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是不是很懂股票啊 那他們為什麼不自己炒股掙大錢呢
證監會規定 從業人員不能在炒股票
客戶經理經紀人大多數都炒股票的 只是不能說
⑵ 證券從業人員為什麼不能炒股,證券從業人員為什麼不能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說是最接近股票市場的人群,而股票市場又是一個高利潤,高風險的交易載體。從業人員熟悉交易細則,又掌握大量資源和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最容易從中獲利的一個群體。
也正因此,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修訂後的證券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證券法明確,證券從業人員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⑶ 做了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就不能炒股了嗎
是的。
《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⑷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自己可以買股票嗎
目前有法律規定不可以,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屬於證券執業人員,是不可以自己炒股的。當然實際上暗中都在自己做。只不過用家裡別人的名字開個戶就做了。雖然有規定但這方面監管並不嚴。並且執業人員也不允許私下代客理財,一旦出現糾紛打官司的話,執業人員肯定死輸。
⑸ 證券公司派到銀行大廳做駐點客戶經理,那他就不能炒股了嗎
作為證券行業的從業人員是不能用自己的身份開賬號炒股的,當然你用其它人的賬號開了自己炒,當然沒問題。你到了銀行駐點,證券公司有給你配電腦呀,你可以時時關注行情
⑹ 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可以幫客戶炒股嗎
1、證券公司客戶經理不可以幫客戶炒股,以為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本人是不可以炒股的。目前有法律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屬於證券執業人員,是不可以自己炒股的。當然實際上暗中都在自己做。只不過用家裡別人的名字開個戶就做了。雖然有規定但這方面監管並不嚴。並且執業人員也不允許私下代客理財,一旦出現糾紛打官司的話,執業人員肯定死輸。
2、客戶經理既是銀行與客戶關系的代表,又是銀行對外業務的代表。(以銀行為例)客戶經理的職責 其職責是開場,全面了解客戶需求並向其營銷產品、爭攬業務,同時協調和組織全行各有關專部門及機構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在主動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建立和保持與客戶的長期密切聯系。
⑺ 證券客戶經理能買賣股票嗎聽說不能,但怎麼同事都有買呢
申請從業資格的時候會查你有沒有股票賬戶,有的話要銷掉才能申請從業資格。
⑻ 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能不能教客戶做股票
1、一般來說,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可以教客戶做股票,但不會去教,因為做股票需要的是個人的學習和實踐炒股能力,這個是教不會的。中國的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是指接受證券公司的聘用,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的證券公司營銷人員(業內自稱金融業農民工)。
2、客戶經理的主要職能是開發和招攬客戶、向客戶進行理財產品銷售等,可以根據證券公司的授權從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動:
(一)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二)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及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
(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規定、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四)向客戶傳遞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與證券投資有關的信息;
(五)向客戶傳遞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宣傳推介材料及有關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
⑼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不可以炒股
由於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的特殊性,其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機會,我國法律明文禁止部分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等規定的證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前款所稱證券市場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基金從業人員是可以進行證券投資的。
2013年新修訂的《基金法》首次放開了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條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並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前款規定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013年12月,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進一步對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明確要求,指導行業做好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自律工作,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