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 上證綜合指數是它的漲跌意味著什麼啊
上證綜合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該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準日, 基日指數定為100點,自1991年7月15日開始發布。該指數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和全部B股的股價走勢。其計算方法與深綜合指數大體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對新股的處理。
上證綜指的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一個月以後方列入計算范圍。
深證綜合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調整。
新股票上市後「基日成分股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成分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一天收盤價
當某一成份股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計算外,若有成份股在交易其間突然停牌,將取其最近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到收市後再作必要的調整。對於除權除息,由於保持總市值不變,因而指數保持不變。深證指數因編制採用的是先進的加權指數法,且抽樣廣泛,代表性強,不僅具有長期可比性,而且能正確反映股價運動的總趨向。
股票每天有漲有跌,當上漲股票佔全部權重比例較大大盤就會上漲,反之就下跌。影響大盤指數漲跌除了全部股票的大多數上漲或下跌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權重較大的股票,也就是總股本較大的公司,比如:600028中國石化占上證綜指的10.92%,他的上漲與下跌會影響滬綜指的走向。
❷ 上證指數是如何算出的,是不是上證A股所有股票當日漲跌值的總合計
上證指數不僅是上證A股而且包含上證B股的所有股票當日漲跌值的總合計,反專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屬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計算上證指數方法
1、計算公式
上證指數是一個派許公式計算的以報告期發行股數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100
市價總值=∑(市價×發行股數)
其中,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亦稱為除數。
2、修正方法
當市價總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維持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原除數=修正後采樣的市價總值/修正後的除數由此得到修正後的連續性,並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當股票分紅派息時,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據上海股市的實際情況,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須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數量變動(送股、配股、減資等等);
(4) 股票撤權(暫時不計入指數)、復權(重新計入指數)
(5) 匯率變動
❸ 股票上證指數漲跌的幅度有限制嗎
每天的漲跌幅度有限制,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每隻股票在當天的漲跌不能超過前一天收盤價的10%.超過10%就進入所謂的漲停板或跌停板.既然每隻股票都控制在10%的漲跌限制內,那麼即使在極端的情況下,整個上證指數也不可能超過10%的漲跌幅度.這個漲停與跌停的設置主要是為避免短期股價劇烈波動.但長期來看,上證指數的漲跌是沒有幅度限制的.
❹ 上證指數是什麼意思上指漲跌又是什麼意思 謝了
上海證券綜合指數簡稱「上證指數」或「上證綜指」,其樣本股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2017年11月23日,A股低開低走,全線深幅調整。上證綜指失守3400點整數位,創下年內最大單日跌幅。上一交易日率先回調的深市三大股指同步出現3%以上的跌幅。
適應上海證券市場的發展格局,以上證綜指、上證50、上證180、上證380指數,以及上證國債、企業債和上證基金指數為核心的上證指數體系,科學表徵上海證券市場層次豐富、行業廣泛、品種拓展的市場結構和變化特徵。
上證指數以每天的收盤價與前一天的收盤價相比較,來決定股票價格是漲還是跌。一般在交易台上方的公告牌上用"+""-"號表示。當日股票最新價與前一日收盤價格(或前一日收盤指數)相比的百分比幅度,正值為漲,負值為跌,否則為持平。
(4)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漲跌情況擴展閱讀:
企業債和上證基金指數為核心的上證指數體系,科學表徵上海證券市場層次豐富、行業廣泛、品種拓展的市場結構和變化特徵,便於市場參與者的多維度分析,增強樣本企業知名度,引導市場資金的合理配置。
上證指數體系衍生出的大量行業、主題、風格、策略指數,為市場提供更多、更專業的交易品種和投資方式,提高市場流動性和有效性。
新上證綜指是中國證券市場由權威機構發布的反映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後公司概況的指數,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全面推進,將不斷有新的樣本股加入新上證綜指;在不遠的將來,隨著市場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新上證綜指將逐漸成為主導市場的核心指數。
❺ 各股的漲跌和上證指數,深證成指,滬深300有什麼具體的關系
你好,上證指數即上海證券綜合指數,俗稱大盤,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滬市全部上市股票為樣本編制的、反映上交所上市股票價格的整體變動情況。它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為了適應這種情況和需要,上交所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
深證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該指數取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成份股指數於1995年1月23日開始試發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啟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及行業分類指數,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還就A股編制分類指數,包括工業分類指數、商業分類指數、金融分類指數、地產分類指數、公用事業分類指數、綜合企業分類指數。
滬深300指數是由滬深A股中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隻股票編制而成的指數。2005年4月8日,滬深300指數正式發布,成為滬深證券交易所聯合開發的第一個反映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
❻ 哪裡有上證指數以所有股票價格漲跌平均幅度的K線圖,是指的以上證指數分時圖中的黃線上證領先為開盤價、最
那黃色線是軟體商自行統計的不加權曲線,也就是所有的成分股票按相同回的權重進行統計答計算.
我的理解是每天這個黃線開盤時是以前一日上證指數收盤值為基準開始統計.以顯示當天與白線的背離程度.它並不是交易所發布的正規指數,所以不會去統計每日收盤值,也就沒有K線圖了.
❼ 上交所的A股不是說是漲幅是10%啊,怎麼每天在漲幅榜里前幾個股票都是超過10%的啊
股票的漲停是10%可是也有例外.
新股上市不設漲停.
權證的漲幅在正股的價格作用內下,基本都超過容10%.有的甚至可以達到50%以上.
在上日交易後的價格基礎上的10%再四捨五入,所以回出現10.06%,10.08%的漲幅.
❽ 上證指數歷年漲跌幅 上證指數漲跌怎麼算
1、上證抄指數跌漲幅的計算公式襲:漲幅=(現價-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100%,跌幅即是該值為負數時。
2、上海證券綜合指數簡稱「上證綜指」,其樣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❾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多少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布文件,規定科創板投資者准入門檻回50萬,需24個月投資經驗,答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漲跌幅限制擴大至20%。
因此,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
(9)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漲跌情況擴展閱讀:
科創板修改完善後的《注冊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總體原則,規定股票發行使用注冊制。
2、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精簡優化現行發行條件,突出重大性原則並強調風險防控。
3、對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實現受理和審核全流程電子化,全流程重要節點均對社會公開,提高審核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4、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發行人等相關主體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責任,並針對科創板企業特點,制定差異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5、明確科創板企業新股發行價格通過向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
6、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大追責力度。
❿ 上海證券交易所對首日開盤後每次成交價格得漲跌幅度是
根據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內容如下:
3.4.15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3.4.16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二)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
(三)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
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以下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相關交易規則進行修改的通知:
關於調整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申報價格範圍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4.15條關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集合競價階段的申報價格範圍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第3.4.15條如下: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