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上市公司購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並購作為一種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行為,在西方國家已經有100多年的發展史,其背後有著深刻的經濟動機和驅動力以及政治、社會等多方面的原因。企業並購的浪潮正向全球化推進,對我國經濟也造成巨大的沖擊和影響。
一、我國企業並購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進行並購活動,其目的在於利用並購產生的管理協同效應和財務協調效應,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彌補自身的不足。我國企業並購起步較晚,在並購中存在許多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
(一)政府幹預過多。並購應是企業為生存和發展而自願採取的戰略行動,企業的並購動因應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一致。但在我國,許多並購行為並不是出於純粹的市場經濟動因,政府幹預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企業動機,政府幹預企業並購的現象比較嚴重。政府幹預企業並購的目的,主要是幫助企業擺脫虧損局面,使企業走出經營困境,以緩解政府財政壓力為。筆者認為,政府幹預企業並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產權界定不清,產權關系復雜。
(二)價值評估欠准確。企業確定並購目標後,最重要的問題莫過於合理估算目標企業的價值並作為收購的底價,這是並購成功的基礎。目標企業的價值取決於並購企業對其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和時間的預測。能否准確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取決於並購企業准備並購的時間長短、是善意並購還是惡意並購,目標企業是否是上市公司、最近一次被審計的時間距並購的時間長短等。也就是說,對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風險根本上取決於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程度。由於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審計報告水分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並購雙方的信息嚴重不對稱,使得並購方很難准確判斷目標企業資產價值和盈利能力,在定價中可能接受高於目標企業價值的收購價格,由此導致並購方資產負債率過高,目標企業不能產生預期盈利而陷入財務困境。
(三)支付方式單一。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企業並購的證券化程度低,被並購或交易的資產多為實物形態的資產,而非證券資產,發達國家盛行的換股並購和綜合證券並購在國內基本上沒有起步。這種以實物資產作為並購或交易標的的交易方式,往往由於被並購企業的人員安排、債務處理等一系列具體問題,使得企業並購的談判過程和交易過程復雜化,從而使並購的成交率低。筆者認為,中介機構在企業並購支付方式選擇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如杠桿收購中的垃圾債權發行和過渡性貸款安排都高度依賴於投資銀行。在西方國家,中介機構不僅參與企業並購的咨詢、策劃和組織,還可以通過參股或控股的方式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但在我國,投資銀行業務才剛剛起步,投資銀行的行業操作能力低,影響了我國企業並購的發展。
(四)佔用流動性資源過多。我國企業並購大多採用現金支付方式,如果企業本身沒有大量閑置資金,就需要對外籌集資金,以保證並購的順利進行。採取債權融資方式收購目標企業,會使並購後的企業資產負債率和長期負債額都大幅上升,資產的安全性降低,若並購方的融資能力較差,現金流量安排不當,則流動比率也會大幅度下降,影響其短期償債能力,使並購方資產流動性減弱。大量的長期負債還會大大改變企業的資本結構,或令企業被迫接受一系列限制性條款,限制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和資金的正常運作。因此,企業應根據並購目的、自身資本結構等多方面因素選擇適當的融資渠道,避免因融資渠道、還款方式選擇不當增加企業資本成本,令企業陷入財務危機。
二、我國企業並購財務問題的相應對策
為了使並購在我國企業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促進我國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筆者建議採取如下對策:
(一)實行政企分開。政府部門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或行政機關,是宏觀經濟的組成部分,更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除搞好國有資產的經營與管理外,更重要的職能是搞好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因此,政府部門不是經濟組織,更不是企業。企業是生產經營商品和勞務的經濟單位,直接以贏利為目的,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和構成國民經濟的微觀基礎。可見,政企主體不能混同,必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實現政企分開,就應該使政府與企業成為法律上兩個平等的法人組織。否則,企業改革不可能有實質性的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就無法真正建立起來。只有有效地實現政企分開,理順產權關系,改革企業產權制度,才能規范政府和企業的行為,避免兩者相互「越位」;只有實行政企分開,政府與企業才能更好地在市場經濟中進行角色定位。必須實行政企分開,明確界定產權,完善市場機制,加快企業並購中的法律建設問題。
(二)合理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並購雙方信息不對稱,是對目標企業價值評估不準確的根本原因。企業在並購前,應對目標企業進行詳細的審查和評價,並聘請投資銀行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進行全面策劃,對目標企業的行業發展前景、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全面分析,進而對目標企業的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做出合理預測,並在此基礎上對目標企業進行合理估價。在對目標企業進行估價時,企業可根據並購動機和所掌握的信息資料來決定評估目標企業價值的方法,合理評估企業價值。
(三)合理安排資金支付。並購雙方協商好收購價格,並購方就應根據並購支付方式著手籌措資金。並購支付方式有現金支付、股票支付和混合支付三種,其中現金支付方式的資金籌措壓力最大。並購企業可結合自身情況,合理設計並購支付結構,以滿足並購雙方的要求。
(四)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發展資本市場,促使金融工具多樣化,可以使企業在並購方式選擇上更加靈活,從而提高企業並購成功的機率。可借鑒外國經驗,推出可轉換證券等一系列受市場歡迎的金融工具。在發展資本市場的同時,還應注重中介機構的培育。如果沒有中介機構的參與,而僅僅依靠企業本身的力量,很難進行大規模的並購,如表外工具的運用主要靠投資銀行來具體操作。作為直接融資市場的重要角色,我國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尚未得到充分發展,應給這些中介機構提供充分的發展空間,利用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資本實力、信用優勢和信息資源,為企業並購開創多種多樣的籌資渠道。
總之,並購作為企業資本運營的一個重要手段,對企業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但並購在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同時也帶來一系列的問題。為了降低風險,減少或規避各種不利影響,並購企業應選擇理想的目標公司,審慎評估目標公司的價值,在整和目標企業的過程中,創造最優目標公司資本結構,增加公司的價值,使企業並購充分發揮企業的協同效應,迅速進入市場,提高經營規模,挖掘公司管理經營等各個方面的潛力。
㈡ 炒房的問題
「炒房」在房地產交易中是正常行為,國家不應該限制公民的消費自由。
現在的炒房之所以受人詬病,是因為房地產發展初期,市場還未完善,急速增加的炒房資金已經影響到房地產市場的後期發展,影響到公民的民生問題(房價超出基本經濟消費水平)。
參考國外的房地產市場,房價是波動發展的。
正常的中國房地產市場自由發展,房價必然有一個極端的高峰,和一個極端的低峰,最後房價趨於平穩波浪式發展。
現在的調控政策,是國家運用政策性措施,擠壓高峰和低峰的區間值,意圖房價平穩著陸。
如果房地產市場不是國家的支柱產業,在中國經濟秩序可承受的范圍內,讓房價崩潰,再重組也是可以的(內蒙古的鬼城)。
個人觀點,不足為信
㈢ 炒房容易還是股票難
炒房要看在什麼樣的城市,每一個城市的樓房價格起落幅度大不一樣,在中小城裡,房子的價格不是很大差別,就算國家再怎麼調控,也動搖不了小城市的價格,而在大城市裡,如廣洲上海北京等地,浮動比較大,你要在這些地方炒房,必須要知道政府對房產的調控及時的出手,當然還要有能周轉的資金,你才能更好的炒房
炒股就更難了,怎麼說呢,如果你要炒長線,那還比較簡單,選中一支好股,這裡面最好是選一支比較會分紅和配送股的上市公司,有這種能力的公司,我想業績也就不用說好不好了吧,短線炒股是相當的難,每天都有漲停板,呵呵,就看你去怎麼把握了。有興趣可以聯系一下,討論一下。
㈣ 股票的發展存在過哪些問題
我國股市存在的問題:
1、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聯系
(1)市場機制不成熟是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聯系的必然原因。
(2)上市公司質量普遍不高
我國股市是國企融資需求和政府催生的產物,其融資功能受到過分關注,導致我國股市的功能定位和股票發行制度不合理。
(3)幕後交易操縱股價現象嚴重
所謂幕後交易,指的是因地位或職務上的便利而能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即內幕人員),直接或間接利用該信息進行證券買賣,獲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或泄露該信息,使他人非法獲利的行為。中國股市是一個新興的證券市場,市場結構和機制尚不完善,存在大量的幕後交易問題。
(4)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
(5)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
2、股市過度投機
(1)過度投機,嚴重泡沫化現象嚴重 股市的暴漲暴跌使投機盛行,也正是由於投機,高換手率使股市經常處於嚴重超買的狀態,從而導致了高市盈率,增大了投資風險。
(2)中小投資者缺乏投資方面的知識和相應的能力,在成熟的股票市場,交易者對股價走勢有不同看法,其不同的交易行為能減緩股價的波動。而我國股票市場起步較晚,不少中小投資者缺乏金融、證券方面的知識以及相應的分析、決策能力,賭博及暴富心理強,在股票交易中大多聽消息、聽股評,盲目跟風、追漲殺跌,加劇了股市的投機氣氛。
(3)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4)機構投資者為投機行為推波助瀾
在西方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部分中、小投資者都是委託基金等投資機構進行交易,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理念成為穩定市場的重要力量。
3、監管機構不力
中國股市中的監管力度不力,表現在對上市公司的增發。
4、發行制度有弊病
現在滬、深兩市的上市公司中真正優良的公司不多,是什麼原因 讓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垃圾公司呢,顯然是發行制度有問題。首先是對上市公司把關不嚴, 現在公司要上市只要攻關工作做得好不管什麼公司都可以。 沒有做到優生優育, 有的上市公 司上市不到一年就發生虧損,幾天股價就破發。這說明審計太馬虎。試想,如果規定一條公 司要上市需保證每年業績有10%以上增長,股價至少不得低於發行價。沒有達到處罰相關 責任人。作為上市的一個硬條件,有這樣多的垃圾公司嗎?其次就是發行方式不公平:體現 在兩個方面。
(1)發行市盈率不公平。一會兒高,一會兒低,就是同一支股票發行都有不同。
(2)發行方法不公平。大機構資金雄厚,在場外大量申購後到二級市場欺騙中、小散戶。體 現得最充分最淋漓盡致的是中石油的發行, 同一支股票發行市盈率不同, 造成大陸上市當天 被機構拉高到48元以上,就是跌到10元以還比H股高,給中、小投資者造成了非常巨大 的損失。
(3)對大、小非的限制無方:大小非是股改留下的後遺症,股改時沒有充分想到三年就 要全流通的壓力, 以至於到現在沒有辦法限制大小非流通的局面。 特別是股市下跌時大小非 成了下跌的頭號殺手。 造成了一跌再跌的局面。 如果說原來大小非是股改時有協議沒有辦法 可以理解, 哪么新股發行中的大、 小非問題就是太不應該, 原來的大小非在開弓沒有回頭箭,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的基礎上才解決掉,居然新股發行還存在大、小非。現在新增加的大小非 問題已經更嚴重地影響到了股市的健康。實在是到了應該徹底改革一下的時候了。
㈤ 上市公司都是怎麼「炒房」的
買房子呀~
㈥ 上市公司不去炒房股市會漲嗎
不一定啊,這個要看公司是什麼行業的,業績怎麼樣的,上市公司不去炒房,那流入樓市的資金會減少。
㈦ 炒房成為房產行業一大問題,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中國的房價一直居高不下,嚴重影響了市民的生活水平,很多市民為了買一套房子要花費幾代人的心碎,而且每個月還要背上沉重的房貸,由於房子的開支過高,影響了市民的生活水平,而更可怕的是,有一部分炒房者擾亂房地產市場,惡意抬高房價,從中牟取暴利,對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也會讓更多的資金流入到房地產,而不是實體經濟,不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
政府增加房產稅。很多人之所以買了很多套房子,那是因為房子的持有成本不高,但是其他歐美發達國家並不是這樣,每年房主都要交納固定的房產稅,而這些炒房者名下擁有大量的房子,高額的房產稅也會讓這些炒房者吃不消,從而導致他們及時拋出自己名下的房產,也希望我們的政府能夠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