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注冊資本最低要多少
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要5000萬。《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㈡ 上市公司注冊資金
法律分析:公司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錢是作為股東投資在公司的股份。注冊資本是公司在設立時籌集的、由章程載明的、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是股東認繳或認購的出資額。注冊資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上市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為三千萬元人民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條件有以下四個: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額度,不能低於三千萬元人民幣;2、股份有限公司的營業時間必須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處於盈利狀態;3、持有股票面值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經相關部門核准以後,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如果股本額度超過了四億元人民幣,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要在10%以上;4、股份有限公司在准備上市的近三年內,沒有嚴重的違法行為,同時公司的財務不存在虛假的賬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