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创业板退市规则:创业板公司连亏两年会退市吗
深交所创业板退市规则
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该公司股票就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二 净资产连续2年为负,则该股就会被“暂停上市”;
三 对净资产为负的,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也就是说,只要创业板公司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就必须退市,而且是直接退市。
以下是深交所关于创业板股票退市的详细规则:
第三节 终止上市
14.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14.1.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因14.1.1条第(二)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
(三)因14.1.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四)因14.1.1条第(一)、(二)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相关定期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五)因14.1.1条第(二)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仍为负;
(六)因14.1.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经改正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七)因14.1.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经改正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八)因14.1.1条第(四)、(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九)因14.1.1条第(四)、(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一个月内披露了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十)因14.1.1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首个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一)因14.1.1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中期报告;
(十二)因14.1.1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首个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该情形已消除,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五)因14.1.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其后的六个月内公司股权分布状况或股东人数仍未能达到上市条件;
(十六)上市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者要约收购,回购或者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七)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十八)因13.2.1条第(九)项情形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其后的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十九)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二十)公司因故解散;
(二十一)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二十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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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创业板亏损多长时间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2)创业板的连续几年亏损就要退市扩展阅读: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⑶ 主板三年亏损会退市。创业板什么情况下会退市
一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创业板公司实施直接退市,退市后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二是针对创业板公司的风险特征,增加了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在主板退市标准基础上,对出现下述情形的公司也将启动退市程序:1)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且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2)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的;3)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
三是为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创业板将对三种退市情形启动快速退市程序:1)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时间从主板的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2)对净资产为负的,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后也是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
此外,在主板市场,允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即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特别处理。创业板则取消了上述相关规定。
⑷ 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退市
上市公司连续5年亏损会被退市。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
2000年6月设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市场也引进退市制度,亦即上柜之后的股东数及市价总额低于一定的基准时,则令其下柜。其目的在剔除流动性低的上柜股,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创业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许借壳。
(4)创业板的连续几年亏损就要退市扩展阅读:
退市程序:
⑴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⑸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⑹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⑺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⑻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⑸ 创业板亏损几年可以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拓展资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这是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也是“相对主板一个最大的进步”。
在董登新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而这些正好是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将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专家呼吁,主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同样遵循“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类标准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以此构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机制。
参考资料:投资者教育-创业板学堂
创业板-网络
⑹ 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是指股票出现连续亏损情况就直接退市吗
不是,创业板股票“直接退市”是指创业板实行终止上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要求在终止上市后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后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创业板公司从出现连续亏损、不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各种异常情况到相关状况继续恶化致其最终退市,将相继经历风险警示处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过程。
⑺ 创业板连续三年亏损直接退市吗
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增了ST、*ST制度,创业板股票连续3年亏损的情况下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创业板新规财务类的退市指标: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其他认定的情况。
⑻ 怎样挽救一个创业板连续三年亏损不退市的方法
要想挽救一个,创业板连续三年亏损,不退市的方法,那就是扭亏为盈
⑼ 创业板连亏两年就退市吗
创业板是深交所中针对创业型中小公司的一个板块,其退市条件如下:
1、公司出现连续3年亏损;
2、公司净资产为负;
3、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升级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4、财报中存在重大错误或虚假内容;
5、公司没有按时公布年报和中报;
6、公司宣告解散或破产;
7、股票在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少于100万股;
8、公司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权分布和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9、公司股本产生变化,达不到上市条件;
10、公司在3年内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达3次;
11、公司股票在20个交易日内,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9)创业板的连续几年亏损就要退市扩展阅读
创业板退市处置
1、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2、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