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會計如何成為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①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並取得深圳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
②具有《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即獨立董事必須在人格、經濟利益、產生程序、行權等方面獨立,不受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限制;
③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④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⑤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②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③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④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⑤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⑥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滿足上述條件,你就具備了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至於能不能任職,就和你有了會計證能不能找到會計工作一樣了,要看機會和人脈等等!
2. 獨立董事資格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嗎
第一條為做好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備案工作,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所根據《指導意見》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
第三條除本辦法第二條規定外,本所還重點關注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以下情形:
(一)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經常缺席或經常不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
(二)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的;
(五)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重要職務的;
(六)年齡超過70歲,並同時在多家公司、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任職的;
(七)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和獨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獨立董事的提名人應當就獨立董事侯選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進行核實,並做出說明。
第四條上市公司在發布召開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履歷表》和《獨立董事候選人關於獨立性的補充聲明》) ,以傳真的形式報送本所,同時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將上述材料原件報送本所。
在向本所報送上述材料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當對照前款的要求,檢查報送材料內容的完備性。
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同時向本所報送董事會的書面意見。
第五條獨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選人應當保證向本所報送的材料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六條為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在上市公司披露獨立董事侯選人資料後五個交易日內,本所將在網站上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相關情況予以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有異議的,均可向本所反映。
第七條本所在收到本辦法第四條所列的材料後十五個交易日內,對獨立董事侯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
在本所備案期內,相關材料原件未報送本所的,本所將根據材料傳真件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如出現材料傳真件與原件不一致性的,由上市公司董事會負責。
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提名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回答本所的問詢,並按要求及時向本所補充有關材料。
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提名人未在本所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補充有關材料,本所將根據現有材料出具審核意見。
第八條本所未對獨立董事侯選人提出異議的,公司可按計劃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
本所認為獨立董事侯選人存在違反《指導意見》或本辦法第三條所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向上市公司發出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關注函,上市公司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本所關注意見。
上市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應當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本所提請關注的情況進行說明。
第九條獨立董事侯選人存在違反《指導意見》或本辦法第三條所列情形,且情節嚴重的,本所可以對獨立董事侯選人的任職資格提出異議。對於本所提出異議的人員,董事會不得將其作為獨立董事侯選人提交股東大會表決。
第十條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本所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對其採取懲戒措施。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介紹
董秘屬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參與決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關版董秘權資格考試的最新規定 2009年6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了相關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實行資格管理和淘汰制度。辦法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證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都應通過資格考試,取得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4. 深圳比較好的MBA培訓機構有哪些呀謝謝
太奇、泰祺、華章、華傑都不錯
5.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團隊
楊海先生,本公司董事長、戰略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委員。1961年出生,高級工程師,畢業於重慶大學(原重慶建築工程學院)道橋系。楊先生於1997年至2000年期間任本公司副總經理,2000年3月加入深圳國際(香港上市公司),2000年至2005年期間任深圳國際子公司怡萬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2004年6月至2006年7月期間任深圳國際副總裁,2007年8月起任深圳國際執行董事。楊先生自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長,現亦擔任本公司所投資企業美華公司之董事長。楊先生亦為深圳國際子公司新通產公司、深科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監事會主席。
吳亞德先生,本公司執行董事、總裁、戰略委員會委員。1964年出生,畢業於廣東行政學院,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學歷。吳先生自1997年1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2002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代總經理、總經理/總裁,現亦擔任本公司所投資企業清連公司之董事長以及深圳市鐵漢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景奇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1956年出生,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大學。李先生於2000年3月至2006年8月期間任深圳國際(香港上市公司)執行董事兼副總裁,2006年8月起任深圳國際執行董事兼總裁。李先生自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現亦擔任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深圳國際之主要股東)和包括新通產公司在內的深圳國際多家子公司之董事以及深圳國際子公司深廣惠公司之董事長。
趙俊榮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1964年出生,經濟師、律師,畢業於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學位。趙先生於2001年10月加入深圳國際(香港上市公司),歷任法律顧問、總裁助理兼戰略發展部經理、首席法律顧問等職,自2007年6月起任深圳國際副總裁。趙先生現亦為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及深圳國際子公司深圳市深國際西部物流有限公司、新通產公司、深廣惠公司及深圳市鵬海運電子數據交換有限公司之董事,並曾擔任深圳華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
謝日康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1969年出生,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計師、澳洲會計師公會澳洲注冊會計師,畢業於澳大利亞Monash大學,主修會計及計算機科學。謝先生於2000年6月加入深圳國際(香港上市公司)任財務總監,並曾於2000年8月至2008年3月期間兼任深圳國際之公司秘書,以及於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擔任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謝先生曾擔任深圳國際子公司新通產公司董事,現亦為深圳國際子公司深圳市深國際華南物流有限公司及南京西壩碼頭有限公司之董事。
林向科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1956年出生,高級政工師、高級會計師,廣東工業大學交通管理專業本科學歷。林先生於1999年至2009年期間任深廣惠公司董事長,2004年4月起任深廣惠公司總經理。林先生自1998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現亦擔任深圳國際子公司深圳市深國際華通源物流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張楊女士,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1964年出生,政工師,畢業於蘭州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張女士1994年加入華建中心,歷任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自2007年4月起任該公司副總經理。張女士自2001年3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現亦擔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國上市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副董事長,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國上市公司)之董事,並曾擔任廈門港務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董事。
趙志錩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審核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1954年出生,美國注冊會計師,畢業於美國南加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趙先生自1994年1月起任(香港)豐誠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亦曾擔任香港證監會收購及合並委員會副主席、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副主席,並於2008年期間曾擔任三丸東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趙先生於1996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間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自2003年起擔任本公司董事,現亦擔任香港證監會程序覆檢委員會委員。 林懷漢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戰略委員會委員。1953年出生,英格蘭及韋爾斯特許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持有英格蘭紐卡素大學榮譽文學士學位。林先生於2000年與其他聯合創辦人創辦了卓怡融資有限公司,現為該公司董事。林先生亦為中國糧油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
丁福祥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委員。1947年出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學榮譽文學士學位。丁先生自1971年起任香港政府政務官,曾於多個不同政府部門服務,擔任首長級職位超過25年,2000年至2007年期間擔任香港政府勞工處副處長。丁先生已於2007年10月退休。
王海濤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委員。1945年出生,高級經濟師,畢業於河北師范大學(原河北北京師院)中文系本科,並曾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和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王先生1994年4月起加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國上市公司),歷任總行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培訓中心主任、行政部總經理等職。王先生已於2006年2月退休。
張立民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委員。1955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注冊會計師,畢業於天津財經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張先生於1999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交通大學會計學教授、中山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並兼任中國審計學會副會長等職。張先生現亦為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深圳赤灣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及天津百利特精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並曾擔任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及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上市公司)之獨立董事。 鍾珊群先生,本公司監事會主席。1964年出生,畢業於長沙交通學院,獲公路工程系學士學位及交通運輸管理系學士學位,並獲湖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碩士學位。鍾先生於1994年1月加入新通產公司,歷任工程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自2003年3月起擔任該公司總經理,自2005年9月起擔任該公司董事長,並於2004年6月至2006年7月期間任深圳國際(香港上市公司)副總裁。鍾先生於1997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間曾任本公司董事,於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期間曾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於2009年8月10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並獲推選為監事會主席。鍾先生自2007年6月起任深圳國際副總裁,現亦擔任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深圳國際子公司新通產公司、深圳市深國際華南物流有限公司和南京西壩碼頭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及深圳市深國際華通源物流有限公司之董事。
何森先生,本公司監事。1973年出生,高級會計師,畢業於長沙交通學院財經系財務會計專業。何先生2001年3月加入廣東路橋,先後在其投資的順德市順大公路有限公司任財務經理、廣東廣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及廣東路橋財務部副經理,2009年11月起任廣東路橋財務部經理。何先生現亦擔任廣東路橋投資企業廣東路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廣東路橋投資企業湛江海灣大橋有限公司、英德市粵英公路經營有限公司、羅定市羅沖一級公路有限公司、廣東利通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監事。何先生自2010年1月8日起擔任本公司監事。
方傑先生,本公司監事,1960年出生,高級工程師,畢業於重慶大學(原重慶建築工程學院)橋梁與隧道專業。方先生2001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間任職於新通產公司,曾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力資源部部長、董事會秘書等職,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項目開發部總經理。方先生自200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監事,現亦為四川新路橋機械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所投資企業廣告公司之董事。 李健先生,本公司副總裁。1958年出生,講師,畢業於長沙交通學院。李先生1996年加入本公司,歷任營運部經理、投資發展部經理,並曾擔任本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李先生於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間任本公司營運總監,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總裁,現主要負責本公司戰略規劃、權益性融資以及投資項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李先生現任本公司所投資企業江中公司、西二環公司以及南京三橋公司之副董事長。
周慶明先生,本公司副總裁,體系建設管理者代表。1956年出生,高級工程師、注冊安全主任。周先生1998年加入本公司,歷任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於2004年10月至2007年8月期間擔任本公司行政總監,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總裁,現主要負責本公司收費公路營運的業務管理以及公司質量體系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周先生現任本公司所投資企業梅觀公司、機荷東段公司之執行董事、顧問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受託管理的龍大公司之董事長。
革非先生,本公司副總裁。1968年出生,工程師,畢業於北方交通大學。革先生1998年加入本公司,歷任機荷項目管理處副總經理、公司工程部副經理、鹽壩高速項目管理處總經理,並曾任顧問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革先生於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間任本公司工程總監,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總裁,現主要負責本公司公路工程項目建設和建造委託管理業務方面的管理工作。革先生亦為本公司所投資企業清龍公司、華昱公司、深圳高速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受託管理的沿江公司之執行董事。
廖湘文先生,本公司副總裁。1968年出生,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廖先生2004年加入本公司,歷任公共關系部副經理、人力資源部副經理、董事會秘書處主任等職,自2005年11月起任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自2009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總裁,現主要負責本公司的人力資源、法律事務、公共關系和危機處理、文化建設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龔濤濤女士,本公司財務總監。1973年出生,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專業,復旦大學工商管理碩士。龔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歷任財務部副經理、審計部經理,2002年11月起任本公司財務總監,現主要負責本公司的整體財務運作,包括財務戰略和計劃制訂、預算和決算編制、非權益性融資和資金管理、財務和經營計劃執行監控等方面的工作。龔女士亦為本公司所投資企業廣告公司之董事長及清連公司之董事。
吳羨先生,本公司總工程師。1958年出生,高級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畢業於西安公路學院橋隧專業。吳先生1996年本公司,歷任副總經理、機荷項目管理處總經理、本公司技術總監等職務,並曾任顧問公司總工程師,並於2005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本公司所投資企業清連公司之董事總經理。吳先生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總工程師,現負責本公司建造、養護等技術工作的統籌管理,現亦為清連公司之董事。
吳倩女士,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秘書。1971年出生,中國注冊會計師、經濟師,畢業於深圳大學。吳女士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審計部經理,自200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現亦擔任本公司之公司秘書,主要負責本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和企業管治方面的工作以及協調董事會的工作等。
6.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深交所董秘培訓
「深圳證券交易所重點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班」的各期參訓學員均從資料庫中進行選取。資料庫學員參加培訓,必須符合如下報名條件:
1. 學員在資料庫中所填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如果報名信息為虛假信息,本所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資格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的要求取消董秘資格證書,並根據二十一條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資格名單。)
2. 學員是重點擬上市公司的現任或擬任董事會秘書,每公司限報1人。(重點擬上市公司是指各項財務指標已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公司)
3. 公司必須在具體培訓舉辦日前1個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 已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的擬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代表均應參加我所各相關板塊組織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不納入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培訓體系。
如果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系統」中報名的有效人數超過具體培訓場所的人員數量限制,本所將根據如下原則進行優先選取(以下簡稱「篩選原則」):
1、本身的培訓意願。學員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的「備注」欄中,可根據我所年度的規劃,選擇意願培訓地點。本所在填報時間接近的基礎上優先選擇培訓意願在本區域的學員參加培訓。
2、企業的注冊地點。本所各年度的培訓基本分布在擬上市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為了方便企業參加培訓,也為了降低企業參訓的成本,本所優先選擇培訓舉辦區域附近的企業參加培訓。
3、企業首次完整填報時間。在綜合其他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培訓意向第一次完整填報的時間順序,本所優先選擇第一次完整填報時間較早的學員參加培訓。
註:如學員未能入選當期培訓,其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中填報的數據依然有效。學員所有信息自動順延到下期,本所將重新根據上述原則進行篩選。 確定具體的培訓日期及培訓場所後,會務組將根據培訓場所的接待能力,從意向報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則選擇相應的備選對象。
1、通知方式。會務組至少在開班前兩周,通過向備選對象發送電子郵件(參訓學員的電子郵件信箱)發送具體的培訓通知,並通過手機簡訊提醒。
2、學員按通知的要求,填寫回執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董事會推薦函。並在規定的時間傳真到會務組。
3、會務組將至少在開班前一周公布經確認的參加培訓名單(各期參訓學員以此名單為准)。經確認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的,必須提前3 個工作日告知會務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獲取董事會秘書資格將採取考試的方式。
考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培訓的內容,考試主要范圍包括:
(一)《公司法》、《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 二)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規定》、《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相關法規;
(三)本所《上市規則》、《股票交易規則》;
( 四) 中小企業板頒布的相關規則、指引、細則;
(五)證券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規定;
(六)其他證券金融相關法律法規。
查閱上述相關文件電子版,可登陸深交所擬上市服務專區。 1、請假及換人
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當期培訓,必須在報到日前三個工作日向會務組請假(請假學員將順延至下期培訓),否則視同放棄培訓。如有特殊情況,經公司授權委託,證券事務代表可代替董秘參加培訓。但必須在報到日前三個工作日向會務組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放棄培訓。
註:本培訓班每個公司限培訓1人。
2、補考安排
補考學員必須在公布名單截止日前與會務組取得聯系,並得到會務組確認。否則無法直接參加考試。
3、由於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培訓是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舉辦的,其中第七條要求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相關人員應由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董事會推薦。因此各類風險投資、社會中介機構等非擬上市公司並不包含在此類培訓考試范圍內。同時由於培訓並未對社會開放,因此也不接受個人名義報名。
4、根據現行發行審核的規則要求,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並未要求在上市前持證上崗,因此是否取得資格證對於企業上報材料不會有任何影響。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3.2.5條的規定,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因此企業的董事會秘書可在上市後三個月內參加我所相關監管部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與考試,並非一定要參加上市前的董事會秘書培訓,對於企業聘任的證券事務代表何時取得資格證並未在時間上有具體要求,因此也可在企業上市後參加相應的培訓。
5、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與上市後的董事會秘書培訓有什麼差別?
盡管兩類培訓都是由交易所相同監管部門的專家授課、出題、判卷與發證,但由於擬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增加了企業在審核與發行階段的相關內容,同時相應減少了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更多細節性內容。因此希望擬上市公司董秘在上市後要積極參加各相關監管部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對於擬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與通過發審會審核企業的董事會秘書則建議更多地參加有更多細節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
7. 參加董秘資格考試需要什麼條件嗎
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人員,事前參加資格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6課時。參考人員通過考試後,上證所給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依據資格培訓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等情況綜合評定,頒發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參加培訓資格
「深圳證券交易所重點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班」的各期參訓學員均從資料庫中進行選取。資料庫學員參加培訓,必須符合如下報名條件:
1、學員在資料庫中所填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如果報名信息為虛假信息,本所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資格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的要求取消董秘資格證書,並根據二十一條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資格名單。)
2、學員是重點擬上市公司的現任或擬任董事會秘書,每公司限報1人。(重點擬上市公司是指各項財務指標已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公司)
3、公司必須在具體培訓舉辦日前1個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已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的擬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與證券事務代表均應參加我所各相關板塊組織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不納入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培訓體系。
如果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系統」中報名的有效人數超過具體培訓場所的人員數量限制,本所將根據如下原則進行優先選取(以下簡稱「篩選原則」):
1、本身的培訓意願。學員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的「備注」欄中,可根據我所年度的規劃,選擇意願培訓地點。本所在填報時間接近的基礎上優先選擇培訓意願在本區域的學員參加培訓。
2、企業的注冊地點。本所各年度的培訓基本分布在擬上市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為了方便企業參加培訓,也為了降低企業參訓的成本,本所優先選擇培訓舉辦區域附近的企業參加培訓。
3、企業首次完整填報時間。在綜合其他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培訓意向第一次完整填報的時間順序,本所優先選擇第一次完整填報時間較早的學員參加培訓。
註:如學員未能入選當期培訓,其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報名表」中填報的數據依然有效。學員所有信息自動順延到下期,本所將重新根據上述原則進行篩選。
(7)深圳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擴展閱讀:
考試內容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獲取董事會秘書資格將採取考試的方式。
考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培訓的內容,考試主要范圍包括:
1、《公司法》、《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規定》、《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相關法規;
3、本所《上市規則》、《股票交易規則》;
4、中小企業板頒布的相關規則、指引、細則;
5、證券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規定;
6、其他證券金融相關法律法規。
8. 跪求高手:09和10年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學歷在哪能查到啊,年報里不全,高手們,告訴一下啊,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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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司要聘請獨立董事,如何才能讓獨董認為公司的管理的規范的,擔任獨董的風險是小的
獨董制度漸成監管利器
花瓶,橡皮圖章,還是來自上市公司經營層的真實聲音?
在獨立董事制度推行一年多後,曾被市場普遍質疑的獨立董事正努力改變在董事會中的「花瓶」角色,獨立董事的意見開始更多地出現在上市公司公告中,並逐漸成為維護中小投資者的重要力量。
盡管還有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證監會的一位官員仍然樂觀評價,執行結果達到了預期。短短一年多時間,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發展到3000人左右的隊伍,由不接受到被動接受到主動聘請獨立董事,上市公司態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獨立董事的定位也由最初的「名人秀」向監管者本位回歸,具有專業背景和責任心的高素質人士普遍受到上市公司的歡迎。
今年的6月30日,按照證監會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專業會計人員。據悉,達不到這一要求的上市公司將成為巡查的重點,獨立董事制度將成為上市公司治理、監管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獨董開始說「不」
在去年2000多位獨立董事中,張海波可謂大名鼎鼎,這位前中農資源的獨立董事,因為公開向董事會發表不同意見並且表現激烈,頗受關注。
2002年6月28日中農資源公告,針對上市公司董事會和大股東中國農墾,獨立董事張海波發表長達1200多字的獨立董事意見,對中農資源在自查報告中披露的相關問題發表了三點獨立聲明,對公司在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大股東佔有資金、信息披露違規等問題進行了說明和譴責;並對公司董事會明確提出五點意見,其中包括及時公開披露有關信息、聘請會計和法律機構,就有關事項做進一步審核並提出下一步解決意見等。另外,他還特別要求董事會制定明確可行的措施,及早解決問題,給廣大投資者一個滿意的答復;並以董事會的名義向廣大投資者公開致歉。如果不是張海波的提醒,一般投資者根本不可能發現中農資源背後如此嚴重的問題。隨後不久,張海波辭去了獨立董事的職務。
針對上市公司、大股東發表如此態度鮮明的意見、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獨立董事,張海波是第一人。
天大天財獨立董事梁執禮和張曉峒同樣在去年7月發表獨立董事意見,公開指出公司控股股東天津大學存在違反承諾、損害公司利益、與公司進行同業競爭的行為。現任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的張曉峒表示,其行為是基於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同樣向上市公司說「不」的還有南華西獨立董事,2002年8月28日,3名於去年6月剛當選的獨立董事對南華西中期報告投了棄權票。南華西的這3名獨立董事分別是廣州珠江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長陸景奎、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隋廣軍和廣東證券投資銀行二部主管凌文昌。據報道,他們棄權的主要原因與大股東的資金佔用有關。
去年6月27日,中視傳媒的兩位獨立董事對董事會的兩項議案也發表了獨董意見,兩位獨立董事提出公司要對兩項議案補充正式的律師鑒證意見;對公司與中央電視台的南海影視城資產租賃經營協議,兩獨董建議將雙方投資折為股權組成一個公司,進行規劃和開發,以提高雙方的收益;對中央電視台停止與公司進行《人物》欄目合作的通報,兩獨董提出要對轉為租賃的設備,在協議中註明「租賃設備協議正在洽商」中,並在必要時以某種形式披露等。
中發展的獨立董事也對公司去年年初發生的一筆涉及8100萬元的關聯交易作出補充審計意見。來自廈門大學會計學院的黃世忠教授在擔任廈門汽車的獨立董事期間,時逢幾大股東為爭奪控制權進行的持久戰,兩大股東的矛盾嚴重妨礙了公司的正常生產運營,董事會無法做出有效的決策,黃世忠教授不願意捲入兩大股東的矛盾,毅然辭職。針對300萬元以上的關聯交易、公告中財務數據真偽、對董事任免和會計師聘用等可能損害中小股東的行為,獨立董事紛紛打破以往的沉默,發表自己的意見。不少獨立董事更利用自己專業知識,為上市公司提供更科學的抉擇建議。
證監會的一位官員評價,除代表中小股東監督董事會經營外,獨立董事的一個重要作用是增加上市公司董事會決策的透明性。
獨董動向成另類指標
在獨立董事制度紛紛開始發言的同時,著名經濟學家蕭灼基辭去大唐電信獨立董事,被視為獨立董事制度上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2002年10月23日大唐電信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同意蕭灼基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當時提出的理由是工作繁忙。而此之前,公司發布半年報更正公告稱,因公司2002年6月30日在未經股東大會批準的情況下,對債權轉讓的關聯交易進行了賬務處理,經過更正,公司今年上半年業績由盈利478萬元轉為虧損1588.10萬元。同時,公司預測第三季度將繼續虧損。此消息一出,大唐電信股價暴跌。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江西銅業。江西銅業在剛上市時就有業績造假的嫌疑,上市一個月,該公司獨立董事龍濤就提出辭職。更早時候,蘭州黃河獨立董事、著名經濟學家王珏,因不滿該公司多次為母公司進行不合理擔保而辭職。
一批經濟學家或社會名人辭職的公司,大都是遭受質疑的問題公司。除任屆期滿和大股東變換的原因外,這部分獨立董事的辭職開始成為預測公司業績的反向指標,而部分具有深厚財會、法律專業背景的技術權威選擇擔當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則被市場看好。
據一位現擔任天津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大學教授透露,盡管受到大股東制約不能完全掌握公司真實經營業績,或者受限於人情等因素,獨立董事不便對上市公司進行深入的監督和公開質疑,選擇辭職是最好的自我保護,誰也不會用自己社會聲譽作賭注,尤其在《司法解釋》出台後獨立董事更面臨刑事、行政責任風險。該教授本人曾先後主動辭去兩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職務,事實上他辭職的原因是公司的一些做法超出正常范疇。
廈門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黃世忠教授稱,他更願到路橋類的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這類公司經營內容比較簡單,各種財務報表比較容易分析。
「陸家豪事件」和去年出台的《司法解釋》正影響著獨立董事隊伍,獨董制度開始落到實處。獨立董事的職業風險也成為促使在任獨立董事勤勉盡職的動力。據統計,去年辭職的獨立董事多達40多位,涉及的上市公司達到30多家,獨立董事的辭職潮並不是偶然現象。
獨立董事隊伍曾一度被視為證券市場「名利場」,根據去年8月本報對獨立董事的一項統計,在當時獨立董事隊伍中,經濟學家、社會名人、大學教授和政府退休官員占據了獨董隊伍的絕大多數,並且大多數來自北京、上海等經濟發達之地。甚至部分人擔當的獨立董事職務多達四五家,上市公司也並沒有真正在意獨立董事的作用,像去年一家湖南上市公司居然一度傳出要聘請毫無財會和上市公司從業經驗的文化名人擔任獨立董事。在獨立董事辭職潮中,許多學者和社會名人紛紛退出減少擔當獨董的公司數量。在「名人秀」退潮的同時,據證監會統計,具有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卻上升到60%以上,而在最近的獨立董事培訓班上,會計師、律師和投資公司老總在學員中佔大多數。近日深圳市政府傳出在國有資本改制中將全面推行獨立董事制度。
盡管獨立董事隊伍的繁榮並不能掩蓋制度本身的缺陷,但獨董制度開始發揮應有的作用,獨董隊伍開始回歸理性。(李東平)
地方證管辦推動獨董制度
部分地方證管辦正在加大對獨立董事隊伍的管理和約束。
今年2月份,武漢證管辦針對部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不到位的問題,開始實施《獨立董事履職評價制度》,督促上市公司逐步完善獨立董事制度,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環境。
按照武漢證管辦的要求,對獨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況、獨立董事行使「特別職權」的情況、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進行履職考評。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未達到60%或連續3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獨立董事對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未發表是否認可意見的;公司發生需要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的事項,獨立董事未發表意見或發表的意見明顯缺乏獨立性的,評價等級均為「不合格」。
按照上述標准考評的結果,只要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該名獨立董事在該會計年度的整體評價即為「不合格」。
履職評價結果將通過《監管動態通報》公告轄區內所有上市公司,並要求有關上市公司對所有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以約束獨立董事的行為。
武漢證管辦要求轄區內各上市公司,對獨立董事的出勤及履職情況進行相應評價,制定完善有關獨立董事的內部配套制度,建立與獨立董事之間的雙向溝通制度,支持、協助獨立董事發揮相應作用,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木子)
獨立董事呼籲成立獨董組織
如何才能讓獨董制度在上市公司監管環節中發揮最大威力?如何規避現實弊端?組建獨立董事自己的組織是最好的途徑,這幾乎是目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隊伍一致的呼聲。
「獨立董事都想有一個自己的家。」在深交所三期獨立董事培訓班上,獨立董事反饋信息反映,成立相應協會組織成為獨立董事隊伍最大期待。
綜合各方面意見可以看出,成立「獨立董事協會」,通過協會加強獨立董事制度建設,規范獨立董事執業行為正迫在眉睫。「獨立董事協會」是由獨立董事組成的社會團體,主要任務是建立公認的獨立董事執業具體准則和獨立董事評價體系,促使獨立董事遵守客觀、公正、獨立的執業原則;明確獨立董事執業責任,提高獨立董事執業水平,促使職業經理層的建立 。中國證監會和各地證管辦依法對獨立董事進行監督、指導。
深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一位官員稱,成立類似證券業協會組織或會計師事務所的獨董組織,可以避免獨立董事提名制獨立性不強的弊端,可以考慮實行「獨立董事報備制」,上市公司需要獨立董事可以向協會申請,協會根據地區就近原則委派有任職資格專業人士出任,迴避大股東利益關系。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首席證券律師曹平生認為,成立協會組織可以加強獨立董事隊伍的行業自律,協會可以建立獨立董事隊伍的培訓、考評機制,避免在獨立董事隊伍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和「名人秀」現象。一些連報表都看不懂、沒有精力完成獨董職責以及純粹的社會名人都可以被排斥在獨董隊伍之外,協會還可以建立「獨董黑名單」制度,將違規違法、不能盡職的獨董淘汰出市場。
擔任天津一汽獨立董事、南開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系教授高鳳龍先生認為,協會組織可以解決獨立董事薪酬問題,為有效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其報酬發放可由獨立董事協會完成,而報酬來源可從兩個部分取得:一部分由上市公司提取獨立董事經費上交;另一部分由交易所從印花稅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獨立董事協會統籌安排,中國證監會監督發放。或成立獨立董事基金,從基金中發放獨立董事津貼。甚至可以成立執業風險基金。
劉俊海認為,隨著獨立董事隊伍的壯大,應該探討如何讓這個社會群體有效發展的問題,可以嘗試獨董職業化等方向。獨立董事既要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發揮監督職能,同時又不能一味唱反調,作為公司董事也要考慮全體股東利益。協會可發揮獨立董事整體優勢,協會內的各行業專家可以相互借鑒、請教,發揮整體監督功效。(東平)
獨董培訓的必要
「做不做獨立董事得慎重考慮。」近日,在參加完深交所獨立董事培訓後,參加培訓的大多數學員竟然得出這樣的結論。
「沒想到獨立董事被賦予這么重的權利和責任。」一位學員道出了個中秘密,原以為做獨立董事可以名利雙收,參加培訓才知道,獨立董事不僅監督權利重大,而且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且擔任獨立董事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
已經組織3000多位學員培訓的深交所創業培訓中心主任陳鴻橋對此並不覺得意外,他稱,證券市場發展很快,隨著各項法規的完善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對獨立董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獨立董事制度推行還不到兩年,獨立董事的素質參差不齊,相應的培訓是必要的。
據陳主任介紹,獨立董事培訓每一期的情況都不同,第一期的學員來自祖國各地,想法較多;第二期的財務專業人士比較多;第三期的法律專業人士比較多。從新一期報名情況看,有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是輪流參加培訓,有的連董事長、總經理都參加培訓。
「培訓是要增強學員擔任獨立董事的專業技能。」陳主任介紹,目前深交所創業培訓中心推出的培訓課程針對性很強,公司治理框架與董事會、董事制度建設、證券市場法律框架及相關法律責任、主要法律問題、財務分析與判斷等都有涉及。
陳主任稱,希望通過培訓,讓學員理解「誠實信用、勤勉盡責」背後的權利責任,掌握基本內容,以及獨立董事如何利用知情權、免責權等制度進行自我保護。做到明明白白當董事,不吃冤枉虧。
通過參加培訓討論和交流,學員對獨立董事制度提出許多有建設性的意見。南開大學的高鳳龍老師介紹,他曾經辭退了兩家公司的獨立董事,因為對那兩家公司的發展趨勢有自己的認識,還請了別的會計專家幫著出主意。他認為獨董一定獨立思考,有高度的專業知識。深圳今日投資的於劍波副總裁的體會是,做獨董要有三個原則:要像挑股票一樣挑選上市公司;要從專業角度判斷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一個公司的所有獨立董事要團結,他認為獨立董事千萬不能獨而不立(什麼都反對)、不獨而立(什麼都同意)、不獨不立(什麼都是保留意見)。
在美國,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相當苛刻,獨董素質必須具有相當的企業和商業閱歷,具有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能夠做出有價值的商業判斷,同時其地位的特殊性也要求獨立董事具有獨立的人格及人文修養。其中成功的商業界人士最受歡迎,而我國獨董隊伍中大學教授、學者偏多。(木子)
獨董隊伍急速擴容
根據2001年8月16日,證監會出台的《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會計專業人士。
如果加上基金,有近1400餘家上市公司和基金需要聘請獨立董事,按照平均每家7-9位董事會成員算,獨立董事隊伍將達到5000人左右,則會計專業人才需求也達到1000人以上。
改制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也紛紛引入獨立董事制度,中國資本市場以上市公司為主體的「獨立董事」市場和群體正在形成。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截止2002年6月30日,在1187家上市公司中,已經有1124家上市公司選聘2414名獨立董事,其中80%的公司聘請了兩名獨立董事,20%的公司聘請了兩名以上的獨立董事,70%的公司至少聘請了一名會計專業人士擔當獨立董事。如果按照《指導意見》,在今年6月30日前,至少還需要增加2500名獨立董事。
在已經選聘的2414名獨立董事中,大學教授和技術專家是最大獨立董事人選來源,占據了50%;會計師、律師和投資顧問等中介機構人員達到30%;企業管理人員占據10%;其他人員(含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占據5%;具有經濟、法律、會計等背景的專業人士最受上市公司歡迎,在已經選聘的2414名獨立董事隊伍中,達到65%。
而深交所在2001年的一份統計顯示,在獨立董事隊伍中,擔任5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的共有8人,大量的獨立董事只在1家和2家上市公司中擔任獨立董事,分別為212人和95人;而獨立董事的薪酬主要集中在2-5萬元區間。
證監會在對截止200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2414名獨立董事的調查中發現,獨立董事的提名缺乏獨立性,而大學教授、技術專家和退休官員仍然偏多,占據整個獨立董事隊伍的60%。同時獨立董事薪酬差別很大,缺乏統一的標准,獨立董事隊伍缺乏監督和考核評價機制。
盡管獨立董事制度尚待完善,但證監會堅定不移地在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中推行獨立董事制度,據悉在今年6月30日後,凡不能達到《指導意見》所規定的獨立董事要求的上市公司,將成為證監會巡查中重點檢查對象。(也夫)
10. 有考獨立董事的證嗎哪個機構舉行什麼時候舉行考試
至2020年月份,尚無個人考取獨立董事資格的考試。
所謂獨立董事(independentdirector),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獨立董事任職條件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董事任職資格證書需找個上市公司選當獨立董事,然後報證監會,獨立董事任職條件證監會批准以後參加一個獨立董事培訓班,就可以拿到了。
目前規則規定獨董資格由上市公司申請備案,而後參加培訓,對個人是否可以申請獨董資格尚無規定,具體情況參見兩交易所的獨董備案管理辦法。
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該證監會的證監會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深圳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擴展閱讀:
獨立董事的任職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並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並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
2.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徵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
並對其擔任獨立董事的資格和獨立性發表意見,被提名人應當就其該人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發表公開聲明。
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規定公布上述內容。
3.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應將所有被提名人的有關材料同時報送中國證監會、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會對被提名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應同時報送董事會的書面意見。
中國證監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對中國證監會持有異議的被提名人,可作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但不作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上市公司董事會應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中國證監會提出異議的情況進行說明。
對於在證監會的《指導意見》發布前已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人士,上市公司應將前述材料在該證監會的《指導意見》發布實施起一個月內報送中國證監會、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股票掛牌交易的證券交易所。
4.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
5.獨立董事連續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
除出現上述情況及《公司法》中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外,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被免職。
提前免職的,上市公司應將其作為特別披露事項予以披露,被免職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的免職理由不當的,可以作出公開的聲明。
6.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可以提出辭職。獨立董事辭職應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對任何與其辭職有關或其認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注意的情況進行說明。
如因獨立董事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佔的比例低於該證監會的證監會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最低要求時,該獨立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獨立董事填補其缺額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