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是指股票出现连续亏损情况就直接退市吗
不是,创业板股票“直接退市”是指创业板实行终止上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要求在终止上市后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后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创业板公司从出现连续亏损、不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各种异常情况到相关状况继续恶化致其最终退市,将相继经历风险警示处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过程。
2. 为什么要实施创业板退市制度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意义在于:
1: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促进上市资源的优化配置。
2、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估值,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
3、警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方,推动主板形同虚设的退市制度建设。
3. 什么是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自主创新和成长型企业,在降低对企业规模和财务状况的要求的同时,针对创业企业的发展特点和风险特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退出机制的规定往往更为严格。相对主板市场,创业板公司的退市比例也更高,海外创业板市场对退市条件的规定更为严格。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应当撤柜,同样,不符合标准的上市公司也应当退市,我国创业板市场实行比主板更为严格的退市制度,以维护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秩序,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市场股票投资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退市风险。
上市公司如果被强制退市,其股票的流动性和价值都将急剧降低甚至归零,这一风险应当引起投资者的高度重视。
4. 创业板开始有退市机制是在哪一天
投资创业板股票先要到券商营业部签订《生死状》——《创业板股票风险认知书》,
二.创业板退市制度。
1.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
新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11项退市条件。其中,“净资产为负”、
“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等为创业板较主板增加的退市条件。而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在现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4.缩短了资不抵债公司的退市时间。
5.成交量过低公司直接终止上市。
6.退市前有30个交易日的交易机会。逃命机会
5. 急需解决—创业板股票退市有关问题
哈哈,你看的什么报纸 看的什么新闻啊???“东方网3月3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昨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创业板市场各项机制仍需在发展中完善,目前最根本、最需要完善的是直接退市制度,深交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你再看看,是什么意思!!
6. 创业板需怎样的退市标准
从其表述来看,“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原则及框架其实只是老调重弹。而“最近3年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或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所涉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这两条新标准算是有些许的新意。尽管如此,创业板退市标准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实际上,严格来说,在创业板“3+2”的制度框架中,“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面值”的退市标准并没有真正的意义。A股向来投机之风盛行,20年来,个股股价低于面值的情形非常罕见,更别说是连续20个交易日了。 要将创业板打造为一个高效、健康运行的市场,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没有高效、严格的退市机制,显然是不行的。沪深主板与深市中小板内幕交易横行,操纵股价的现象频频发 生,并且,一些连年亏损濒临退市的公司仍能苟活于市场,披星戴帽一族甚至不断上演“乌鸦变凤凰”的故事,这在本质上与A股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密切相关。正因如此,资源错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才如同家常便饭般发生着。 只有搭好了舞台,才能开始唱戏。
7. 请问,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有区别吗两个交易所在股票上市方面的规定是一样的吗谢谢
创业板市场又被称为“二板市场”。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9年版10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启权动。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没有创业板的。
两个证券交易所对在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一样的。与主板相比,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比较低,因此,创业板股票比主板股票风险大。
8. 创业板退市制度和上证ST股票有关系吗
直接退市的方案上报了,还没批下来,不过从国外来看创业板直接退市机制的实行是早晚的事,估计不会像主板那样披星戴帽,现在还没有创业板股票退市,不过从中国的制度来看,就算通过了直接退市方案,恐怕执行起来也有难度。 上不上三版交易就不好说了,不过也差不多是上三板交易的
9.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什么
强制退市指标: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内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容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