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問題論文
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問題論文
在學習和工作中,說到論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論文是對某些學術問題進行研究的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論文很難寫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問題論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摘要: 在當今資本經濟市場瞬息萬變的局勢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對各利益方的影響程度越來越大。文章通過分析現狀,指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加強監管、改進標准、加強社會公眾監督等對策。
關鍵詞: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
1、緒論
當今經濟全球化下,市場經濟中的資本經歷正著深刻的變化。巨大的GDP總量及進出口貿易量伴隨著巨量的交易業務,而作為反映貿易中資本運轉的會計信息顯得尤為重要。會計信息的有效性、真實性、可靠性等質量要求影響著經濟市場中的資源配置和運行效率,同時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內容也會對投資者具有導向性作用。而上市公司作為會計信息的提供方,對會計信息質量更應嚴格把控。會計信息披露需要將有用的會計信息及時有效的傳遞給信息使用者,使其知曉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能力。而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對內影響股東及相關利益者的利潤分配及管理者制定決策,對外影響著市場資源的優先配置及效率,同時影響投資者決策。
2、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現狀
2.1會計信息披露的可信性不足
會計信息的產生需要經過發生會計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財務報表披露三個步驟。在會計核算環節,依照會計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會計估計辦法。在財務報表披露環節,有些企業對重大事項不披露,只報告對企業有利的信息隱藏對自身不利的信息,導致披露的會計信息避重就輕,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和會計信息使用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後者處於劣勢地位,使用者利用不完整的`信息做出不科學、不合理的決策,可能會造成重大失誤。
2.2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性差
會計信息是否具有相關性取決於預測價值和反饋價值,上市公司傳遞信息的時間越早、內容越充分真實,預測事項越可靠,信息價值也越高。如果會計信息披露遲滯,公司外部信息使用者就無法根據已知信息做出正確的分析和預判,造成投資決策出現混亂。
2.3會計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差
由於不同的上市公司運營方式不同,在會計核算和會計估計上會選擇不同的方法,即使是同樣的業務也可能會採用不同的方式,所以在財務報表披露上也會迥然不同,這就導致財務報表之間可比性差。公司外部使用者往往會採用相同標准分析會計信息,但信息的缺失往往不能使其掌握准確的判斷。
3、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存在問題的原因
3.1內部原因
首先,股票價格的高低往往能反映出一個公司的經營情況,是公司內部衡量管理層能力一項標准。倘若股票價格一直在較低水平徘徊,會被認為管理能力低下,且目前大部分公司實行股權激勵的政策,股票價格的高低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和管理層自身利益掛鉤。更重要的是,財務報表反映的信息,影響投資者的選擇。財務報表利潤高,所反映的盈利情況明朗,投資者往往會將閑散資金投入進去,而在市面上吸納大量投資者的巨額資金,無疑對上市公司有很大的誘惑。所以有些企業會出現會計信息失真,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情況。
其次,由於內部控制系統是覆蓋全公司日常經營運行的一整套完整的系統,需要有專業的管理知識、人員、技術等強大的軟硬體支持。可仍然有部分公司沒有意識到內部控制對於公司運行的重要性或者無法提供完備的支撐,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不夠,無法起到內部控制對日常管理和風險防控的控制效果。有些公司雖建立了完備的內部控制,但因後續的監管力度不夠或者信息處理不及時等問題,也不能很好的發揮內部控制的效果。在此基礎上,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也是導致會計信息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
最後,由於會計政策隨著時代的進步也在一直不斷地更新完善,公司可能會在處理公司事務時與現行的會計准則不一致,尤其是在確認資產、收入、費用等項目上,這也會使會計信息失真,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3.2外部原因
我國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監管的部門主要是證監會、深滬交易所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證監會是最有權威的部門其負責最初的財務信息披露,深滬交易所處於監管最前線位置但權利有限,中注協主要通過會計事務所間接對會計信息質量監督。在會計政策的選擇上,因處理的事務繁雜且各公司性質不同,會計准則給予公司一定的空間,但選擇合適的會計准則進行核算還是依靠主觀判斷,這就在監管依據上給監管部門造成很大困擾。其次,對於會計注冊師的處罰力度主要以行政責任為主,最嚴重的是吊銷執照,處罰力度有待加強。
4、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方法
4.1完善法律體系,加大懲處力度
首先,要完善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信息的立法體系,在內容和結構上都要形成成熟的規范,避免出現打擦邊球的行為。同時加大懲處力度,在處罰金額上要與其損害的他人利益加重多倍,建立黑名單及違規退出機制將責任落實到公司及個人。
4.2規定強制性信息、自願性信息及預測性信息披露
對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內容進行分類和規定。信息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需或是影響決策的信息強制上市公司披露,避免模糊大眾視線。在此基礎上,上市公司可以選擇其自願披露的財務信息,以此來補充信息的完整性,也能在基本信息完善的基礎上樹立公司良好形象,適當保護上市公司利益。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甚至是失真時,投資者難以形成正確的預測和判斷,所以上市公司可給予一些預測性信息並分析得更長遠更透徹,完善會計信息預測體制,使結果更具科學性,信息披露質量更高。
4.3建立激勵懲罰機制
在獎勵方式上,可以採取股權制、年薪制、和企業文化的熏陶,增強管理人員對公司的歸屬感和責任感,使員工明白企業的發展與每個人的行為息息相關,同時對於違規人員制定懲罰措施,嚴重者永不錄用。
4.4加強企業外部監管力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發揮證監會、深滬交易所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管理作用,使其權利與監管的范圍力度相匹配,從而完善監督體系加強監管力度。上市公司應重視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使管理權與監督權分離,權利分立,職責明確,在人員配備和硬體支持上,公司應盡全力保障其的運作能力和與時俱進性。
4.5改進上市公司業績評價標准體系
綜合看待一個公司的發展能力,例如資產狀況、市場評價、償債能力等,從而對上市公司有一個科學全面的評價,不能只用傳統的盈利能力去衡量公司的價值;還可引用一些非財務因素的指標加入判斷體系,使上市公司不僅僅只抓住眼前的利益,調動其更大的積極性去關注未來的收益和影響。
4.6增強社會輿論的監督
中小投資者是會計信息最廣泛的使用者,所以社會公眾的監督應是范圍最大的監督活動。設置社會公眾檢舉獎勵制度,但不以其作為謀利手段,調動社會公眾促進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高的積極性,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5、結語
會計信息質量的高低,影響著會計信息相關利益者的判斷和決策,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改進監管治理體系對資本市場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應改變傳統評價上市公司價值的評判標准,以長遠的眼光看待其發展,並對其進行監督,促進會計信息質量提升。
6、參考文獻
[1]張文芬.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研究[D].財政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4.
[2]胡國恆,王少芳,翟永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經濟縱橫,2014年第7期:101-104.
[3]於梅.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分析[J].財經問題研究,2015年第6期.
;Ⅱ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解決措施有哪些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
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實、不能有虛假信息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會計信息不是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的真實反映。企業管理者與企業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們之間存在著沖突。企業管理者為了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和商業信用等而進行的會計信息造假現象,使會計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過文字敘述來達到目的,也就是說通過文字敘述故意歪曲經濟業務的內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虛假的業務通過各種途徑變為合理、合法的業務,以此來誤導相關投資者;另一方面通過對數字動手腳,也就是說經濟業務內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會計信息時,有意擴大或者縮小經濟業務的數量,比如虛報年資產收入,少攤或者多攤費用,少報或者多報損失額等。信息披露虛假還表現在信息披露時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輕,對關系企業發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護商業秘密作為理由,隱瞞重大會計信息等,使投資者誤解。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
信息披露不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對經營過程中,預測到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但是投資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項故意拖延時間不及時披露,或者是對外界出現的會影響到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波動的傳言等的原因不進行說明或者公開解釋的不及時,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藉此機會進行內幕交易,會更大程度上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現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主要有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不論哪種形式的報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時現象。
(三)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被動現象
現階段,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處於強制狀態,上市公司沒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動要承擔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種負擔,所以,如果不強制,上市公司就不會積極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這樣就影響到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動,就不會關注對自己公司未來走向的預測,但是我國的證券法中又規定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公司對未來發展前景做出分析與預測,這個預測對投資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確面對這件事情,在被動情況下預測前景就會和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關法律不健全
我國對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相繼出台了《公司法》、《證券法》等,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為具體的實施依據,制定了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等多種形式,形成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還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政出多門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門造成部門之間矛盾重重,協調起來比較困難,在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對信息披露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進行的比較隨便,因為還沒有形成對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環境。另外,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律還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驅動
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歸根結底在於利益。每個公司都會考慮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會選擇進行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會計行為,導致會計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會做好准確工作,為了獲取更多的資金支持,他們在發行股票時會盡可能的對公司財務進行包裝,把公司盈利數據做高,從而達到提升股票發行價格的目的,使會計信息披露失去真實性。
(三)監管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還沒有成立證券市場的自律性機構,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監管涉及的范圍很廣,如財政、證券、工商、稅務、審計等部門,還有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公眾媒體等,多方部門都想插手。具體在監管方面發揮作用的只有證監會,但是證監會的力量比較薄弱,權威性也不強,其他各個部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規定明確的責任,部門之間也沒有形成合力,共同來監管上市公司信息,社會公眾和媒體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還會遭到排擠,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約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機構方面存在不合理現象
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占的比重比較大,流通股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容易存在不合理現象,兩極分化,力量懸殊,就很難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控制與約束。上市公司缺少內部審計或者內部審計只能被削弱,導致公司財務管理出現混亂,財會信息失去真實性。
三、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規情況,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現象。面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立法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定出比較具體的細則,明確規定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辦法,協調好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權責明確,制定出的法律法規要考慮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監管力度就要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過程及市場進行約束與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場交易環境。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主要是因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為了公司利益會進行干預,他們進行的干預大部分都是違法的,所以要加大監管力度就要從公司高層人員入手,追究他們的責任。所以,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追究相關人的責任,使會計信息在法律的保護下還原到真實。
(三)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財務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時要加強誠信教育。可以通過建立健全法規法規,使守信者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可以提高誠信的力度。還可以通過建立誠信檔案,借鑒貸款的做法,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一些惡意造成後果的行為,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這樣會導致公司丟失誠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從公司內部強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是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制定一些強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則,監督上市公司的行為。
總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質量,既要從公司內部治理出發,又要加強外面的監管力度,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證券市場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Ⅲ 關於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
http://..com/question/114746347.html這個是一些參考文獻希望對你有幫助,
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
摘要:本文論述了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包括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剖析了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成因,並指出了規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 披露
目前我國已經由有關機構發布實施了一系列股票交易法律、規則,並規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則要求和內容體系,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還存在不少不規范的現象,損害了我國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也使廣大投資者蒙受了許多不應有的損失和風險,因此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呼聲越來越高。本文試就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規范化問題作些研究探討。
一、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上市公司及時、真實、充分、公平地向廣大投資者披露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信息是上市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從宏觀而言,它有助於國家的宏觀調控和市場的運轉,有助於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有助於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從微觀而言,從企業外部信息需要者角度來看,它有助於保障投資者和債權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從企業角度看它有助於公司的籌資和降低籌資成本,有助於促進公司自身的發展,從企業經營管理者角度看,有助於落實和考核其經營管理責任。總之,公平、真實、充分、及時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於國家、於企業、於民眾都是大有好處的。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於90年代初期,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但也存在不少問題。
1.取得的成績
(1)會計信息披露規范逐步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為主體,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和證監安會發布的關於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准則為具體規范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重大事項報告)三部分組成的信息披露內容,初步規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體系如圖1:
圖1 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體系
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往往不是單獨進行的,而是與其他非會計信息一起,在公司入市(一級、二級市場)、入市以後的適當時機公開披露。綜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雖然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中,會計信息都是其主要內容,但是出於用戶和市場管理的需要,同時披露非會計信息也是必要的。因此,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就不可能象我們習慣上所理解的行業會計制度那樣獨立存在、自成一體,而是滲透在有關法規和信息披露規范性文件之中。在這些公開披露信息中,還應包含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所作的各種審查、鑒定、評估、驗資、查帳、審計的報告和意見。
(2)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體系正在不斷完善。1992年11月,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管理的需要,我國成立了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簡稱證券委),同時還成立了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簡稱證監會)。前者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管機構,後者是一個受證券委指導並授權全面監督檢查與歸口管理證券業務的政府執行機構,負責建立健全證券監管工作制度。它們從宏觀管理的角度出發,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了比較有效的管理。此外,證券交易所也積極地參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另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體系中,注冊會計師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正越來越明顯地發揮出來。從1997年年報的審計看,注冊會計師們出具解釋性說明的明顯增多,同時,重慶會計師事務所對「渝鈦白」說「不」,以及普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寶石A」年報的拒絕發表意見,都開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先例。隨著1998年「脫鉤」工作的迅猛開展,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責任感更有明顯提高,其執業環境也正在改善。
(3)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市場投資者的心理素質和投資分析、決策水平等技術能力正在不斷提高。
2.存在的問題
(1)有關法規、制度不完善。迄今為止,規范我國證券市場的根本大法《證券法》雖然已經出台並實施,但有些規范仍然採用「試行」、「暫行辦法」的形式,明顯帶有過渡色彩;上市公司會計制度不規范。根據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規定,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從1998年起執行財政部發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和「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等幾個具體會計准則以及《關於執行具體會計准則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解答》等有關條件,使上市公司對外公布的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得以加強,同時也體現了與國際慣例不斷接軌的原則,但隨著證券市場的擴大,現行會計制度中有些規定仍有些滯後,一是某些新情況、新業務,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待於進一步規范。如對收購、兼並、合並、破產等的帳務處理、對即將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帳務處理、對金融衍生工具的帳務處理等等,二是上市公司會計制度太分散,不易全面執行,三是與國際會計准則不一致,跟不上我國證券市場向國際化邁進的步伐,不利於我國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
(2)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現行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不很規范,散見於各種規定之中。而我國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規的有關機構有全國人大、證券委、證監會、財政部和其他機構等,令出多門,管理不統一,從而導致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缺乏統一性;信息披露制度不穩定,有些治標不治本的規定經常變動,既不易把握,又不易執行,給會計信息披露出現虛假、遺漏、隱瞞等現象以可乘之隙。
(3)上市公司會計行為不規范。上市公司的會計行為是企業的會計人員收集、整理、加工會計數據並進行檢驗後,向利益相關方披露會計信息過程的總稱。上市公司會計行為的不規范,造成了其披露的會計信息的質量不高。具體表現在:①不夠真實。企業管理當局出於經營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願披露詳細、真實的信息,低估損失,高估收益,這方面的信息造假行為在當前我國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1997年轟動一時的「紅光實業」、「瓊民源」事件便是例證。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報中獲得補貼收入提升公司業績的公司有410家,說明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仍有水份。再者,上市公司運用不恰當的會計處理辦法,提供帶有明顯誤導性的財務報告,以粉飾經營業績,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亦不乏其例。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報中主業業績下降、關聯交易頻繁、託管收益和資產置換收益劇增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很多公司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中披露的公司盈利的預測值與實際值相差一倍、數倍甚至數十倍,用過高的盈利預測信息騙取股東和社會公眾信任,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一項痼疾。1998年以前,10%的凈資產收益率成為一般上市公司配股的資格線,多數達不到資格線的上市公司就利用會計制度(更有部分分公司違反制度)「操縱」利潤來達到目的,我國證券市場的「10%現象」蔚為奇觀,即凈資產收益率位於10%-11%的上市公司數量遠遠大於9%-10%之間的上市公司數量。1998年,隨著上市公司配股條件的修改,配股資格線由10%調整為6%,過去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集於10%-11%的現象得以改觀,1998年度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處於該區域的有112家,佔全部上市公司的15.45%,而在1997年是207家,占當年全部上市公司的28.55%。①真實性是會計信息的生命,不真實的會計信息必然導致決策的失誤;②不夠及時。在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能否及時,直接關繫到眾多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一旦信息披露不及時,產生了內幕交易,一般投資者的損失可想而知。目前,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已經基本能夠做到在規定時間披露業績報告,但對重大事件的披露仍往往不及時。這就降低了會計信息的預測價值和反饋價值,降低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③不夠充分。不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對有利於公司的會計信息過量披露,而對不利於公司利益相關者利益的會計信息披露,常常不夠充分,甚至三緘其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信息披露雖比以前充分,但仍不夠細致。對企業償債能力的揭示不夠充分。很多企業在存在大量應收帳款的情況下,卻不對應收帳款的構成進行分析,或者對企業的對外擔保情況、或有負債的具體內容進行隱瞞等等。對資金投放去向和利潤構成的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對一些重要事項的披露不夠充分。借保護商業秘密為由,隱瞞對企業不利的會計信息尤其是涉嫌違規的行為的披露;④不夠公平。證券監管部門一再強調上市公司必須在其指定的新聞媒體上發布信息,然而迄今為止仍有個別上市公司不分時間、場合、地點隨意披露會計信息,有些上市公司的有關重要信息(如業績、分配方案、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等)尚未公開披露,市場上一部分人已了如指掌,有些上市公司還擅自公布涉及國家經濟政策方面的重要信息,助長了股市的投機性,有些上市公司公布的會計信息朝令夕改,讓投資者無所適從。
(4)審計執業不規范。作為證券市場的鑒證者,會計師事務所在市場信息披露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投資者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注冊會計師的意見。在過去的幾年中,惡性的虛假報表案件接二連三,不少潛在問題也令人寢食不安。在「紅光實業」和「瓊民源」等重大案件中,負責審計的成都蜀都、中華和海南大正會計師事務所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目前,注冊會計師執業中存在的最主要問題就是風險意識淡薄。一些注冊會計師似乎並沒有意識到他們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投資者藉以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值得投資的重要依據,如果報告本身有錯誤或是有虛假成份,不但會給投資者造成大的損失,甚至還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後果。盡管監管部門對注冊會計師的違法執業有著嚴勵的處罰措施,但在實際中,一些注冊會計師依然不能規范執業。此外,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也是值得重視的問題,不少會計師事務所在執業時受到了來自上市公司、當地有關部門等方面的壓力和利誘;同時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招攬客戶,穩定與客戶的合作關系,而接受了客戶的一些不正當要求,不正當的競爭妨礙了執業質量的提高。從總體上說,注冊會計師的技術素質和職業道德也還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成因分析
1.利益驅動是產生上市公司不良會計行為的內在原因。首先,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某些特徵,也就是說,一個會計信息需求者對它的合作並不影響另外的行為主體對它的使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僅對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關系者的利益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而且會對其它上市公司、其他投資者、證券交易所乃至整個證券市場社會利益產生影響。由於利益驅動,公司總是要實施對自己有利的會計行為,使會計信息在數量上和質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滿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其次,會計信息的供給主體呈現多元化格局。本來,會計信息的供給主體是上市公司的會計人員(代表上市公司),而現在,上市公司各個相關的利益集團(如發起人、公司主管部門、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等)也千方百計地影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供給,甚至積極參與會計信息的供給工作。這樣,經過協調而提供出來的會計信息便有失於偏頗。
2.會計准則制度的不完全為不公正會計信息的產生提供了可能。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和會計准則制度同是證券市場會計規范的內容,區別在於前者規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現形式,如坡露什麼、怎樣披露、何時披露等;後者規范的是被披露會計信息的內容實質,如會計怎樣通過特定程序生成符合用戶需要的、具有一定質量的會計信息等。只有先生成客觀、公允的會計信息,才談得上信息如何披露。但是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准則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會計准則制度與會計實踐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時滯。由於會計實踐和經濟創新行為的層出不窮,實踐中經常出現企業的會計處理「無法可依」的情況;二是會計准則制度具有統一性的同時還兼顧一定的靈活性,如同一項會計事項的處理存在著多種備選的會計方法。多種會計處理方法並存為企業進行會計操縱提供了方便之門,造成部分上市公司為了配股、「扭虧」、「保殼」、兌現管理人員獎金、平衡實際盈利與預測盈利、參與二級市場炒作等目的,利用准則制度給予的「活動空間」進行會計操縱,從而忽視了會計信息的公平性、真實性。如用高估資產、延長遞延資產的攤銷期、提前確認營業收入、潛虧掛帳、變更會計處理方法,以實現虛增利潤,或者利用高估壞帳和工程投資損失、縮短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年限等方法隱瞞利潤。另外,上市公司的內部監督功能弱化,監事會和內審制度被以大股東為首的相關利益集團控制,不能代表中小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進行監督。
3.證券市場相關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飾會計信息的外在誘因。(1)股票發行的「額度」制。我國現階段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實行計劃額度制。在一級市場上新股額度的供給大大小於需求,額度成為一種緊俏的「資源」,所有準備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爭取到一定「額度」後實現募集資本最大化的目標。要想最大限度地籌集資本必須提高股票的發行價格,而股票的發行價格的高低又取決於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後盈利預測數的大小。這樣,圍繞提高「利潤」包裝上市這一目標,擬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2)「剝離」上市制度。我國上市公司多數為國有企業改組上市,存在一個資產剝離的問題。即企業在不能整體上市的情況下將原有資產中的一部分剝離出來摺合成發起入股。公司在上市之前,會計人員將剝離出的資產假設為一個新的會計實體,且已存在3個或3個以上的會計期間,然後根據歷史資料從原來的會計實體中剝離出「歸屬」虛擬會計實體在會計期間的利潤,並編成虛擬財務報表。這給股份上市前的財務包裝、虛擬利潤提供了機會。統計顯示,1997年新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前3個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是同期全國國有企業對應指標平均值的5倍以上。②另外,公司剝離上市後,其職工「福利」仍有相當部分由母公司提供,這又為上市公司與母公司的關聯交易增加了新的內容,為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間輸送、轉移利益又提供了方便。(3)配股「資格線」制度。股份公司上市後便獲得了利用「殼資源」繼續進行股權融資的可能,上市公司均想千方百計地實現這種可能。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配股條件的規定中有這樣一條:凈資產稅後平均利潤率在10%以上(1998年改為三年平均10%以上,最低年份6%以上)。這樣,10%的凈資產收益率便成為上市公司配股的資格線。多數達不到資格線的上市公司就會通過操縱利潤來達到目的。1997年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凈資產收益率位於10%-11%的達200多家,而位於9%-10%之間的僅20多家,透過現象看本質,不難發現其症結所在。(4)關聯交易。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與母公司利用轉移價格、虛假報銷、費用轉嫁、資產置換等方法達到了操縱利潤的目的。從1998年年報看,上市公司關聯交易非常頻繁,關聯交易產生的利潤對上市公司業績的貢獻顯著,相當多的託管收益、資產置換收益等沒有現金到帳,有的上市公司的大額資金被關聯公司無償佔用,即使有償,收益也是掛帳,大量的關聯方其他應收款沒能收回。1998年以來,許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打著資產重組的旗號用母公司的財政來「補貼」上市公司,然後再用配股募集的資金反向高價收購自身的資產收回「補貼」,這樣一文不化既保持了殼資源,又臉上有光。這實際上是根據母公司的意志任意調節利潤的行為。
4.社會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困擾。由於我國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國有法人股占控股地位,而目前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主體還不十分明確,這樣上市公司的審計委託人實際上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層,即由管理層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監督管理者自己的行為,並且審計費用等事項由公司管理層來決定,這種畸型的委託代理關系使注冊會計師無法對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實的會計信息進行嚴肅的監控,再加上前述的其他原因,使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獨立性受到很大困擾,甚至出現「同謀」現象。
5.證券監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國尚我證券市場的自律性機構,交易所在運作過程中也很少嚴格約束會員。由於中國證監會力量薄弱,權威性不足,證券市場又是多種利益沖突的焦點之一,多方插手。一些領導經濟工作的同志習慣於用行政管理辦法來管理證券市場,不按證券市場的特有規律辦事。投資者的素質也還不高,造成有用的會計信息不能全面、及時地傳遞給投資者和其他信息需要者。因此證券監管力度不足也是造成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原因之一。
三、規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有效對策
目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主要由現行不完善的市場經濟特定製度安排下的環境因素所決定的,因此,要想一蹴而就予以全面解決是不可能的。只能從剖析其成因出發,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各方面的改革為基本立足點,加強制度建設和執行力度,加強監管,綜合治理,採取多管齊下的辦法,逐步地予以解決。
1.加快改革,提高認識,按證券市場的規律辦事。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中較高形式的市場形態,上市公司是現代企業中最高層次的企業形式,因此,一定要從尋找證券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出發,加強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強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清除計劃經濟體制遺留在人們思想上的影響,摒棄慣用的行政管理辦法,改變管理方式,按證券市場和現代企業特有的規律辦事,建立起真正規范化的市場經濟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和利益驅動機制。只有這樣,才能把這件事情辦好,其他的一切措施只能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才能真正取得實效。否則,採取的任何措施手段都將是治標不治本,修修補補,這個問題將得不到根本解決。
2.制定科學、配套的會計規范體系。會計規范體系是上市公司會計行為和會計信息的規范和准繩,只有先規范了上市公司的會計行為,生成客觀公允的信息後,才談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並嚴格執行一整套科學的會計規范體系,是實行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須做好的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的規范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幾個具體會計准則和若干補充規定,它使得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規定不正規、不完備,很多問題得不到系統解決。下一步一定要建立以會計法、基本會計准則、具體會計准則、上市公司內部會計制度等一整套完備的上市公司會計規范體系。現行的《會計法》要根據實際情況作修改補充,並要制定《實施細則》,便於真正施行,要建立健全基本會計准則,具體會計准則要制定完善並盡快出台,企業會計制度一定要嚴密詳細,使會計工作有章可循,並得於切實執行。
3.建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控制機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控制機制由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控制和證券監管部門控制三個要素組成,通過它們正常執行自己的職能及各職能間的相互制約,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內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內部各相關部門組成,通過公司內部會計部門、審計部門、各經營部門、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活動來完成。其機制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實現:①必須合理、有效地設置會計機構。目前必須將上市公司的會計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分立,分屬不同領導,分擔不同職能。財務管理部門由總經理領導、會計部門應由董事會領導,主要會計人員由董事會任命,並向董事會負責,讓會計人員真正成為會計信息供給的主體,使會計人員有責任也有能力拒絕管理人員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員舞弊。同時,採取措施大力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人員各方面素質,包括職業道德水準。②上市公司必須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歸屬監事會領導,對會計業務進行日常的內部審計監督。至於注冊會計師和證券監管部門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控制機制下文再述。
4.加大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首先,隨著《證券法》的出台,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已經頒布的一些規范性文件,有些內容不統一,有些相對滯後,有些比較分散,不易全面執行,因此相對於市場規范的要求來說,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體系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其次,改變多頭管理的體制。目前,我國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管理政出多門,權責不明,不利於對之進行統一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須參照國際慣例,對現行證券市場管理體制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制度進行相應改革。目前,證券監管部門的設置應集中到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中央級的證券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國上市公司進行宏觀監管,統一制定證券市場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規范;另一個層次就是證券交易所。它遵循中央證監管部門的規定,對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動和會計信息披露進行具體的詳細監管。
再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監查員制度。由中國證監會及其駐各地派出機構委派信息監查員到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說明書、中報、年報、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監督,防止外界各個相關利益集團對會計部門的信息供給橫加干涉。信息監查員在企業中行使職權時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不得持有公司股份,一切工資、待遇均在證監部門享受,任免考核均由證監部門進行。
最後,證券監管部門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督管理辦法,對違規行為予以明確界定,堅決杜絕「你講你的,我做我的」這種不規范行為。對於業已頒布的法規制度,要加大執法力度,做到違法必究,盡快在上市公司及證券市場參與者心目中樹立法制意識。尤其對財務狀況異常的ST公司更要加強監管。
5.發展和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目前,世界各國都實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注冊會計師審計鑒證制度。我國在實行這一制度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為了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應做到:第一,加快會計師事務所體制改革,改善執業環境,制定相應的執業自律准則,大力提高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第二,嚴格遵守獨立審計准則及其他執業標准。證監會和中國注協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審查應形成制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證券市場民間審計質量;第三,應借鑒海外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管理經驗,建立注冊會計師懲戒制度。盡快出台《注冊會計師懲戒規則》,在中國注協成立注冊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明確賦予它以懲戒權。只有這樣才能使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審計成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證,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公正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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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孫錚、王鴻祥主編:《財務報告分析》第八章,企業管理出版社1997年8月版。
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是資本市場的基石,也是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那麼,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例解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概況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行為。持續向市場披露其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是上市公司從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所產生的一個最基本義務。投資者通過閱讀公司披露的文件,可以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並作出投資選擇。充分、及時而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夠防止證券市場的欺詐和不公平的現象,增強投資者信心。在法制健全的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市場監管者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必須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否則將面臨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處罰。
綜觀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都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情形進行了相應的規定。主要包括如下種類:
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分類
(一)信息披露不真實、准確、完整
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原則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則。真實性要求發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必須是客觀真實的,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須與客觀發生的事實相一致,發行人要確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財務會計資料有充分的依據;准確性原則要求所披露信息能夠准確表達其含義,不得使用廣告性、恭維性的語句;完整性原則又可稱作充分性原則,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數量上和性質上能夠保證投資者形成足夠的投資判斷意識。
1、相關法規
《證券法》第六十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六十九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 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
根據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真實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以客觀事實或者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為依據,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不得有虛假記載和不實陳述。准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內容應易於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內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2、經典案例
(1)欣泰電氣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電氣在上市後繼續通過外部借款或者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賬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大部分在下一會計期期初沖回),導致其披露的相關年度和半年度報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欣泰電氣披露的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半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有關“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2)欣泰電器重大遺漏
回查證監會[2016]8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丹東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溫德乙、劉明勝等18名責任人員),欣泰電器違法事實為:上市後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欣泰電氣實際控制人溫德乙以員工名義從公司借款供其個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佔用欣泰電氣6,388萬元。欣泰電氣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該關聯交易事項,導致《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即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最終,證監會對欣泰電器及公司董事長、總會計師等人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上述行為分別做出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
(二)信息披露不及時
1、相關規定
《證券法》第六十七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根據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及時性原則,在規定的`期限內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延遲披露,不得有意選擇披露時點強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實際上的不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六十一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處罰。
2、典型案例
內蒙發展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變化的事實
合慧偉業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慧偉業)持有內蒙發展12.43%股份,為內蒙發展的第一大股東。合慧偉業的法定代表人為馬雅。馬雅和其丈夫趙偉分別持有合慧偉業50%的股權。自2013年10月8日起,馬雅和趙偉通過與上海靈獅投資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乙方,授權代錶王某釗)簽訂了投融資服務協議,與王某釗簽訂《個人借款合同》、《股權轉讓協議》等行為,將兩人所持有的內蒙發展第一大股東合慧偉業100%股權出讓給王某釗,但是內蒙發展並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這一事實。
內蒙發展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八)項和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2016年6月30日,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內蒙發展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和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對趙偉、馬雅作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信息披露不公平
1、相關法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布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
根據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其他公共媒體發布重大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在指定媒體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根據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嚴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則進行信息披露,不得實行差別對待政策,不得有選擇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對象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
2、經典案例
2016年7月21日,深圳證監局出具關於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管關注函,認為公司提交的《關於提請查處鉅盛華及其控制的相關資管計劃違法違規行為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信息發布不規范,即未按規定健全對外發布信息的申請、審核機制,導致相關信息被部分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提前公布。對此,深圳證監局對公司提出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梳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方面的問題,完善信息披露內部管理制度的監管要求。
與此同時,公司於7月21日收到深圳證劵交易所公司監管部的監管函,監管函認為根據萬科於7月20日披露的《報告》,公司確於7月18日和19日通過電子郵件、現場提交和郵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提交了《報告》,但是公司於19日向指定媒體透露了《報告》的全文這一未公開重大信息。萬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採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等措施。
;Ⅳ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
會計信息披露工作是由公司財務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製定並且完成,由第三方會計監管(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監管。
對於上市公司會計披露不真實,不充分,不及時等問題;
會計披露不真實:首先;完善會計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經濟法律關系。為此應該對這些法律法規進行細化、完善來增強其可操作性。其次,完善行政監管的法律制度。可以通過行政法律法規授權的方式授予證交所必要的監管權力,強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職能並加強對注冊會計師本身的監督管理。同時,應該明確賦予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機構懲罰權,盡快建立注冊會計師懲罰委員會,盡早出台《注冊會計師懲罰規則》。最後,完善會計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刑事法律責任制度。由於現實的行為與刑法條文規定的不緊密,而在遇到具體的犯罪行為時往往難以把握。因此完善刑事實體法、建立會計信息披露犯罪的基礎理論體系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過全面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制度,才能真正達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理想狀態。
會計披露不充分: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量化會計信息衡量標准,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只要對使用者決策有用的信息都應予以披露。無論對企業有利或不利都應予以披露,而且不僅僅停留在披露對象的表面,還要進行深層次的披露。對此應聘請具有獨立性的第三方會計機構,對企業進行全面審計,保持第三方會計機構的獨立性,健全企業的會計披露。
會計披露不及時:企業要求各部門在經濟業務發生後,及時收集會計信息、及時處理會計信息、及時傳遞會計信息,以便於使用者及時使用和決策。
Ⅵ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應對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應對
從市場營銷學上來說,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須依照公司的經營狀況、整體的會計信息發展狀況以及公司的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狀況,換言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也是一個上市公司要想進一步發展不得不自己研究的問題。
摘要 :在我國,上市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一個公司的經營只有達到一定的法定條件才能上市。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既關系著公司的生存與發展,也同樣與公司股東的利益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有必要從市場經濟學的角度來透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具體提出相應的治理對策。
關鍵詞: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治理對策
一、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凈資產額至少滿足三千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資本額較大,經營風險較大,公司股東人數眾多、經營管理比較復雜。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指的是,作為上市公司其會計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圍內可以向外界披露。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越規范越能夠切實保護公司的利益,更能夠使得股東的利益落到實處.
毋庸置疑,只有真正明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才能對此提出具有科學性的建議與對策,從市場營銷學上來觀察,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就要緊密結合上市公司的特點與經營特徵來進行,尤其是要結合當前上市公司會計發展程度,才能真正找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會計信息化發展不均勻
會計信息化指的是一個公司或者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公司會計人員或者隊伍是否能夠依據信息化技術,尤其是相關軟體技術進行會計運作。會計信息化的發展一方面能夠真正提高上市公司會計運作效率,一方面也能夠從最大程度上維護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安全,保障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核心機密,從長遠來說,以上這兩點都有利於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總體來說,我國目前的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化發展並不均勻,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部分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化發展不能達到上市公司進一步發展的要求,更不符合信息化發展方向的要求。
首先,有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發展較高,有的會計信息化發展程度較低。主要看公司的資本總額,公司資本總額較大的公司、其會計信息化發展程度也就相應地升高,公司資本總額較小的公司、其會計信息化發展程度也就相應地較低。這是因為會計信息化的發展也需要一定的資本作為後盾,比如一些會計軟體的研發、會計人員的更新換代,尤其是對於會計人員的信息培訓都需要公司進行資金投入作為保障。其次,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會計人員普遍缺乏會計信息化發展意識,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知識需要到互聯網上尋找,尤其是軟體APP的迅速推動,人們更需要利用這些會計軟體來完成自身的相關業務。會計信息化發展就是立足在這個發展方向上,藉助會計信息的相關軟體,會計人員能夠更快、更便捷地實現工作的高效。
2.信息披露對象不明確
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雖然明確了上市公司具有披露會計信息的法律義務,但是並未明確會計信息披露的對象,在這一點上,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往往特立獨行,只是根據自己的公司章程來進行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市場利益化的驅動,往往使得上市公司僅僅根據公司的營利目的,以最大化地擴展公司的利益為指導,而把會計信息僅針對大股東進行披露,甚至對小股東不披露。這就顯然地造成了:其一、上市公司的股東一般不會少於三千人,一般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只對大額股東進行披露,對小股東則不進行披露。造成了小股東對於公司知情權的侵害。
很多時候,股東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知曉公司的運作以及盈利情況,都必須依據公平原則。上市公司依據股東的出資額,選擇性地進行信息披露在侵犯公司股東的知情權的基礎上,也使得公司股東的其他權利不能有效行使。其二、很多上市公司為了在市場上謀得更多的資金支持,對會計信息進行選擇性披露。選擇性披露會計信息實際上也是侵犯股東知情權的表現,股東作為公司的投資者理應享有對公司的知情權,建議權。上市公司披露不完整的會計信息只會造成公司的經營狀況不透明、盈利狀態不透明的現實情況,實際上這些都不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其三、缺乏國家法律、政策的相關規定。國家對上市公司的披露行為沒有具體地、可操作性的條款,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賦予了上市公司很大的經營自主權、侵害了上市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3.缺乏信息披露程序
信息披露程序指的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之前所經過的、旨在進行更好地進行會計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規定。科學、合理的心理披露程序能夠在最大范圍內維護股東的合法權利,能夠真正做到對股東合法權利的'鞏固與維持。實際上,只有真正保障上市公司股東的知情權才能使得公司的經營與管理集眾智。信息披露程序是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的必經階段,只有保證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公正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才能保證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與市場規律相契合,會計信息披露程序地制定旨在追求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披露。在當前上市公司中,普遍地缺乏這種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使得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不規范、不能真正體現股東的利益。首先,缺乏會計信息披露程序,就會使得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顯著地缺乏共識。
程序的制定就是為了保證共識的凝聚,尤其是股東的意見與建議能否被更好地體現出來,股東關於公司的經營、運作、盈利方面的建議能否被真正採納,這些都是會計信息披露程序必須考慮的問題。其次,會計信息披露程序地不科學,使得這樣的程序成為一種有名無實的擺設。盡管有的上市公司制定了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但是因為不能真正體現相關程序參與者的意志與利益,而成為了一種僅僅是一種虛設的程序,不能真正體現公司經營與運作的意圖。綜上,會計信息披露程序地缺乏已經成為當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必須解決的問題。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治理對策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完善需要相關對策作為支撐,針對上述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應當明確下述治理對策:切實普遍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明確會計信息披露對象、制定科學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
1.切實普遍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任何一個市場競爭者的會計信息化程度都切實關系著該競爭者的綜合實力。換言之,在當前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真正重視、以及是否真正提高了公司的會計信息化程度實際上成為了衡量這個公司實力的重要基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不高已經在實質意義上阻礙了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實際落實,從這個角度來說,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已經迫在眉睫。
首先,國家應當出台相關的政策性文件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做出相應推動與鼓勵,尤其是國家完全可以給予會計信息化程度較高的上市公司以相應的免稅、減稅政策,切實推動各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的發展,只有國家出台鼓勵措施,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化程度才會具有更強的發展動力。其次,各個上市公司應該充分重視本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撥出相應的資金來支持會計信息化的發展,真正做到把會計信息化的提高放到公司發展的重要位置。因為只有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提高之後,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才會更加完善與符合市場規律的要求。
各個公司還應該加強對公司會計人員的培訓與管理,使會計人員不只掌握理論知識,要更加具有實際的、豐富的會計經驗。最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還應該提高上市公司會計准入門檻。比如上市公司應該對新納入的會計工作人員實行相應的資質要求,使會計人員能夠掌握一定的信息技術技能與相關的軟體操作技術是會計信息化程度提高的必要條件。
2.明確會計信息披露對象明確
信息披露對象是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披露對象不明確就會使得相關的利益股東的合法權利遭受損害,同時,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眾多,很可能會造成社會資金的動盪。國內外不少例子已經證明,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對象不明確所帶來的種種弊端已經嚴重阻礙了上市公司的發展,因為諸多的上市公司管理層往往會為了公司眼前的利益而僅僅對部分股東進行會計信息披露,造成了公司發展的瓶頸。上市公司明確會計信息披露對象要求做到:
第一、國家出台相關的公司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中進一步明確會計信息披露的對象,亦即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向哪些人披露,披露什麼內容,都要做出明確的規定。徹底改變上市公司僅僅依據自身的公司章程就可以決定會計信息披露對象的現狀,這樣有利於會計信息披露規范化、正規化,同時這也是會計信息披露的必然趨勢。
第二、上市公司應該明確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亦即上市公司究竟應該向披露對象披露哪些會計信息內容、怎麼披露,這些都是上市公司必須考慮的。應該從根本上改變只向公司大股東披露會計信息的慣例。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做到向公司股東披露會計信息內容,公司股東的知情權才能得到維護,進而股東對公司的參與經營的權利才能真正落實。
第三、必須指出的是,公司會計對象的選擇應該有助於保護公司的經營秘密,對於任何一個公司而言,會計信息總會關涉到這個公司最核心的經營秘密,公司應該依據相關的市場經驗,真正把公司的核心機密放在公司信息披露過程中,達到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正規化。
3.制定科學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
會計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是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規范化、正規化、科學化的必要前提。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只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程序能夠真正做到符合市場規律與契合股東利益,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證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程序的實際意義,達到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盡管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都擁有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但是在具體如何披露、怎麼披露等程序性問題基本沒有做出相關規定。制定科學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要求公司做到:
其一、舉行相應的聽證程序。在公司制定披露程序之前,應該召集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對象,廣泛、深入聽取會計信息披露對象的建議,尤其是要重視利益相關人的參與,只有保證參與人數較多、較全面,才能保證會計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更加科學、合理,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證披露程序的人性化。
其二、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程序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所謂的公平、公正的原則指的是無論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過程中,還是公司依據該信息披露程序進行相關會計信息披露的時候,都要始終貫徹會計信息披露程序的規定。樹立信息披露程序的權威需要依靠相關人員對於程序的嚴格遵守。此外,制定相應的責任措施,亦即對於不遵守相關程序的人員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罰,這是確保程序真正得以貫徹的必由之路。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在研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時,必須針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特點與發展趨勢,在尋找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的過程中,才能真正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順應市場發展規律、以市場營銷學與經濟學為基本原理,才能制定合乎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實際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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