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質押解除應該怎麼辦理
股權質押解除的辦理方式:當事人持股權出質解除登記申請書、股權出質解除的證明文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前往質押登記機關提出解除申請。經登記機關審查合格的,應當予以解除。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九條
申請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屬於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於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Ⅱ 股權質押怎麼解除
法律分析:1、把該項目的貸款結清證明復印一份。
2、帶同已經填寫好的《公章審批表》 ,蓋公司公章。
3、帶齊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
4、在通知的幾個工作日後到工商局取回執即可。
二、股權質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資料
1、區縣商務部門請示2、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3、解除股權質押申請書,內容包括質押情況、解除質押原因、解除質押對象、解除質押比例等。蓋企業公章4、解除股權質押協議5、董事會決議,簽字或法人代表簽字、蓋公章6、企業合同、章程7、股權質押合同8、股權質押批復9、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10、審批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股權出質注銷登記,應當提交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第十二條 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應當申請辦理撤銷登記。
第十三條 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書》(二)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Ⅲ 如何辦理解除股權質押
解除股權質押需要的材料有: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貼身份證復印件的地方需寫上「本身份證復印件與原件相符」,並簽名);
3、如果項目是在公司變更名稱前的,帶上蓋好公章的《核准變更登記通知書》;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公章;
5、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貸款結清證明復印件。
解除股權質押,帶齊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在通知的幾個工作日後到工商局取回執即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