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優化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
【摘要】資本結構與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直接相關,它不僅影響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和總價值,還影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以及經理行為,進而影響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經濟增長和穩定。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直接影響其素質和投資價值,增強投資者信心以及有效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資本結構優化的評價標准 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需要一個普遍適用的標准來衡量。 現代 資本結構理論認為,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就是使其市場價值最大化,這一標准最早是由Modigliani(莫迪)和Miller(米勒)提出,現已被廣泛接受。這一標準是否適合我國的企業實際,理論界及實務界對此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在我國,關於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是否標准,有以下幾種觀點。
1、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當投資者投資於企業的時候,希望能獲得高額的投資收益,能從企業獲得最大的利潤分紅,這就要求企業投資項目的收益率高於資本成本,使企業凈資產達到最大。但兩權分離制度的產生(即企業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經營人員為了使企業利益達到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保留盈餘,實現企業的資本保值增值,而不向股東分紅或盡量少分紅,以增加企業的留存收益。因此,在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下,股東即使投資於優質公司,也無法享受到豐厚的投資收益,這樣必然會打擊投資者的信心,長此以往,公司的財富增長 自然 會受到影響。
2、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企業利潤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財務上的利潤是指企業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它反映了企業一年的經營成果。從使用者及閱讀者的角度看,都只能看到企業一年以內的經營狀況,除非有意識地進行盈利趨勢分析,否則無法注意到以往年度的盈利狀況及未來的盈利能力。但這種贏利趨勢分析通常是由專業人士進行的。因此,在衡量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時如果只注重企業當年的利潤表,就容易忽略風險、資本成本及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財務決策的重大影響,忽視企業的長遠利益。在企業資本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達到完全分離的現代企業里,經營人員為了保有自己的既得利潤,而出現拼設備、拼人力的短期行為,使企業發展後勁不足。
3、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是使得相關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資本結構
企業相關利益者是指投資者、債權人、職工、顧客、供應商等。該模式是企業在權衡相關利益者利益條件下的企業價值最大化。但由於企業各相關利益者的利益沖突比較大,影響各方利益的因素也非常多,把這幾方面關系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且要量化,其實是無法做到的。
資本結構完善的標志是:功能強,各種資本都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周轉快,在經營中各種形態資本能較快的依次轉換其形態;增值多,通過經營能實現較多的資本增值;抗風險,能抵禦異常情況而減少損失或帶來收益。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非合理性表現,是由多種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三、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途徑 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不僅包括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等財務概念上的物質資本,還應包括人力資本等非物質資本。只有充分意識經營者人力資本在企業中所起的作用,才能解釋為什麼同樣的企業由不同的經營者經營會產生不同的經濟效益。本文從股權結構、債權結構、人力資本三個方面提出了優化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途徑。
1、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
(1)完善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考核制度。應增加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資格的難度,從源頭上控制上市公司偏重股權融資的傾向。讓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和資本市場狀況決定是否進行股權融資, 並讓其獨自承擔風險。用一個指標體系取代單一的凈資產收益率指標作為考核上市公司取得配股、增發新股資格的標准,使股本擴容更具合理性。
(2)規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製度。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製度不規范,股息較低,從而造成了股權融資成本低於債權融資,損害了廣大股東的利益,因此應規范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製度。一是加強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對於不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證監會應要求其在年報中披露不分配的具體理由;對於送股的公司,可要求其在年報中披露轉作股本的可分配利潤的用途和投資方向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加強對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 法律 約束,應加強對股利分配請求權的保護;應加強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3)解決股權分置,形成多元的股權結構。解決股權分置,完善資本市場改善股權結構應考慮適當降低國有股比例,減少非通股比率,減少國家股比重,實現股權所有者多元化。作為 歷史 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在諸多方面制約 中國 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首先,股權分置扭曲了證券市場定價機制,非流通股票客觀上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其次,股權分置導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大股東與小股東的利益沖突相交織,客觀上形成了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再次,不利於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固執,不能形成對上市公司強化內部管理和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實施了股份制改造,直接體現實證研究中的結果就是國有股比例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影響的下降。可預見,通過正在進行的改革,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選擇將更多的由市場而不是由政府行政命令決定。
(4)完善市場的法制體系,加強外部監督。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建立信息披露動態監管機制,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跟蹤核查,提高監管水平,提高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會成本,積極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推進資本市場監管體系的社會化。加大監管及打擊力度,規范上市公司經營行為來實現。一是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對《公司法》中不完善的地方進行修訂,從法律上約束上市公司在股權融資時的弄虛作假行為。證監會要切實依法把好關,杜絕不符合條件的公司上市,同時要對上市公司的增發和配股進行嚴格審批。二是加強各種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強化制度監管的力量。股票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信息的正當披露,而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信息不對稱,或披露虛假信息,使股民在很大程度上懷疑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因此,應加強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行為的公開評價,加強社會公眾對其行為的公開監督,使品牌聲譽成為與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長期利益和價值高度相關的重要因素。
2、優化上市公司債權結構
(1)明確上市公司債券在資本市場中的地位,提高債權集中度。國家應該從政策上、立法上改變投融資者對公司債券的偏見,為上市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使得上市公司投資者合理使用籌集的資金,監督經營風險,安排好足夠的現金流量,向市場顯示自身防範風險的能力,增強投資者對公司還本付息的信心,降低融資成本,提高債權集中度。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協調發展是上市公司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也是平衡債權約束和股權約束,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結構的必要條件。完善資本市場特別是促進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建立通暢的融資渠道和合理的融資機制,是改善公司治理最根本的措施之一。
Ⅱ 引入戰略投資者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優化
上市公司再融資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分析 (一)上市公司配股融資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從理論上講,配股是向公司的原有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發行股票,如果全部股東都全額認購,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不會發生變動。但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股東往往會放棄配股權。因為在國有股股東配售的股份仍是非流通股份的情況下,國有股股東若與流通股股東按照相同的價格配股,容易造成股東資金的沉澱,其結果自然是國有股股東不願意參與配股;再就是有的國有控股股東在發起成立股份公司時,已經將資產全部投入,配股時根本無力參配。而在非流通股股份普遍放棄配股權的同時,流通股的配股往往由券商進行「余額包銷」,所以一般都能夠全額參配。在這樣的條件下,勢必造成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相對上升和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對下降。 2000年滬市上市公司中實施配股的有82家,在此其中只有13家公司國有股股東實現了全額參配,其餘69家公司的國有股股東均部分或全額放棄了配股權。我們對這69家公司配股前後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考察,以分析國有股放棄配股權對股權結構變動的影響情況,並進行了公司配股前後股權結構變動的配對T統計檢驗,以查明這些公司在配股前後股權結構變動是否顯著。見表2。 表2配股前後流通股所佔比例變動的檢驗 項目 樣本個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准差 配股前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 69 0.19 0.69 0.354 0.112 配股前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 69 0.22 0.7 0.405 0.114 T值(雙尾檢驗) 19.043 顯著性水平 0.001 結果表明,由於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東放棄配股權,使得這些上市公司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相對上升,平均上升了5.1%(即0.405—0.354);與此相對應,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平均下降了5.1%;進一步,配對樣本檢驗結果也顯示配股前後股本結構變動顯著(顯著性水平為0.001,雙尾檢驗)。 (二)上市公司轉配股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轉配股是上市公司在配股時,國有股或法人股股東將配股權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認購的股份。而放棄配股則是指國有股、法人股股東既不參與配股,又不將配股權轉讓與他人的情況。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於1994年4月5日發出的《關於在上市公司送配股時維護國家股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1)有能力配股時不能放棄,以防持股比例降低;(2)在不影響控股地位時,可以轉讓配股權;(3)配股權轉讓的限制及通過購買配股權認購的股份的轉讓辦法,均按照證券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中國證監會於1994年10月27日頒發的《上市公司辦理配股申請和信息披露的具體規定》指出:「配股權出讓後,受讓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轉配股這種做法在1995—1997年間最為集中,1998年停止。由於國有股、法人股股東轉讓配股權後,轉讓的部分不得上市流通,因此,隨著上市公司送股、轉股和配股的實施,待處理轉配股的總數逐漸增大。我們對96家轉配股的滬市上市公司由於轉配而導致的股本結構變動進行了統計分析,從中能夠看出轉配股份對股權結構的影響程度。見表3。 表3 轉配股前後股本結構變動的檢驗 項目 公司數 級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標准差 轉配這前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 96 0.52 0.45 0.97 0.68 0.13 轉配上市後非流通股份所佔比例 96 0.61 .032 0.93 0.59 0.13 T值(雙尾檢驗) 10.99 顯著性水平 0.00 結果顯示,轉配股使非流通股份(國有股和法人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平均降低了9%(即0.59—0.68),配對樣本的T檢驗表明轉配前後股本結構變動顯著(顯著性水平為0.00,雙尾檢驗)。從股權結構角度分析,我們認為上市公司的配股權還是允許轉配為好。這是因為,在允許轉配的情況下,股權結構的變動程度要明顯強於僅僅是放棄配股的情況;進一步分析,如果允許將配股權轉讓給其他機構投資者,將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極為有利。 (三)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檢驗 增發新股是上市公司除配股之外的另一種再融資方式,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滬深上市公司增發了A股。1998年5月,龍頭股份和深惠中5家紡織業上市公司開創了增發A股的先河,之後,新鋼釩、上海醫葯相繼增發。1999年,上菱電器東大阿派幾家電子類上市公司也完成了增發,並且在發行方式上進行了創新。2000年,吉林化工、、南通機床等公司進行了增發。到2000年底,實施增發的上市公司已經達到了35家。增發新股與配股的區別在於前者面向所有投資者,後者只面向公司現有股東。增發新股的對象主要是社會公眾,既面向公司現有股東也面向所有新的投資者,在1999年的增發中,還引進了戰略投資者的概念。
Ⅲ 如何優化股權結構,規避企業風險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是規范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一般來說,公司股權結構與公司法人治理之間有其緊密的邏輯關聯。對於具有不同股權構成的公司,無論股權結構相對分散,還是相對集中,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所確定的原則,都是相同的。但能否根據不同的股權結構,對股東、董事會和經理層各自的權責利關系及三者之間有效制衡做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對於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
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企業發展、擴張需要資金時,通常可以考慮的融資渠道包括投資人、合夥人、內部員工、銀行甚至高利貸,但是這幾種渠道融來的資金,風險是不一樣的。
用投資人、合夥人的錢或者讓員工入股用員工的錢,如果企業是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虧損甚至死掉,他們作為股東會一起承擔風險。用銀行的錢,門檻比較高,會有很多限制,比如抵押、股東承擔無限責任等,所以當企業不能償還借款時,銀行會拍賣抵押物或者追溯到老闆的個人財產。用高利貸的錢,沒有門檻,但是會面臨更大的風險。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Ⅳ 論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 ------再融資與股權結構變動的實證分析
股權結構問題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問題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
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關鍵問題的思考;
·公司治理與資本結構優化問題分析;
·論股東有限責任
...
有學者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行的實證研究,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股權分散型的上市公司的
Ⅳ 為什麼說國有股的減持有助於優化股權結構,提高企業的股權治理效應
對我國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國有股減持,不僅有利於加快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和結構調整步伐,而且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有效監督,提高其資源配置效率也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何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依據正確的公司治理和資本市場的內在規律,實現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和有效治理則是一個非常復雜和極具爭議的問題。通過國有股減持的政策,可以改變我國上市公司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也就是可以減少非流通股的存在比例,實現股權結構的調整。但是國有股減持究竟要減持多少,減持後上市公司形成了一種怎樣的股權結構模式,新的股權結構是否是較現有的更有助於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鑒於英美公司在最近十多年間取得了比注重大股東監督的日本、德國更好的業績,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演變應該向歐美公司靠攏,股權盡量分散,今後對公司經理層的監督應該主要通過市場、法律來進行,即採用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另一種觀點將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法律制度等與英美、德日等國進行比較以後認為,由於我國的市場成熟度比較低,法律制度不健全,在市場力量和法律法規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情況下,股權結構應該模仿德國和日本公司,股權適度集中,注重大股東對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即採用大股東控制的治理模式。我國現在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先看一些例證: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有一些案例表明,股權分散並非都有好的結果,例如,廈門汽車分散化的股權結構,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之爭,給廈門汽車帶來的是管理層的不穩定,公司經理人聘任等常規性的程序,以及對公司發展極為有利的配股議案都不能通過,大股東之間不顧公司發展的拆台之舉,令人擔憂。同樣具有分散股權結構的民豐實業,也爭的不亦樂乎。如果說兩三年前,勝利股份、國際大廈大股東之間的控制權紛爭還是個案的話,那麼近期頻繁爆發的大股東控制權之爭,就不再是偶然現象了,這些紛爭大都存在一個共同點:即大股東在乎的是對公司的控制權,而忽略了公司的發展。在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中,還有陷入擔保圈官司纏身的ST興業、假帳大王PT鄭百文、銀廣廈等一大批問題公司。相對應的,股權集中度較高的的問題公司就更多了,這里就不再多說了。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無論是類似英美的分散的股權結構模式還是類似德日的較為集中的股權結構模式都有各自所適宜生存的「土壤」,它們並不符合中國的國情。並且在近些年中,這兩種模式也都逐漸顯露出了自身的一些弊端,開始出現了相互補充的趨同化傾向。因此,我們在貫徹國有股減持政策的同時應當不斷探索更有利於提高企業績效的新的股權結構模式。在英美、德日兩種股權模式趨同化的過程中出現了法人相對控股的股權結構模式,我個人的觀點認為該模式是適合我國企業目前狀況的,是應當得到提倡和推廣的。
Ⅵ 增資擴股是怎麼樣運作來優化股權結構的
所謂增資擴股,是指公司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優化股權結構和比例,提高公司資信度和競爭力,依法增加註冊資本的一種行為,一家成功的企業,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往往要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增資擴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增資擴股對於一家企業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下面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的知識及注意事項,以供參考。
一、增資擴股的意義,歸納起來大致有如下幾點:
1.籌集經營資金,擴大生產規模
對於絕大部分公司而言,剛成立時規模不可能很大,然後慢慢發展壯大。而在發展過程中公司需要不斷擴大生產規模,這時候資金變顯得尤為重要,光靠自身的盈利積累,那會大大拖慢速度。
所以企業就需要不斷籌集生產經營資金,也就是融資。
在所有融資方式(包括銀行貸款、民間借貸、實物抵押、股權質押等)中,毋庸置疑,增資擴股的成本最低,而且幾乎可以無限期地使用。
2.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
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和外部形勢的變化,現代企業制度的內涵也不斷發生變化。公司需要與時俱進,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外部形勢的發展,不斷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和股東之間的持股比例,達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的目的。增資擴股是公司調整股權結構和股東持股比例的重要手段。
3.提高公司信用,獲得法定資質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規模往往意味著競爭優勢,規模越大,競爭優勢越大,信用越強。增資擴股同樣是擴大公司規模,提高公司信用的重要手段之一。
同時,注冊資本達到一定數額標準是獲得某些法定資質(比如股份公司上市的條件之一是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的主要條件;那些注冊資本達不到標準的公司,要想獲得相應的法定資質,必須進行增資擴股。
4.引進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不但可以給公司帶來發展資金,而且還可能給公司帶來先進的技術、產品、管理經驗和購銷網路等,從而在短時間內大幅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一家公司在不同發展階段,需要引進不同的戰略投資者,而增資擴股是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兩種主要手段之一(另外一種是股權轉讓)。
二、常見的增資擴股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邀請出資,改變原有出資比例
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資總額1000萬元,股東甲出資500萬元(占出資總額50%),股東乙出資300萬元(占出資總額 30%),股東丙出資200萬元(占出資總額20%)。現公司增資500萬元,由股東甲認繳100萬元,股東乙認繳300萬元,股東丙認繳100萬元,這家改變了原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增資後,甲乙各占總額40%,丙出資占總額20%。
這種增資方式,可適用於股東內部,也可用於股東之外的第三方出資增資情形。
2.按原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額
也就是說,這種增資方式是按照比例增加出資額,但是並不改變出資額比例,僅可適用於股東內部增資。
三、增資擴股融資的特性
增資擴股屬於權益性融資,它具有股權融資的主要特徵:
1.沒有固定支付股利的負擔
如果公司經營得好有盈利,並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向股東分配股利;如果公司盈利少,但資本短缺或者存在更好的投資機會,也可以少支付或者不支付股利。
2.增加公司的信譽
增資擴股融資能夠改善公司的財務結構,降低資產負債表,優化企業資本結構,有利於提高公司的信譽度,為利用更多的債務資本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3.沒有還本付息的風險
增資擴股是利用股權所籌集的資金,屬於自有資本,與債務資本相比,一方面它能夠提高企業的信譽和借貸能力,對於擴大企業的生產規模,壯大企業實力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股權融資沒有還本付息的風險,資本始終存在於公司,除非公司破產。
4.為企業引入技術與管理
增資擴股融資時投資者可以現在投入,也可以將設備、專利技術、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作價入股,從而使企業也能獲得需要的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與其他資金模式相比,更能使企業盡快形成生產經營能力。
四、增資擴股融資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轉增比例不可過高
以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的,轉增比例不可過高,否則轉增後公司賬面上的業績(主要是利潤率)會受到影響,不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轉增注冊資本時需要進行相應的折舊和稅款的計提與調整,否則可能無法通過驗資並需要重新調整增資擴股方案。這將不利於增資擴股的進程,也將對公司信譽產生不良影響。
2.公司空際控制人不能發生變更
以上市為目的進行增資擴股的,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空際控制人不能發生變更,管理層及主營業務不能有重大變化。
3.優先認繳出資
依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增資擴股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全體股東可以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同時,在有新股東投資人股的情況下,老股東還需作出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的聲明。
4.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
以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的須注意:保證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即法定公積金最高轉增比例為75%,以資本公積全轉增注冊資本的需要根據公司所執行的會計制度作具體分析,以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的可以全額轉增。
5.增資擴股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募股不足問題
依據《公司法》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預期未募足股份將失去承諾的權利,投資人有權撤銷所認股份。所以,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募股不足問題,解決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6.增資擴股過程中的納稅問題
在以未分配利潤及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時都會涉及稅收的調整。而個人取得的轉增資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所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些細節的安排可能許多人都不清楚,最好在增資擴股方案中予以說明,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Ⅶ 論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
你這個范圍好廣啊,說實話,不知道咋回答,不過中國的上市公司是照搬國外的,所以從形式上看,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