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A股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深B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港幣,滬B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美元。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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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啥股票有時候賣是紅色的?
股票如果在持倉界面賣出顯示是紅色的話就表明投資者是盈利賣出的,如果是行情界面賣出顯示是紅色的話,就表明當天是上漲的。我國股票紅色是代表上漲。
一般在A股,紅色對投資者來說都是好的,綠色都是不好的。持倉中顯示紅色就說明投資者是盈利的,行情頁面顯示紅色就說明當天是上漲的。而綠色就是相反的,所以投資者都不喜歡綠色。
二、股票在交易時間為什麼賣不出?
股票在交易是時間買不出,可能是股票賣價太高,無法完成掛單,或者同樣的價格別人比你掛單時間早。另外,我國股市交易制度實行的是T+1,如果你今天買進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我國股市交易是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委託優先」的原則,如果想股票盡快賣出需要把握好價格和時間。
三、股票前面突然出現xd是什麼意思?
股票前面突然出現xd是除息的意思。除息:股票發行企業在發放股息或紅利時,需要事先進行核對股東名冊、召開股東會議等多種准備工作,於是規定以某日在冊股東名單為准,並公告在此日以後一段時期為停止股東過戶期。停止過戶期內,股息紅利仍發入給登記在冊的舊股東,新買進股票的持有者因沒有過戶就不能享有領取股息紅利的權利,這就稱為除息。
⑵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資者的申報類型不包括哪些
北交所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資者的申報類型不包括(定價申報)。投資者通過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買賣精選層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超過1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101股、102股等。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超過1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1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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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交所相關的交易知識
北京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1)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北交所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資者的申報類型不包括(定價申報);
以下關於北交所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的表述不正確的是(北交所股票競價交易實行20%漲跌幅限制);
關於北交所股票臨時停牌表述錯誤的是(單次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15分鍾);
以下關於市價申報的說法錯誤的是(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收盤集合競價期間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進行市價申報);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對);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的整數倍。(對);
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1元人民幣。(對);
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對);
上市公司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在公司股票簡稱冠上「ST」。表示公司即將終止上市。(錯)
二、精選層交易規則有哪些呢?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投資者在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前,要認真閱讀相關交易規則內容,可以從開收盤競價方式、盤中競價方式、漲跌幅范圍、放開漲跌幅情形、委託類型、委託價格和數量要求、臨時停牌情形、大宗交易門檻等方面入手熟悉,全面了解和掌握交易精選層股票可能存在的風險要素,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和財務安排,審慎投資,避免遭受難以承受或不必要的損失。
如何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
符合精選層股票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需向其委託的券商申請在已有深市A股證券賬戶上新增「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並開通精選層股票交易許可權。開通後,可以直接通過開收盤集合競價交易、連續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對於不能滿足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可以申購投資范圍覆蓋精選層股票的公募基金產品,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精選層股票。
投資者通過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買賣精選層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超過1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101股、102股等。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100股,超過1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1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在參與交易方面,合格投資者可以通過可以直接通過開收盤集合競價交易、連續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對於不能滿足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可以申購投資范圍覆蓋精選層股票的公募基金產品,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精選層股票。
在申報數量方面,投資者可通過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買賣精選層股票,申報數量起點為100股,且不設整數倍要求,不足100股部分要一次性賣出。例如支持申報101股、102股,如果剩餘99股,則要一次性賣出。
⑶ 北交所股票交易限價申報應當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北交所股票交易限價申報符合的條件有:風險承受能力適配C4中高風險承受及以上若你的風險測評已過期或你的基本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需要以實際情況重新進行風險測評。開通北交所股票交易許可權時,知識測評分數需達到80分及以上;80周歲及以上客戶暫不支持線上開通,待系統支持後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件營業部現場申請辦理;若已開立新三板許可權基礎層、創新層或精選層,則您自動享有參與北交所股票的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1、招標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為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休息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休市。採用競價交易的,開盤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11:30和13:00-14:57,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57至15:00。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京證券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如交易時間內因故休市,交易時間不順延。股票交易的定價單位是「每股價格」。股票交易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2、北京證券交易所實行30%的漲停。限價內申報有效,超過限價申報無效。漲跌停板計算公式為:漲跌停板=前收盤價×(1±漲跌跌停比)。北京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新股漲跌不設限,實行臨時停牌機制,即盤中交易價格上漲或下跌30較首次開盤價超過60%以上,盤中交易暫停 10 分鍾,恢復交易時進行集合競價。北京證券交易所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應設置基準價±5%的有效價格區間,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3、即對於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漲跌幅限制申報應當符合以下要求:申報收購價不高於基準收購價的105%或高於基準收購價10個最低價格變動單位(以較高者為准);銷售申報價格不得低於銷售基準價格的95%或低於銷售基準價格10個最低價格變動單位(以較低者為准)。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是指當場披露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果沒有立即披露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為立即披露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果沒有立即披露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申報價格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准。本條上述規定不適用於開放期間臨時暫停階段的限額申報。
4、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申報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申報可增加1股。出售股份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出售。單次申報數量不少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收盤確認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對於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限制內確定。對於不受價格波動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前一收盤價的 130% 或當日交易的最高價中的較高者,且不得低於前一收盤價的 70% 或當天交易的最低價中的較低者。
5、北京證券交易所接受以下類型的市場價格申報:交易對手最優價格申報,即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以交易對手最優價格為申報價格;交易對方未申報的,該申報自動撤銷;我方最優價格申報,即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我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⑷ 北京交易所交易規則
交易方式• 競價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機制)、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 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委託•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和市價委託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
競價• 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申報• 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不超過100萬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 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股票交易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情形:(1)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增發);(2)退市整理期首日 。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要求:(1)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2)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成交。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大宗交易• 股票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投資者可以採用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委託會員進行大宗交易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成交價格由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 幅限制的股票,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 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開盤價與收盤價• 開盤價通過開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通過開盤集合競價產生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收盤價通過收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 以該易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收盤價。
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以下情況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股票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 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除權與除息• 上市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本所在權益登記日的次一交易日對該證券作除權除息處理。
轉託管• 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可以通過原買入證券的交易單元委託賣出,也可以向原買入證券的交易單 元發出轉託管指令,轉託管完成後,在轉入的交易單元委託賣出。
⑸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和最小變動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交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為0.01元人民幣,深市B股為0.01港元,滬市B股為0.001美元。
⑹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資者的申報類型是哪些
限價申報、本方最優市價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對手方最優市價申報、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的申報方式。
精選層股票競價交易實行 30%的漲跌幅限制,成交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漲跌幅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為無效申報。
拓展資料
精選層限價申報應當符合: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5%;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5%;買入基準價格為當前賣方最優價格,賣方無報價時,買入基準價為當前買方最優價格。
關於精選層股票臨時停牌: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 30%或 60%;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和撤銷申報;臨時停牌僅適用於無價格漲跌幅的精選層股票;臨時停牌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以下關於市價申報的說法:
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競價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市價申報採取價格保護措施,買入(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不低於)買入(賣出)保護限價;接受市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關於大宗交易價格範圍: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的 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無前收盤價也無當日成交價的股票不可進行大宗交易。
自然人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具有 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具有 2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開通相關許可權需要條件不同,其中精選層需要開戶滿兩年,同時賬戶資產過去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大於 100 萬,賬戶過去十個交易日前的過去一年峰值資產大於 60 萬。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買賣股票的最小變動單位為 1 股。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 10 萬股或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方可進行大宗交易。
新三板打新:申購時全額繳付申購資金;有效申購數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按照比例計算各投資者獲配數量,不足100 股,優先向每個投資者配售 100 股。
特別提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不等於一定能轉主板發行。新三板精選層申購新股存在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 股票存在終止掛牌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交易存在流動性風險。新三板精選層掛牌股票日內漲跌幅度大於主板、創業板和科創板。
⑺ 北交所交易價格最小單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北交所的交易規則中具體重點,詳細情況如下:
一、北交所交易制度
1、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採取下列交易方式: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2、交易時間上,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3、申報方式上,北交所接受交易參與人的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
整體而言,北交所交易規則總體延續了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並按照試點注冊制、上市公司監管和交易所職責相關的上位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二、北交所股票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以下簡稱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當日其股票交易實施30%的漲跌幅限制,以精選層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其前收盤價。值得注意的是,上市首日和退市整理期首日,北交所股票交易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不包括上市公司增發的股票。
三、有效申報方式
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一)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二) 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也就是說,申報時只能以基準價格進行+5%或-5%進行申報,或以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進行申報,不能隨意申報。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申報數量上,通過競價交易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此外,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
四、開盤價如何產生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開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通過開盤集合競價產生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規定外,證券的收盤價通過收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該交易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五、大宗交易是否可以可以突破價格限制
不可以。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六、什麼情況下需要停牌
具體來看,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股票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此外,北交所可以對出現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實施停牌並予以公告。具體停牌與復牌時間,以相關公告為准。
七、產生龍虎榜的條件
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北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20%的各前5隻股票;
(二) 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5隻股票;
(三) 當日換手率達到 20%的前5隻股票。
收盤價漲跌幅、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八、漲跌幅偏離多少屬於異常波動
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北交所公告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以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二) 有關部門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