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和水利基金的計提比例和依據
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的計提比例和依據=營業收入*0.03%
小規模納稅人水利基金的計提比例和依據=營業收入*0.1%
印花稅是對賬簿合同權利許可證照徵收的稅,賬簿是5元一本,合同根據種類有不同的稅率,一般依照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來確定印花稅有千分之一,千分之三,萬分之五,萬分之零點五的等等印花稅不用計提,但是近幾年強制按照營業收入的0.03%計提印花稅。
水利基金屬於地方稅費,各地計提依據、計算比例不同,建議,咨詢單位主管稅務部門,水利建設資金屬於地方性規費,水利建設資金計提基數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義務收入。
水利基金:當月主營業務收入x0.13%
水利基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
(1)印花稅水利基金基數及稅率擴展閱讀:
印花稅申報注意事項:
1、印花稅申報是有規定時間段的。一般來說每年1月1-10申報上一年度印花稅,在地稅網站-納稅申報-綜合申報,按照這樣子的流程進行印花稅的申報。
2、在當印花稅申報時,需要交納相關費用。在申報印花稅的時候,應交印花稅金額低於500元可以帶著合同、憑證原件,到地稅辦事大廳或者代售銀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劃銷。
3、如果應交印花稅金額高於500元,就需要帶著合同憑證與原件,地稅綜合納稅申報表上級地稅局辦事大廳申報繳納印花稅。
4、納稅人應當及時繳納印花稅,如果發生逾期不及時申報印花稅,將會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規模納稅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花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水利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計提
『貳』 今年水利基金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建築行業
建築合同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三,水利基金屬於地方規費,建議您直接咨詢一下當地徵收部門。
『叄』 關於水利基金和印花稅
不懂你說的水利基金,但我學過稅法,關於你說的印花稅,我想你說錯了。
印花稅是行為稅,所以是行為發生繳稅,有按合同金額繳稅的,如借款合同;也有按件計算的比如:權證和許可證。
因此你說單位有銷售收入就要繳納是片面的。
具體你可以看看網路知道裡面的相關知識(寫的不好)。
圖片是印花稅稅率表(有繳稅義務人等,你點擊就可以放大來看了。)
在網上查了下水利基金,這樣回答的:這是地方性的收費,各地對這收費的稱呼是不一樣的,有些叫防洪保安費,有些叫堤防費,有些叫水利基金。由於是地方性的收費,只能是各地來決定。
『肆』 水利基金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水利建設基金屬於地方規費,各地徵收率、計稅依據並不一致。
印花稅稅率有0.03%、0.05%、0.1%、0.005%以及單件五元幾檔,視不同應稅項目而定。
『伍』 我想問一下,印花稅和水利基金是怎樣計算的謝謝
一、印花稅(稅目太多,只能選主要的)
1、帳本的印花稅是按本計算(每本5元)。
2、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3、銷售合同按合同金額繳納萬分之五。
二、水利基金
按經營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
『陸』 水利基金和印花稅是以什麼為計算基礎和依據,繳納費率一般為多少
你好,水利基金依據是收入,一般是千分之1
印花稅就需要看是什麼稅目了
『柒』 城建稅 水利基金 印花稅的計提比例是多少
城建稅城市7%,鎮5%,村3% 教育費3%,地方教育費2%,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
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
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陝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第九條 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企業按以下標准徵收水利基金:
(一)採掘業、製造業、城市供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等生產性企業及交通運輸業,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1‰徵收。
(二)郵電通信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房地產、公共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廣告業、文化娛樂業、信息咨詢服務業、技術服務業等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行業,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2‰徵收。
(三)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按實際銷售額或營業額的2‰徵收。
(四)金融、保險業,按其營業額的2‰徵收。
『捌』 隨增值稅徵收的印花稅水利基金如何計算
印花稅和水利資金不是隨增值稅計算,而是按營業收入計入的。
水利資金千分之一,印花稅一般按收入的萬分之三核定徵收
『玖』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的稅率各是多少
1、城建稅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照所在地氛圍: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2、教育費附加是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三者之和的3%
3、水利基金按經營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三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政策
(9)印花稅水利基金基數及稅率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定,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