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交納印花稅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㈡ 證券交易印花稅如何繳納
當你賣出股票時,印花稅交易系統會直接扣除的。
㈢ 請問股票印花稅怎麼算
股票印花稅一般按股票成交額的0.1%收取,也就是說稅率為0.1%。印花稅是一種單向收取的稅費,一般只有賣股票時才會收取。例如,你賣出的股票單手價為10塊錢,那麼當你賣出100手時,你的交易額為1000塊,這樣根據印花稅公式,所需繳納的稅費為10*100*0.1%=1元。
印花稅的介紹: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買賣房地產按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對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
股票購買還需要繳納的費用如下:1、印花稅:
成交金額的1‰ ,目前,印花稅採取單邊收取,買股票時,不收取;賣股票時,才收取。
2、證券監管費(俗稱三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2%。
3、證券交易經手費:
A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87‰;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4、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
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5、券商交易傭金:
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㈣ 股票印花稅怎麼算
截止至2020年11月1日,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
(4)證券印花稅怎麼交擴展閱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印花稅
㈤ 股票印花稅怎麼收取
股票交易印花稅作為普通印花稅的一個稅目,對股票的交易行為進行徵收。在股票交易所得稅難以徵收的前提下,對印花稅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稅的替代稅種。並且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國外通常會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稅率,也就是說對賣方徵收較高的稅率,而對於買入方則徵收較低的稅率甚至是免徵。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一、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及徵收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由此可看出,證券交易印花稅只對買賣股票的行為進行徵收,基金、債券不屬於征稅單位。
二、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徵收
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單邊徵收,旨在降低交易成本,鼓勵長期投資。
三、證券交易印花稅計稅依據
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
四、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
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
五、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㈥ 證券交易費用的印花稅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1‰進行單項收取,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
作為交易費用重要一部分的印花稅是調節交易成本的一個常被用到的途徑。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大事記: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頒布《關於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暫行規定》,首先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0.6%繳納。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對股票的買方也開征0.6%的印花稅。1991年10月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將印花稅率調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買方、賣方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0.3%。
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關於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交易雙方分別按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針對當時證券市場過度投機的傾向,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為了使證券市場能持續穩定向前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稅務總局又將稅率由0.5%調低至0.4%。
1999年6月1日為了活躍B股市場,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將B股交易稅率降低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1‰調整為3‰。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授讓方不再徵收。(截止2010年6月末,該政策已持續近2年未變化)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財政部在2001年市場頂峰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又在2005年熊市谷底前下調印花稅,再次上調則到了2007年牛市頂峰階段;隨後在2008年大熊市中兩度調低印花稅,先從雙邊千分之三調低到雙邊千分之一,隨後從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千分之一。
2012年4月證監會這一主動表態激發了市場想像,學者認為這可能涉及減免部分費用以及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
2012年5月,國內4家期貨交易所宣布降低所有期貨交易品種的手續費標准,各品種降費比例從12.5%到50%不等,期貨交易所手續費水平整體下降30%左右,調整後的手續費標准將從6月1日起執行。
2012年6月印花稅改革已納入相關部委調研范圍。
2012年8月2日證監會宣布滬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四家期貨交易所再次大幅降低A股交易經手費、過戶費、期貨交易手續費,調整後的收費標准將從9月1日起施行。
按照監管部門不斷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減輕投資者交易負擔的要求,滬深證券交易所A股交易經手費將按照交易金額的千分之0.069雙向收取,降幅為20%。
㈦ 證券印花稅怎麼收
買賣股票時自動扣除。
各地各證券公司手續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