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名下的股票能查到嗎
離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否則就是違法。也就是離婚訴訟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貳』 夫妻離婚,股票帳戶里的錢查得到嗎
銀行卡上是不顯示有的,但是銀行的賬單上是有記錄的。有轉款記錄。
也就是說你要是不去故意查詢是不顯示的。
『叄』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個人有能力調查核實也可以。
法院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法院不復雜調查。
『肆』 離婚時如何搜集分割股票,基金,保險的證據
可以在當地委託律師調查取證。
離婚證據是關鍵,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離婚官司輸贏的關鍵就在於離婚證據是否充分,是否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離婚證據的充分與否直接關繫到,法官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然而離婚證據的收集又是一個復雜又富有技巧的過程。因此在這種時候,可以咨詢專業的離婚律師,他們會根據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告訴他們應當收集哪些離婚證據,怎樣收集的證據才是合法有效地,才能被法院採納作為離婚的證據。
『伍』 離婚的財產調查,查的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個人進行財產調查往往受限於地域、時間等的條件。如,對方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是不會得到答復的。此時就必須藉助他人的專業力量了。如何進行離婚財產調查呢?1、 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2、 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3、 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離婚財產調查看起來是非常麻煩,有些朋友會說:沒必要這么調查吧。他有多少錢我會不知道?但是您想過沒有,任何人想離婚並不是突然決定的,能走到離婚這一步是有積累的。很有可能對方已經藏有離婚的心繼續一起生活,在一起時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了。因此,離婚財產調查還是很有必要的。特別是涉及到公司的,公司的股權有多少,對於不參與公司經營的另一半來說很難知道的很清楚。此時,就必須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來調查離婚財產了。避免出現對方與其他股東聯合轉移、隱匿股權,否則損失就大了。
『陸』 離婚前分居期間如何保護可能一方轉移財產(基金股票),離婚一方懷疑對方另藏財產如何查實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的執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訴訟前或者訴訟過程中,依據利害關系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對當事人的有關財產依法採取強制性的保護措施的制度。
而你這里是屬於訴前的財產保全。由於你的離婚訴訟還沒有進行。
訴前的財產保全必須具備的要件
一是必須是緊急情況下的。不知道你是不是確定對方有隱藏 轉移 出賣財產的實施情況,而且是不保全就會嚴重的損害你的利益。
二是必須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次案例中也就是要你來提出。
三是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由於一旦申請保全,勢必給對方的當事人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害,一旦敗訴,也就意味著你要承擔責任,所以擔保是必須的。
一些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柒』 三十多年的婚姻要離婚 銀行基金或理財能查到嗎
你好,可以提供有關的財產線索或者證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院調取有關證據。
『捌』 人出了意外如何能查詢到他是否有買基金 跟買的股票!還有銀行賬戶!
拿戶口本,派出所的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到證劵公司和銀行查詢
『玖』 離婚財產查帳重什麼時候開始查
一、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取證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兩個問題:(1)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余額;(2)在訴訟過程中或起訴以前對方轉移的存款應為賠償之訴。為此,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余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而法院接受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及律師要做的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
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有的時候,可能只知道銀行賬號,但是不知道在哪個銀行及具體的儲蓄所開立的。此時,可根據銀行賬號向各銀行的客服咨詢熱線查詢。有聰明的人,還能猜到對方的銀行密碼,那麼在電話中就能查詢到對方的銀行存款余額。可根據這些信息,決定是否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及明確要保全的金額。
二、工資報酬查詢取證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一方的工資報酬並不能直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依據,最主要的原因是,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以現有財產為基礎。因此,查詢對方的工資報酬往往是作為對方應承擔的撫養費的一個衡量標准。
在查詢對方的工資收入信息時,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1)現在大多數的單位都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工資,而銀行工資賬戶內的資金往往會比單位對外出具的工資證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對方單位出具工資收人證明外,還應要求提供發放工資的銀行賬號;(2)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查詢工資收人時,可一並要求提供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發放情況;(3)對方的辭職經濟補償金(買斷工齡),與一般意義上的工資所得不同,與身份具有嚴格、密切的關系,屬子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正常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去調查,律師開具律師事務所的調查介紹信至單位查詢時,能夠得到對方的工資收人證明,但對於銀行工資賬號、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發放情況則會要求法院調取。所以,在查詢對方的工資收人情況時,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請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調取。有的時候,對方可能在短時間內變換了幾個不同的單位,則需要到這些單位一一調取。
三、股票交易及資金賬戶信息查詢取證
一般來說,股票賬戶內的資金由兩部分構成:(1)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2)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實踐中常出現爭議的是,由於股票的市場價值波動性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現貶損的情況,此時該以何種價格標准進行分割就需要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法院會取一個時間點(一定期限內的平均值)確定股票的價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對價給另一方。
對於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詢,若能舉出具體的證券開戶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請直接到該證券公司調取對方的開戶信息。若不能給出具體的證券開戶公司,則必須憑對方的身份證號至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但手續上會煩瑣得多。
由於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現如今的股票交易都會委託第三方銀行進行資金託管,即股票的資金均由第三方銀行轉入或轉出。為此,申請法院調查的內容亦有兩部分,一為股票交易對賬單;一為賬戶資金對賬單。
四、公司股權信息查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權情況,相較以上各類財產的查詢更為簡便一些,但在價值的評估上卻是最為困難的一類。在財務在處理上,守法經營、客觀作賬的公司實在少之又少。而經濟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這些公司每年的營業額大得驚人,利潤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財務報表上則可能是虧損。而公司價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對股東權益的特殊保護(股東的股權轉讓只需經過股東會通過即可),給非公司股東一方的配偶維權帶來極大的困難。實踐中,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對對方的股權進行保全,以防止對方進行貌似合法的股權轉讓。
公司股權信息的查詢,也可請專業的律師,律師憑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及當事人的委託代理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門查詢,查詢的內容涉及開業申請、公司章程、年檢報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書,還可以查詢到企業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五、房產信息查詢
房產情況是如今離婚爭議中最主要的財產分割內容。配偶在多數情況下知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購買有多套住房的時候,只知道小區名稱,具體在哪單元幾層幾號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使得調查起來增添不少的麻煩。當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隱瞞房產的購置情況。
實務中常遇到的問題,知道在具體的小區內,不知道具體的房間號,遇到這種情況建議請專業的律師幫忙調查,因為律師一般可憑律師調查介紹信根據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找物業公司查詢。物業公司常會配合。查詢到具體的位置後,再向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房屋產權登記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並不一定是房屋產權登記證上的地址名稱,有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發現名稱不符,便不會提供查詢,即便產權人的名稱是一致的。為此,一定要向物業公司詢問清楚,產權登記證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樣的。遇有物業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師可向法院申請出具調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調查對方在該小區購買房屋的具體地址。
一般情況下,律師可憑調查介紹信向房屋管理部門提供了詳細的地址及產權人的名稱,能夠獲得產權登記查詢證明,依此就可主張房屋產權分割。如果是個人自己去調查,除非有關系,一般是不會查到的。
六、保險信息查詢
隨著經濟的發展,保險日益走人人們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險一般涉及兩類,一為財產保險,一為人壽保險。此兩類保險,基於保險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種保險品種。
在離婚爭議中,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在財產保險種類下,已交納的保險費及已獲得的保險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在人壽保險種類下,只有已交納的保險費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保險金,則因具有特定的人身關系,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對方保險信息的查詢,可根據保險費收據、保險合同、保單憑證、保險公司的家訪信息等獲知。一般來說,到具體的保險公司,憑當事人的具體身份信息可以查詢投保情況。而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及律師均無法直接到保險公司查詢,需要憑人民法院的調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險公司調查。保險公司會以復函或提供保險合同、繳費憑證的復印件等形式答復。
以上內容是夫妻財產狀況信息查詢和證據的收集,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夫妻一方的財產狀況要想查清楚是比較麻煩的,往往涉及到的財產方面比較多,建議請個專業的律師幫忙查詢,律師會憑借他的專業及證據更容易取證,而且律師也知道哪些是有用信息,不會有所遺漏。
『拾』 夫妻離婚了,在網上可以查得到嗎
首先,公民的婚姻狀況信息,涉及公民的個人隱私,是任何個人無法通過網路等形式查詢的,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隱私權。無論是法院,還是民政機關都必須嚴格保密。
其次,如果當事人確實有知情權或者有必要查詢,可以採取如下方法進行查詢:
1,可以自己或者委託律師,到法院,民政局,以及戶口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2,當事人可以自己,到這個人的家庭地址通過其鄰居以及其他知情人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