包商。
脉山龙于2010年5月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创业板发审委于2010年5月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否决了公司的上市申请。
公布的否决原因: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82.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13.12%;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净利润517.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说明申请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二、案例分析
两个案例,公开的否决原因都是由于报告期内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而被认定为内控制度存在缺陷。重大差错的原因,可能是会计方法错误,可能是跨期因素,也有可能涉嫌财务舞弊。无论何种原因的差错更正,都可以归结于内控缺陷,而内控缺陷都可以上升到“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发行条件。
(一)合纵科技被否决原因
1、内控缺陷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08年至2011年6月三年又一期,可以推测,公司应该是2010年下半年进行的上市申报。从差错的期间看,不是整个报告期内都存在,而只是2008年度和2010年1-6月。2008年是报告期第一年,内控缺陷是一般是可以接受的。由于不涉及年度的汇算清缴,一般不会出现半年报的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差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估计是与其是新三板公司有关,即先在新三板公告半年报形成了原始报表,又经审计调整后形成申报报表。
形成差错的原因,是由于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关联交易统计不完整导致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彻底。收入原则和关联交易抵销都属于技术问题,是很容易解释清楚的。从差错的金额上看,对2010年当期的利润影响应该是很小的,并不具有重要性。
所以,从差错的时间、原因及重要性上来看,合纵科技的会计差错在性质上并不严重,且公司早已在新三板挂牌,其核算的规范性理应有一定保证,创业板发审委将其定性为内控重大缺陷有些勉强。
2、公告之外的可能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涉及一项重要的专利权诉讼:2010年10月,合纵科技被北京科锐以专利侵权为由诉至法院,2011年6月,合纵科技二审败诉。此事项保荐机构认为:该产品所涉及技术非发行人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诉讼的经济赔偿及相关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涉案产品停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因此,该次纠纷不影响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产品,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北京科锐是合纵科技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合纵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4个主要股东都是原北京科锐的员工,此外,合纵科技申报材料上报后北京科锐即提起上诉,显然是有备而来。或许正是北京科锐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才会使发审委对于公司核心技术所面临的被诉风险难以判断,这才是被否决的更重要的原因。
(二)脉山龙被否决原因
1、内控缺陷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07年至2009年三年,差错涉及2007和2008年两个会计年度,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从时间上看,相对严重一些。形成差错的原因是收入跨期,即2008年收入提前计入了2007年,相对也比较容易理解。但从重要性上看,更正利润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金额相当大。
从上述差错的时间、性质和重要性来看,会计差错总体上还是比较严重的。
2、公告之外的可能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脉龙山报告期内利润水平较低,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原始报表净利润如下表:
可以看出,脉龙山营业收入最高都没有过亿,规模偏小,审核中一般认为这样的袖珍公司经营风险较大,业绩不稳定,影响持续盈力能力的判断。此外,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差错更正,三年业绩没有成长性,根本不符合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这样,这笔跨期更正的真实性难免引起发审委的怀疑。
㈡ 从财务指标异常看IPO被否
拟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数据是信息披露的基础性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从近年发行审核的案例看,除少数发行人存在业绩造假、利润操纵等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外,部分企业由于财务指标异常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其IPO被否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梳理近年来的发行审核案例可发现,由于销售毛利率异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存在明显差异等原因而IPO被否的情况不在少数。
例如,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否的原因为:“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83.74万元、3275.60万元和8404.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39.00%和67.71%,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83%、4.73%和30.64%。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硬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另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否的原因之一为:“你公司2009年、2010年净利润合计为48572万元,而同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合计仅为24万元,你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存在明显差异;同时,你公司报告期的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毛利率逐年上升,你公司在申报材料中的分析不足以充分说明上述现象的合理性”。
以上被否的案例对IPO申报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拟上市企业应提高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拟上市企业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恪守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和业务的合法合规性,真实、公允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确保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相关中介机构应高度关注异常财务信息,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
相关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深入了解拟上市企业的业务,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行业地位、公司治理、业务及盈利模式、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将发行人申报期财务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对比、分析。同时,要特别关注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在申报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及变动情况;发行人申报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申报期内重大异常交易的商业实质。
三、高度重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相互印证。
发行人申报期间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相关中介机构需要重点关注发行人产能、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水电能源耗用量与产量、销量的匹配性。针对发行人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和核查程序,以证明异常财务信息的合理性、真实性。
㈢ 创业板ipo是什么意思创业板ipo已问询意味着什么
创业板ipo也可以说是创业板上市,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因此,在创业板进行发行和主板市场相比来说,上市条件是比较宽松的。
创业板IPO已问询意味着该公司的IPO进程已经进展到了最后一步,在此之后,如果问询结果没有什么问题,从已问询到上市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相关公司就可以准备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自己的股票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一般要花大半年时间,甚至更长。上市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所于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此外,一旦交易所受理申请,需要将资料提交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问询一般需要6个月,而问询通过后是否同意注册上市的结论需要20个工作日,整个过程最理想也需要7个月。
此外,若创业板上市申请被否决,可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二板市场是有别于主板市场的一类证券市场,主要为暂时不能上市的中小型企业和新兴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有利于潜在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二板市场的特点是低门槛进入,但经营要求严格。
创业板ipo具体条件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1]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从上述可知,和主板相比的话创业板ipo主要宽松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上。
和香港地区以及美国创业板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中国的创业板现在有消息传言股本规模下限可能会在3000万元。
四、由于营运记录对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
五、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为了保证投资者利益,降低投资者风险,中国可能会对盈利作一定的要求,估计要求两年内利润要达到一定的底线。
另外,除了IPO上市的还有买壳上市的方式。对于创业板实现上市是宽条件严管理,不过现在关于创业板ipo的方式有了新的松动,可以通过借壳方式上市了。
㈣ 深交所创业板ipo中止审查是什么意思
ipo 中止审查代表这只股票暂时不考虑上市。
中止审查原因:
数据过期是主因,企业需要补财报。
审查不通过,有些条件未达到,需要补充。
不符合IPO的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如下: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㈤ 上市梦碎!“好声音”灿星文化IPO被否,为什么说IPO的败局早已注定
因为这种影视制作公司业绩受节目效果影响较大,波动也非常厉害,业绩十分不稳定,所以被否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灿星文化是去年10月份开始在创业板准备IPO的,当时招股书显示,其希望募资15亿元,以补充综艺节目制作营运资金。而且有知情人透露,这其实是灿星文化的第二次上市申请了,早在2018年,灿星文化就尝试过在创业板上市,但最终被发审委给否了。但如今趁着注册制的东风,灿星文化公司想再次尝试上市,不过很遗憾依然失败了。有内部人员透露,A股失败之后,灿星文化可能尝试去美股上市融资。
㈥ 创业板上会未通过能否继续申请上市
创业板上会未通过肯定是有原因的,可以通过公司自身的努力达到发审委的最低要求后再重新申请上市
㈦ 硕人时代创业板IPO遭否
此次硕人时代被否,确实存在许多的问题,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还是业绩和财务上的问题,发审会对该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没有信心。
㈧ 迈赫股份创业板上市被否
㈨ 逾两成创业板IPO申请被否
你好,逾两成创业板IPO申请被否的主要问题:
1.盈利能力不强和规模不够;
2.上市主体的独立性欠缺;
3.股权结构瑕疵;
4.缺少真正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等几个方面;
5.另外,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匹配程度也是一个考量的要素。
㈩ “好声音”灿星文化IPO被否,被否的原因算是什么
业绩不稳定,且过度依赖于某一项目,包括公司的商誉也面临着减记的风险。近日从创业板最新的公告显示,上海灿星文化公司上市计划被否了。在创业板的审议上,相关审核人员认为灿星文化,早前搭建的是红筹架构,后来取消美股上市计划之后,股权机构依旧十分复杂,而且在申请IPO的过程中,该企业披露的不规范也不完整。而且其早前收购的梦响强音公司,也存在商誉大幅减值的现象,所以最终判定其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