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是有限制的,从持有股票支持一年后才可以抛售。
但非公开发行也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比如发行价可以比现在的市价要低。这样认购人就可以比市场价更低的成本买到股票。因此,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往往是比较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持有更长时间而不是急于抛售。
B. 在创业板上市的券商股有哪几只
主要有东方财富、哈投股份、国信证券、锦龙股份、华林证券、光大证券、国网英大等等。
在创业板上市的券商股有64家上市公司,相关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类型不同但是数目都不少。
锦龙股份是唯一一家拥有两家证券公司的上市公司平台,控股中山证券70.96%股权,并参股东莞证券40%股权,形成一参一控格局。
东方财富是深证成份指数、创业板指数、中证100指数、沪深30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的样本股。2019年5月,东方财富成为创业板758支股票中首批入选明晟(MSCI)指数体系的18支股票之一。它是中国领先的一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旗下拥有证券、基金销售、金融数据、互联网广告、期货经纪、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投顾及小额贷款等业务板块,
华林证券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行业排名(其中2015年不计券商子公司)分别为第4名、第1名和第3名,净利润增长率的行业排名(其中2015年不计券商子公司)分别为第7名、第15名和第54名,成本管理能力的行业排名分别为第9名、第33名和第31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
国网英大,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国网英大集团旗下的全牌照综合性证券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注册资本43.36亿元。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7家分支机构,并控股英大期货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包括证券经纪及信用、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期货业务等六大业务板块,构建了面向全国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业务牌照齐全,服务网络健全,能满足广大客户全方位、多样化的证券相关金融服务需求。
C.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你好,参与创业板交易无需重新申请账户,在您现有的A股账户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可参与创业板交易。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二、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D. 创业板是发行的新股吗
创业板不是用于发行新股的,而是用于给创业型企业和中小型、高新科技企业提供相对宽松的融资环境的。
发行新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发行的,与板块基本没有关系。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E. 中国第一个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什么
创业板第一批上市是2009年10月30日,同时上市的有好几家,特锐德、神州泰岳、乐普医疗、南风版股份、探路者权、莱美药业、汉威电子等,记得有十多家公司同一天挂牌上市的。
一般来说第一批都会比较多家,不可能是单独一家上市的。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
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创业板,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5)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扩展阅读:
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F. 创业板新股上市几天不限涨幅
从2020年8月24日起,创业板IPO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限价比例从10%提高到20%。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也提高到20%。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股票上市当日存在临时停牌机制。创业板上市当日,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30%以上,且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开盘价60%以上的,每盘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超过14: 57的,当日14: 57恢复交易。
拓展资料: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批准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并不意味着其对创业企业发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了实质性判断或担保。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首先应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同一管理下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①申请发行时申请人开业时间是否超过24个月;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稳定性要求,即发行申请提出前24个月内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是否发生重大变化。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经营的要求,即申请人在申请发行前24个月内是否持续从事某项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行使表决权时能够推荐半数以上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能够行使或者控制超过公司股东名册所列最大股东名义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股东;或者事实上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重组,业务记录是否可以连续计算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①是否进行了经营性资产剥离;②保荐机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对业务记录可比性的影响;(3)是否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整账目,高速后根据资产价值将股份转为股份。
G. 创业板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基准日是以深交所批文为准还是以证监会的注册批
创业板开户需要满足20日日均10万及2年交易经验即可,目前资产注册制上市涨跌幅时20%。
创业板开户权限就可以操作创业板股票买卖,现在开通直接在线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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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创业板新股上市的涨跌幅限制为什么
防止崩盘。
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日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同时新的交易制度还增加临时停牌机制,在无涨跌幅限制下,较开盘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的,各停牌10分钟。
(8)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有股票账户,而且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许可。
持有深市股票市值,每达到10000元市值(平均20个交易日),可以有2个申购单位的申购限额(2*500股)。如果没有深市市值产生的申购额度按照最新规订则无法申购深市的新股也包含创业板新股。
在正常交易时间内申购,即交易日的9:15-15:00。
I.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请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5月14日 证监会令第99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四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六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七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八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