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奧馬電器涉嫌違規對外擔保將被「ST」,此舉意味著什麼
奧馬電器涉嫌違規對外擔保將被ST,這也就意味著奧馬電器有可能會退市,同時5.4萬的股東也將會受到權益的影響。實話實說,一家公司被出示退市風險提示,很明顯就已經走到了公司經營的危險邊緣,我們必須對這樣的公司謹而慎之地看待。
總結
其實奧馬電器涉嫌違規對外擔保將被ST,這不僅意味著奧馬電器面臨著要退市的後果,同時還告誡有一些股民必須對奧馬電器重新作出評估並進行自己投資的管理。奧馬電器是一家曾經很輝煌的電器,但在現如今市場環境的沖擊下,也不得不舉步維艱。在市場環境的沖擊下,任何商業公司都有可能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如果這種風險不能被上市公司利用轉型升級等等優勢化解,那麼上市公司也終將退市。
② 上市公司違反承諾有什麼危害
上市公司違反承諾,一方面會影響其自身的信用體系,相關承諾失信行為會公布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及深滬交易所官方網站,有關情況也會記入誠信檔案;另一方面,也會動搖投資者的信任。誠信經營是市場衡量企業的重要指標之一,信譽好的公司才能受到投資者青睞,而「忽悠」型公司將使投資者對其喪失信心,最終影響公司長遠發展,得不償失。
此外,新《證券法》規定了違反承諾民事賠償制度,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作出公開承諾的,應當披露。不履行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也是完善證券違法民事賠償責任、加強投資者保護的又一有力舉措。小貼士:不正當關聯交易、違規擔保、違反承諾等是常見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高管侵權行為。「知權」是「知道被侵權」的前提,也是合法維權的基礎。建議投資者要積極加強對「知權」「侵權」等方面內容學習了解,主動關注市場政策、監管理念、典型案例等與投資者行權維權相關的最新動態,不斷提升自身的權利意識。這樣當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才能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③ 違規擔保有什麼危害
上市公司違規擔保行為,不僅給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帶來風險,且存在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移公司財產風險,導致二級市場股價波動,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違規擔保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誘發上市公司經營風險。對外擔保是上市公司的一種正常經營行為,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背離正常審批決策程序進行對外擔保,不僅降低了上市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還為公司未來生產經營埋下隱患,一旦被債權人請求清償債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計劃就將被打亂,資產與現金流亦會捉襟見肘。
(2)損害公司治理結構。違規擔保的實質是大股東、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忽視上市公司的公共性,將上市公司當成自己經營的私人工具,進行資產的拆借,破壞上市公司獨立地位,損害公司三會的治理結構。
(3)有損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的公信力。上市公司違規擔保必然使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出現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侵犯投資者的知情權。
(4)嚴重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違規擔保行為不僅侵害投資者的知情權,也會帶來二級市場股價波動。中小投資者面對突發的公司風險事件,被迫為大股東、控股股東違規行為買單,致使合法權益受損。
④ 上市公司違規擔保會怎樣處理
為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二)以明顯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三)向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四)為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
(五)無正當理由放棄債權、承擔債務的;
(六)採用其他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⑤ 上市公司擔保不公告是否有效
一、正面回答
上市公司履行了擔保決議程序,但是未對外公告,擔保對上市公司不發生效力。上市公司未就擔保事項發布公告,債權人僅依據上市公司向其提供的決議,與上市公司訂立擔保合同,該等未進行信息披露的擔保構成違規擔保,擔保合同對上市公司不發生效力,上市公司既不承擔擔保責任,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分析詳情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採取了與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同樣的監管思路,但實際司法審判領域中,法院和仲裁機構仍多以監管規則效力層級較低為由,認定未經上市公司決議、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仍有效。上市公司提供差額補足、流動性支持等類似承諾文件作為增信措施,可能被認定為保證或債務加入,若未履行上市公司決議和信息披露程序的,上市公司可主張免於承擔責任。
三、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定義
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含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在內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和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之和。
⑥ 上市公司實控人佔用資金違規擔保被判刑怎麼追回
向相關司法機關訴訟追回!
1. 於訴訟/仲裁程序中主張擔保無效 《民法典》及其擔保制度司法解釋明確提出,相對人未根據公司公開披露的關於擔保事項已經決議通過的信息,與公司訂立擔保合同,擔保不
2. 與債權人協議解除 困境公司不能進入重整程序,將導致人才流失、業務萎縮、財產價值下降,嚴重時面臨退市風險。部分擔保債權人亦享有公司實控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質押
3. 向控股股東轉增的股票作為償還保障 ST安通承諾以未來資本公積轉增的股票中應向控股股東分配的部分,通過以股抵債的形式於重整程序中向債權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