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途徑有( )
當前,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主要包括配股、增發以及發行可轉換債券三種。
(1)配股
配股是向老股東發行新股來籌集資金的活動,以此來滿足企業發展壯大需求。原股東在配售過程中享有優先認股權,按老股東的原先持有的股權比重實施分派。新股價格將在企業公告發布時的市場價格按約定比例的折價後確定,這是上市公司選擇配股最顯著的特點。事實上,如果二級市場環境波動很大,那麼配售價格的制定是非常困難的。
優缺點:
第一,當大股東對自己資金的壓力,預計不能進行足額的認購時,上市企業公司一般都不會考慮把配股方式作為一種融資的方案;第二,如果中小企業股東的二次配股增資意志相對比較減弱,繼而大量高價拋售其他公司的除權股份,會給未來公司的除權股價走勢帶來一定的長期下行波動壓力;第三,配股增資方式所使用引起的公司除權股份報價率相比之前的除權股價已經有所明顯下降,同樣也很容易有可能也只是為了誘使原先的中小股東大量出售其他公司股份。
(2)公開增發
公開增發是指已經經歷首IPO之後額外發行新股來募集資金的一種融資形式。一般來說,增發與配股的根本區別之處在於,增發的發售對象是社會公眾,新股東和老股東都可以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自由認購。同時,增發被劃分為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公_增發是面向新股東和老股東同時發售,而定向增發是只面對特定的對象再次發行新股,如今,我國的增發方式主要是定向增發。
優缺點:它所需虧螞要發行的投資對象和持有股份發行規模並沒有因此受到嚴格限制,所以它們已經發行的所有股份基本無需被鎖定發行周期。缺點主要可能表現在以為三個:第一,發行的產品價格比發行折扣後的費用小。發行的實際價格與二級以上證券市場的實際價格之間的實際價差一般相比較小,在市場行情不良的特殊實際經濟條件下,甚至市場有時還可能直接發生公司破發;第二,公開企業銷啟埋增發通常都是需要通過承銷商直接購買採用分批直接購買的交易方式,銷售中的風險主要應該是直接集中在非主保薦標的承銷商,因此其主保薦承銷機構(或稱保薦承銷機構必須也就是之前所謂的主保薦承銷商)在向公開發行人直接進行產品推薦或者解決決策方案的操作過程中一般都不會直接推薦公開企業增發。
(3)發行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僨券是指在約定的條件下,在特定的期限內,具有將債券轉換成普通股特徵的公司旁旁債券,這是一種特殊的附有轉股條款公司債券。
優缺點:第一,融資費用成本相對較低。由於可轉債內嵌的股票和期權,在可轉債行權前的利率相比其他企業要低的多,比其他企業減少了發行方融資費用。行權後的債務變更為權益,發行方沒有還本付息的能力;第二,對於股權的稀釋程度相對較低。發行的可轉債只能對公司的股權進行一些難以直接度量的稀釋。所以當企業股份比較受投資者青睞,比較具備發展前景時,利用這些可轉債方式就能夠以相對低的利率進行融資,減少了公司所有者股權的直接和間接稀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❷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一、 上市公司 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三、增發和配股的優缺點是什麼?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上述中的三種方式雖有共同之處,但在融資條件和融資成本上還存在差異,想要融資的上市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
❸ 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有幾種
方法如下:
1.借雞生蛋融資
2.存貨融資
3.原材料融資
4.設備融資
5.應收賬款融資
6.應付賬款融資
7.預收賬款融資
8.預付賬款融資
9.員工集資
10.員工股權激勵
11.親友融資
12.客戶資源融資
13.民間融資登記公司融資
14.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融資
15.眾籌
16.互聯網融資
17.專業合作社信用融資
18.收購融資
19.優勢業務融資
20.優勢工序融資
21.銀行委託貸款
22.「私募債」
23.「定向融資計劃」
24.「定向融資工具」
25.「直融計劃/產品
26.國內銀行貸款
27.國外銀行貸款
28.信用擔保融資
29.金融租賃融資
30.股權出讓融資
31.增資擴股融資
32.產權交易融資
33.引進風險投資
34.國內上市融資
35.境外上市融資
36.資產管理融資
37.票據貼現融資
39.商業信用融資
40.國際貿易融資
41.補償貿易融資
42.高新技術融資
43.專項資金融資
44.產業政策投資
這些方法都可以,關鍵是你會不會操作,但是很多企業成功不了,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不會包裝,不會操作細節。
融資方法必須配合融資包裝效果才會更好。這就像練武術既要學會套路更要聯系內功才會更有效果。沒有內功的套路是花架子,沒有套路的內功,有勁使不出來。融資也是一樣,只有做好包裝的方法才會更有效果。
❹ 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法律上規定的什麼是再融資?
法律上規定的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資的意思。在原理上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資產和負債的時間長度不匹配。說白了就是不斷地通過短期融碰脊資募集資金然後進行長期項目投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券商承銷)。
二、再融資的司法解釋
股權再融資是指向原普通股股東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配售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融資行為。
1、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褲鍵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2、配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胡吵巧於配股前股票市價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
配股權價值=(配股後的股票價格-配股價格)/(購買-新股所需的認股權數)。
再融資的目的都是為了對公司的運營和資產進行進一步的重組,本著利於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的前途來進行合法的資產注入。在司法實踐中,融資應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還應當根據公司企業的需要和當前的發展水平來進行認定,避免造成公司企業的經濟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誠信記錄,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業務設施和信息技術系統;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
❺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上市公司融資方式債務性融資:這種融資方式是指收購企業用承擔債務的方式從他人獲得籌措並購的所需資金,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一種是向社會發行債券。
(1)、金融貸款:傳統的並購融資方式,優點是手續簡便,融資成本低,融資數額大。缺點是企業需向銀行公開自己的經營信息外,還需要在經營管理上受制於銀行。更重要的是,企業要獲得貸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證人,而這就降低了企業再融資能力。
(2)、發行債券:這種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債券利息可以在企業繳納所得稅前扣除,減輕了企業的稅負。此外,同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相比,發行債券可以避免稀釋股權。發行債券的缺點在於:如果債券發行過多,會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降低企業的信譽,增加且再融資的成本。
二,權益性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融資或者通過換股方式來進行並購。權益性融資主要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換股並購兩種方式來進行。
(1)、發行股票:指企業發行新股或向原股東配售新股籌集。資金進行並購價款支付,發行股票融資方式的優點是不會增加企業的負債。發行股票融資有利於企業資產規模的擴大,也增加了企業的再融資能力,缺點是會稀釋原有的股權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於股息要在企業繳納所得稅之後支付,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稅負。(2)、換股並購:指收購方以本身股票作為並購的對價來獲取被收購方的股權,據換股融資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為增資換股、庫藏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等。特點是它可以使企業避免大量現金短期流出的壓力,降低並購所引發的企業流動性風險,使收購不受並購規模的限制。另外,在會計與稅收上使用換股並購還可以獲取一定的好處,換股並購的弊端在於法規上的限制,審批手續負債,時間花費又長。
三,混合型融資:指同時獲得債務性融資與權益性融資的融資方式,在實踐中,最為常見的混合型融資方式有可轉換債券與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這種混合型融資工具的特點在於企業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條件下可將債券轉換為該企業的股票。在企業並購中,利用可轉換債券籌集資金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可轉換債券的報酬率一般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其次,可轉換債券具有較高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計不同報酬率和不同轉換價格的可轉換債券;最後,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後,債券本金就無須償還本金。因此,免除了企業償還持有人本金的債務負擔。
然而,發行可轉換債券也存在如下缺點:首先,當債券到期時,如果企業股票價格高漲,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轉化為股票,這就變相使企業蒙受財務損失;如果企業股票價格下跌,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換本金,這不但增加企業的現金支付壓力,也嚴重影響企業的再融資能力。其次,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時,企業原有股東的股權會被稀釋。