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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上市公司資產被乙公司抵押

發布時間:2024-11-10 23:28:31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提供擔保是否屬於關聯交易是否需參加董事會會議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甲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情況如下:
(1)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由A企業、B企業、C企業共同投資於2006年4月1日成立,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其中A企業認繳的出資為600萬元,B企業認繳的出資為300萬元,C企業認繳的出資為100萬元。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A企業、B企業、C企業的首次出資額為各自認繳出資額的25%,其餘70%的出資在2007年10月1日前繳足。
(2)2006年5月,甲公司為A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該擔保事項提交股東會表決時,A企業、C企業贊成,B企業反對,股東會通過了該項決議。
(3)2006年6月,A企業將實際價值100萬元的設備作價250萬元轉讓給甲公司,為此,給甲公司造成了150萬元的經濟損失。
(4)2006年7月,C企業擬將自己的全部出資對外轉讓給D企業,C企業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A企業、B企業徵求同意,但A企業、B企業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45日內未予以答復。
(5)2006年8月,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標專用權,給甲公司造成了200萬元的經濟損失。B企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
【舉例說明:股東代表訴訟】
①侵犯的利益,是公司還是個別股東
若侵犯是個別股東的利益,則個別股東作為原告,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訴訟)。
②若A、B、C、D成立甲公司,甲公司欲與乙公司合並,2/3以上股東通過,但是少數股東堅持反對,其可以請求甲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在合並決議作出之日起60天,不能達成回購協議,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在90天之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③若侵犯了公司的利益
舉例:A、B、C、D成立甲公司,乙侵犯甲公司的利益。則甲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甲公司不提起訴訟,則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通過董事會或監事會或直接提起訴訟)。
要求: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出資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出資期限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在本題中,甲公司股東的首次出資額、出資總期限均符合規定。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股東會對擔保事項的表決有哪些不符合規定之處?並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首先,A企業不應參加表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在本題中,A企業作為接受擔保的股東不應參加表決。其次,股東會不能通過該項決議。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由於B企業反對,因此,該項決議未經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指出A企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A企業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指出C企業能否轉讓自己的出資?並說明理由。
答案:C企業可以轉讓自己的出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在本題中,由於股東A企業、B企業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因此,C企業可以轉讓自己的出資。
(5)根據本題要點(5)所提示的內容,指出B企業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說明理由。
答案:B企業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國證監會2006年8月在對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以下事實:
(1)2006年2月,甲公司擬為控股股東A企業200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甲公司股東大會對該項擔保進行表決時,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的表決權總數為15000萬股,其中包括A企業所持的6000萬股。A企業未參與表決,其他股東的贊成票為5000萬股,反對票為4000萬股。
(2)2006年3月,甲公司擬為乙公司2億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該擔保數額達到了甲公司資產總額的35%。甲公司股東大會對該項擔保進行表決時,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的表決權總數為15000萬股,表決結果為贊成票為9000萬股、反對票為6000萬股。
(3)2006年4月,甲公司擬租用股東B企業的設備。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甲公司董事會對該租賃事項進行表決時,有關表決情況如下:甲公司董事會由6名董事組成,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為5人,其中包括B企業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參加投票表決,董事會的表決結果為3票贊成、1票反對。
(4)2006年5月,甲公司擬為丙公司20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甲公司董事會對該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有關表決情況如下:甲公司董事會由6名董事組成,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為5人,董事會的表決結果為3票贊成、2票反對。
要求及答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股東大會能否通過為A企業的擔保事項?並說明理由。
甲公司股東大會可以通過該擔保事項。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在本題中,接受擔保的A企業未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9000萬股)的半數以上通過。
【解釋】該考點見教材第8章第5節(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擔保的具體規定)。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股東大會能否通過為乙公司的擔保事項?並說明理由。
甲公司股東大會不能通過該擔保事項。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在本題中,該項擔保未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15000萬股)的2/3以上通過。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董事會能否通過與B企業的租賃事項?並說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會可以通過該租賃事項。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除王某外,無關聯關系董事為5人,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為4人,贊成票為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董事會能否通過為丙公司的擔保事項?並說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會不能通過該擔保事項。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審議同意並做出決議。在本題中,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人數為5人,贊成票為3票,未達到2/3的法定要求。
【解釋】該考點見教材第8章第5節(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擔保的具體規定)。
(1)股東大會
①上市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該擔保事項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應當迴避,該事項需要經過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②只要在1年內擔保數額超過上市公司資產總額30%的,屬於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
(2)董事會
①關聯交易
會議的召開條件必須經過無關聯關系董事的過半數出席,決議時必須經過無關聯關系董事的過半數來通過。
②擔保
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進行表決時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一般規定:需要經過全體董事的過半數
2)特殊規定(僅限於上市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需要經過出席董事會的董事2/3以上通過。
一定做:公司法案例三!!!
By張海峽發表於2008-8-723:54:00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股份公司")是一家於2000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該公司董事會於2006年3月28日召開會議,該次會議召開的情況以及討論的有關問題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出席該次會議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國考察不能出席會議;董事F因參加人民代表大會不能出席會議,電話委託董事A代為出席並表決;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會議,委託董事會秘書H代為出席並表決。
(2)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作出決定,於2006年4月8日舉行股份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年會,除例行提交有關事項由該次股東大會年會審議通過外,還將就下列事項提交該次會議以普通決議審議通過,即:增加2名獨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
(3)根據總經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同意,聘任張某為公司財務負責人,並決定給予張某年薪10萬元;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了公司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表決時,除董事B反對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該次董事會會議記錄,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全體董事和列席會議的監事簽名後存檔。
要求及答案: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出席該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是否符合規定?董事F和董事G委託他人出席該次董事會會議是否有效?並分別說明理由。
首先,出席該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其次,董事F電話委託董事A代為出席董事會會議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再次,董事G委託董事會秘書H出席董事會會議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只能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託董事之外的人代為出席。
(2)指出本題要點(2)中不符合有關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首先,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時間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召開股東大會的,應該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於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
其次,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該事項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董事會通過的兩項決議是否符合規定?並分別說明理由。
首先,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通過的聘任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的決議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該事項屬於董事會的職權范圍。其次,批准公司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會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董事B反對該事項後,實際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過全體董事7人的半數。
(4)指出本題要點(4)的不規范之處,並說明理由。
董事會會議形成的會議記錄無須列席會議的監事簽名。根據規定,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
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董事會由11名董事組成,董事會於2006年2月1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為7名。該次會議的召開情況以及討論的有關問題如下:
(1)為適應市場變化,經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
(2)2005年甲公司發生重大虧損,董事A提議對此不予公告,但在會議表決時,董事B、董事C明確表示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但該提議最終仍由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其他5名董事表決通過。
(3)經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解聘張某的公司總經理職務,會議決定由王某擔任甲公司的總經理。董事D提議對公司經理的變動情況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以公告,但遭到了甲公司董事長的拒絕。
要求:
根據以上事實和《公司法》、《證券法》的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董事會決定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是否符合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董事會會議決定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募集資金用途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批准。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董事會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答案:首先,董事會不能通過該項決議。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只有5名董事贊成,低於董事會全體董事(11人)的半數。其次,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屬於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並予公告。
(3)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如果甲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董事B、董事C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董事B、董事C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4)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董事長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董事長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屬於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並予公告。
2006年5月,中國證監會在對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以下事實:
(1)甲公司於2001年1月1日由乙企業、丙企業等6家企業作為發起人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成立時的股本總額為800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2005年3月,甲公司獲准首次發行4000萬股社會公眾股,此次發行完畢後,甲公司的股本總額達到12000萬股。
(2)甲公司的主要發起人乙企業將已經作為出資應當交付給甲公司的機器設備(摺合2000萬元)作為自己的資產使用,至今尚未交付甲公司。
(3)甲公司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2006年2月1日,甲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出席該次會議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國考察不能出席會議;董事F因參加人民代表大會不能出席會議,電話委託董事A代為出席並表決;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會議,委託董事會秘書H代為出席並表決。根據總經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同意,聘任張某為公司財務負責人,並決定給予張某年薪10萬元。此外,經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同意,決定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的募集資金用途。該次董事會會議,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全體董事和列席會議的監事簽名後存檔。
(4)在2006年3月18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上,除審議通過了發行公司債券(通知中列明表決事項)的決議外,還根據控股股東丙企業的提議,臨時增加了一項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議案,並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5)2006年4月20日,經董事會同意,甲公司為控股股東乙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了抵押擔保。
(6)為甲公司出具2005年度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陳某,在2006年3月10日公司年度報告公布後,於3月20日購買了甲公司2萬股股票,並於同年4月8日拋售,獲利3萬余元;某證券公司的證券從業人員李某認為甲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漲潛力,於2006年3月15日購買了甲公司股票1萬股。
要求: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應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在本題中,甲公司的股本總額為12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超過了股本總額的25%。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A企業的行為屬於何種性質的違法行為?A企業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答案:乙企業的行為屬於虛假出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15%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2%-10%的罰金。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董事會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規定之處?並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首先,董事F、董事G的委託無效。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本題中,董事F採取電話方式而非書面形式委託董事A代為出席並表決不符合規定;而董事G委託董事會會議秘書H而非其他董事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董事會通過「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的決議不合法。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如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的募集資金用途,應當經股東大會批准。最後,董事會會議記錄的簽名不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而無需列席會議的監事簽名。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5)根據本題要點(5)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為控股股東乙企業提供抵押擔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為控股股東乙企業提供抵押擔保的做法不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
(6)根據本題要點(6)所提示的內容,陳某、李某買賣甲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答案:首先,陳某買賣甲公司股票的行為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的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在本題中,陳某是在審計報告公布5日後買賣甲公司股票的,因此符合法律規定。其次,李某買賣甲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間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在本題中,李某為證券業從業人員,因此,買賣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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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當兩個上市公司都互相控制的時候會計上怎麼處理 甲乙倆公司,甲公司控制乙公司80%股權,

你要先理解控制的概念,A控制B之後 B的財務經營決策由A來決定,所以不存在你說的這種情況,但是如果是A以自身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對價向B的原股東取得的B的股權,對B形成控制,然後A發行權益行證券數量大於A原先本身的數量,導致B的原股東控制了A,這樣才是形成了反向購買 法律上的母公司為被購買方 合並日 企業合並成本是B原股東換取了A的權益性證券所佔合並主體的股權比例假定B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來取得相同股權比例的公允價值。這也就是所謂的借殼上市。

⑶ 《會計》每日一練-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2-11)

《會計》每日一練-2020年注冊會計師職稱考試

1.【單選題】甲公司於2×16年7月1日以2100萬元取得乙上市公司5%的股權,對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甲公司將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17年11月30日,甲公司又斥資22000萬元自非關聯方處取得乙公司另外50%股權,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5%的股權於2×17年11月30日的公允價值為2500萬元,累計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為400萬元。假設甲公司與乙公司在該交易發生前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上述購買股權的交易不構成“一攬子交易”。不考慮其他因素,則2×17年11月30日甲公司再次投資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為( )萬元。

A.22000

B.22400

C.24100

D.24500

2.【單選題】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現金8000萬元取得乙公司100%的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持有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未發生減值。2×17年9月1日,甲公司將持有的乙公司90%的股權對非關聯方出售,收到價款8300萬元,相關手續於當日完成。處置後,甲公司無法再對乙公司實施控制,也不能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因此將剩餘投資轉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剩餘股權的公允價值為85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因處置持有乙公司部分股權,對甲公司2×17年度損益的影響金額為( )萬元。

A.50

B.1000

C.1100

D.1150

3.【單選題】2×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3500萬元取得A公司70%的股權,能夠對A公司實施控制,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當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總額為5500萬元(假定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合並前甲公司與A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方關系。2×16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800萬元,因自用房地產轉換為以公允模式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是200萬元,A公司當年未分派現金股利。2×17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A公司40%的股權,喪失對A公司的控制權,但仍能對A公司實施重大影響。出售取得價款2800萬元,當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000萬元。剩餘30%股權在處置日的公允價值為2100萬元。該項交易不屬於一攬子交易。處置40%股權之後,剩餘股權調整之後的賬面價值為( )萬元。

A.1800

B.1950

C.2100

D.2400

4.【單選題】甲公司於2×16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600萬元,取得投資時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為6500萬元。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核算。2×16年12月31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750萬元。2×17年1月1日,甲公司又支付價款900萬元取得乙公司12%的股權,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8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後,甲公司能夠派人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原10%股權在新增投資日的公允價值為750萬元。乙公司2×16年度實現的凈利潤為600萬元,2×17年虧損300萬元,兩年均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甲公司2×17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項目的金額為( )萬元。

A.1674

B.1694

C.1734

D.1934

5.【單選題】2×17年7月1日,甲公司決定出售其持有的乙公司25%的股權,出售股權後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5%的股權,對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響,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進行核算。出售取得價款4000萬元,剩餘15%的股權的公允價值為2400萬元。當日原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50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明細為4000萬元,損益調整明細為898萬元,其他綜合收益明細為92萬元(90萬元為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乙公司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份額,2萬元為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乙公司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份額),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為10萬元。原持有乙公司40%的股權投資為甲公司2×15年7月1日購入並採用權益法核算。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2×17年7月1日甲公司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A.525

B.1400

C.1410

D.1600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本題屬於多次交易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2×17年11月30日甲公司再次投資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原來5%部分投資在追加投資日的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2500+22000=24500(萬元)。

【知識點】會計 公允價值計量轉為成本法

2【答案】D。

解析:本題屬於成本法減資轉為金融資產的情況,剩餘股權應在喪失控制權日會計分錄如下:

2×16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 8 000

貸:銀行存款 8 000

2×17年9月1日:

借:銀行存款 8 3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7 200(8000×90%)

投資收益 1 1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85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00(8000×10%)

投資收益 50

【知識點】會計 成本法轉為公允價值計量

3.【答案】B。

解析:處置之後要按照權益法進行追溯調整,調整之後的金額=3500×30%/70%+(5500×30%-3500×30%/70%)+800×30%+200×30%=1950(萬元)。

會計分錄為:

2×16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 3 500

貸:銀行存款 3 500

2×17年1月1日:

借:銀行存款 2 8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 000(3500×40%/70%)

投資收益 800

對剩餘投資按照權益法追溯調整:

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50(5500×30%-3500×30%/70%)

貸:盈餘公積 1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5

對凈利潤和其他綜合收益的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40(800×30%)

——其他綜合收益 60(200×30%)

貸:盈餘公積 24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16

其他綜合收益 60

剩餘股權調整之後的賬面價值=3500-2000+150+240+60=1950(萬)

【知識點】會計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4.【答案】B。

解析:新增投資之後,該股權投資轉為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並採用權益法進行後續計量,原有股權按照新增投資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750+900=1650(萬元),占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8000×22%=1760(萬元),前者小於後者,因此新增投資日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為1760萬元。

由於乙公司2×17年虧損甲公司應確認減少長期股權投資=300×22%=66(萬元),所以甲公司2×17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項目的金額=1760-66=1694(萬元)。

會計分錄為:

2×16年1月1日: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600

貸:銀行存款 600

2×16年乙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600萬元,甲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2×16年12月31日: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15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2×17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750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600

——公允價值變動 15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50

貸:盈餘公積 1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5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10

貸:營業外收入 110

2×17年12月31日:

借:投資收益 66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66

【知識點】會計 公允價值計量轉為權益法

5.【答案】C。

解析:2×17年7月1日甲公司確認的投資收益=處置價款與處置部分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4000-5000×25%/40%)+剩餘股權在喪失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與剩餘股權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2400-5000×15%/40%)+原股權投資因其他權益變動確認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875+525+10=1410(萬元)。

【知識點】會計 權益法轉為公允價值計量

⑷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09年5月10日以830萬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30萬元)購入乙公

記住這個公式就行了:流入—流出=投資收益
920+30-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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