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產重組的幾種方式
一、收購兼並
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並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並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筆者認為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因篇幅關系,在此不一一贅述。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殼」重組和MBO不是一個單獨的資產重組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是「股權轉讓」重組的一種結果。配股(包括實物配股)不是資產重組的一種方式,因為配股過程中,產權沒有出現變化。雖然在增發股份的過程中產權發生了變化,但根據約定俗成,把增發股份當作一種融資行為,而不當作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投資參股當中的新設投資屬於上市公司投資行為,而對已有企業的投資參股則是「兼並收購」的一種。
⑵ 上市公司如何進行資產重組
1、收購兼並。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 上市公司收購 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2、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3、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4、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如何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⑶ 上市公司出售資產好嗎這三種情形告訴你好不好
股民朋友幾乎每天都會接觸股票和股票信息,對於上市公司的動向也是非常關注,如停牌復牌等,有的股票因為籌劃重大事項停牌,這個重大事項有的涉及上市公司出售資產,那麼上市公司出售資產好嗎?對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⑷ 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哪些形式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形式有: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且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得損害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3、資產剝離;
4、資產置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資產重組的4種方式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般做法,可以歸納為收購兼並、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資產置換四種主要形式。
1.收購兼並。就是通常所說的企業並購,企業通過收購兼並既可以整合企業的內外部資源,產生規模效應,降低市場交易費用,擴大市場份額,又可以採取多樣化的經營策略,以降低經營風險。
2.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上市公司部分股權,從而成為上市公司股東甚至控股股東的行為。
3.資產剝離。資產剝離是將上市公司主體中的非生產性、非經營性資產從上市公司實體中分離出來,一般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承接,這是上市公司最為常用的利潤提升方法之一,主要是將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剝離轉讓給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4.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指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之間進行資產交換,從而提高資產質量。在我國證券市場上,這一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關聯方之間,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主營業務虧損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扭虧手段。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上市公司按照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證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 購買資產、對外投資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⑹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五大類是什麼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一、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類。 二、這五大類具體的內容是什麼?找法網公司法欄目小編為您詳細分析。 一、收購兼並 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並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並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筆者認為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因篇幅關系,在此不一一贅述。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殼」重組和MBO不是一個單獨的資產重組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是「股權轉讓」重組的一種結果。配股(包括實物配股)不是資產重組的一種方式,因為配股過程中,產權沒有出現變化。雖然在增發股份的過程中產權發生了變化,但根據約定俗成,把增發股份當作一種融資行為,而不當作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投資參股當中的新設投資屬於上市公司投資行為,而對已有企業的投資參股則是「兼並收購」的一種。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資產重組的知識,小編推薦:資產重組不同角度的定義是什麼?如何看待資產重組的股票情況?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修改)
⑺ 什麼是資產剝離
問題1:什麼是資產剝離?
問題2:資產剝離是什麼意思?
資產剝離通常是為實現公司利潤最大化或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公司將其現有的某些子公司、部門、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出售給其他公司,並取得現金或有價證券的回報。被處置的資產可能是不良資產,也可能是優良資產。
資產剝離的方式
包括資產置換、減資、資產出售等形式:
1、所謂資產置換,是指以上市公司之外的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並置換出上市公司原有的劣質資產,以保持上市公司永遠是一個由優質資產組成的組合。上市公司資產置換的目的一般是調整資產結構,提高資產質量,加強主營市場。
2、所謂減資,也稱「縮股」,是指以上市公司通過縮小或減少總股本的方式來剝離資產。
3、資產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剝離的另一種主要形式。一般來說,被出售的資產為不適合公司長遠發展的資產或閑置的不良資產。上市公司出售資產的動機有兩種:一是優化資產結構,提高企業資產整體質量;二是籌集新的發展資金。
目前,資產剝離是眾多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最重要的資產重組方式。
資產剝離的類型
按照剝離是否符合公司的意願,剝離可以劃分為自願剝離(Voluntary Divestiture)和非自願或被迫剝離(Involuntary or Forced Divestiture)。
自願剝離,是指當公司管理人員發現通過剝離能夠對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資產的市場價值產生有利影響時而進行的剝離。
非自願剝離或被迫剝離則是指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構以違反反托拉斯法為由,迫使公司剝離其一部分資產或業務。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在兼並與收購活動中,政府可能認為兼並後的公司將在某一市場上造成過度的壟斷或控制,損害公平競爭,從而要求公司剝離其一部分資產或業務。
按照剝離業務中所出售資產的形式,剝離又可以劃分為出售固定資產、出售無形資產、出售子公司等形式。
出售固定資產是指僅出售公司的部分廠房場地、設備等固定資產、與生產某一產品相關的全部機器設備等出售給其他公司;
出售無形資產比較少見,但如果一個品牌很有價值,而收購方開出的收購條件非常誘人時,賣家也會考慮出售;
出售子公司是指將一個持續經營的實體出售給其他公司,這時被剝離的對象不僅包括產品生產線,而且還包括相關的職能部門及其職能人員。
剝離與購並業務之間的聯系
例如,在購並業務完成之後,收購方公司可能採用剝離的方式出售部分被收購公司的資產或業務,以取得所需要的現金回報;
也可能會通過剝離公司原有部分資產或業務的方式,來避免受到反托拉斯法的起訴;
有時還可以通過剝離的方式來糾正一項草率的、甚至是錯誤的收購業務;
在目標公司受到來自於其他公司的收購威脅時,可能會採用剝離掉所謂的「皇冠上的明珠」,來抵制收購方的收購意圖。
盡管剝離和收購兩種業務之間存在著上述種種聯系,且兩者之間也有著一些共同的特徵,但是我們不應簡單地把剝離看作是購並的反過程。與收購和兼並相比,剝離通常有著不同的動因和不同的目的,需要採用不同的分析手段和實施方法。
⑻ 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模式有幾種
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的模式有下面幾種:
(1)注入資產作為股改對價,如洪都航空;
(2)定向增發或自有資金收購大股東優質資產,如太鋼不銹、雲南銅業;
(3)大通過資產置換償還歷史欠款,如中國武夷;
(4)借殼上市,如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
(5)通過吸收合並的IPO方式引入新的上市公司資產,如上海港;
(6)控股股東變更所引起的優質資產注入,如中糧地產。
「資產注入」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把自己的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同時也可能是上市公司發起人(自然人或公司)的另外一些非上市的資產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
(8)上市公司出售資產的形式擴展閱讀:
資產注入首先要判斷對於注入的資產總體的狀況如何,是優質資產,還是上市公司產業鏈處某一個環節,這個環節的資產質量狀況怎麼樣。
對於該公司整體的營運空間,它會起到一個怎樣的影響。這一點相當重要的,對於有資產注入預期的公司,產業鏈整合是比較常見的方式,往往是一個大的集團公司後邊有一個大量的產業群,而且上下的產業鏈又比較長,這就迫使該集團公司要通過整合這個產業鏈,把產業集中化。
通過這個產業鏈的集中化之後,它能減少關聯交易,使該集團公司上下游的資源有效的銜接起來,能夠有效的使財務成本降低。關聯交易的減少,同樣也帶來了管理成本費用的有效下降。
其次,從收購的方式來看,如果是出現一種負債收購,無論是對廣大的上市公司的股東,還是即將要收購的,注入資產的股東,根據財務杠桿的效應都會導致風險系數的提高。而在不考慮股權收購的情況下,純粹的現金收購方式對企業的現金流提出了嚴苛的要求。
⑼ 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是利空還是利好
利好還是利空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增發是為了某個有發展前途的項目,那應該是利好。如果只是為了補充現金流,那應該算是利空。
如果有的公司是為了籌集資金實現更好的發展,因為公司可有一個好的項目,但是至今可能不夠,這樣會轉讓公司的權益來籌集資金。目的是為了讓項目盡快上馬。然後更好地發展這樣的對公司應該是利好。
(9)上市公司出售資產的形式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實施本次交易後,公司具備股票上市條件;
(二)實施本次交易後,公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的情況;
(四)不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