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仁縣什麼銀行倒閉了
開門見山,文書首部
山東省鄒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20)魯1626民初3632號
原告: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住所地山東省鄒平市。
訴訟代表人:H某某,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代表。
委託訴訟代理人:W某某,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員。
委託訴訟代理人:Z某某,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員。
被告:湖南安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
法定代表人:侯靈武,董事長。
委託訴訟代理人:L某某,湖南尚友律師事務所律師。
訴訟記錄
原告西王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西王管理人)與被告湖南安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安仁農商行)破產撤銷權糾紛一案,本院於2020年8月24日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於2020年10月1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西王管理人委託訴訟代理人W某某、Z某某,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委託訴訟代理人L某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西王管理人向本院提出並在審理中明確訴訟請求:1.判令撤銷西王集團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31日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1.23%的股權為被告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2020年2月21日,鄒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0)魯1626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西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王集團)破產和解申請,並作出(2020)魯1626破1號《決定書》,依法指定西王管理人,負責推進和解程序的各項工作。根據原告核查,被告作為西王集團債券投資人,與西王集團於2019年7月簽署《關於16西王03的債券回售安排及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回售協議》),約定西王集團在2019年9月5日前承擔全額買入被告持有的30萬張西王集團債券回購義務。為擔保西王集團債券回購義務的履行,西王集團董事長王**於2019年7月向被告出具《擔保函》,就西王集團履行前述回購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西王集團與被告簽署《股權質押合同》,約定西王集團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王糖業)1.23%的股權為被告提供質押擔保,並於2019年7月31日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後被告於2019年10月24日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西王集團支付債券本金3000萬元、利息48.08萬元、逾期兌付本息的違約金39.68萬元及律師費80萬元;同時請求確認對西王集團質押的西王糖業1.23%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前述訴訟已獲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號為(2019)湘10民初331號】,本案目前尚未審結。由於前述《回售協議》及相應的股權質押及保證情況與管理人自上海證券交易所調查了解的情況不一致,且涉及訴訟,事關重大,因此,管理人暫未對被告債權情況予以確認。針對被告已訴的前述《回售協議》涉及的西王糖業股權質押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管理人認為,西王集團為被告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屬於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為無財產擔保債權提供的財產擔保,因此應當依法予以撤銷。為此,管理人於2020年4月11日通過中國郵政快遞及管理人郵箱向被告發出了要求其解除財產擔保的書面函件,要求被告自收到書面函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對西王糖業股權質押的解除手續。截至原告起訴之日,被告尚未辦理該股權質押解除手續。綜上,為依法履行管理人職責,維護西王集團全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西王集團和解程序有序推進,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及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辯稱:西王集團為我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屬於破產法規定的可撤銷擔保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理由如下:本案債券為可回購的債券,依規定,如我方申請西王集團回購,西王集團應當回購;我方在申請西王集團回購之前,該債券是有價證券,可以在交易場所流通,在我方提出西王集團回購後,西王集團應當立即支付相應數額的款項,因西王集團無法依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雙方協商就回購事宜達成協議,因此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西王集團為雙方新達成的回購協議提供擔保的行為,不屬於破產法中所稱的為無擔保債權重新提供擔保的情形,不屬於可撤銷的擔保。
原告西王管理人圍繞訴訟請求向本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有:證據1.(2020)魯1626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一份;證據2.(2020)魯1626破1號決定書一份;證據3.西王集團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三期)募集說明書復印件一份;證據4.郴州市擁軍路營業部公司證券資產查詢一份;證據5.《回售協議》一份;證據6.股權質押協議一份、股權質押登記一份;證據7.(2019)湘10民初331號應訴通知書及被告向郴州市中院提交的民事起訴狀復印件一份;證據8.管理人向被告發出的解除股權質押的通知一份、郵寄單據一份、電子郵件截圖列印件一份。
經證據質證,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1、2、6、7無異議;對證據3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內容均有異議,理由為:由於原告與被告簽訂《回售協議》,與協議不一致的應當以協議為准。對證據4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證明內容有異議,該證據證明雙方基於《回售協議》約定,被告依約定繼續持有西王集團部分債券。對證據5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證明內容有異議,理由為:被告於2019年6月17日申請回售"16西王03債券"8600萬元,後經雙方協商同意西王集團回購5600萬元債券,被告繼續持有3000萬元債券,該3000萬元債券,西王集團在2019年9月5日前回購,雙方因此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該債務的形成時間、主體、支付方式、期限及債務數額等方面均與原債券法律關系不同。對證據8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證明內容有異議,理由為:該擔保不屬於破產法規定的可撤銷擔保行為,我方不同意解除股權質押。
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未提交證據。
本院認為,原告提供的全部證據,客觀真實,來源合法,與待證事實具有關聯且能相互印證,本院予以確認並在卷佐證。
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及經審查認定的證據,本院認定事實如下:2016年7月,西王集團公開發行"16西王03債券"。該債券募集說明書規定:本期債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債券形式為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擔保方式為無擔保債券;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人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投資人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的投資人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期間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投資人行使回售選擇權的,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8月5日。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購買了西王集團面值8600萬元的上述債券。2019年6月27日,湖南安仁農商行通過上交所系統登記申請回售其持有的該8600萬元,後西王集團回購被告持有的該債券5600萬元,剩餘3000萬債券,因西王集團資金困難無法按時回購,經協商,2019年7月31日,原告湖南安仁農商行(甲方)與西王集團(乙方)、王**(丙方)達成《回售協議》,約定:1.湖南安仁農商行於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標的債券中3000萬元的額度的回售申報撤銷,並配合與標的債券回售申報撤銷相關的一切事宜,回售申報撤銷的處理結果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答復為准;2.在湖南安仁農商行完成回售申報撤銷事項前提下,西王集團在2019年9月5日前安排足額資金並指定第三方向湖南安仁農商行按照回售期調整最新利率(年利率7.8%),全額買入湖南安仁農商行撤銷回售後持有的剩餘300000張"16西王03"債券;3.在湖南安仁農商行完成回售申報撤銷事項前提下,王**同意向湖南安仁農商行就西王集團在合同中約定義務的履行承擔不可撤銷連帶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債券本息、違約金等;4.在湖南安仁農商行完成回售申報撤銷事項前提下,西王集團同意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1.23%股權(對應西王糖業4500萬元注冊資本)向湖南安仁農商行就西王集團在合同中約定義務的履行承擔提供質押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債券本息、違約金等。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於2019年7月31日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回售登記面值3000萬元的債券,並已通過。同日,王**向被告湖南安仁農商行出具了不可撤銷《擔保函》,承諾對西王集團履行上述協議回購義務承擔不可撤銷連帶保證擔保。西王集團與湖南安仁農商行簽訂《股權質押協議》,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1.23%股權(對應西王糖業4500萬元注冊資本)對履行上述協議回購義務提供質押擔保,並辦理了質押登記【登記號為:(濱)外資股權登記設字(2019)第000005號】。後因西王集團未按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湖南安仁農商行於2019年10月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西王集團兌現債券本金30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等。該案【案號(2019)湘10民初331號】尚未審結。
另查明,2020年2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西王集團破產和解申請,並指定管理人。2020年4月16日,本院裁定認可西王集團和解協議,終止西王集團和解程序,目前處於和解協議執行階段。管理人認為,西王集團為被告提供的上述股權質押擔保屬於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為無財產擔保債務提供的財產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應當依法予以撤銷,故此提起本案訴訟。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一)無償轉讓財產的;(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五)放棄債權的。破產法規定上述撤銷權的目的主要在於確保債務人財產的最大化,避免債務人通過無償或低價交易等方式突擊轉移財產,或避免債務人基於個人喜好優先清償個別債權人,損害債權人的整體利益。本案中,西王集團發行的"16西王03"債券為無擔保債券,2019年6月27日,被告通過上交所系統登記申請回售其持有的該8600萬元債券,西王集團回購5600萬元後就剩餘3000萬債券的回購事宜雙方於2019年7月31日達成回購合作協議,西王集團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1.23%股權對西王集團履行回購義務提供質押擔保,並辦理了質押登記,該質押擔保行為距2020年2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西王集團破產和解申請時間間隔在一年之內,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西王集團對其原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情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的撤銷條件,西王集團管理人的撤銷主張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辯稱,本案債券為可回售的債券,在我方申請回售後,西王集團應當予以回購,支付相關款項,因西王集團無法依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雙方就此達成《回售協議》,因此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西王集團為雙方新達成的《回售協議》提供擔保的行為,不屬於破產法中所稱的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重新提供財產擔保的情形,不應撤銷。本院認為,《回售協議》中西王集團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的債務為回購被告持有的3000萬元"16西王03債券",該債券原屬於無擔保債券,被告申請回售,西王集團不能按期回購,被告的債權仍屬於無擔保債權,但西王集團卻為其提供了股權質押擔保,且擔保行為發生在本院受理其破產和解申請前一年內,故符合破產法應予撤銷的擔保行為。被告的辯稱意見,不符合事實及法律規定,本院不予採納。
綜上所述,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判決結果
撤銷西王集團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31日以其持有的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1.23%的股權為被告湖南安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湖南安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判決生效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以上訴法院生效判決為准),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應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不得有轉移、隱匿、毀損財產及高消費等妨害或逃避執行的行為。本條款即為執行通知,本案執行立案後,人民法院可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採取執行措施,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消費、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書尾部
審判長李海霞
人民陪審員孫乃希
人民陪審員劉強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
Ⅱ 股票000639西王食品為何會跌成這樣,今天能漲上去嗎
這只股票現在是歷史高位好吧(復權之後看),獲利盤已經非常大了,高位了解的人很多,股價下跌之後是理所當然的事兒,畢竟股價再創新高的可能性要小得多,下跌的話倒是是大概率事件。反正後期蠻危險的,謹慎一點好。
Ⅲ vivoz316+128手機價格
你可以去官網上查詢一下售價,因為最近618的話會有搞活動。
Ⅳ 金德發展000639,現在是西王食品。這只股票背後是誰啊!那麼多次重組,推高!
借殼上市,這背後主要還是地方政府,省政府,和證監會的幕後操作。想借殼上市的大有人在,背後沒有政府強硬的關系,是很難成功的。
Ⅳ 西王食品是成長股還是"煙蒂"股
西王食品是"煙蒂"股;山東西王食品有限公司為山東西王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現已建成國內最大的玉米胚芽油專業生產、經營企業。2007年公司已經樹立了「打造中國玉米食用油第一品牌」的目標。
煙蒂股是對於實際價值高於市場估計價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一種代稱。這種股票的最大特點就是由於特定環境下的市場作用,其市場股值表現較低,股價十分低廉,花很少錢就可以買到。但是上市公司的實際價值要高於市場股值,是一種非常具有升值潛力的股票。
特徵:
1.股價相對低廉
2.市凈率倍數較低,具有的實際價值較大。(不同產業的不同股種的市凈率比較方法各有不同,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Ⅵ 西王食品股票怎麼樣
000639不可長期持有了,這波反彈高點一定要閃人 目前價位26,到30這一段一定要放出量才能上行,前期套牢盤太多,多家基金私暮在裡面,誰都想先跑
前段時間漲幅不大的原因是,誰都不想拉股價讓別人開溜
此股圖型不看好
Ⅶ 夏普42z3ra與42m3RA電視機有什麼區別
夏普42z3ra與42m3RA電視機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重量不同:
42Z3RA的重量為含底座:8.5kg,不含底座:8kg
42m3RA的重量為含底座:6kg,不含底座:5.9kg
2、兩者的電視屬性不同:
42z3ra屬於LED電視。
42m3RA屬於智能電視、全高清電視、網路電視。
3、兩者建議的觀看距離不同:
42z3ra建議的觀看距離是2.0-2.5米
42m3RA建議的觀看距離是2.6-3.0米
4、兩者支持的音效不同:
42z3ra支持多種音效,包括立體聲。
42m3RA只支持杜比音效。
5、兩者的hdmi介面不同:
42z3ra的HDMI介面有3個。
42m3RA的HDMI介面有2個。
6、兩者在網路方面不同:
42z3ra支持WiFi、藍牙。
42m3RA除了支持WiFi外,還支持手機遙控、人工智慧語音、有線網路、夏普應用商城。
(7)16西王z3股票價格擴展閱讀
1、兩者的內存容量都是1GB。
2、兩者的儲存空間都是8GB;兩者的usb介面都是2個。
3、兩者的功耗和休眠功耗都相同,分別是74w和0.5w。
4、兩者的屏幕尺寸,屏幕比例和屏幕解析度都相同,分別是42英寸,16:9,1920×1080。
Ⅷ 西王食品股票沒人炒了交易量很小的樣子
西王盤子本來就很小,控盤率高,散戶很少,成交不活躍正常。這種股票,拉起來很容易,砸下去也容易。屬於莊家主導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