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4年武漢市銀行把半球股票的法人股賣給個人是否違法
1992年後我國開辦了法人股交易系統STAQ或NET法人股系統,使法人股有了專門的流通市場。如果當初武漢銀行是借用這個系統出售的,那麼就不算違法。以下是1999年停止了STAQ或NET法人股系統後,證券法對法人股轉讓做出的限定,
法人股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
4、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核減公司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單位合並,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希望能為你解惑。
2. 上市公司法人股轉讓需要納稅嗎
上市公司 法人股轉讓需要納稅嗎? 上市 公司法 人股轉讓稅收要繳納。《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的實施意見》(國資企發[1994]9號)(目前已失效)當時規定「法人股」定義為:指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其依法佔用的法人資產向獨立於自己的股份制企業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即法人擁有的股,簡稱「法人股」。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A借用B公司的名義,購買上市公司發行的法人股,但依法產權界定應由B公司持有法人股。因此,B 公司轉讓 法人股,應按照「財產轉讓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其轉讓所得支付個人股東,應按照「股息、紅利」代扣代繳20% 個人所得稅 。 法人股的類型劃分 法人股股權類型的劃分 (1)按 股東權利 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在公司盈利和剩餘財產的分配順序上列於 債權人 和優先股股東之後,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最常見、最普遍、最基本的股權形式。普通股股東享有公司經營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等基本權利。 優先股是與普通股相對應的股權,其股東享有一些優先權利,主要為如下兩方面:第一,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並且優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股息;第二, 公司破產 時,優先股股東優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公司剩餘財產。但優先股一般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持股人亦無表決權,不能藉助表決權參加公司的經營管理。 (2)按股權的流通性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流通、轉讓的股權。在我國,主要包括境內已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N股等)。 非流通股是指不能在二級市場上自由流通、轉讓的股權。 (3)按股東性質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公眾股、外資股 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國家股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向 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 股權登記 上記名為該部門或機構持有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業(不含經授權代表國家投資的企業性質的機構)用其可自主支配的資產向股份公司出資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在股份公司股權登記上記名為該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持有的股份。 綜合上面所說的,任何股份轉讓都是必須要通過正規的相關部門進行辦理,而且還必須要進行繳納各種稅費,這樣才能算是合法的轉讓,對於納稅的標准就要看自己的股份有多少才能決定的,所以,在轉讓的時候一定要把各個文件辦理齊全,這樣才算是正規的。
3. 以公司名義參股其他上市公司的個人,如何把股份確認到個人賬戶上
以公司名義持股存在重復納稅的問題,當初你們這樣做是不明智的。公司的股權投資收入除了要交營業稅,還要25%得所得稅。個人只要交20%的所得稅。建議盡快轉到個人名下。
具體操作是個人與持股公司簽訂轉讓協議。然後上市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轉讓,再下面是修改章程,然後辦理工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