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重大資產重組中投資者可以關注哪些事項
重大資產重組中投資者可以關注的事項包括:
(1)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一般歷時較長、程序相對復雜,相關信息對公司股票價格也會產生一定影響。在信息披露部分,投資者可以重點關註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及獨立董事的意見、重大資產重組預案、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法律意見書以及重組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估值報告、股東大會決議等相關公告文件。同時,上市公司還應當對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情況、重組業績承諾履行、商譽減值測試、標的資產實際盈利數與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等進行充分披露,投資者可以持續關注。
此外,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停復牌,投資者也應關註上市公司停復牌公告,提早做好投資安排。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於2018年12月發布了停復牌指引,加強了對濫用停復牌制度、長期停牌公司的監管,這對於更好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增強市場流動性、保護投資者交易權具有重要意義,「短期停牌」「間斷性停牌」理念也在逐漸確立。
(2)重大資產重組媒體說明會
根據有關規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構成重組上市即借殼上市、涉嫌規避重組上市監管要求、受到重大媒體質疑、投訴舉報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必須召開媒體說明會。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召開媒體說明會。
媒體說明會包括重組交易各方陳述、媒體現場提問及現場答復問題等環節。上市公司現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擬進入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如有)和其他主要交易對方代表,重組標的的主要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等相關各方都要參會,回應市場關注,充分接受市場監督。
(3)參加相關股東大會
根據《重組辦法》,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應當由董事會作出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批准,股東大會審議時必須經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如果資產重組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還需要迴避。因此,中小投資者
可以參加相關股東大會,通過行使表決權、質詢權等權利,表達自己對重組議案的看法。
為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在上市公司擬實施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時,第三方或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可以為上市公司的原中小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也可由第三方為中小股東提供異議股東退出請求權。投票反對本次重組的中小股東可以行使現金選擇權或異議股東退出請求權,從而將股票變現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