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代客炒股犯法嗎
違法的,從業人員是不允許代客理財的
一般來說,合法的代客理財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則往往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
違規「代客理財」風險巨大。對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格禁止其從業人員從事違規代客理財活動,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並在對投資者電話回訪過程中進行了風險揭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仍然私下委託從業人員為其理財,則一般認定為從業人員個人行為。投資者一旦因違規代客理財所產生的虧損,證券公司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
對證券公司而言,隨著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員工違規代理客戶操作賬戶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隱患會逐步顯現。一旦因員工操作的客戶賬戶虧損超出客戶的承受能力,將引發客戶投訴並認為營業部對經紀人管理工作不到位,還有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
資金量小沒事。主要還是看有沒有人告你,有人告那就OVER了,有人告一般情況也不會是刑法無非是民事訴訟要你賠償損失,嚴重點給你罰單,要是資金量過大的話那倒會算非法集資了,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② 證券公司員工用別人身份證的名義開戶,自己往裡投錢炒股,這樣會不會對實際名字的那個人有很大後患啊
可能會有以下風險:
一、如果此人用這個帳戶做違范交易規則的事,那麼會牽扯到實際名字。
二、如果有人借用帳號用於洗錢行為,那有違法的嫌疑。
三、現在的股票帳戶功能越來越多,比如融資融券業務,是有關客戶信用的,如果操作人有信用問題,可能最終會影響到銀行信用。導致以後辦理貸款有問題。
最好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證借給其他人用於炒股,如果他開的股票賬戶有違規操作,賬戶開戶人是自己,所以自己是會承擔相關風險的。
③ 民間私人委託炒股違法嗎
個人代人炒股是否違法暫時沒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判斷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詐、瞞騙行為,情節比較嚴重就違法了。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只要雙方前有合同協議,且內容不與法律沖突,雙方簽名後,合同協議即有效。也就是說,個人代人炒股有合同佐證,且沒有與法律相悖的內容及行為則不違法,反之則違法。
需要提醒的是,炒股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代人炒股容易發生糾紛,盡量不要接這種燙手的山芋。
應答時間:2020-12-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④ 股票配資合法嗎
實際上屬於民間借貸行為,只要不超過國家法定的息,就是合法的。
⑤ 個人配資怎麼處罰
根據最高法的意見,目前未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互聯網和民間股票配資合同無效,嚴重的民間配資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隨著證券行業嚴監管,民間資本介入證券業務要特別注意,類似股票配資、代客理財、操盤直播、市值管理、大宗代持、私募保本等擦邊球行為,有些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或行政違法,有些則稍有不慎會招致刑事處罰。
一、場外配資有什麼風險?
1.操作風險,線下配資中,股票賬戶由投資者操作,配資方監控。一些線下配資機構由於採用人工監控,投資賬戶風險可能難以及時發現並進行平倉操作,投資者可能違反單只股票持倉比例、買賣ST股票限制等,造成賬戶資金承擔過高風險,存在難以償付配資額及其利息、費用的可能。此外還有人工監控平倉的誤操作風險、系統自動平倉等非理性風險。
2.系統性風險,在以1至10倍甚至更高杠桿配資的情況下,一旦因市場下跌導致損失,極易引起心理情緒波動,引發恐慌性拋售行為,造成市場劇烈波動。
3.法律風險,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場外配資機構要進行備案且滿足備案條件等,這意味著一些非規范的場外配資業務及相關機構將面臨法律與政策等諸多風險。
二、非法經營罪如何認定?
1.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於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於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於故意,對於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 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 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⑥ 股票配資被抓了判幾年
看是否違法。其實股票配資所簽署的合同,屬於一種民間借貸。而作為民間借貸行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有人利用配資實則詐騙,此時以詐騙罪定刑。
一、股票配資的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股票配資的客戶最關心的就是費用問題,無論是誰都希望能用最少的成本來換取更大的收益。而對於配資公司來說,唯一收取的部分是管理費,管理費包括資金的成本(也就是利息)大約在3%左右和公司的運營費用(比如,宣傳費用、辦公費用、人力成本等)。但是,對於做股票配資的客戶來說,除了付給配資公司每月或者每天的管理費外,在每次交易中還有交易傭金,這部分傭金是證券公司收取,和配資公司無關。市場上有一部分客戶在選擇配資公司時,確認准管理費低的配資公司好,但是這個裡面有部分灰色的費用,這類管理費低的公司在交易傭金上會比其他正常的公司高,其中還帶有隱性收費。所以,客戶在市場上選擇配資公司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細考察,寧可選擇收費與市場持平的公司,收費一定要透明。這樣避免了以後一些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大部分賬戶在3萬-8萬之間,對於一些短線高手來說,從傭金上能為客戶節省一大筆費用。如果一客戶選擇的萬8的賬戶,一個選擇的萬4的客戶。這樣傭金就相差一倍了。
二、股票配資的風險有哪些
(一)合同風險,配資合同是民間借貸關系,是個人對個人的合同。
(二)帳戶性風險。
(三)操作風險。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⑦ 借用別人股票帳戶合法嗎
借用別人股票帳戶合法嗎?股市借貸俗稱「借錢炒股」,是指股民向他人或券商借入資本金用於操作股票,個人承擔盈利和虧損,一般為保證金形式,而向他人或券商支付相應利息的模式。配資炒股合作中的雙方稱為操盤方和出資方,操盤方是指需要擴大操作資金的投資者,出資方是指為操盤方提供資金的個人。合作過程如下:首先,操盤方與出資方簽署合作協議,約定股票配資費用及風險控制原則;其次,操盤方作為承擔交易風險的一方,向出資方交納風險保證金(此為操盤方自有資金),以獲得出資方提供的2-5倍於其自有資金的交易賬戶;之後,由操盤方獨立操作該賬戶,同時,出資方按合同約定對該賬戶進行風險監控,以確保其出資安全。
⑧ 炒股配資平台是否合法
不合法,即使合法也不要用配資,你想加杠桿可以直接玩期貨,那個是合法的,一般8-11倍杠桿,回報和風險都非常高,一般人無法承受裡面的風險。
⑨ 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若發生違規行為,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現在一些投資項目可以說在中國是越來越火熱。同時有一部分人為了從中賺取更多的盈利就會向自己身邊的人去借出一些賬號,這樣的話就能夠擁有多個賬號來進行股票炒作。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我們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並且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些違規行為,那麼像這種情況,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不要隨意出借自己的賬號因此現狀有關自己私人問題的賬號,不要出借給其他人。特別是有關資金問題的以及綁定了自己信息的,很有可能你拿著別人的賬號去做了一些違法犯規的事情。那麼害的不僅僅是你自己,同時還害了自己的朋友,那麼像這種情況,你就是不仁不義的,同時也給別人帶來了非常大的麻煩。
⑩ 請問,私人操作20多人的帳戶炒股,是否違法有相關的法規嗎
只要不違反以下規定就違法。
附註:第七十七條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 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 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
第八十一條 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條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買賣證券。
第八十三條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八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