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PO審計過程與年報審計過程的區別
1、含義不同。
IPO審計過程是公司上市以前的審計,是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公開招股之前要做的審計工作。
年報審計過程是公司上市以後的審計,是一家企業或公司普通年度出具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的工作。
2、重點不同。
年報審計主要是提供一份審計報告,工作的重點是其實是審計調整的博弈以及審計費用的討價還價。
而IPO審計主要是提供一份服務,重點是對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妥善解決和對內控流程的改善及財務人員的培訓,這中間的每一步,都需要律師和券商和企業做不斷的溝通。
3、時間不同。
IPO審計審計時間較長,通常三年審核一次。
年報審計過程在一個月左右,如果是連續審計的話,則一般半個月就可以完成。
2.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作假,其審計所和審計人員要承擔什麼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財務欺詐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切斷高管的責任,就能消除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手段
1、利用企業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表。
一般來說,我國上市公司大多屬於集團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業務范圍、各種經營環節等方面來看,它們大多處於一個復雜的多結構中。
向社會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以及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
關聯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獨立核算,但往往在整個集團內相互補充,甚至是商業購銷客戶,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整合並數據提供了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資產突然轉移等方式,追求一種浮華的短期逐利行為。
通過債務重組和資產轉讓取得的這種非經常性收入並不總是存在的。由於主營業務實際增長不大,經過一兩年的實質性業績提升,這些企業的業績往往出現大幅下滑。投資者投資是因為他們只關注企業表面收入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2)上市公司審計合謀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