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制
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制,上市公司都是大家集資的,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制,那就是只出錢沒權利,誰願意干呀,像原來的股權分置,只是權利不一樣都很多人不樂意干~~~
❷ 國有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如果可以是否有法可依具體條款如果不可以,違反什麼法律條款
參考答案: 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❸ 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受國有企業采購法約束嗎
國有企業其職能與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有所不同,出於保證國有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考慮,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采購未將國有企業納入《政府采購法》的調整范圍。
《政府采購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里采購主體顯然不包括國有企業。
因為企業是生產經營性單位,作為市場主體應當由市場規律來調節。
競爭性國有企業經過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後,已經成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盡管國家仍是企業資產的最終所有者,但是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臍帶已被割斷。
這類國有企業與私人企業相比,除了資本成分不同外,其他方面與私人企業並無二致。它們與其他市場主體共同參與市場競爭,其命運完全取決於其在市場競爭的表現。
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壓力面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自然會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作為其經營活動的一部分,企業在進行采購時也必然會從成本與效益的計算出發,做出明智的商業判斷,從而實現采購行為的合理化,因此無須法律另加關注。
其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趨成熟和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國有企業的資本將呈現多元化的趨勢。除了原有國家財政投資外,商業貸款、私人資本,甚至外國資本將逐漸進入國有企業,並成為其資本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條件下,政府采購制度在節約財政資金方面的作用將會極其微弱。
最後,隨著中美、中歐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談判的順利結束,我國入世的進程已明顯加快。雖然《政府采購協議》只是WTO的一項諸邊協議,簽署《政府采購協議》不是加入世貿的必然要求,但是,國際經濟發展的大趨勢告訴我們,與WTO其他成員國對等開放政府采購市場是遲早的事。
❹ 私人可以持有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最高限度是多少
持有多少股份沒有限制,但超過3%公司就要發公告,不然就屬於違規
❺ 國有資產香港上市,國家有沒有限制
。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北大的一些企業當年在香港上市,股價在20塊錢的時候,我建議學校轉讓10%的股票,這樣就可以兌現幾個億的資金,用於學校的發展。但是沒人敢採納。如果20塊錢賣了,萬一過一段時間漲到了25塊,就有人罵你,你賣便宜了,國有資產流失了。但事實是,過段時間股價跌到2塊,學校虧了,當然也沒有人負責任。
❻ 國有上市公司 和國企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是國有上市公司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股票的國企,國企是國家專控制股份,但是屬沒有在二級市場交易。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國有企業(單位)擁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擁有實際控制權(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資產財務狀況,並以此獲取資本收益的權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❼ 國有企業可以上市嗎
可以啊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❽ 上市公司有那些硬性規定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為上市的基本條件,一般申請上市的公司2、3、4三條都是滿足的。但是因為現在上市的制度是核准制,一切都要通過證監會核准才行。所以有很多即便滿足以上大部分條件都沒有能夠上市的公司。但是原則上只要符合以上上市條件都是可以申請上市的,並沒有所謂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