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稅務行政處罰對企業的影響
法律分析:未按時限征稅申報,情節較輕的企業,除補繳稅款外,稅務機關將對企業處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罰款,假如超期更長,將還會加收滯納金;關於情節嚴重的企業,稅務機關將依據情節嚴重水平,處以相應的更高金額的罰款。 企業長期不到稅務注銷機關征稅申報,公司一切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將被相關注銷機關收錄,進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2. 行政處罰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影響還是挺大的。
尤其是融資的時候。
處罰和獎勵相對,畢竟是污點。
上市公司,萬人矚目,「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上市是個雙刃劍,既是有廣告效應,擴大公司知名度,也是要接受社會監督和審視。還有監管部門的企業行為審核、審查。
在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時候,尤其是股權融資,公司的信譽、聲譽是繞不過的一個坎,可能因為被處罰,不能在該處罰的某幾年內發行新股,或者新股發行規模受限,發行價格偏低。
通過債券融資的,除了資格核准,還有規模、利率的優化空間,都是與企業聲譽息息相關。
除了融資,在企業從事社會化經營的時候,也會受到負面評價的影響,損及公司利益。
所以,行政處罰,總是有害無益的。需要相當的時間沖淡其影響。
或者,後期的獎勵、表彰,來扭轉大眾的歷史印象,給公司一個正面的新面貌。
3. 行政處罰對上市的影響
法律分析:對於上市公司,行政處罰不僅影響資金周轉、信用水平,還將影響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等資本運作,甚至導致公司被強制退市。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 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 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 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 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 新東方因稅務問題被罰18萬,此次處罰給該企業造成了哪些負面影響
首先在這里需要跟大家糾正的是,這一次被處罰的是天津新東方公司,並不是對新東方總部公司進行處罰。這一次的處罰金額為18萬,根本原因是稅務問題。稅務局在調查的時候,發現天津新東方培訓公司在本月沒有將上個月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給予補繳,所以對他進行了處罰。這一次的處罰是屬於非常正常的行政處罰,所以並不會對新東方造成太大的影響。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件事情。
第三,如何看待這一次的處罰?其實從這一次的處罰,我們就可以看出,對這些大公司的監督力度還是非常大的,特別是一些上市公司,稅務局對他們每個月都要進行非常嚴格的審查,確保他們的稅款能夠准確地繳納。當然,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出,在以後全國各地的稅務總局可能會更加重視稅收。
5. 公司被稅務局罰款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
(一)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