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了美國的股票納稅問題
沒有一個地方買賣股票會交30%的稅。除非是對贏利的錢徵收所得稅,但實際上這有一個征稅時間的問題,你可能在這之前是虧的,或者是在這之後是虧的,所以不會存在對一筆交易徵收哪怕是贏利的所得稅。
美國證券稅收的稅種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流轉稅,包括印花稅、證券交易稅。近年來,美國政府因為證券稅收中的印花稅、證券交易稅其收入佔全部稅收的比重小,同時注重資本的流動性,所以現已取消此稅。 二、收益稅,對個人證券投資所得的征稅,將其所得並入普通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公司證券投資所得的征稅,將其並入公司所得,徵收公司所得稅。對個人投資所得和公司投資所得分開征稅,則存在重復征稅的現象。三、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並入普通利得征稅。對長期資本利得和短期資本利得,採取差別稅率,最高達28%。資本損失區分個人和公司,採取兩種辦法。對個人資本損失可允許扣除,並規定短期資本損失先扣除,長期資本損失後扣除,但每年的扣除額不得超過3000美元,當年沒有扣完的,可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扣除。四、遺產和贈與稅。
2. 請問美國的股票交多少稅
是的。不過資本利得稅比印花稅高多了。
短期35%,長期15%。
中國是暫不收資本利得稅
3. 我國股票的印花稅和外國比是高還是低外國多高
中國的算高的(除了瑞典),還雙向徵收,下面是世界各國的,自己可以比較一下:
各國不一樣,下面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包括中國):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共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徵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
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干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
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徵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徵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去年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 交割與非交割交易區別:與T+n相聯系,在買入n天後交割,如果買入後n天內賣出則視為未交割交易。國外的T+n通常是如此定義,
和中國的T+n不是一個概念。其他國家不管T+幾,當天賣出是不受限制的,買入後的n天內不能賣出則全世界僅有中國一家!
加拿大:無
紐西蘭:無
南非:無
泰國:0.1% 對賣方徵收
荷蘭:0.12% 雙向(超過公司股份較大比例者才予以征稅)
瑞典:0.5% 雙向(對半年內交易量超50萬法郎者徵收)
香港:0.1% 雙向
澳大利亞:0.15% 雙向
中國:0.3% 雙向
4. 在納斯達克上市交易股票如何套現收稅多少
要的。美國證券稅收的稅種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流轉稅,包括印花稅、證券交易稅。近年來,美國政府因為證券稅收中的印花稅、證券交易稅其收入佔全部稅收的比重小,同時注重資本的流動性,所以現已取消此稅。
二、收益稅,對個人證券投資所得的征稅,將其所得並入普通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公司證券投資所得的征稅,將其並入公司所得,徵收公司所得稅。對個人投資所得和公司投資所得分開征稅,則存在重復征稅的現象。
三、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並入普通利得征稅。對長期資本利得和短期資本利得,採取差別稅率,最高達28%。資本損失區分個人和公司,採取兩種辦法。對個人資本損失可允許扣除,並規定短期資本損失先扣除,長期資本損失後扣除,但每年的扣除額不得超過3000美元,當年沒有扣完的,可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扣除。
四、遺產和贈與稅。
5. 股市中,美國的「資本利得稅」跟我國的「印花稅」在徵收上有什麼區別
資本利得指的是買賣證券的差價獲利,因此,資本利得稅就是指政府對你賣價比買價高所獲得的利潤所徵收的稅。
而印花稅從本質上說,就是你發行票證需要向政府交納的稅種。印花稅不止在股票買賣時徵收,即使你對外營業開具的發票也是要交納印花稅的。
資本利得稅和印花稅的區別:前者只有在你兩次買賣操作有盈利時徵收,而後者是只有發生買賣操作,都要徵收,不管你是否盈利!
現在,世界上大多數成熟發達的證券市場都已經不再徵收印花稅了!
6. 外國收印花稅嗎收多少
各國不一樣,下面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包括中國):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共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徵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
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干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
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徵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徵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去年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 交割與非交割交易區別:與T+n相聯系,在買入n天後交割,如果買入後n天內賣出則視為未交割交易。國外的T+n通常是如此定義,
和中國的T+n不是一個概念。其他國家不管T+幾,當天賣出是不受限制的,買入後的n天內不能賣出則全世界僅有中國一家!
加拿大:無
紐西蘭:無
南非:無
泰國:0.1% 對賣方徵收
荷蘭:0.12% 雙向(超過公司股份較大比例者才予以征稅)
瑞典:0.5% 雙向(對半年內交易量超50萬法郎者徵收)
香港:0.1% 雙向
澳大利亞:0.15% 雙向
中國:0.3% 雙向
7. 證券交易手續費及印花稅怎麼計算的
8. 美國的股票印花稅是多少 納斯達克的主板股票
1.道瓊斯指數
是一種算術平均股價指數。
道瓊斯指數是世界上歷史最為悠久的股票指數,它的全稱為股票價格平均指數。通常人們所說的道瓊斯指數有可能是指道瓊斯指數四組中的第一組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Dow Jones Instrial Average)。
道瓊斯指數最早是在1884年由道瓊斯公司的創始人查理斯·道開始編制的。
它是世界上最有影響、使用最廣的股價指數。它以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作為編制對象,由四種股價平均指數構成,分別是:
① 以30家著名的工業公司股票為編制對象的道瓊斯工業股價平均指數;
② 以20家著名的交通運輸業公司股票為編制對象的道瓊斯運輸業股價平均指數;
③ 以6家著名的公用事業公司股票為編制對象的道瓊斯公用事業股價平均指數;
④ 以上述三種股價平均指數所涉及的56家公司股票為編制對象的道瓊斯股價綜合平均指數。
2.標准普爾500指數
英文簡寫為S&P 500 Index,是記錄美國500家上市公司的一個股票指數。這個股票指數由標准普爾公司創建並維護。
標准普爾500指數覆蓋的所有公司,都是在美國主要交易所,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asdaq交易的上市公司。與道瓊斯指數相比,標准普爾500指數包含的公司更多,因此風險更為分散,能夠反映更廣泛的市場變化。
標准·普爾500指數是由標准·普爾公司1957年開始編制的。最初的成份股由425種工業股票、15種鐵路股票和60種公用事業股票組成。從1976年7月1日開始,其成份股改由400種工業股票、20種運輸業股票、40種公用事業股票和40種金融業股票組成。它以1941年至1942年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採用加權平均法進行計算,以股票上市量為權數,按基期進行加權計算。與道·瓊斯工業平均股票指數相比,標准·普爾500指數具有采樣面廣、代表性強、精確度高、連續性好等特點,被普遍認為是一種理想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標的。
3. 納斯達克指數
納斯達克(NASDAQ,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於1968年著手創建的自動報價系統名稱的英文簡稱。納斯達克的特點是收集和發布場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證券商報價。它現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證券交易市場。目前的上市公司有3300多家。納斯達克又是全世界第一個採用電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26萬多個計算機銷售終端。
納斯達克指數是反映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行情變化的股票價格平均指數,基本指數為100。納斯達克的上市公司涵蓋所有新技術行業,包括軟體和計算機、電信、生物技術、零售和批發貿易等。
1971年2月8日,股票交易發生了革命性的創新。那一天一個稱之為納斯達克(Nasdaq全美債券交易商自動報價)的系統為2,400隻優質的場外交易(OTC)股票提供實時的買賣報價。在以前,這些不在主板上市的股票報價是由主要交易商和持有詳細名單的經紀人公司提供的。現在,納斯達克鏈接著全國500多家造市商的終端,形成了計算機系統的中心。
9. 證券交易費用的印花稅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1‰進行單項收取,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
作為交易費用重要一部分的印花稅是調節交易成本的一個常被用到的途徑。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大事記: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頒布《關於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暫行規定》,首先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0.6%繳納。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對股票的買方也開征0.6%的印花稅。1991年10月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將印花稅率調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買方、賣方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0.3%。
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關於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交易雙方分別按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針對當時證券市場過度投機的傾向,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為了使證券市場能持續穩定向前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稅務總局又將稅率由0.5%調低至0.4%。
1999年6月1日為了活躍B股市場,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將B股交易稅率降低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1‰調整為3‰。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授讓方不再徵收。(截止2010年6月末,該政策已持續近2年未變化)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財政部在2001年市場頂峰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又在2005年熊市谷底前下調印花稅,再次上調則到了2007年牛市頂峰階段;隨後在2008年大熊市中兩度調低印花稅,先從雙邊千分之三調低到雙邊千分之一,隨後從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千分之一。
2012年4月證監會這一主動表態激發了市場想像,學者認為這可能涉及減免部分費用以及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
2012年5月,國內4家期貨交易所宣布降低所有期貨交易品種的手續費標准,各品種降費比例從12.5%到50%不等,期貨交易所手續費水平整體下降30%左右,調整後的手續費標准將從6月1日起執行。
2012年6月印花稅改革已納入相關部委調研范圍。
2012年8月2日證監會宣布滬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四家期貨交易所再次大幅降低A股交易經手費、過戶費、期貨交易手續費,調整後的收費標准將從9月1日起施行。
按照監管部門不斷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減輕投資者交易負擔的要求,滬深證券交易所A股交易經手費將按照交易金額的千分之0.069雙向收取,降幅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