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于一千万元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创业板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提升扩展阅读:
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㈡ 为什么开通创业板之前,要先做一个风险评估呢
开通创业板之前,先做一个风险评估,目的在于看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同创业板证券交易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毕竟在创业板进行交易,其风险相较于主板有了很大的提升!
综上,开通创业板之前,认认真真做一下风险评估,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个人的风险承受范围内进行证券交易,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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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创业板上市对企业规模有什么要求
你好,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二、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㈣ 持续经营3年问题,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
判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有36个月一说。但报材料编制报告时,暂时还没有听到36个月的说法,建议还是等足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㈤ 如何提高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成功率
主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企业盈利状况等 010-81132554
下面分别针对“内修”和“外修”的具体策略进行研究。
“内修”法门
1、知难而退
要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四大软肋存一不可。如果企业自身尚未达到上市标准,那么建议不要急于冲刺,否则枉费心机,还影响企业信心。如银泰科技主要产品为通信用阀控电池,属于传统的铅酸蓄电池,不符合创业板要求的“三高六新”特征;上海同济同捷则犯了股权变动频繁,公司控
制权不稳定的大忌。因此,建议尚未达到创业板要求的企业知难而退,不要赌运气,发审委诸位委员的法眼并不容易蒙蔽。
2、蓄势待发
该策略适合业务技术、产品结构、市场前景合格但当前还存在盈利、股权、关联交易、税收政策依赖、法律纠纷等问题的企业。这类企业当前不合格,但是可以通过一两年的经营调整和自我梳理可已达到创业板上市要求。那么最好的策略就是等待,积聚力量以备东山再起。典型的例子就是上海同济同捷,只要再有2年时间梳理好股权结构并保持稳定即可达到创业板上市要求。
3、明确需求
在创业板上市是为了融资,融资解决企业经营规模扩大、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创新能力等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为了缺钱的企业而设立的。如果公司利润率很高,负债率低,资金充裕那么上市恐怕就是为他人做嫁。业绩较好的福星晓程就是典型的“不差钱”,上市动机不明确,如果明确那就是动机不纯。建议业绩好,资金充裕的企业明确自身需求,不要见到锅就想分一杯羹。毕竟上市对于很多低成本高利润的企业来说是绝对的损失,还是明确自身需求,需要融资再考虑上市。
4、贵在持续
创业板对其企业的创新能力、成长能力要求较高,虽然很多企业现有产品体现了自主创新,经营模式也很新,但是后续的持续性不强,未来也没有明确的创新计划,成长能力的保持主要依赖现有的产品技术。以航天生物为例,天曲益脂康片市场表现良好,占总销售额的2/3(2009年上半年),但其募投项目投向的航天东方红牌辅酶Q10软胶囊市场前景并不清晰。现有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并不能在未来保持并提升,这是其难以通过审核的关键所在。
创新性、成长性不是一个局限于当前的概念,这是对企业持续创新、业绩持续成长的要求。没有未来的企业,现在再好也终会成为昨日黄花。
5、锐意改革
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有一些基本合格但问题挺多的企业。比如存在家族管理、关联交易过多、股权复杂、客户集中、成本波动、核心技术缺乏保护、财务管理混乱、政策依赖等问题,这些问题还没严重到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但是确使企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这个时候建议企业锐意改革,将不合理、不确定、不能自主掌控的因素尽可能消弭,梳理清楚各项关系,以便在以后的上市审核中顺利通过。如恒大高新就需要梳理清楚股权结构,赛轮股份则要等待政策环境稳定后才可通过审核。
上面介绍了几种常见的“内修”法门,这些都是被否企业经验的总结,对于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则是引以为戒。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打扫完屋子再请客”,只有看到企业不足并提前解决好各种固有的问题才能在创业板上做到胸有成竹。
“内修”是根本问题的处理,“外修”则是使企业更好更强,在审核中减少阻力和反馈并顺利通过的关键。
“外修”法门
1、企业宣传策略
企业宣传是保证创业板上市审核通过的重要一环。产品品牌知名,技术业内领先、公开信息多、媒体关注度高都有利于加深发审委委员对企业的好印象。做好企业宣传,使企业透明化,可以大大减少公众的担忧和对企业信息不确定性的猜测。我们可以发现,通过创业板上市审核的企业大多是知名企业,很多是“行业隐形冠军”,他们的市场信誉、公众认可度都比较高。如华谊兄弟、汉微
电子、莱美药业、金龙机电、神州泰岳等均是行业知名度高,企业宣传效果好的企业。有些如神州泰岳则是符合中小板上市条件而转投创业板。
要做好企业宣传,首先要包装自身所有公开信息、网站、宣传册、办公环境等,然后依托互联网、电视、平面媒体、学术会议、各种论坛、展会等。比较有效的渠道是互联网:即在专业的市场研究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大型综合网站发布企业的宣传软文。
2、核心技术描述策略
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其核心技术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自主创新性的高端产品或服务技术。其共同点是业内懂行的专家较少,技术的先进性大部分人不甚明了。针对这一问题核心技术的描述在招股书中变得十分重要。如果阐述不清楚可能会让发审委认为技术在行业中的地位不重要、创新性不明显。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两手准备,一是技术的描述策略要得当,二是要配合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鉴定、行业学术会议评比等活动。
在技术的描述上,应该从行业的技术体系构成说起,然后主要技术理论的发展阶段和应用情况进行阐述。在明确行业全局的情况下,随后才能提出发行人技术所处的环节和发展阶段。然后通过与主要竞争对手、主流技术的比较来展示其先进性。具体论述上要包括技术本身的描述、典型案例的分析、行业知名专家的评价三个方面。描述的风格则要借鉴课本教材的行文和用词,做的深入浅出,让普通读者看的懂行业专家无异议。
3、市场容量分析策略
市场前景分析主要是解释行业的供需走势、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容量成长性等问题。这是招股书中“业务与技术”部分的关键内容,也是众多创业板上市公司被多次要求解释、募投项目前景不明、甚至最终被否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场容量的历史数据阐述是比较简单的,只要找到权威数据或者有第三方市场咨询机构能够出具即可。但是问题在于,创业板企业所在行业往往没有统计数据,即使有少量权威数据其合理性和真实性也令人质疑。没有详实的历史统计数据和研究结论,市场容量的分析预测更是难上加难。
要解决上述问题华经纵横建议采取如下策略:1、引用权威数据论证上下游市场或大行业的发展趋势;2、通过第三方市场咨询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证明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容量数据的权威性;3、通过研究产业链关系、产业政策变化、经济环境、竞争对手经营状况、产品技术替代性等论证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容量数据与其他权威数据相辅相成不存在矛盾。4、将市场容量的历史统计与预测结果公布于众,广泛征求竞争对手的意见并获得业内专家的认可。
通过上述4个步骤即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现数据权威但不合理、市场增长但是前景不明的问题。在文字撰写上则要做到:市场容量分析的思路要十分清晰,各种数据来源明确,重要结论有专家支持,发行人的地位描述获得竞争对手认可。在具体的风格上则应是分析图表、行业专家论点、重要机构研究成果、竞争对手访谈意见等配合使用。
4、募投项目设计策略
企业上市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募集资金,而募集资金必须投资相应的项目。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也就是说至少60%—70%的资金应该用于主营业务项目的投资建设。研发类不产生收益的项目应该尽可能少占用募集资金。除了这个直接要求,发审委对项目的审核还关注一下几点:
(1)、规模的合理性
(2)、新产品的技术成熟性
(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新增收入的匹配性
(4)、与发行人历史数据的匹配性
(5)、研发类项目投资比例的合理性
我们知道,创业板企业大多有服务收入比重较高,无形资产较多,企业重置成本低等特征。如果按照企业原有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进行项目设计,那么募集资金规模会很小。这使得很多企业在项目设计中做大设备投资、增加土建投资、增加铺底流动资金以完成既定的募集资金目标。这一现象十分普遍,也是造成募集资金运用部分经常被反馈的原因。采取上述策略虽然可以满足募集资金规模的要求,但是固定资产增加过多、比例增大问题难以解释。由于项目收入测算要求严谨保守,那么又出现了投入产出的匹配性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募集资金规模能小则小,越小问题越少;
(2)、项目设备尽量采取现有设备的最新升级型号,避免大换血;
(3)、建设规模和项目收入参照现有规模设计,不建议超过当前规模的1.5倍;
(4)、土建投资最好自有资金出资或者实物出资以表明节约募集资金;
(5)、土建投资比例应少于30%,避免房地产投资嫌疑;
(6)、回收期控制在5年之内,内部收益率不低于20%;
(7)、项目收入规模上限不能高于市场容量预测的增加值;
(8)、选择知名工程咨询公司进行项目的审核以证明其合理性;
(9)、采用先进设备引起投资规模大增的要说明现有设备的不适用性;
(10)、募投项目市场分析与行业基本情况分析互相支持;
上述策略是上市募投项目设计中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除此之外,上市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重视风险防控措施的论述。做到项目设计合理、风险防控得当、经得起股民推敲,募集资金运用这一部分才算是符合上市要求。
5、创新性、成长性体现策略
产品功能、核心技术、盈利模式、经营理念、渠道拓展等具有创新性和成长性是通过创业板审核的重要标准。这在业务与技术、未来发展与规划等部分均有涉及。对于创新性、成长性的论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现有产品技术和服务模式的描述,二是队研发现状、研发计划、自主创新措施的描述。从创业板上市被否企业的招股书来看,主要反映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现有产品技术
服务模式描述详细但忽视了替代性、稳定性分析;
(2)、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技术水平、服务模式及发展方向不清楚或者故意矮化;
(3)、研发现状描述空泛,在研项目少,研发队伍不确定;
(4)、缺少先进的可执行的自主创新体制;
(5)、研发计划、发展规划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述不够;
(6)、部分研发目标不切实际,短期内对企业经营效益提升无贡献;
(7)、提出的创新措施和保障成长性的策略偏重理论,大部分是空话;
(8)、研发中心、实验室等运作经验不足,缺少缜密的运营计划;
(9)、夸大技术研发、自主创新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存在产品业务变化的隐忧;
(10)、创新性、成长性的持续能力不强,研发计划与现有产品技术关系不大。
上述问题是创业板上市企业申报材料中经常犯的一些错误,这是由于企业在知识管理、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研发工作组织上缺乏经验,对于持续创新重视不足引起的。当然,长期以来招股说明书部分章节空话太多的风气还没有明显改变,这使得很多重要描述的不真实和所提措施的不具有可行性。为此华经纵横建议采取如下策略解决这个问题:
(1)、企业尽职调查要尽可能详细;
(2)、企业往往没有成文体制体系,需要提炼整理出符合其实际情况的制度理念。
(3)、所有的结论和表述最好注明判断的依据。
(4)、不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不要提;
(5)、“必要性、可行性、有利因素、不利因素”不要动辄关乎国计民生全球趋势,应该尽量发掘有直接关系的因素;
(6)、多用流程图、成熟管控体系、可操作的方案描述规划;
(7)、发行人的各种思路想法要落实到可操作性,否则不要体现;
(8)、研发计划要详细,负责人员、资金、技术路径、风险说明、组织方式等要详细论证以保证具体可行性。
(9)、创新性、成长性要以现有产品技术和经营业务为基点,不能给人未来要改变业务、转换产品、变更经营模式的错觉。
(10)、严谨描述,注意前后呼应,避免扩展观点失去主题。
以上是体现企业创新性、成长性的基本策略。在行文中建议做到图文并茂、理念与制度文件相结合、规划目标与统筹方案并行,这样才能向读者展示一个实实在在的企业和思路清晰的发展规划。
6、市场咨询策略
创业板上市审核机构建立的行业专家咨询机制,也就是说企业上市审查人员中引入了行业专家。相比于中小板、主板市场,创业板对行业专家的意见更为看重,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创业板企业涉及的产品业务专业性大大增强,二是行业更加细分使得市场分析、项目评判等难度加大。行业专家的引入使得企业上市前要重视市场咨询,确保相关问题说明、招股书重要结论符合实际,这样才能获得行业专家的认可。
在创业板出台之前,券商的尽职调查、市场咨询、竞争对手调查等不太受重视。可以说,只要相关数据、结论有权威出处即可,至于是否合理、竞争对手是否同意等并不关心。行业专家咨询机制的引入使得上述工作重要性显著提升。招股书引用的各种数据、结论能够有第三方市场咨询机构或权威专家解释成为关键。第三方的市场咨询是保证招股书信息合理性、公正性并符合行业专家要求的重要措施。通过第三方市场咨询使发行人的各项指标、竞争地位、技术水平获得竞争对手、行业专家、普通大众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发行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市场咨询方面,建议拟上市企业选择国内具有市场研究、产业研究背景的权威机构进行合作。由第三方市场咨询机构对企业的竞争地位、市场容量、技术水平等做出公正的评判,通过引用第三方对竞争对手的调查结果以确保招股书文字的公正性和真实性。第三方负责全部市场数据的解释并接受发审委的质询也避免了企业自身主观臆断的弊病。
上面我对如何提高中小企业创业板上会成功率给出了一些策略性的建议,具有操作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内修”为体,“外修”为用,不同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策略才会取得最终的成功。希望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谨慎研究,被否企业吸取教训以备再战。
㈥ 在创业板上市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 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 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9)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㈦ 如何运作公司上创业板
运作公司上创业板流程:
一、成立上市办公室,全面负责上市事宜,并注意保密。
二、确定中介机构。
三、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
四、辅导调查。调查是对公司的业务、法律及监管要求、财务状况、前景和主要风险的综合调查。
五、申报。
六、初审。
七、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核准发行。
附: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㈧ 公司发展到什么样的规模才能上市说的通俗点
条件 A股主板 创业板IPO办法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㈨ 企业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
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9)创业板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提升扩展阅读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
3、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对申请文件审核。
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
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