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人數限制
公司上市股東人數限制為:應當有豎陸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發起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是指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梁纖此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橡迅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②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最多多少人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人數沒有最高限定。
原始股東人數有最低限制。上市前的股東人數,不得內少於1000人。容中小板塊和創業板上市的小企業,持股人數上會有所放寬,但無論如何上市前股東人數是越多越好.如果公司真的上市,原始股就能翻10倍以上利潤應該是不想分給員工。
(2)上市公司至少多少股東擴展閱讀:
上市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達到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③ 一個上市公司通常是把多少股份上市
1、如果一個公司的股份分成100%,一般只會拿出20%~40%的股份上市,而且他們自己還持有相當比例的流通股;一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的惡意收購,二是制約公司高官的行為規范,三是在經營不善時避免出現大的資金缺口;
2、你的理解基本正確,總股本是指公司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房產、機械設備、辦公用品等),發行的股票只是整個公司的一部分資產;
3、誰持有公司51%的股份誰就是大股東,就有決策和話語權,就算把股市資產100%都發行,那公司的高管所持有的股份總額也是主要的,不然就象你說的那樣公司就讓別人佔有了哦。
④ 國家法律規定,非上市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又說,上市公司持股人數不得少於1000人,好矛盾
什麼矛盾的,字面理解,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股東人員上面是有嚴格要求的,非上市公司股東不能超過200人,上市公司股東不少於1000人。不同的公司類型不同的人員要求吧了,防止非法集資和退市有幫助。
⑤ 上市公司允許多少股東
上市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的,或者《 公司法 》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其發起人主要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達到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⑥ 在主板發行新股,公司股本總額至少是多少3000萬還是5000萬怎麼在看到兩種說法都有
公司股本總數不得少於3000萬~!
5000以上應交由承銷團發行,
公司股本總數不得少於3000萬的,公開發行比例要達到25%以上,
公司股本總數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比例為10%,還可向戰略投資者發行,戰略投資者的持股時間不得少於12個月~!
所以絕不是5000萬。
如果是公司債券上市發行的話,實際發行額不少於5000萬!
以上敘述的單位都是人民幣。
⑦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是:在港交所上限是不超過37%。在滬(深)交所上限是不超過75%。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的條件之一是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且持有股票面值達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在收購行為發生後,由於收購人作為一個股東,通過收購活動已持有了該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那麼,該上市公司已不再具備所規定的上市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